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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破案的我,成了世界瑰宝_分节阅读_第128节
小说作者:兰陵笑笑梦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1.27 MB   上传时间:2024-08-12 17:44:53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难道林修杰会塌房?他塌在什么地方?他隐婚生子?

  半个月后,林修杰上了报纸,引起了所有人哗然。众人这才知道,这哪里是塌房,这完全是游走在法律边缘、肆无忌惮地践踏人命。

  另一边,林修杰也在回忆自己进了娱乐圈之后种种行径,一开始他作为歌手出道,才华横溢写了几首歌,没曾想一炮而红。又因为囊中羞涩,作曲填词都是他一个人,所有人都夸他是创作型歌手。

  经纪公司也抓住了这一点,不断炒作他的天才光环,称他无所不能。

  一开始林修杰还感觉受之有愧,什么天才,他只是有几分天赋而已,被人吹捧次数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被众星捧月的头衔光环什么时候破灭呢,直到他写了一首歌,发出去后反响平平,林修杰才发现,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只是侥幸写出了几首还不错的歌。

  如果说人的创作生涯是一条波浪线,那巅峰时的他锋芒毕露,久享盛名,没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谷时期绞尽脑汁写不出几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识到,自己不是什么天才,只是一个才华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这时候“江郎才尽”这四个字如同梦魇一般袭来,死死地纠缠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发现自己完了。

  出道时炒作的人设已经摆在那里,把他架得太高了,他无法面临人设崩塌的失败。“天才”和“庸才”谁都知道该如何选择。更别提这些年在圈里摸爬滚打,他已领略了世间的浮华,享受无数人的赞美,不愿意再回归平淡。

  奈何写不出歌就是写不出歌,他能怎么办。他尝试过转型去当演员,可他演技更加一般,只能无奈地退了回来。

  这种进退维谷的情况下,接触那些东西也是机缘巧合。

  这是蓝极俱乐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销金窟、名利场,往来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经纪公司引入了门。

  他初来乍到,不了解什么情况。

  一个富少组织了这场聚会,发给大家一个盘子和好几杯饮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么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只有拇指大小,却用精致的小银勺品尝,过了几分钟,大家精神亢奋摇头晃脑。

  这是什么东西?

  林修杰心里隐隐有所预感,他想拒绝。这玩意儿不能碰,他可不想玩火自焚。

  “修杰,这是迷魂香,可以增加灵感,你最近不是忧愁没有灵感吗,尝一下保证你离不开他,比香烟还带劲。”富少语气夸张地怂恿他。

  能增加灵感,他怎么不信呢?

  “试试吧,我们都尝了,你不尝试一下,不好吧?”

  被人百般怂恿,同时也为了合群,林修杰的抵抗心日渐薄弱,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他尝了一小口,立刻上瘾。那种感觉怎么说,飘飘然熏熏然,他的世界神魂颠倒,本来枯竭的灵感果然瞬间爆发,如泉涌般源源不断,这迷魂香好似沟通了生死,让他跟魔鬼暗中达成了交易。

  他从此彻底在纸醉金迷的浮华中沉沦,他性情也变了,变得浑浑噩噩、易躁易怒。

  做出那样的事情一点也不例外。

  他踹死了一个服务生。

  这不能怪他,谁让那个服务生有优越的面容,笑起来有一个好看的弧度。怎么会有人敢拒绝他喝酒的请求,一直在摇头,服务生似乎头晕目眩,声音抖得不行,四肢发软,站也站不稳,一直反复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温,我发高烧了,身体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药,我不能饮酒……”、“我烧到38.9度了,我得去输液。”、“我今天也请假了,没有值班。”、“我是你的粉丝,我听着你的歌长大的,你这几天的行为,太让人失望了。”

  粉丝?

  你既然是我的粉丝,为什么拒绝我的请求,喝一点点会怎么样?失望?你算什么东西,敢用失望这个词形容我,是发觉我跟你所想的截然不同心生幻灭了是吗?

  一个暴怒,他一脚踹了过去,火冒三丈。

  正中对方的胸口。

  不是他的错,怎么会有人轻如白纸,一踹就倒地了,似乎还失去了呼吸。

  酒精褪了片刻后,清醒时头疼欲裂,他发现倒在地上的尸体,打了个寒颤,吓得魂飞魄散——

  有人死了。

  他干的!!!

