男同学这边,沈鱼和应彬看在同寝份上,也会支持他,还有另外两个男同学给他投票,一共十一票,票数在八个人中占第三。
不过最后当选的是他们同楼层寝室,一个叫赵文杰的男生。
他身高普通,一米七出头的样子,长相有点儿小帅,脸上常带着笑模样,对谁都客气,很会来事,通知开班会的就是他,班会开始之前,他就把班里同学认全了。
应彬小声跟沈鱼、盛宇两人介绍:“金杉说,他有个哥哥叫赵文豪,是院学生会的干部。”
盛宇看了眼沈鱼那张细看更无瑕疵的脸,语气发酸道:“你要是上去,票数肯定比他多,女同学肯定都给你投票。”
沈鱼哭笑不得:“瞎说什么,咱们班女同学不是那种看脸的人。”
选班干部,当然要看重才华和能力。
接下来的竞选,盛宇又参与了几个,一路陪跑。
团支书竞选输给了一个刚才给他投票的女同学,学习委员竞选输给了另一个给他投过票的女同学。
应彬也参与了学习委员竞选,一票之差输给了那个女同学。
沈鱼好奇不已,他以为应彬是那种不爱说话不爱交集沉迷学习的性格,没想到也会参与竞选。
似乎看出他的好奇,应彬推了推眼镜,说:“都上大学了,总要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
沈鱼一怔,隐隐心动。
他从小到大就没当过班干部,班长轮不到他,学习成绩一般,学习委员和课代表也混不上。
体育委员卫生委员这种不要求成绩的,他又是个瘸腿……
“我也想试试。”他看着黑板上剩下几个班干部名额,思忖起来。
这会儿正在竞争宣传委员,已经不用考虑了,最后又被一个女同学给成功拿下。
很好,现在班委会里四个代班干部,只有班长是个男同学,按照女同学现在的势头,有望只留下赵文杰一个男班干部。
不光沈鱼发现了这一点,其他同学也发现了,接下来的报名,男生们一下子踊跃了起来。
倒不是不愿意女同学当班干部,在坐的都是天之骄子,谁都有颗不服输的心,该举手给女同学投票还是举手,但不敢再掉以轻心了。
紧接着的组织委员,沈鱼参与了竞选,他历练了这么久,场面话还是会说的,而且能说地情真意切打动人心。
况且,要论组织能力,他觉得自己不差什么,手底下管过几十号员工——工厂不算,没有直接管理。
也组织过各类活动,经验丰富,这些都是优势。
该说的都说了,内容扎实诚恳,说完他就道谢下讲台,尽了力,结果什么样都能接受。
然后就选上了。
女同学们给了全票,男同学这边也给了过半数的票,赵文杰也给他投票了,还带动了几个男生给他投票。
盛远放下手,幽幽道:“我说什么来着。”
他就不该跟沈鱼坐一起,明明他也长得很英俊。
沈鱼:“……”
他梗着脖子坚持:“不要乱说,同学们都是认同我的能力才选我的。”
才不是什么看脸。
“你说是就是吧。”盛宇叹了口气。
谁不看脸呢?
讲台上的女同学要是很漂亮,他连手都想多举一只,虽然没用,但他心意放在那儿了。
剩下的卫生委员是个男同学竞争到了,盛宇竟然没给参与竞选的女同学投票,连应彬都觉得奇怪了。
盛宇转着笔,百无聊赖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打扫卫生、洗拖把、倒垃圾这种事,怎么能让女孩子动手,找个粗糙能干男同学就成。”
应彬:“……”
沈鱼:“……”
虽然但是,班里卫生应该是卫生委员分组排班,不可能卫生委员一个人干。
不过好像干得最多的确实是卫生委员……
体育委员也是个高壮的男同学,好像跟梁岳龙关系不错,生活委员是个女同学。
最后竞选的文艺委员,盛宇走上去的时候沈鱼很诧异,等他真正选上,沈鱼和应彬两人呆坐在座位上,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当场背了几首情诗,有现在正火的华国诗人的,还有外国大家莎翁的,一口英文说得流利又有韵味,引得一片掌声。
应彬感叹道:“盛宇英文真好,我要好好跟他学学。”
这还没完,背完诗,他掏出一把口琴吹起来,琴声婉转动听。
一段小调吹完,底下掌声如潮,连班导李老师都在鼓掌,夸他多才多艺。
最后盛宇顺利拿下文艺文员一职,大概大家都觉得他足够文艺吧。
他握着口琴满面春风地走下来,应彬忍不住问:“你口语怎么练的?说得真好,我口语太差了……”
盛宇把口琴收好,不在意道:“我口语也不行,高考又不考口语。”
应彬一愣,以为他是在谦虚:“你这口语还叫不行?刚才……”
“哦,你说那个啊。”盛宇压低声音,小声道:“我就会背那几首,怎么样,练得不错吧?”
