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叔好。”沈临风下意识地叫人。
“啊?”对方却吃惊地看着他,继而尴尬起身,抓了下头发说,“不是,我不是……”
沈临风:“?”
“他也是来应聘护工的……”林家妈妈端着两杯热茶放到桌上,有些局促地看了众人一眼,解释道,“我平常上班忙,只有今天有空,所以把几位师傅都约到了同一个时间,不好意思啊。”
沈临风:“……”
说好的找不到护工呢!
怎么他非但有竞争对手,甚至还有两个!
沈临风开场就管竞争对手叫了叔叔,心里那点不爽还没来得及散去,紧接着就意识到了更大的问题。
那个油腻懒散怎么看都不靠谱的秃头且不去说他……先进来的这个竞争对手,看上去竟然意外地靠谱!非但有着十几年的工作经验,而且着装整洁干净,态度亲切和蔼,是那种一看就是好人的护工大叔!
沈临风明显感觉到了林家妈妈对好人大叔的青睐,唯独在好人大叔说出自己的护工价格时表情有些犹豫。
“七千啊……”林家妈妈喃喃道。
“我不用七千!”沈临风果断道。
林家妈妈望过来,沈临风却犹豫了。他该报个什么价格好呢?太便宜了肯定不行,显得太假。最好是比行价稍微低一点点,价廉物美又不惹人怀疑,但他对国内的护工价格又没有概念……
沈临风还在纠结着呢,沙发另一边的秃头大叔忽然开口了。
“我的话,一个月三千就成。”秃头大叔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常年抽烟的老黄牙,“你这儿离我家近,而且你家每天只要来半天是吧?我还来得及去另外一家。”
林家妈妈的表情明显动摇了。
沈临风:“!!!”
这秃头大叔笑起来也太猥琐了吧?!
怎么能把林朝交给这样的人!
沈临风立刻道:“阿姨,其实我也——”
“妈。我真的不用。”
客厅边忽然传来一个清澈悦耳的声音。
沈临风一怔,下意识朝声音来源望去。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副黑色的轮椅。
初秋的天气并不算凉,坐在轮椅上的人腿上却盖着毯子。
薄薄的一层毯子,从大腿中段往下,很突兀地塌陷下去。
他的腿没了。裤管空荡荡的。两条腿都没了。
像一道被硬生生劈断的悬崖。
沈临风感觉眼睛都好似被劈了一刀。他没勇气去看那个人的脸,只是扭过头去,把脸上的口罩拉高一些。怕被人看出异样。
林朝坐在轮椅上,清瘦苍白的手指抓着车轮,缓缓把自己推进客厅里。
姜敏娟起身去迎,望向儿子的目光复杂而饱含感情。
母亲弯腰凑近儿子,低声跟儿子说着话。语气好似商量,又似带着些乞求。
沈临风隐约听到几句“妈妈不放心”之类的话,随后林朝便叹了口气,有些认命似的说:
“好吧。”
姜敏娟把轮椅推过来,朝三位人介绍道:“这就是我的儿子。”
另外两名护工都客气地寒暄起来。沈临风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飞快地与他打个招呼。
林朝似乎没认出他。
果然,林朝已经不记得他了。也是啊,他们高中里毕竟关系不深。毕业都好几年了,林朝怎么可能一眼就认出他?
这么一想,他大费周章特意换衣服戴口罩的举动,简直蠢爆了。有种自作多情的可笑。
沈临风自嘲地想着。眼角余光忽然注意到林朝向他这里伸出手。
好像是想拿桌上的不锈钢水杯。
沈临风下意识拿起水杯递过去,他听到林朝那清澈温润的嗓音说道:“谢谢。”
“不客气。”沈临风低声说。
林朝接过水杯的一瞬间,沈临风察觉到他手腕肌肉微不可察的颤抖。水杯眼看着就要脱手砸向茶几。
沈临风:“!!!”
这也是车祸后遗症吗?他竟然连小小的一个水杯都握不住!他到底受了多重的伤?!
沈临风一把抓住水杯,他死死盯着林朝,心痛得几乎要疯了。
“呃……有点痛。”林朝挣扎了下。
沈临风这才发觉自己竟然连带着抓住了他的手指。赶紧放开,道:“……不好意思。我没注意。”
“没事,谢谢你。”林朝似乎是笑了笑,然后就自己推着轮椅回到了屋里。
姜敏娟看着儿子的背影,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沈临风听着这声叹息,顿时更加心酸。
他一定要留下来照顾林朝!!!
可是,有什么办法可以赢过另外两个护工,让林朝的妈妈选中他呢?
有了!沈临风心念一动,硬着头皮朝姜敏娟道:“阿姨,其实我是学护理的,我是个男护士!”