  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这个服务生看上去人高马大,谁知道一推就倒,明明当时他醉醺醺的,那一脚并不重。

  怎么办?怎么办?他是杀人犯!林修杰既惊又慌,他来回踱步,疯狂发泄自己内心的焦躁。

  一旦尸体被发现了,他是不是要坐牢?他可是前途无量的大明星,怎么可以坐牢,这个可能性一旦进入大脑,一切选择似乎有了论断。这具尸体不能出自他手,必须转移!他不能成为杀人凶手!

  隔壁包厢躺了几个少爷。

  他们磕嗨了,横竖不一地躺在沙发上,安然地陷入沉睡。没有人知道,他戴着手套打开了房门,将沉重的尸体摆好造型,放入脾气最差的两个人之间。

  一旦成功转移,他就像濒死的人上了岸,得到了一口喘息的机会。他快速地逃离了现场。

  后续如他所料,那四个少爷果然疯了。

  谁能形容一觉醒来,对上一具已经僵硬的男性尸体是什么感受?简直要吓尿了好吗!

  他们也不想承担杀人的责任,开始毁尸灭迹,后续的发展就彻底跟他没关系了。这四个傻子就做我的替罪羔羊吧,这真是一出完美的瞒天过海和嫁祸,死人也无法开口指认他,林修杰松了口气。奈何他不知道,有人看到了一切。

第九十五章

  夜色打翻了墨水瓶刚黑下来,车水马龙的解放路一整条街已经十分热闹,人头攒动,铁签烧烤香气一飘老远。

  江州市刑警队全员来到此处,大排档的老板见到一群没穿制服的警察,心领神会,手在围裙上蹭了蹭,把油污蹭掉了才走过来,“秦队你们来了,忙到这个点真是辛苦了啊,想吃什么随便点,我给你们算优惠。”

  “别了,你出来做生意不容易,该收钱收钱,别给我们乱打折。”蒋飞先一步阻止了。

  他们跟这家店老板老李有点渊源,老李几年前的案子是他们办的。对方出狱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可这时代变化太快了,对方一度跟不上社会,好心的亲戚朋友给他凑了笔钱,让他在夜市开店。

  老李咬牙开了店。

  让老李感动的是,开店后第一批捧场的顾客除了亲戚朋友,就是当年的警察。

  “哪有不容易,这些年要不是蒋队你们罩着,我的生意早倒闭了。”他这家龙虾烧烤大排档店,跟走了风水似的,时常有警察来光顾,不是法医就是刑警,有时候还一群群来,仿佛把他这个地方当成据点。

  隔三差五就要来交流一下。

  老李一开始瞪大眼睛,后续顺理成章成为警局的线人之一,偶尔给自己捞点情报兼职费。毕竟他当夜摊老板,来这里消费的顾客有学生、出租车司机、下班白领、快递员,几乎什么职业都有,吃烧烤时人人又喜欢聊天,城市之间消息往来最灵通了。

  “哪里倒闭了,我看生意好的很!”蒋飞看了一眼四周,全都是推杯换盏的酒桌,气氛被烘托极高。

  这个点高峰期,街道两边的大排档烧烤店都开始营业了,打眼望去,一群穿校服的学生在这里出没。

  秦居烈眼神本来毫无波澜,直到一个穿校服的学生从他身边走过。他五官闪动一下,斜飞的剑眉英挺,掠过几分惊心动魄的神采。

  目光迅速投射过去,看了几眼那些穿校服在街上晃荡的高中生。自从知道那个孩子的存在后,他走在街上,见到穿同款校服的都会多看几眼。

  这纯属下意识反应。

  不过很快秦队就发现了,校服再怎么相似,多看两眼就找不到熟悉的影子。

  蒋飞也注意到了,吹了一声口哨:“那不是英华的校服吗?这个点还早,没下晚自习,今天也不是周五,那几个学生模样瞅着鬼精鬼精,肯定是逃出来的。”

  怎么逃出来的,要么翻墙,要么直接逃课。

  “小江同学不一样。”

