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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军阀史话(出书版)_分节阅读_第20节
小说作者:丁中江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1.64 MB   上传时间:2024-05-22 16:03:36

  前面已提到,内蒙古分为六盟,即东四盟(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诺)和西二盟(乌兰察布、伊克昭)。西二盟共辖13旗,但属地颇广,南界山西,西南连陕西,北抵上谢图三音诺颜,东南邻察哈尔,南北相距500余里,东西相距1300余里。西盟自共和宣布后并未和绥远联络,张绍曾于民国元年10月29日照会乌、伊两盟各旗,令派要员至绥,其照会曰:

  共和成立,五族一家,从前藩属名称悉已化除,本将军奉命前来守土,以造福盟旗为当务之急。惟前此种种困苦,应如何一律解脱,后此种种障碍,应如何一切排除,各盟旗身家所系,观察较详,文到之日,务各遴选通达政体蒙员作为各盟旗代表,限于本年旧历十月二十五日齐集绥远,公同筹议一切办法,苟有可以利各盟旗者,本将军自无不乐为设施也。

  张绍曾召集西盟代表来议的理由:(一)是谋求各盟旗的福利,(二)是断绝库伦的羽翼,(三)是晓谕蒙人了解共和真旨。不料张的照会送去后,乌兰察布盟各旗联衔反对,张乃密派朱泮藻少将为招抚使,督领马队一营、步队一营、机关枪炮队各一连、巡防马队二队,径趋乌盟四子部,包围四子王府,以武力迎乌盟盟长勒旺诺尔布亲王返绥。勒王抵绥后晤见张绍曾,倾谈之下,顿释前嫌,张复派团长孟效曾率队往迎伊克昭盟正盟长阿尔宾巴雅尔,同时乌盟盟长勒王亦发通电给乌、伊两盟各旗,劝导来绥协商赞助共和,勒王的文告略云:

  窃念我蒙族僻处塞北,地方辽阔,文化阻遏,人民固守成见,一闻改革,罔不惊疑,受专制之惨酷而不知,被外人所欺骗而不悟,深堪浩叹。本王此次到绥,张将军待遇优厚,恩礼有加,日夕畅谈共和成立之起源,人民应享之权利,外人居心之奸险,自由平等之幸福,本王闻之恍然大悟。……兹将利害祸福为我盟长及各族诸公一述之。夫共和之成立,原以前清政体崇尚专制,国家事无巨细均由一二人主持,因是内政外交诸多失败……补救之道,非合五大民族结成一大团体,群策群力,不足以弭外患而振邦威,是以不惮牺牲,不惜生命,造成今日之共和……况待遇蒙古,尤为情至义尽,平等而外,更有特别之条,我蒙族何乐用不为民国之民乎?我蒙地接俄疆,俄人窥伺已久,辄欲假保护蒙古之名,以遂其并吞蒙古之愿。即以此次俄库协约条件而言,蒙民自由剥夺几尽,并吞之心,显露言表,将来果入俄人范围,其苦处更何堪设想。此皆库伦哲布尊丹巴活佛等蠢而无知,甘受其愚所致也。凡我蒙人当知俄人之诡谋,活佛之无状,非为我蒙谋福利,实为我蒙遗隐忧,本王有鉴于此,幡然醒悟,洞悉共和政体之善,深望我蒙族诸公,与我同心协力,赞助进行……

  张绍曾同时发出召集西盟会议的第二次文电:

  本将军照会各旗,派令通达政体人员代表各扎萨克来绥会议……此次会议大都为各旗谋福利,为国家策治安,所关良非浅细,用特再申前令,表白微衷,前者四子郡王抵绥后即蒙总统进封为亲王,民国之优待蒙人于兹可见。贵扎萨克猜疑之念当亦释然,文到之日务望贵扎萨克携印来绥,共同会议。……

  西盟会议在民国2年1月23日正式举行,通过了以下的各点:

  (一)实行赞助共和:

  甲、悬挂国旗。

  乙、选出议员。

  丙、大总统命令及公布国会议决之法律均应遵从。

  丁、西盟地方一切兴革,得由张将军商令各王公办理。

  戊、参议院议决之蒙古待遇各条件,均应遵照办理。

  (二)不承认库伦协约:

