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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风华录_分节阅读_第202节
小说作者:非天夜翔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867 KB   上传时间:2023-03-21 18:48:22

  唯独自己不能冒冒失失地到他的面前去,化为原形把他掳走。

  所以他先得学习怎么当个人,以人的身份找到他、接近他。要想当人,就需要学习。学习人的语言,学习人的生活习惯,学习有关人的知识。

  每一天他都努力地辨认着各种各样的旅人,偷听他们的交谈,并模仿他们的发音,他用了三个月来学习藏语,并朝他们交谈。偶尔有人问他来自何处,他也学会了伪装,告诉他们,自己来自喜马拉雅山的另一边,那个遥远的国度。

  藏人们没有怀疑,邀请他饮酒,询问他的去处,陆修却从不回答。

  他急切地想找到那孩子,却仿佛又在畏惧什么。

  找到了他,见到了他,然后呢?

  然后我该做什么?陆修在羊湖畔生起了一堆火,日日夜夜坐在火堆旁。告诉他,我是被你封正的那条龙,我想留在你身边吗?

  他会不会害怕我?陆修没来由地担忧着,他从藏人们的交谈中得知,他们对龙既敬又畏,他们相信世上有神灵与恶鬼,但仅限于祈福与消灾。接触的人类渐多,他也就逐渐形成了最初的念头:自己的身份必须隐藏。

  他渴求着见上他一面,却又恐惧着遭到对方的拒绝,他为那孩子预设了性格,并在脑海中设想他的行为。他时而想象他会透过这人类的身躯,认出自己龙的灵魂;时而又想象他对羊湖畔的封正漠不关心,或许早已彻底遗忘。

  他在这两种设想中不断煎熬,度过了许多个夜晚,更感受到得道后的日子,并不比当污脏的虺更幸福,没有灵魂时,煎熬的是皮囊,有了灵魂后,煎熬的是灵魂,世界就像巨大的熔炉,不断以巨力捶打着置身其中的生灵。

  哪怕在这圣洁之地所诞生的龙,也不能幸免。

  但该来的总会来,直到他学会了大多数的藏语,知道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知道了人都有“特征”,譬如装饰、年纪等等区别于其他个体的表象,最后,他已经再没有什么能在旅人身上学到的了,他才决定离开羊湖。

  我要去找他了。陆修在心中说。

  他开始以羊湖为中心,慢慢扩大搜索的范围,并朝人打听,模糊地描述那个孩子的“特征”,他记得他在身上戴有一些花花绿绿的石头,后来他得知,这在藏民之中是身份的象征,代表那孩子的家境殷实,地位很高。

  这是他唯一注意到的一点。

  “那可能是旺臣土司家的孩子吧!”附近的村落,有当地人猜测道。

  老人在许多年前去过遥远的另一个村庄,就在羊湖的另一头,告诉陆修,旺臣土司家有两个儿子,小儿子次仁最像陆修描述的模样。当年老人见到次仁时,他只有两岁,但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如果次仁还在的话,也正好是陆修口中的年纪。

  毕竟寻常人家的孩子,不会在身上佩戴蜜蜡、南红与绿松石。

  现在他已经十七岁了吧!

  陆修想象着他骑在马儿上的模样,他决定去看看,但在去旺臣土司家前,他还有一些事要做。

  他化为龙,在一个月夜中飞越了冈仁波齐,于银白的月光下寻找遗落在大地上的天珠,对着雪山,认真挑选了他觉得最好的一枚,穿在绳索上,准备在见面时送给他作为礼物。

  想必他们会重新认识的。

  他知道人类社会也有着森严的等级观念,贸贸然前往不一定能见到他,于是又捡拾了一些宝石,朝商人换了六头牦牛、十斤酥油,带着牦牛与酥油前去,预备送到他的家族赠予他的父亲,以换取见他一面的机会。

  抵达村落那天,下起了铺天盖地的大雪,牦牛们在风雪中不安地挤着,陆修一身藏袍破破烂烂,露出白皙的肌肤,同样不安地注视着旺臣土司家的房屋。

  我得先在附近看看,万一不是他呢?陆修心想,他总得确定次仁是他,才会前去拜访。但在这雪天里,到处都遮挡得严严实实的,他从山坡上看,只看见旺臣家的灯火,与院内做杂工的人。

  他看见他们在劈柴,在生火、烤糌粑、制酥油,村庄里的人实在太多了,比他在羊湖畔见过的所有旅人加在一起都多……他根本分不清这些人谁是谁。

  他起初有很大的把握——一眼见到对方时,一定能分辨出来,但现在,他的信心产生了动摇。

  他远远地从高处看着,觉得这个也不像,那个也不是,或许次仁没有出来,也对,他应当不怎么在院子里活动。

  陆修在下着雪的山坡上等足了三天三夜,他的眼睫毛上结了不少冰晶,他抹去冰晶想看得更清楚些,很快,冰晶又结上了,不住遮挡着他的视线。

  最后在一个雪停了的傍晚,他决定不等了,进去看看再说。

  已经来到了这里,总要见面的,否则呢?远远地看着,再回去?人的寿命很短,只有一百年,陆修不禁又后悔起来——他该早点来,不该在羊湖畔浪费这三年半的时间。

  这一天里,他甚至比度天劫更紧张,仿佛见面是比生死更重要的大事。他带着他的礼物,来到旺臣土司家叩门,出乎意料的是,男主人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非看在他的牦牛与酥油的分上。