  “那可太不一样了,蒋哥,我上次路过英华门口,那红色的光荣榜,你猜第一名是谁!”齐翎兴奋地凑过来,那光荣榜一百名,第一名赫然是小江同学。证件照上,少年的照片有些青涩,遮不住扑面而来的□□俊秀。

  齐翎没忘记当时的感受,怎么说呢,胸腔里涌动的是与有荣焉的兴奋感,自豪到要膨胀了。

  蒋飞也跟自家孩子考了第一名般乐了,抚掌大笑:“你都问我了,那肯定是小江同学没跑了。”咱就说小江同学也太优秀了吧,不仅性格早熟稳重,善良懂事,连成绩都那么好,俨然是别人家完美无缺的孩子。

  秦居烈收回目光,听到江雪律的名字,又听到对方的成绩名列前茅。锐利的黑眸下,抿直的唇线有一刻微微上扬。

  刑警队打了声招呼后,各自找了个位子随意坐下。也许是说曹操曹操到,下一秒刑警队的手机振动,显示在屏幕上的赫然是小江同学。

  众人大吃一惊。

  城市另一边的夜市没有那么太平了,喧哗鼎沸中,一开始一群男人还在推杯换盏气氛热烈,猝不及防就起了冲突。抵御寒风的透明帐篷里,电灯泡摇晃了好几下。

  “啊?谁给你们的勇气,不知道吗,去道上打听打听,我孙楠宸的名声!”

  其余人见状,暗暗叫了一声不好。这混世魔王怎么又开始了。

  多数人沉默不吭声,不敢撞枪口,少数人识趣地直接站起来,连忙点头哈腰,附和应承年轻人的话:“是啊江湖上,谁不知道咱孙少鼎鼎大名呢。”

  孙楠宸为人年轻,看着二十出头。其余人见了他,一张张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的脸也硬是组合出一张笑脸,对他毕恭毕敬。

  年轻人显然喝多了酒,鼻腔的气息喷涌,全都密密麻麻的酒精味。对方醉醺醺之下还有理智,不忘大喝道:“在这条道上混的,谁不知道一件事,若我孙某不上桌,哪个瘪三敢动筷?”

  江湖规矩上,饭桌上第一个动筷的表示地位高。地位高的人先动筷,地位低的人后动筷,表示对前者的谦逊、尊重和礼貌。

  很显然,刚刚热火朝天中,“尊卑不分”的礼仪,让孙楠宸感觉自己被冒犯了,没被放在眼里。他怒不可遏,抄起了手边的啤酒瓶。

  “啪”的一下,一瓶玻璃酒瓶摔在地上,发出清脆剧烈的声响,吓坏了一群人。随着酒瓶子碎裂,孙楠宸一巴掌拍在一个光头上,“刚刚第一个动筷的是你吧?”

  这一巴掌结结实实,力道十足,光头男被打懵了。

  下一巴掌给了旁边的瘦子,孙楠宸身体高大健硕,那瘦子被掐着脖子提起来。掐脖子实在太疼了,瘦子涨紫了脸,没忍住嚎啕大哭起来:“孙哥饶命,我不该动筷子!”

  他知道吃饭要等孙哥。

  可他实在太饿了,一盘盘羊肉牛肉端上来,热腾腾的烤肉还洒了孜然,他一个没忍住,就吃了几口。人饿了没有理智。

  等他把铁签子放进托盘后,哐当一声他理智回笼,心里咯噔一声,发现一个不好,他竟没等孙哥动筷,把东西全吃了。

  瘦子哭得涕泪横流。

  如果说,刚刚酒桌上的人,还指望自己赔礼道歉,孙楠宸能息事宁人的话,这下彻底没了侥幸心。

  我的天,怎么又打起来了!

  烧烤店老板叫苦不迭,这孙楠宸来头确实大,可没事老逮着他这家店发疯。他这家店也没什么人罩着,每一次发生流血冲突,只能自认倒霉,他放下烤到一半的肉串,连忙上前阻拦:“孙少别这样,大家都是兄弟,打人不好,一起消消火,这一次算我的,账都算我的!”

  “你算哪根葱?敢对我指手画脚?”孙楠宸根本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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