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洛阳传来消息,武后祭祀完毕,已领着命妇们在回长安的路上。
武后在洛阳不仅祭祀农坛,还干了一件令洛阳当地颇为惊讶的事。
她召见了洛阳当地官员,从皇后个人的金库内帑里拨钱五千贯,在洛阳设慈善堂,并特别注明是代天子行善,用以周济关中贫民灾户。
皇后带头拨钱行善,命妇们自当欣然景从,于是从长安跋涉而去的百十位命妇慷慨解囊,每人出钱少则数百贯,多则一两千贯,纷纷投入慈善堂内。
一笔总数加起来大约十来万贯的善款,居然就这样凑起来了。
崔婕和金乡也是随行的命妇,二女早有商量,于是代表辽东郡公府痛快捐出了三千贯钱,而且金乡还自告奋勇,愿为皇后筹备建立慈善堂的具体事宜。
金乡的表态令武后颇为惊讶,想到建立慈善堂的主意本就是金乡她男人出的,崔婕和金乡又捐了三千贯钱,是除了皇后之外捐钱最多的权贵人家。
于是武后思量之后,也答应了金乡所请,任金乡为京畿道慈善使,以女官之职全权筹备洛阳慈善堂一事。
不得不说,大唐确实是数千年历史里最开明的朝代,女人在这个朝代是能当官的,而且也能掌握一点小权力,那些不甘在家中相夫教子耗尽一生的女子,努努力也能找到展现自己能力的舞台。
金乡无疑是幸运的,她有开明豁达的夫君,也有皇室宗亲的身份,她的人生如同裹在蜜糖里,被无数平凡的女人羡慕嫉妒着。
能怎么办呢?她这辈子受过最大的苦难,就是投胎时的咬牙奋进,与此同时,她爹滕王打了个哆嗦。
……
长安城,国公府。
李钦载终于得偿所愿,将后院池塘里的蛤蟆全逮了,然后剥皮下锅,沸油炸至金黄,猛下调料,一盘油炸田鸡香喷喷端上桌。
这个年代没有动物保护法,蛤蟆敞开了吃。
田鸡肉又香又嫩,用来下酒再合适不过。
晚饭过后,府里众人消了食,快安寝之时,李钦载端出了夜宵,又命丫鬟取来冰镇葡萄酿,坐在院子里自斟自饮。
有人吃夜宵,总是特别吸引人的。很快荞儿弘壁,还有上官兄妹都被香味吸引来了。
李钦载笑呵呵地命人取来碗筷,让孩子们一起吃。
当爹也好,当老师也好,除了学业上严格要求外,生活里不必太严厉,该吃吃,该喝喝,李钦载又不是道德君子老学究,犯不着在孩子们面前找存在感。
一大四小吃得嘴角流油,刚吃到一半,后院闪过一道袅娜的身影。
李钦载还没发现,荞儿却高兴地扬起了小手:“金姑姑,快来吃蛤蟆,我爹亲手做的,特别香。”
李钦载扭头,赫然发现金达妍从树影里走出来,看着院子矮桌上那盘金黄香脆的田鸡,金达妍暗暗吞了口口水,板着脸道:“寝前不食,否则伤脾伤胃,我是大夫怎会犯戒?”
荞儿眨眨眼,又看了看李钦载。
片刻后,金达妍已坐在矮桌旁,一筷挟起一只肥嫩的田鸡腿塞入樱桃小嘴里,浑然不觉一缕油光流下。
“真香!”金达妍赞道。
李钦载哈哈一笑,朝她眨眨眼:“有肉无酒,岂不辜负这良辰美景?金神医喝点葡萄酿吗?冰镇的哟。”
金达妍瞪大了杏眼,一脸挣扎。
荞儿在旁帮腔道:“肉都吃了,还在乎喝几口酒?”
“会发胖的……”金达妍咬牙支撑着仅存的理智。
“大唐以女子丰腴为美,金神医太瘦了,全身不到三两肉,若能胖一点,更添妩媚风韵。”李钦载笑道。
金达妍犹豫半晌,终究抵不过冰镇葡萄酿的诱惑,狠狠一咬牙:“今日拼了!只限今日,明日起一定要自律!”
李钦载哈哈一笑,给她斟满了一杯葡萄酿。
大唐权贵饮酒很讲究,饮什么酒用什么杯,普通的三勒浆或是米酒用漆器酒盏,葡萄酿却一定要用夜光杯。
所谓的“夜光杯”,其实就是透明度较为浑浊的琉璃杯,这东西在如今的大唐还是稀罕物件儿,看着浑浊发黄,但也值不少钱,权贵门户才消费得起。
端起半透明的琉璃杯,金达妍仰脖饮尽,冰凉的感觉顺着喉咙直达胃部,顿时发出爽歪歪的叹息。
“真舒服!人生如此,死而无憾。”金达妍叹道。
第1282章 操碎了心
画面很温馨,两个大人四个孩子围在后院的矮桌旁。
桌上不仅有田鸡,还有厨子刚烤好的一些肉串,再加上葡萄美酒夜光杯,看起来跟前世的烧烤摊没什么区别。
荞儿吃得满嘴油光,弘壁抱着荞儿的大腿,眼巴巴地看着兄长,兄长也不负所望,偶尔从竹签上拔下一块肉逗弄弘壁。
“叫阿兄,给你吃。”
“阿兄阿兄阿兄……”弘壁很没骨气叫得欢。
一块肉塞进弘壁的嘴里,弘壁乐得眼睛眯了起来,要是长了尾巴的话,估计这会儿尾巴摇得跟五档电风扇一样了。
李钦载目光慈爱地看着兄弟俩,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上官婉儿看不下去了,拽了拽李钦载的衣袖,道:“李叔叔你看李荞,他好像在喂狗……”
“二胎当狗养,没错的。”李钦载气定神闲地道。
上官婉儿不吱声了,看来被李家独特的教育方式深深地震撼到了。
倒不是李钦载偏心,主要是弘壁投胎技术太强大,生下来就注定是爵位继承人。
出身已然如此富贵了,若养成骄纵的脾气还了得?