  “你找次仁?”男主人诧异地问道,他是旺臣土司的大儿子多吉。

  他很年轻,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这时候的陆修,已大致能分辨出人类的年龄了。

  “是的。”陆修用不流利的藏语解释道,“我们曾经在羊湖见过一面,我想与他交个朋友,我为他带了礼物,是一枚天珠。”

  他小心地从怀中摸出那枚天珠,天珠上还穿着他亲手打的绳索,足够系在次仁的手上。他虔诚地把天珠放在手掌中,朝多吉展示,却听到了一个确切的答复。

  次仁三年前就死了。

第111章 转世

  多吉亲自将陆修带到了一个阁楼上,那里供奉着次仁的照片。

  “我的弟弟从小就很笨。”多吉带着陆修吊唁他的亲人,说道,“那年他确实去了羊卓雍措湖,回来就生病发烧说胡话,我们还以为他碰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陆修沉默地看着照片上的次仁,他一眼就看出是他,这证实了他的猜测——他们之间一直有着冥冥中的联系,只要看一眼,他就能准确地分辨出来。

  多吉又说:“现在已经转世了吧?如果你们有缘分的话,一定还会见面的。”

  多吉的妻子笑着说:“转世去了,现在已经三岁了。”

  陆修又从他们的口中得知,次仁从小就很笨,出生后是个傻子,什么也做不了,家里唯一宠爱他的就是多吉这名大哥。三年前,他跟着一个喇嘛去羊湖边上玩,喇嘛在另一个村庄里耽搁了点时间,次仁便偷偷骑着马,跑了出来。

  根据那个喇嘛的转述,那天雷霆大作,风雨交加,羊湖畔所有的牧民都离开了,空空荡荡,甚至不会有旅人。但次仁就像有什么事需要去完成似的,不管不顾,一个人骑着马,冒着风雨朝湖边去了。

  “这也是缘分吧,”多吉安慰陆修说,“毕竟他很少做这种事。”

  虽然对于一个白痴而言,无论做出什么举动都不奇怪,但次仁那天的行为确实很反常,于是多吉与妻子接受了这个说法。

  回来之后,次仁高烧不退,三天后就死了,多吉为他举行了天葬。

  次仁生前佩戴的首饰则都留了下来,搁在他的照片前,多吉夫妻为了给他祈福,还在家中点了两盏酥油灯。

  陆修看了眼那些首饰,再一次确认了次仁的身份。

  他把天珠放在那堆首饰中间。

  “我会去寻找他的转世,”陆修说,“不管转作什么。”

  藏人对此坚信不疑,多吉欲言又止,但最后没有拂逆了陆修的好意。多吉的妻子又说:“他是个很善良的孩子,一定会转世为人,快快乐乐的。”

  这样也好,我会陪他慢慢地长大。

  陆修朝两人鞠躬,感谢他们照顾了次仁这么久。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次仁是他的,是的,是属于他的,前十四年孤零零地活在这世上,只是为了等待与他相遇的那一天。而父母家人,反而成为了寄养他的照顾者。

  多吉的妻子说:“来,我给你衣服。”

  多吉夫妻为次仁准备了从七岁到二十岁的藏袍,当即一件一件地拿出来给陆修试,他的藏袍早已残破不堪,最后穿上本该给次仁的二十岁的那身,显得格外地合身。

  沐浴更衣后,陆修又在次仁的照片前坐了一晚上,静静地看着他的脸,他的笑容十分英俊,根本看不出是个连话也说不清楚的傻子。多吉也陪着他坐在阁楼上,那晚,陆修问了他许多问题。

  他知道次仁翻来覆去只会说几个字,包括吃、走、回去等等,从小时候起,就一直是这样,陆修又问:“他是不是还会说‘库鲁’?”