姜敏娟先是惊喜,继而有些疑惑:“但你这个年纪,不是应该在医院实习吗……”
大概是强烈情绪在胸腔里翻涌,气血上涌大脑导致智商突然提高了一百八,沈临风居然一下子想到了理由:“阿姨不瞒你说,医院太苦了,三班倒我吃不消。而且护士收入也不高,还不如当护工呢!您这边离我家也近!”
姜敏娟:“……”
一旁的好人护工这时忽然点头道:“确实,医院里是很辛苦。我看那些小护士一天到晚忙得跟陀螺似的,关键是收入也不高。”
沈临风简直想给这位护工师傅颁一个活菩萨奖章。
沈临风怕姜敏娟还犹豫不决,于是又拿出一道杀手锏。他提出的薪资要求只有两千八,比那位三千师傅还低一点。
理由也是一样的,离家近,只上半天班。
而且他和看护对象年龄相近,也比较容易相处。他真的很想得到这份工作!
姜敏娟本来对前面的条件已经很动心了,听到最后这句“容易相处”,她眼神微微一动。终于下定决心,选中了沈临风。
沈临风激动不已,然而姜敏娟下一句话就让他差点露馅。
“那我们是今天就签合同吗?”姜敏娟问。
沈临风:“啊?”
一旁的好人护工笑道:“小伙子是不是忘记带合同啦?”
沈临风这才反应过来,脸一下子涨红了,幸好有口罩遮着。他是真的不擅长撒谎。
在好人护工无意识的助攻之下,沈临风总算争取到了当护工的机会。
月薪两千八,每天早上十点到下午两点。工作内容是在姜敏娟出门上班的期间陪护林朝,免得他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出什么事。
既然沈临风“忘记带合同”,姜敏娟便提出明天先试用一天,如果合适的话就直接签约。工钱也从明天算起。
正好,沈临风也需要时间冷静一下……
直到走下楼梯,走出小区,沈临风还觉得心里恍恍惚惚,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成为了林朝的护工。
从明天开始,他就可以贴身照顾林朝了!
想到这里他又不由有些得意,觉得自己真是聪明,竟然想到“我是男护士”这种理由,以绝对优势在竞选者中胜出!
他真是个天才!
沈临风从短暂的狂喜中回过神来,忽然又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他根本不懂护理!更不知道怎么照顾一个截肢的病人!
一想到林朝刚才那虚弱得连个水杯都握不稳的样子,沈临风心酸得要命,赶紧打电话给熟人,让朋友帮忙介绍个有护理经验的人。
不,不光是护理,还有康复训练!林朝一定是在病床上躺太久了,肌肉萎缩了所以才没力气。所以才那么瘦……
对了,还有营养!得好好给他补补营养!得找个专业营养师!!!
沈临风一边朝自己停车的地方走,一边不断联系熟人,决定通宵恶补,尽快把自己训练成一个专业的居家护工。
与此同时。
林朝呆在自己的卧室里,一手举着平板看文献,一手举着哑铃做训练。
他的袖子挽起,手臂皮肤白皙。举起哑铃时青筋微微鼓起,绷紧的小臂肌肉匀称漂亮。哪里是什么肌肉萎缩的样子?
林朝就这样一边锻炼上肢力量一边看书,直到手臂因为酸痛而微微发抖。
……又出神了。
林朝察觉到自己的分心,于是果断放下哑铃,免得因为走神而伤到自己。
他的眼前再次浮现出刚才从客厅回来时,不经意间朝玄关投去的一撇。
他看到一双陌生的男士皮鞋,和另外两双运动鞋、布鞋放在一起。
那双皮鞋一看就价格不菲,和另外两双鞋子格格不入。看尺码,穿鞋的人身高起码在一米八以上。毫无疑问,它属于客厅里那个戴口罩的男人。
林朝关上卧室门以后,没有立刻回书桌,而是凑在门边听了一会儿。
他听到那个男人宣称自己学过护理,条件很好,但是开价却很低。每个月只要两千八。
两千八。估计只买得起那双鞋的一个鞋跟。
还有那人身上穿的衣服……一看就是刚从对面优衣库买的运动套装。很新,身上还散发出新衣服特有的那股味道。
林朝扶额,觉得那男人像个演技拙劣的笨蛋特工。蛛丝马迹都太容易被看穿,以至于林朝都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对方故意露出的破绽。
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人到底来干嘛的?
林朝回忆着对方的长相。那家伙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眉眼。剑眉星目,长相倒是很帅气。只是眼神里有股狠劲,像在拼命压抑着什么。
林朝不确定那是愤怒还是恨意,反正不是什么正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