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庭宗唇角翘起:“还有什么想吃的?飞机上常备的菜色多,想吃什么尽管点。”
夏颂白却很明白,不要给领导添太多麻烦这个原则。
“一碗面就够啦。”
沈庭宗没再劝他,夏颂白十分珍惜地将整碗面连带面汤都吃的一干二净。等他吃完,乘务员又端上一份杨枝甘露。
哇!
夏颂白很想用“自己肚子里的蛔虫”来形容沈庭宗,但是感觉有点不卫生,只好作罢,换了另一种更体面的描述。
“沈总,您简直太懂我了!”
虽然更体面,但是真的没有那个形容贴切。
夏颂白有点遗憾,沈庭宗看着他沾到唇角的一点酱汁,迟疑片刻,还是放下手中的餐巾,示意他说:“这里。”
沈庭宗指尖点了点自己的唇边,夏颂白看到之后,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角,而后立刻反应过来,自己拿了餐巾胡乱地擦了擦嘴。
沈庭宗转开视线,望向窗外,飞机起飞,没入云层之中,他神色淡然,可视线里,似乎还能看到那一抹柔软鲜嫩的红,舔过雪白的唇边,鲜明到了灼热的地步,连带着自己,对应的位置,似乎也有了湿漉漉的触感。
海天一色,地下的海同天上的天融在一起,机窗玻璃倒映出影,夏颂白伏在那里,沉沉睡去,垂在面上的几缕发丝漆黑柔软,随着呼吸轻轻起伏。
机舱内安静至极,几乎令人疑心,可以听到心脏剧烈跳动撞击胸骨发出的响声。
沈庭宗松开领口一粒扣子,要了一杯威士忌。
金黄色的酒液盛在钻石杯中,折射出潋滟光影。
横生的欲,攀附的念,盘根错觉,不知不觉之间,已成参天巨树。酒就放在手旁,而令人成瘾着迷的,同样近在咫尺,却浑然不觉,好梦依旧。
烈酒百般滋味,沈庭宗端起,注视许久。
到底,还是放下。
-
飞机停下时,夏颂白缓缓醒来,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张毯子。
他睡得有点懵懵的,裹着毯子下了飞机,等到了房间给手机充上电,又迷糊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
这一定是大佬替他盖的。
手机开机,无数消息涌入,夏颂白扫了一眼,看到姚秘书的消息。
【姚秘】:“已经安排人去接你了,那边出了点乱子,大概要五小时才能到。”
【姚秘】:“你先坚持一下,公司肯定会把你带回来的。”
【姚秘】:“没事了,沈总亲自去了。”
秘书处的小群里,姚秘书发了新的工作安排,原定沈庭宗要出席的所有场合会议,一律取消。
这都是为了夏颂白。
夏颂白心中轻轻地动了动,刚刚在机场,第一眼看到沈庭宗的时候,那种突然涌现的安全感太过明显,就好想他潜意识里知道,只要沈庭宗在,自己就不必为任何事而担心。
唉,如果他没有订婚就好了。
就可以单纯地跟在大佬身边做个小跟班,而不是现在这样心思不纯。
夏颂白在床上滚了滚。
毯子裹在身上,温暖柔软,气息淡而凉,可夏颂白记得,他被沈庭宗拥入怀里时,那一刻气息漫溯,如同迸发的火山,带着热意和急迫。
捕获他、淹没他。
夏颂白睁开眼睛,半张脸埋在毛毯里,只有一双眼睛,凝视着天花板上繁复盘旋的花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
第二天起床,夏颂白拉开窗帘,就看到窗外皑皑的雪山,在日光照耀下,山顶的雪冠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是乞力马扎罗雪山吗?
原作里,主角攻受就是在雪山下面夺走了彼此的第一次呢。
夏颂白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雪山。
总感觉自己和雪山的眼睛都不干净了。
——不过他不知道,廉晟的第一次,早就没有了。
下了楼,还没站稳,就有人扑了过来,夏颂白下意识张开手臂,将人抱个满怀。
甜美动人的可可小姐香水味道沾了他满身,徐念缓身穿芭比粉短吊带,牛仔热裤,一截纤腰大咧咧露在外面,肚脐上还打了个亮闪闪的钻石脐钉。
她的眼妆也是亮闪闪的,蓝色亮片眼影在眼皮上铺的面积惊人,和粉嘟嘟的唇蜜一起,构建出夸张的妆容。但她五官精致漂亮,这样的扮相,也衬得她如同洋娃娃一样粉雕玉琢。
看到夏颂白,她眼睛一亮,手臂环在夏颂白臂弯,开心道:“夏夏,我们终于见面了!”
夏颂白早在看到抱着的人是谁时,就很绅士地放开了手,只虚虚地护在她的身后免得她摔跤。
闻言夏颂白笑道:“你怎么一个人跑来这里了?”