  甲、由与会王公全体以不承认理由报请政府通知列国。

  乙、通知各省都督及政团。

  丙、劝告库伦取消独立。

  (三)请兵保护西盟各地。

  (四)筹划蒙民生计。

  (五)振兴蒙人教育。

  同时乌兰察布盟和伊克昭盟各扎萨克发表一封劝告库伦取消独立的通电,电文是:

  蒙古疆域与中国腹地唇齿相依,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去岁革命起义,内部诸省纷然独立,中原鼎沸,骚动四方,蒙古僻在边陲,深虑祸乱,贵喇嘛乘时独立,保障蒙疆,本盟迭接来文,亦以计策自全,并非过举,曾表同情。现在共和新立,五族一家,南北无争,中央有主,从前各省独立均已取消,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与时推移。贵喇嘛远在库伦,或于民国近时情形有所隔膜,用特按照现状缕述鄙怀。曩在前清无道,国民备受专制虐政,一切行动居处皆不自由,我蒙受害尤为特甚。民国改建以来,待遇我蒙,捐除前此一切苛例,并设种种优待条件,且于我蒙向来游牧宗教习惯一体保存,循是以往,脱离羁厄,共享自由。……细按我蒙目前形势论之,各地户口人丁至为短少,财政奇绌,向无武学,战争之事,力所不能,长此反抗,希图自尊,一旦民国赫然大兴问罪之师,试问我蒙有何把握可以抵御?……比者道路传言,贵喇嘛已与俄人订立条约,此必左右二三佥壬贪得俄人厚贿,不恤断送我蒙古人民之生命财产,牺牲我蒙古人民之自由幸福,自取灭亡,岌岌可惧。本盟王公等谊属同体,再四思维,不得不苦心危言,谆谆切告,与其暂时依附外力,自贻不能保种之忧,何如竭诚扶助京邦,当收同舟共济之益,用是缕陈一切,务望幡然悔悟,协助中华,并希婉谢俄人,取消协约。不特我蒙古人民永享共和幸福,即贵喇嘛粲誉亦将照耀千秋。……

  中俄谈判《俄蒙条约》问题,中国方面最棘手的是没有国际支持,仅赖法国公使以私人资格从中调停,而日本、英国和法国政府都好像默认,这与列强过去对中国问题的活动大相违背。旧的国际关系,无论英日、俄日、法日、美日的条约协商,都以维持中国现状,保全残余中国领土,以及列强对中国机会均等为政策。俄“蒙”缔约,是俄国夺蒙古为保护国,大有悖于维持中国现状,照理说,应为日、英、美各国所反对,可是为什么各国都不发一言呢?这是由于俄国幕后和日本与英国有交易的结果,这个交易分为俄日和俄英两部分。

  日俄曾于1910年签订第一个密约,这个密约是俄国追认日本在朝鲜的一切。待辛亥革命后,俄与库伦互相勾结,日本乃乘机向俄国敲诈,以遂其私欲,于是在民国元年7月,派桂太郎至圣彼得堡,与俄国签订第二次密约,划长春以南的满洲和内蒙古一部分(即自开原以北依长栅至宽城子间的东蒙古地域)为日本所有,长春以北的北满洲及其余蒙古地区为俄国所有,互相支援,不相牵制。日本认为俄国侵略蒙古是势在必行,除了使用战争无法阻止俄国的行动,因此乘机与俄勾结,平分秋色,借可遂它自己侵占满蒙的梦想,所以提出上述条件,而俄国因为曾与日本有协约,保全中国领土,如今急欲使外蒙脱离中国,所以自不能不接受日本要求,免去阻力,于是日俄第二次密约遂在这种情形下签订。

