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点点头,“我跟相公是前几天搬过来的,相公在书院读书,搬到这里近一点。”
“你相公是秀才啊!”南哥儿惊讶道。
“对啊,我相公很厉害的,读书最厉害。”陆清一说起宋声脸上都是骄傲的神色。
南哥儿捂着嘴笑了笑,说道:“一看你就过得很幸福,提起你相公,嘴角的笑都下不来了。”
陆清脸悄悄红了,有些不大好意思。他道:“南哥儿你呢,你相公是做什么的?”
陆清会这么问,也是看南哥儿年纪不小了,应该是跟他一样都成亲了的。
没想到南哥儿摇摇头道:“我还没成亲呢,不过我有未婚夫。他早先父母意外去世了,现在还在守孝,等他守孝期过了,我们就成婚。说起来,我未婚夫今年也考上了秀才,读书也很厉害呢。”
南哥儿说起他的未婚夫来,脸上里也都是崇拜的神色,这下轮到陆清笑话他了。
两个人互相打趣着,大概也是他们两人投缘,聊什么都能聊到一起去,这一路上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进了乔家巷后走到第三家就到南哥儿的家了。
南哥儿道:“看见前面街边的铺面没?那就是我家的,我爹娘就我一个哥儿,我们家是做豆腐生意的,你回头要是想吃豆腐了就来我家,我多给你切一点!”
第71章
陆清闻言惊讶道:“原来那家豆腐店是你们家开的啊!”
他前几天还去买过豆腐呢,没想到竟然是南哥儿家开的。
“对啊,我们家好几代人都是磨豆腐的,到了我爹和阿爹这一辈也是一样的。我有空的时候也会去帮忙,不过大多时候都在家里待着,你有空的话可以来找我玩。”
陆清点点头,他在家一个人待着有时候也无聊,说道:“好啊!有空的话就去找你玩。你也可以来我家坐坐,我家就在前面,门鼻子上刷着红漆的就是。”
南哥儿一听就知道是哪家了,眉头微皱,把陆清拉了过来小声道:“你们租的时候不知道吗?听说那个院子经常闹鬼,我们这一条巷子,就那一家一直空着,是不是牙人把你们给骗了?”
陆清摇摇头,道:“没有,我相公说白日不做亏心事,晚上不怕鬼敲门。当时牙人也说了院子闹鬼的事儿,但我相公不怕,而且我们看了其他院子,就这个最合适,租金便宜,而且离书院也近,干脆就租下来了。不过这住了好几天了,也没见闹什么鬼,说不定压根就是别人瞎传的呢。南哥儿,你见过鬼吗?”
南哥儿道:“没有,谁知道鬼长什么样,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说不定压根就没有鬼呢,我看这房子住着也挺好的,我今天还买了几只小鸡苗,准备在后院儿养几只鸡。”
“好诶!我也喜欢养小鸡崽。”
陆清笑了笑,说道:“你赶紧进去吧,快要到中午了,我也得赶回家做饭了,一会儿我相公回来怕赶不上吃饭了。”
南哥儿道:“哎,那我就先进去了。有空一定要来找我玩啊!”
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投缘的朋友,陆清也高兴,等到白天一个人在家无聊的时候就可以来找南哥儿说说话了,反正他们离的也近。
快到中午的时候,书院下学了。大部分的人都不回去吃饭,基本上都是在书院里的食堂吃的。
宋声离家近,食堂里的饭哪里有他老婆做的好吃?所以一下学,他就收拾东西往回走了。
盛博文也是回家吃饭,两个人一起走出书院,盛博文道:“宋兄家住在何处?也是中午回去吃吗?”
宋声道:“我在乔家巷租了院子,跟我夫郎一块住,中午回家吃。盛兄你呢?”