徐念缓哭丧着脸说:“我的选修课作业,要我追踪一群雨燕,它们春天还在中国,现在又回来东非过冬。前两天,它们身上的定位装置出了问题,在地图上不显示位置了,我要是不过来,实验报告就泡汤了。”
夏颂白说:“那现在找到了吗?”
“找到了。”徐念缓高兴道,“二叔帮我找到了。”
她从小常来沈家,和沈钊一起喊沈庭宗二叔,沈钊还有点怕沈庭宗,她一点不怕,把沈庭宗当做自己亲二叔。
“夏夏,我待会儿要去实地看看,你要和我一起吗?”
夏颂白看了一眼后面的沈庭宗。
自己还在出差,顶头上司面前,能这样公然公款玩乐吗?
沈庭宗坐在桌前,正在看平板,闻言抬眸,看到夏颂白的表情,含笑道:“想去的话,我带你们一起。”
“二叔你真好!”徐念缓欢呼着拉起夏颂白的手,“我们走吧。”
却被沈庭宗给止住了。
沈庭宗从他手里将夏颂白救下来:“让小夏先吃早餐。”
徐念缓吐吐舌头,乖乖也跟着坐下,叽里咕噜和夏颂白聊天。
夏颂白过去也有一个表妹,和徐念缓性格差不多,失恋的时候经常把头埋在他怀里大哭,蹭他一身眼泪。现在看到徐念缓,夏颂白居然有些怀念,听徐念缓说在学校里小姐妹的八卦也不嫌烦。
吃完饭后,沈庭宗已经安排好了人手,带着他们两个上了车,一起去看雨燕。
徐念缓弄丢了燕子群的位置,本来以为今年要挂科了,没想到沈庭宗真替她找了回来。
她一直只在电脑上看到这群小家伙的行踪,现在隔着老远用望远镜看,还激动得要命:“它们好可爱啊。”
夏颂白也对着望远镜看了一眼,觉得和以前庭院外筑巢的小燕子没什么区别。
小时候他只以为小燕子到了冬天去中国的南方城市,还奇怪,明明南方也很冷啊,后来才发现南原来是指的非洲。
等看完雨燕,徐念缓又说要去看大象和长颈鹿,路上遇到了另一支队伍,是专门来打猎的。
非洲每年都有很多外国游客来体验打猎的乐趣,徐念缓撇了撇嘴,很不喜欢这种拿动物的生命取乐的行为。
沈庭宗看夏颂白视线一直追随着那支队伍,问他说:“想试试吗?”
夏颂白有点艳羡地收回视线:“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真枪。”
原作要是真无法无天就好了,他也可以搞支枪保护自己。
没想到原作只给主角攻开挂,让他无法无天,对于自己这种炮灰小配角,那就是香港不是法外之地,一点出格的事都不许做。
沈庭宗笑了笑:“待会儿带你去玩。”
夏颂白眼镜立刻亮了起来:“真的?”
旁边徐念缓听到他们在说什么,生气道:“不许打猎!”
“不打猎。”夏颂白笑眯眯道,“打打飞盘就行了。”
他在游戏里可是狙神,一枪一个小朋友。
打打移动靶,应该很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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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别说移动靶了,固定靶十枪八枪都是脱靶的。
黑人教练用流利的粤语说:“很厉害啦,你看你虽然八枪脱靶了,但是枪枪打的都是头啊,要是放在战场上,你绝对是这个。”
说着,给夏颂白竖了一个大拇指。
夏颂白:……
另一侧的移动靶场,沈庭宗用的是一把AK-47自动步枪,这枪是苏联人设计,因为性价比高,一直经久不衰,只是后坐力很大,刚刚夏颂白试了一下,因为姿势不对,枪身撞在肩上,现在还有些隐隐作痛。
沈庭宗脱了外套,黑色衬衫解开三粒扣子,随着大臂的发力,手臂上的臂箍将肌肉勒出分明流畅的弧度,那种偾张的力量感,让沈庭宗整个人都充斥着一种矛盾的气质。
优雅,英俊,极富侵略性。
飞盘急速射出,几乎同时,枪声也响了起来,精准地击中飞盘。三十秒内,弹匣被打空,里面的三十发子弹,弹无虚发。
沈庭宗摘下耳套,随意地将枪递给身后的随从。
夏颂白立刻用力鼓掌:“沈总!太帅了!”
沈庭宗对着他微笑,走过来说:“怎么样,上手了吗?”
夏颂白:“教练夸我是杀人天才。”
沈庭宗扫了一眼靶子,沉默片刻:“你第一次玩这个,能上靶就算合格了。”
但他在游戏里可是枪神。
夏颂白泪流满面。
沈庭宗看出他的失落,问他:“需要我教你点窍门吗?”
夏颂白立刻狗狗眼:“不会太麻烦您吗?”
“打枪而已。”
沈庭宗示意夏颂白拿枪,夏颂白按照看电影留下的印象,将枪架在肩上。
沈庭宗纠正他:“用你的肩去抵住枪托,手肘内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