所以李钦载的教育方式向来是偏向荞儿多一点。
荞儿长大后,李钦载的爵位是无法由他继承的,也就是说,除了给他提供优渥的生活环境外,前程全靠他自己去挣。
趁他年幼,多给他一些关爱,将来独自面对外面的风雨时,心底里有一份家庭的温暖打底,或许人生不会那么累。
而弘壁,臭小子若从小惯到大,长大后不知会变成怎样的混账,不如适当给他一点挫折,让他知道人外有人,继承了爵位也要保持谦恭的心态。
上官琨儿受了伤,饮食要清淡,此刻只能愁眉苦脸地看着众人大吃大喝,一脸馋相地咂吧嘴。
金达妍目光柔和地看着面前的大人孩子,这一幕温馨的画面她很少经历过。
从小跟爷爷长大,自懂事起,她便没日没夜地背医术,练针灸,配药方。
她的童年除了学医,几乎是一片空白。
记忆里的爷爷很严厉,也不善言辞,做错了会被罚站,打手心,偶尔表现出来的慈爱,也不过是给她添一件新衣裳,吃饭时多给她挟一块肉。
眼前这一幕温馨的家庭氛围,对她来说分外陌生,却羡慕。
来长安城近两个月了,她每天住在国公府里,但她仍觉得自己是个无关的陌生人,她只是寄居在府里的客人,从未融入过李钦载的家庭。
或许,正因为她是李钦载的救命恩人,全府上下对她的尊敬大过亲昵,让她感到很不自在,也有几分淡淡的失落。
独自饮了一杯葡萄酿,那沁入心脾的清凉令金达妍浑身舒坦。
“来到唐国后才发现,你在唐国朝堂的地位比我想象中的重得多。”金达妍两眼闪亮,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今晚的月色太皎洁。
“就连那些势力庞大的望族,你也敢废了人家,真了不得。”
“你一个治病的大夫,还会关心这些事?”李钦载啜了口酒笑道。
金达妍指了指上官琨儿,道:“他的腿都是我治,就算我不想知道这些事都难,再说,大夫怎么就不能关心朝堂事了?”
“你们汉代有一位名叫张仲景的神医,在他的《伤寒杂病论》里说过,‘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
“大夫的眼里,也不仅仅只是治病救人的。”
李钦载颔首道:“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没错。”
金达妍两眼顿时发亮,喃喃道:“‘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这话真妙,你的才能果然配得上你的地位。”
李钦载朝她挤挤眼:“我的才能不仅仅是说几句妙语,更大的才能在看不见的神秘地方……”
金达妍认真地点头:“我听说了,你们唐国的火器,还有许多新奇的东西,都是出自你手。”
李钦载干笑饮酒。
本来打算开车的,结果人家却没意识到他的车速,这就有点尴尬的,媚眼抛给了瞎子。
仔细一算,崔婕和金乡离开俩月,小八嘎也跟着去侍候两位主母,现在李钦载的身边居然没一个能与他做快乐事的女人。
男人憋太久会危害身体健康的,婆娘们咋就不体贴体贴呢?
一旁的荞儿看着亲爹跟金达妍有说有笑,小眉头顿时一皱,眼里闪闪发光,不知在想什么。
一顿宵夜吃到子时,上官兄妹打起了呵欠,弘壁早已睡着,被丫鬟抱回了房。
李钦载和金达妍不知不觉也醉了,葡萄酿这种酒,喝起来香甜可口,像喝饮料似的,但这酒属于发酵酒,后劲非常大。
两人喝了一坛多,实在有些过量了。
此时夜风一吹,酒劲顿时上头,金达妍满面痛苦,弯腰想吐,却吐不出来。
李钦载也没好到哪里去,此刻的他头晕目眩,仅存的理智支撑着没当场躺下,这时他也发觉自己好像喝多了。
这番邦异国的进口酒就是邪门儿,这才喝了多少就扛不住了。
有个名叫李白的诗人不是说“会须一饮三百杯”吗?
吹牛逼的吧?话说李白现在出生了没有?
脑子迷迷糊糊如同一团浆糊,李钦载却还在思考不着调的问题。
两个大人摇摇晃晃,剩下的三个孩子发愁了。
三人面面相觑,上官琨儿率先抬起他的右腿:“别看我,我是个废人,自己都走不回去。”
上官婉儿弱弱地道:“荞儿兄,他们太重了,我们怕是扶不了,不如叫丫鬟过来吧……”
荞儿眼中异色一闪,却笑道:“我爹常说我已经长大了,凡事自己能做的,尽量别叫外人帮忙,习惯不好。”
说着荞儿朝婉儿示意了一下,婉儿苦着小脸儿,与荞儿一左一右架起了金达妍,步履蹒跚踉跄地将她送回房。
两小忙得大汗淋漓,回到后院休息了片刻,又来到神智模糊的李钦载面前。
一人扛起一只胳膊,两小拼了命将李钦载架起来,愈发艰难地朝厢房走去。
终于快到李钦载的卧房时,荞儿却径自架着李钦载继续走。
上官婉儿立马大声道:“荞儿兄,错了,走错了,这间才是李叔叔的卧房……”
荞儿咬着牙坚持,道:“没错,今晚我爹不睡自己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