盛博文一听乔家巷,眼睛亮了几分,道:“这是巧了,我也是住在乔家巷!刚好顺路,不如一起回去吧。”
宋声想起那天在路上,他说来府城里投奔亲戚,原来就是投奔乔家巷的亲戚。
“确实很巧,走吧,一起回。”
两个人一同沿着小路走回去,一路走一路聊了一些书院里的事儿,不过两刻钟的时间就到了。
乔家巷的巷头有一个长得很高大的香樟树,他们走的是后巷,后巷里开着门的都是住户生活的院子,前巷里开着门的大多都是店面铺子之类的。
他们两个都是刚搬进来的,脸有点面生。香樟树下围着一连串的小孩还在玩儿,大人还没叫他们回家吃饭,瞅见他们两个走过来,纷纷盯着他们看。
盛博文先到的,两个人同住在乔家巷,还约好了等吃过饭一块去书院。
如果陆清在这,就会认出来,盛博文进的这家门,就是南哥儿的家。
辛南家里只有他一个哥儿,自从盛博文来了之后,街坊邻居的都好奇,辛家来了个什么人,竟是放心让自家的哥儿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同吃同住。
不过这两日辛家爹爹也跟街坊邻居都说了,这是他们家南哥儿的未婚夫,因为家中父母过世,又要到书院读书,住在自家方便一些。
有未婚夫的名义,再加上这般让人唏嘘可怜的身世,也没人说什么闲话了。大家纷纷感叹南哥儿运气好,能嫁个秀才郎君!
这边的宋声搬过来这几天,周围的街坊邻居也都议论纷纷,全都忌惮着他们家屋子闹鬼的事,也不敢上前去跟他们家搭话。
瞅着宋声进了院门,几个小孩一溜烟的跑了,嘴里还说着他进了小鬼门。
都说童言无忌,宋声只当没听见,早上吃饭早,又上了半天的课,他这会儿都饿了。
一回到家,他的小夫郎已经给他做好了饭。
早上的时候他说想吃陆清做的焖面了,今天中午陆清特地做了一锅焖面出来,这会儿看到相公回来了,赶紧道:“相公,你回来啦!饭已经做好了,去洗洗手,过来吃饭吧。”
宋声应了一声,到院子里那棵大树根旁边,把手放进上面的木盆里洗了洗手,一上午他没少写字做笔记,还做了一节课堂作业,手上多多少少沾了一些墨。
这会儿揉了些皂角洗了两遍才把墨迹洗得浅了一些。
两个人依旧是在灶房的桌子上吃的,一边吃着饭,一边说话。
陆清关心道:“相公,今天去书院上课还顺利吗?有没有觉得不适应啊?”
宋声道:“挺顺利的。夫子虽然很严厉,但知识渊博,同窗们也都很好。”
宋声又说了一些今天书院发生的事,陆清没有读过书,很喜欢听相公说这些。
等宋声说完了,陆清也赶紧迫不及待的分享他的事情,他今天认识了一个小伙伴,两个人很投缘。
陆清把今天遇到南哥儿的事说了,宋声很高兴,他还怕他去上学了,清清一个人在家里寂寞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认识了新朋友,他夸道:“我们家清清真厉害,刚来府城就交到朋友了!”
陆清不大好意思,小点儿微红,说道:“相公,这有什么好值得夸奖的!”
“怎么不值得夸奖了?你看看人家有不少人一来府城,哪有适应这么好的,出门都怕东怕西的,甚至到集市上买个菜都不敢去。哪像我们家清清,一个人到集市上完全不害怕,还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当然值得夸奖了!”
陆清被夸的脸更红了,其实来府城之后,他多少也有些自卑的。人家都是城里人,他们是乡下来的,他起先也害怕出门跟人家打交道会被人瞧不起,但相公每次都夸他好厉害,让他无形中增加了不少自信。
现在再出门去买东西,完全没什么好怕的了。旁人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反正日子是他们自个儿过,只要他们过得好,旁人瞧不瞧得起不重要。
不过直到听完宋声说认识南哥儿的事,他也没有把盛博文跟南哥儿想到一块儿去。
毕竟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还刚好被他们夫夫俩遇上。
宋声今天着实是饿了,陆清做的焖面很好吃,他吃过一碗之后又盛了第二碗。
陆清看相公那么爱吃他做的饭,心里就高兴。
宋声道:“你还记得那天来府城的时候,搭咱们牛车的那个人吗?”
陆清道:“你是说那个盛郎君?”