  俄国外相萨佐诺夫于该密约缔结后,就在民国元年9月赴英国伦敦,与英外相古烈讨论西藏之权利问题,以与英国交换蒙古。原来英国亦正支持西藏独立,早在清宣统元年,清廷命赵尔丰率军进藏,宣统二年(1910年)诏废达赖十三,达赖出亡印度,英、印均极力笼络达赖。辛亥革命后,藏人乘机背叛,迎达赖回藏,宣告独立,袁世凯命四川都督尹昌衡征藏,云南都督蔡锷亦派兵进川助剿。元年7月,川滇军迭获胜利,英驻华公使朱尔典突提抗议,要求中国不得干涉西藏内政,不得派兵入藏,如中国不接受,英国便不承认民国政府。袁迫于形势,乃改剿为抚,恢复达赖十三封号,撤销征藏军,同意与英国在印藏边境的大吉岭开“西藏会议”。

  俄英缔结密约,其内容是俄国支持英国在西藏的活动,以交换英国支持俄国在蒙古的行动。

  由于日本、英国、俄国三强的立场一致,利益相同,法国、德国、意大利都没有表示,美国正好是威尔逊总统上台,在外交上反对扩张,自动放弃了东亚的发言权。因此,中国在没有国际支援的情形下应付库伦问题,当然是非常吃力的。

  陆徵祥再任外长,负责与俄驻华公使谈判,历时凡八个月,由元年11月起至2年7月,共与俄使会议20余次,最后协定草约,由袁世凯于2年7月提交国会,要求同意,其条文是:

  中俄两国为免除蒙古现状所能发生之误会起见,协定条件如下:(一)俄国承认蒙古为中国领土完全之一部分。兹特承诺于此领土关系之继续,不谋间断。又此领土关系上出生之中国历来所有之种种权利,俄国并承诺尊崇。(二)中国承诺不更动外蒙古历来所有之地方自治制度。并因外蒙古之蒙古人,在其境内有防御及维持治安之责,故许其有组织军备及警察之专权,并许其有拒绝非蒙古籍在其境内殖民之权。(三)俄国一方面承诺除领署卫队外,不派兵至外蒙古,并承诺不将外蒙古之土地举办殖民,又除条约所许之领署外,不设置他项官员,代表俄国。(四)中国愿用平和办法施用其权于外蒙古,兹申明听由俄国调处。照上列各条之本旨,定立中国对待外蒙古办法之大纲。(五)中国政府因重视俄国政府之调处,故允在蒙古地方将下开之商务利益给与俄人(即俄蒙附约商务专条)。(六)以后俄国如与外蒙古官吏协定关于改动该处制度之国际条件,必须经中俄两国直接商议,并经中国政府之许可方得有效。

  根据这个《中俄协定》,等于中国已承认了《俄蒙条约》和蒙古独立。因此,这个协定提交国会时,即遭国会否决。而赵秉钧内阁因宋教仁被刺案而垮台,新外交总长是孙宝琦,重新和俄使磋商,又凡四个月,至民国2年11月成立协定,其精神与前次协定完全一样。这时候,袁世凯因“第二次革命”取消了国民党议员360人,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于11月4日命孙宝琦签署了《中俄协定》,该协定内容如下:

  (一)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古之宗主权。(二)中国承认外蒙古之自治权。(三)中国承认外蒙古人享有自行办理自治外蒙古之内政,并整理本境内一切工商事宜之专权,中国允许不干涉以上各节,是以不将兵队派驻外蒙古,及安置文武官员,且不办殖民之举,惟中国可任命大员偕同应用属员暨护卫队驻扎库伦,此外中国亦可酌派专员,驻扎外蒙古地方,保护中国人民利益。俄国一方面担任各领事署护卫队外,不于外蒙古驻扎兵队,不干涉此境内之各项内政,不在该境有殖民之举动。(四)中国声明承认俄国调处。(五)凡关于俄国及中国在外蒙古之利益,暨各该处因现势发生之各问题,均另行商订之。

  照上述协定,俄国虽承认蒙古为中国之领土,然仅承认其宗主权,中国对于蒙古既不能干预其内政,又没有监督蒙古外交之专权,则宗主权只是一个空名,同时中国既承认俄蒙商务专条,即等于承认外蒙古独立。民国成立后第一桩对外交涉结果如此,招致了日后更多的丧权辱国事件!