  “对,对!”多吉说,“小时候,我父亲抱着他看画,告诉他这是库鲁,他就记住了。”

  次仁短暂的一生中,几乎没有过朋友,一来是土司家的小孩儿,家人担心他被欺负,总和其他人玩不到一起去;二来多吉生怕他闯祸,也不怎么让他出去。

  于是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在阁楼前望着外头的蓝天,似乎期待着有什么会出现在蓝天上。

  后来喇嘛们告诉旺臣家,这孩子是在修行。

  他常常笑,当不理解别人说什么时,就会用笑来应对,封正那天,黑龙从高空中一转头,所看见的也是他的笑容。他很善良,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别人。

  傻子的世界总是很纯粹,大哥与大嫂待他好,他便死心塌地地总想跟在他们身后。

  陆修听了一夜多吉的回忆,天亮时,一缕阳光从阁楼的狭小窗户照进来。多吉倚在木墙上睡着了,陆修便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旺臣家。

  临走前,多吉的妻子还想挽留,陆修却说:“时间很宝贵,我得继续找他去了,我走了。”

  “拿着这个吧,”多吉的妻子递给陆修一个转经筒,说道,“这是他生前用过的,说不定看见它,能想起前世。”

  “谢谢。”

  陆修接过了转经筒,从此踏上了漫长的、没有尽头的寻觅之旅。

  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找一个转世的灵魂是什么意思,只是固执地认为,只要自己想找,一定能找到。

  他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大抵比人类活得久。刚获得新生的陆修,只觉得自己的生命简直漫长无比,就像没有尽头一般漫长,根本不会关注自己哪天死去的这点小事。

  他手持转经筒,先是在后藏找寻,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找,只看三岁的小孩儿,但这样很容易被藏人父母当作拐子,于是他作了少许乔装,他买了一只牦牛,驮运孩童喜欢的货物譬如风铃、糖等物品,用一份自己曾在天上俯瞰大地后,凭借记忆,简单手绘的、潦草的地图,找过一个地方,便在这个地方作个记号。

  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万物欣欣向荣,接着是夏天,再是冬天。很快,一年就过去了,他于是把孩子的岁数更正为四岁……紧接着又一年过去了,更正为五岁,再后来则是六岁。

  他风餐露宿,没有村落时,便在野外倚靠牦牛坐着。

  又一年冬天来临时,陆修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次仁投胎转世,但在出生数年后就夭折了呢?设若他没有活到两岁,势必又得回去重新轮回,再出生,年纪不就变小了?

  幸亏想到了……陆修把寻找的对象作了修正,范围被扩大到零到七岁。

  但很快,另一个问题也出现了:假设他没有活到成年,夭折后,又回到某个他已经找过的村庄去投胎了呢?

  每一天青藏高原都有无数个孩子在出生,也有无数孩子、青年、中年、老年人在死去。

  陆修短暂地陷入了迷茫中,甚至让他一时不知所措,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他只能按原定计划一路找过去……除非想出新的计划。

  我一定能找到他的。陆修始终坚信着。但在经过念青唐古拉山口处,他突然感觉到了天地的宏大,与个体的渺小,哪怕生而为龙,仿佛也无法违抗世界的力量。

  那一天,他第一次抬起头,短暂地从“找人”中脱离出来,真正地审视了这个世界。天地孤高旷远,狂风沿着山体吹来,山顶的风马旗在风中猎猎飞扬。

  六千五百万年前的造山运动里,喜马拉雅与念青唐古拉山于大地上缓慢耸起,犹如巨兽的背脊,这一过程花费了足足四百万年。

  一百年,人将迎来死亡;一千年,则轮到龙直面死亡;十万年,岩石会被光阴磨成齑粉;百万年,江河也将干涸;千万年,山峦将被夷为平地……

  然而在世界那四十六亿年的光阴中,俱是一瞬。

  我一定能找到他,陆修心道,但我是不是也该在这里,系上一张风马旗?

  这令他的内心再一次陷入了矛盾,仿佛系上风马旗的这个举动,便是内心动摇的铁证,毕竟当一个人相信什么都能由自己努力去完成时,他是不会朝外界祈愿的。而“祈愿”这个行为,正昭示了他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世上挺美的,陆修难得地注意到了天地间的景色,他一边抽空眺望远方,一边绑上风马旗,仿佛这两种行为,都是浪费时间的,不合适的。

  如果他在身边就好了。

  陆修心想:如果找到了他,我们就可以浪费许多时间,到时我就带他来念青唐古拉山口,我们可以坐在这里,什么也不做,只是彼此陪伴,慢慢地等待他老去,等待他死亡,接着我再匆匆忙忙地去找他,下一世、下下世……每一世,直到我自己也死去为止。

  但是现在,得抓紧时间。

  哪怕在这么混乱的情况下,陆修依旧没有放弃,他先是又走了一趟自己去过的村庄,相当于把整个后藏地区从头开始搜索一次,确认那些新生并慢慢长大的、被他先前忽略了的孩子,没有发现他,仿佛令人松了口气,却不知该高兴还是该懊悔又浪费了时间。

  又一年后,他开始在前藏地区找了,用的还是最初的笨办法,随着时间流逝,现在他要找的对象,变成了一到七岁的小孩儿。

  这样也好,说不定等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陆修心想。

  在前藏找寻的时间又有三年,前藏的人比后藏更多,孩子自然也多。

  四季更替,陆修在桑耶寺又点了一盏灯,大喇嘛竟是一眼认出了陆修并非凡人,询问道:“你有什么烦恼吗?”

  陆修答道:“我在找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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