“嗯,就是他。他跟我在书院分到了同一个班级,而且今天我们俩是一起回来的,他也住在乔家巷。”
陆清一听,这不是好事吗?相公以后读书也有个伴儿了。
他道:“这么巧呀,那以后去书院你们可以一块过去了。”
“嗯,刚才回来的时候他跟我约好了,等会儿吃完饭一起走。”
对于相公第一天在书院就交到了朋友,陆清心里也高兴,说明相公在书院融入的很好。
午饭很快就吃完了,下午虽然上课没那么早,但路上耽搁半个小时,一来一回就是一个小时。再加上中午吃饭的时间,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所以吃完饭耽搁不了多久,就得抓紧时间回书院了。
宋声跟陆清说了一声,背着小挎包就出门了。
还没有走到南哥儿家的院门前,远远就看到盛博文就在门前面站着了。
他赶紧加快了脚步,不能让人家等久了。结果还没走到地方时,就看到从门里面走出来一个哥儿,不知手上拿的什么,姿态亲昵的上前跟盛博文叮嘱了几句,然后又回去了。
等到宋声到的时候,盛博文道:“见笑了,刚才那个是我未过门的小夫郎。”
这下宋声也很惊讶,没想到他竟然还未成婚。
宋声微笑道:“不碍事,平日里我跟我家夫郎也是如此的。”
盛博文笑了笑,“那天在牛车上就看出来了,你跟你家夫郎感情很好。”
宋声点点头嗯了一声,又道:“你们年纪应该也不小了,怎么还没成婚?”
认识以来,盛博文还从来没对宋声说起过家事,这会儿听到宋声问,便大大方方道:“宋兄,实不相瞒,我这身世有些坎坷。前段日子因为意外,爹娘双双病逝。当时我还没考上秀才,家里几个伯伯不愿意供我读书,是我未过门的夫郎一家人不嫌弃我,供我读书,我这才考上秀才的。”
“想着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刚好我岳父跟岳爹也不放心我,想到要来府城里读书,他们就让我过来住这儿,想了想,反正以后我跟夫郎总是要成亲的,干脆就过来了。”
盛博文说的委婉,宋声大概能听出来,他那几个伯伯应该不是什么善茬,估计都是一些极品亲戚。这次看他考上秀才了,肯定又舔着脸过去让他去他们家住。
“好在我一早就有婚约在身,家里几个伯母和婶婶三天两头就过来给我说亲,想把她们的侄女还有外甥女嫁给我,甚至变着法的说我夫郎他们一家的坏话,我实在是忍不了了,干脆就收拾东西来我岳父他们这儿了。”
宋声没想到盛博文以前的日子也如此不好过,他这么一个文弱书生,周围一群极品亲戚围着他虎视眈眈,他竟然能坚守本心不动摇,即便是考上秀才了,也没有嫌弃未来老婆是个哥儿。的确是个心性坚韧正直之人。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一生能够顺风顺水的人极少,你能做到如今这样已经超越了大多数人了。”
在这个世道上,考上秀才后就与原配哥儿解除婚约,再去娶一个高门大户的妻子的事其实很常见。所以宋声觉得盛博文这种品性很难得。
“说起来,你跟你夫郎感情这么好,是从小就培养的吗?”盛博文道。
宋声摇摇头,“不是,我们是成亲之后才认识的。”
“那你一定很爱你的夫郎,每次你看他的眼神,都特别温柔。”
宋声笑了笑,道:“嗯,他也很爱我。以后你跟你的夫郎也会如此的。”
说起他的夫郎,盛博文嘴角也勾起了一抹笑,情不自禁的说了起来,“其实我跟南哥儿算是青梅竹马吧,以前他们家也在我们村子里,那个时候我们就认识了。两家父母交好,所以一早就给我们定下了婚事。”
“但那个时候年纪小,根本不懂什么喜欢不喜欢。后来南哥儿一家搬到府城里来了,我发现自己总是忍不住想起他,才明白,原来这就是喜欢。以后等我考中了举人,就让南哥儿做举人夫郎!岳父跟岳爹也会高兴的。”
即便是生活坎坷了些,盛博文还是积极的面对现实,这份心态很值得学习。
宋声也很佩服他,他现在觉得自己穿过来虽然是个农家子,没有穿成什么大富大贵的尊贵身份,但家里奶奶还有大伯一家,二伯一家都很疼他,娶了夫郎之后,夫郎也很爱他,两个人感情甜蜜,这对他来说已经很幸福了。
宋声听完他的话,终于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词,他道:“你的夫郎,是叫辛南吗?”
盛博文道:“是啊,他大名叫辛南,我们都叫南哥儿。”
宋声终于知道我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个称呼熟悉了,今天他的小夫郎才跟他说认识了一个小伙伴,就是叫南哥儿,也住在这乔家巷内。
这么一比对,他老婆说的那个人,八成就是盛博文未过门的小夫郎了。
还真是无巧不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