  俄帝在侵夺外蒙古时,西藏也发生了问题。西藏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地位特殊,有它独特的宗教和政治制度,同时又是政教合一的民族。英国人一直视西藏为禁脔,俄国人也参加逐鹿。清帝逊位后,西藏也闹起独立来了。陆军统领钟颖遂率军由西康开入西藏。四川都督尹昌衡令钟颖为西藏行政使。藏人受英人挑唆,于元年4月6日与钟部发生冲突,演出激烈战事,5月19日后藏江孜、亚东失守,拉萨危迫,6月初旬里塘陷落,8月藏兵进攻巴塘,川边大震。

  当藏兵攻势顺利时,英国驻华公使为西藏问题向中国外交部提出照会,内容为:

  (一)中国不得干涉西藏之行政,并不得于西藏改设行省。(二)中国政府不得派无限制之军队,驻扎西藏各处。(三)英国现已认定中国对于西藏有宗主权,应要求中国改订新约。(四)英政府前曾遵据条约,特设通信机关,后经中国军队擅行截断,以杜绝印藏之交通。(五)如中国政府不承认以上各条件,英国政府亦绝不承认中华民国之新共和政府。

  中国政府根据英方照会加以讨论,袁世凯因和英驻华公使朱尔典私交颇好,所以中英关于西藏问题,不似中俄关于外蒙问题那么棘手。中国答复英国之照会,大致内容如下:

  (一)中国按照1906年之《中英西藏条约》,除中国外,其他国皆无干涉西藏内政之权,今谓中国无干涉西藏内政之权,理由甚无根据。至于改设行省一事,为民国必要之政务,各国既承认中华民国即不能不承认中国改西藏为行省。况中国对于西藏,并无即时改设行省之意,此中颇有误会。惟现在中国认定不许其他一切外国干涉西藏之领土权及其内政。(二)查中国并无派遣无限制军队驻扎西藏之事。惟按照1908年之通商条约,英国以市场之警察权及保护印藏交通,委任于中国,故中国于西藏紧要各处,当然派遣军队。(三)中英关于西藏之交涉,已经两次订立条约,一切皆已规定明确,今日并无改订新约之必要。(四)中国政府从前并无有意断阻英藏交通之事,以后更当加意保护,断不阻碍英藏交通。(五)承认中华民国是另一问题,不能与西藏问题并为一谈,深望英国先各国而承认中华民国。

  中国政府复书发出,英政府一时未有复文。9月1日西藏达赖派堪布求和,川军克复里塘。25日袁下令以尹昌衡兼川边镇抚使。10月28日复封达赖名号。12月25日尹昌衡报告川边已告肃清,西藏问题总算拖了下去。

第45章 大借款似毒药

  “库伦问题”发生后,举国视线集中于对外,但是内政方面最严重的问题莫过于财政了。前面已说过,袁政府在唐绍仪时即已罗掘俱尽,非借款无法维持。唐阁垮台,又拖了多月。周学熙出任财政总长后,变成了借债总长,起初借200万、100万,后来则借几十万,最后乃至几万甚至1万都在借,甚至1万的小数目都无法借,政府中能抵押的东西都在抵押,如自来水公司押了4万,闹出双包案,于是大打官司。

  自熊希龄担任财长与六国财团谈判破裂后,总统府内曾设立了财政委员会,主持另辟借款途径,分别电令驻外代表觅求借款路线,一时驻外人员均以找寻借款路线为工作主要对象。要知道那个时候,负责达成借款的中间人,无论外交总长或财政总长,以至经办人,都有佣金好拿,借款又救国又利己,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一时驻外代表纷纷奔走,今天这个来电说:某大外国公司可借若干千万,明天那个来电说:某大外国洋行可借若干千万。当然,这都是空中楼阁,谈了毫无结果,于是天天有好消息,天天都是落空。周学熙实际负责财政部,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因此,他认为不可完全仰赖驻外代表这种无轨电车的乱搭线,认为仍应与六国财团接触,于是他分别和日本正金银行代表小田切及英国汇丰银行代表西利尔接触。