沈鱼:“……”
应彬:“……”
第191章
两个会开完,已经中午了。
班导看了看手表,话语简短地把接下来的任务安排下去,然后就宣布散会。
金融二班也在开班会,就在一班隔壁,不知道说的什么内容,中途时不时能听见隔壁齐声高呼,气势惊人。
沈鱼和两个室友结伴走出教室,原本还想要不要等一下金杉他们三个,路过隔壁教室,讲台上正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正在慷慨激昂地讲话,一张脸因为过于激动,颜色变得赤红。
看起来不像会很快结束的样子,沈鱼在窗户外面给金杉比划了个先走的手势,跟盛宇和应彬先去了食堂。
应彬是南方人,口味偏甜,不太能吃辣,根据金杉的新手手册,去三食堂点了一道糖醋排骨,酸甜可口,价格还不贵,一份排骨只要四毛五,称得上实惠了。
三人买了不同的菜,打好之后给其他人分一点儿,可以多尝试两种新菜。
盛宇吃了一块应彬分给他的糖醋排骨,吃完评价道:“酸酸甜甜的,确实好吃,很多姑娘喜欢这种口味。”
应彬筷子一顿,斜他一眼:“男生不能爱吃甜?”
他们家乡那边,什么吃食都是甜口,炒的菜都是带点儿甜味儿的,他来首都,说实话很多菜都吃不习惯。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爱吃甜的。”盛宇表忠心似的,连忙夹了一块排骨吃掉了。
盛宇:“我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女同学特爱喝奶茶,我家那边的有间奶茶店,他家的奶茶最正宗,后来冒出来好多奶茶店,都是仿冒的,有的还行,但大部分口味都很一般。”
正在埋头吃饭的沈鱼,顿时呛了一下。
“多大人了,吃饭还会被呛到。”盛宇随口吐槽了一句,把没动过的汤碗推给沈鱼。
沈鱼喝了口免费的菜汤,呃,味道有点儿奇怪,是白菜梆子随便剁碎一点儿,然后加盐煮,大锅清汤,盐味儿被稀释得很淡。
可能想给学生补点儿油水,添了点肥油进去,盛汤的时候,汤面上飘着一层零星的油花。
沈鱼和应彬都没打汤,盛宇好奇舀了半碗。
“好喝吗?”盛宇问。
沈鱼把汤碗放下:“还行。”
还好盛宇盛得少,只有小半碗,两口就喝完了,不能浪费。
沈鱼觉得自己现在变娇气了,以前只要能填饱肚子,什么东西都吃,饿到极点开着水龙头灌一肚子凉水,也没嫌弃自来水不好喝。
现在有菜梆子有油有盐,竟然还挑剔起来了。
可能这就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吧,能吃好的喝好的过好日子,谁愿意将就勉强自己呢。
应彬听得一头雾水:“奶茶是什么?”
“奶茶是……”盛宇琢磨了一下措辞,描述道:“是一种甜味儿饮品,有奶有茶,说是奶茶,其实品种很多,还有果茶花茶,大部分味道都不错。”
应彬点点头:“我们那没有,我没喝过。”
盛宇当即豪气道:“什么时候来明珠市,我请你,除了奶茶,有间蛋糕店的蛋糕味道也很好。”
“蛋糕?这个我吃过,你说特别好吃的那个蛋糕,叫什么名字?”
“有间蛋糕啊?”
应彬:“……”
沈鱼饭都吃完了,一边收拾碗盘,一边道:“行了,别卖关子了。”
他跟应彬解释道:“那家奶茶店和蛋糕店是一个品牌旗下的连锁店,店名就叫有间。”
“好像有点儿熟悉……”应彬低头回想。
沈鱼提示道:“金杉的新生手册上有。”
“对,我想起来了,还有炸鸡对不对?”应彬终于想起来了,拊掌激动道。
盛宇察觉到不妙:“什么意思?”
他来的晚,还没看过新生手册,对学校周边也不了解。
沈鱼站起身,似笑非笑道:“意思就是,首都也有有间的分店,你刚不是说请应彬喝奶茶吃蛋糕吗?别等以后了。”
盛宇表情一僵,他现在穷得叮当响,生活费都被盛远那个周扒皮扣了一半用来还债,自己都不一定够用,还请同学……
有间的奶茶和蛋糕可不便宜。
“不用。”应彬看出盛宇的为难,笑着说:“回头我去买了尝尝。”
盛公子可是要面子的人,说出去的话哪能不当回事,心一横,咬牙道:“请,今天就请,就当寝室聚餐了。”
他小叔应该还没走,不就是欠钱嘛,反正现在欠的钱一时半会儿还不清,再多欠一点儿也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