  周学熙和西利尔的谈话很有内容,因为西利尔反映了当时列强对于“中国要求大借款”的看法和打算。

  周说:“大借款不成功,对中国当然非常困难,而这种困难之形成的后果,对于和中国有密切商务关系的英国亦极不利。因为大借款之开出的条件有损于中国的主权,很容易引起中国人民普遍的反对,由反对而引起的行动,可能动摇了才告立国的中国社会,这是很值得列强各国注意的,尤其是英国。”

  西利尔说:“我个人看法和阁下完全一致,不过您应该知道,这次大借款的条件,一部分是由银行团磋商,另一部分是受各国外交部的提示。列强对中国的政策有两点:一是不愿中国被一个或两个有野心的国家所并吞,所以必须在中国维持均势;另一是不愿见中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希望中国维持现状。自中国革命成功,我欧洲各国都有戒心,深恐中国扩充国权,因此希望通过大借款维持各国均势,同时监督中国财政。我们不愿中国借了我们的钱来培植力量,驱逐我们,所以借款用途必需详细规定,加以监督。”

  周说:“中国在建国期间,至少十年内没有能力对外,这点列强太多疑了,我希望恢复大借款谈判,但以不害中国主权和社会秩序为谈判的先决条件。”

  西利尔表示愿向六国财团转达这个意思。

  当袁政府四出告贷时,驻英公使刘玉麟悄悄不动声色地和英国克利斯浦公司谈妥了一笔1000万英镑的贷款,这笔贷款于民国元年8月30日在伦敦正式签押。中国承允归还此项贷款,是以盐税的余款存交麦加利银行。原来这时盐税收入全年有4750余万两,其中有2400万两已经出抵,所余的2350余万两即作为向克利斯浦公司借款的担保。这笔借款公布后,六国银行团大加反对,通知本国银行不和中国汇兑。至10月15日,财政总长周学熙命令长芦盐运使由长芦盐税项下,每月把应缴克利斯浦公司贷款的利息,存于天津麦加利银行。北京外交团乃于10月30日提出抗议,署名的为所有与义和拳变有关的国家,因为盐税是担保拳变的赔款,抗议书如下:

  《辛丑条约》,凡盐款总额,除其中已作偿还债务之用者外,其余担保拳匪事变之赔款。本月十五日财政部之命令是限制盐政条约之意义,背公法原则,现在积欠赔款,外交团认为盐政一切收入不能充为他项之用。

  《辛丑条约》签订时,中国的盐税收入仅1200万两,所以用盐税来担保义和团事变的赔偿金亦仅1200万两。民国成立时,中国盐税已增至4750万两,除了1200万两为支付《辛丑条约》外,其余的盐税款,中国政府理应有权自由支配,且中国政府在此以前亦曾以盐税款1200万两以外所多余的用为其他借款的担保。过去外交团亦未抗议,此次却如此压迫,其目的是迫中国无他路可走,只好向六国财团低头,接受大借款的条件。

  11月8日英国汇丰银行代表西利尔和梅郁联袂往访周学熙,提出二事:其一为8月8日中国财政部致银行团的一函,声明大借款中止云云,此函银行团未收到。银行团用意是表示中国未停止大借款谈判,当然不该和克利斯浦公司借款。周学熙取出财政部的发文簿,以及西利尔收到该函时的回片,上面且有西利尔的签字。梅郁说:这不是他的签字。西利尔说:这时我还在北戴河休息,人所共知,何从亲笔签字,我不能承认这个收件。周学熙说:君等不承认收到我们的公函,我们亦不会承认没有发出这件公文。双方对此问题没有继续争辩。又讨论第二个问题,就是对于长芦盐税存入麦加利银行的抗议,周学熙取出财政部的新命令,就是取消前项以盐税存麦加利银行的命令,这表示北京政府已经屈服于外交团的抗议。

  于是周学熙乃与六国银行团的总代表西利尔和梅郁重新谈判大借款。

  周学熙和六国银行团重开大借款谈判后,民国元年11、12月间举行了好多次有关借款细节的磋商,除利息外大致均获协议,尤其是监督盐税条件,银行团同意由中国设盐务稽查所,自聘洋员以资襄办,监督用途的条件则由中国政府于审计处设外债稽核科,用外国人为稽核员。周学熙把谈判情形向参议院报告,大致获得承认,于是安排正式订约。不料临时又发生意外,俄、法两国驻京公使反对监督用人条款,而坚持各该国必须出一个人加入监督机关中。这个意外使外交团自身发生了歧见,纷电本国政府请训。后经外交团重开会议,商定盐税稽核处聘英人为主办,德人为副办。国债局聘德人为总办。审计顾问俄、法二国各聘一人。外交团获致协议后即以此办法通知中国政府,这是民国2年3月3日的事了。中国政府认为这种安排不是谈判时所共同商定的原则,而监督机关全用六国团内的人对于中国甚为不利,何况俄国这时正助外蒙古独立,如果中国财政权被其监督,实属危险万分,所以袁政府乃加以拒绝。

  就在这个时候,上海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血案,宋教仁被刺死难,国民党在南方爆发了二次革命。袁世凯为了对付国内的反对行动,必须大借款成功,使财政上得到支援,于是便再恢复和银行团交涉。

  在六国财团中,美国态度最为公允。美国政府对于银行团要求中国财政的监督权认为不当,训令美国银行代表退出银行团,同时奖励个别对中国的投资,因此其他五国政府受美国行动的刺激,态度为之一变,谈判遂较过去容易进行,借款条件亦较过去略为让步。

  在大借款谈判期间,还有个重要人物,名叫莫利逊。他是英国人,但受任袁世凯的政治顾问,大借款谈判,他在幕后担当重要角色。他虽是英国人,可是他却站在中国立场和利益一方。在双方谈判最僵持的时候,莫利逊向北洋《德华日报》记者发表谈话,他主张解散六国银行团,而重行恢复四国银行团,因为他认为日本和俄国外托经济合作的美名,而暗行政治上的目的,对于银行团本身殊为不利,在中国方面亦难默忍,他的谈话颇受银行团的重视。

  总之,这时的大借款事对袁政府实在是一剂急需的救急药,非用不可,明知借款丧权辱国,但不借款几乎日常开支都难应付。何况宋教仁被刺后,国民党发动二次革命,袁政府没有这笔借款便无法对付国民党。同时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大借款签字,便可让袁政府和列强连接在一块,列强各国不止是事实上承认了袁政府,而且还非支持袁政府不可了。这笔善后五厘金币借款,美国没有参加,所以只有英、法、德、日、俄五国财团贷借,代表的银行是英国的汇丰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借款总额2500万英镑,换算各国货币是:德国51 125万马克,法国63 125万法郎,俄国23 675万卢布,日本24 490万元。借款的利息是五厘,发行价格九扣,实收八四扣。

  这笔贷款成立,使中国盐政权落入外国人之手,可说是中国财政史上的一大痛事,至于借款数额虽然是2500万英镑,听起来数字很大,可是债券九折出售,八四实收,实际借到不过2100万英镑。再扣除四国、六国、比国以前的各项垫款,以及五国银行团、各银行所借的款,共600万英镑,各省向五国银行团所借的280万英镑,及革命期间各国损失赔款200万英镑,真正拿到手的借款,不过债面40%,而借款47年的利息合共是4285万英镑,本利合共是6785万余英镑。借款前谈判期间受尽了折磨,借款后七折八扣,拿到的那么少,保证手续那么苛刻,结果还钱要还这么巨额的数字,实在是一副毒药。

  民国2年4月26日,中国和银行团签订了善后五厘金币借款条约,其条款如下:

  一、中国政府借银行团二千五百万金镑为善后及行政之用,名为中国政府一千九百十三年善后五厘金币借款。

  二、此项借款除预作交付首次息票之用外,系专为下列各事之用:

  甲、为清还中国政府业已到期应还各款之用(共四百三十一万 七千七百七十八万镑)。

  乙、为赎回各省现有借款全数之用(共二百八十七万镑)。

  丙、为清还中国政府不久到期应还各款之用,与各国因中国革命所受损害之赔偿(共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二百六十三万镑)。

  丁、为遣散军队之用(共三百万镑)。

  戊、为现时各费之用(共五百五十万镑)。

  己、为整顿盐政事务之用(共二百万镑)。

  庚、为中国政府与银行团互相商允他项行政费之用。

  三、中国盐务收入,除担保从前借款债务未清还者外,所有中国盐务收入全数为担保此项借款之用。……

  四、中国政府承认将盐务之征收办法整顿改良,并用洋员,以资襄助。其办法如下:

  中国政府于北京设盐务署,由财政总长管辖,盐务署内设稽核总所,总办中国人,会办洋人。在各产盐地设稽核分所,置华经理人一,洋协理一人,共同担负征储盐务收入之责任。如本项借款之本利按期交付,则不干预盐政事宜,倘本利届期拖欠,逾展缓日期后,则应将盐政事宜收归海关办理。

  五、本合同债票发售之第一个月起,因盐务尚在整理阶段,无确实之收入,则以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之中央税项为头次之担保,俟一周年后盐务收足,各省担负可以暂行停止。……

  六、此借款期限为四十七年,自第十一年起即按期还本,自第十七年后至三十二年前,中国政府如欲将未到期之款全数或部分赎回,皆听中国之便。

  七、中国政府对于此次债票所应得之权,系照伦敦发行之价格为准,由银行按票面扣百分之六为经手费。……

  八、中国政府允将民国元年十一月十六日大总统公布之审计处暂行规则立即实行,并声明以后更改此项规则,不得与本合同有窒碍情事。凡领款凭单须由审计处所属稽核外债室之华洋稽核员会同签押。凡提款之领票或提款命令,须经财政总长所派代理人签押后,与华洋稽核员会同签押之领收凭单并交银行代表,经核相符才可凭票领款。如银行代表,对已经支出款项有怀疑之处,可向审计处稽核外债室洋稽核员询问。

  九、……

  这个借款合同与前清时借款合同不同的,一为外人稽核盐务,二为外人审计用途。这就等于允许外国人干预中国的财政。

  大借款成功后,袁世凯向国会致送咨文备案,略称:

  据国务总理赵秉钧、外交总长陆徵祥、财政总长周学熙称:窃六国银行团借款,先后磋商已逾一年……正拟定期签字,该团忽以原议五厘利息,借口巴尔干战事,欧洲市场银根奇紧,要求增加半厘,只得暂行停议。惟是赔借各款积欠累累,一再衍期,屡次商讨,追呼之迫等于燃眉,无可应付。数月来他项借款悉成画饼,美国既已出团,而其余五国仍未变易方针,大局岌岌,朝不保夕,既无束手待毙之理,复鲜移缓就急之方。近接各省都督来电相迫,如江苏程都督电:“毋局于一时之毁誉,转为万世之罪人。”安徽柏都督电:“借款监督,欠款亦监督,毋宁忍痛须臾,尚可死中求活”等语,尤为痛切,迫不得已而赓续磋商,尚幸稍有进步。四月廿二日大总统命令:“五国银行借款合同,任命赵秉钧、陆徵祥、周学熙全权会同签字,此令!”等因,遵于廿四日与该银行团双方签订草合同,复于廿六日签订正合同,彼此分执存照,以免生枝节,理合将华洋文合同各照二份,并附用途单二份,呈请大总统鉴核,俯赐咨交议院查照备案以昭信守!等情。查此项借款条件,业于上年十二月廿七日由国务总理暨财政总长赴前参议院出席报告,均经表决通过,并载明参院议事录内,自系当然有效,相应咨明贵院查照备案可也!

  参众两院对这案反对,袁再致咨,语含威胁,有:“此次合同签字,在势无可取消,倘国会能谅苦衷,固为国家之幸,否则惟有向国民代表引咎自责以明责任。”国会仍反对,且通电各省都督、民政长协力反对,各省则意见不一致,二次革命后,袁始强行通过。

第46章 政府和国会

  民国元年7月以后袁所任命的都督名单如下:

  直隶都督冯国璋

  奉天都督赵尔巽

  吉林都督陈昭常

  黑龙江都督宋小濂

  江苏都督程德全

  安徽都督柏文蔚

  江西都督李烈钧

  浙江都督朱瑞

  福建都督孙道仁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领

  湖南都督谭延闿

  山东都督周自齐

  河南都督张镇芳

  山西都督阎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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