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回人间
皇宫的除夕夜宴还算平和,如果没有高履行的母亲被剑姬误伤这件事的话,可以被称作祥和喜乐。
因为有太医署的官员在皇城值守,所以高履行的母亲文氏没有死,只是被那一剑斩开了鼻梁,斩瞎了一只眼睛,并留下一条从额头直到下巴的恐怖的伤疤。
刚刚被缝合完毕之后的模样还算不得丑,等伤疤愈合之后,因为这一剑破坏了脸部的肌肉,到时候五官就会移位,会自由生长……
在宴会上,云初一直没有理会李慎,甚至没有往他身边走的意思,他知道,这个时候的李慎已经非常害怕了,只要云初多看他一眼,都会觉得自己的生命马上就要终结了。
作为好友,云初这个时候不理睬他,离他远远地,就是对李慎这个朋友最大的温柔。
已经托付云初亲自杀他的李慎,也能从云初的行为中判断出自己是不是就要死了。
李氏皇朝一向以仁孝为立国的基础,所以,兄友弟恭是必然的一件事。
李治今晚喝了很多酒,这不是他愿意喝这么多的酒,而是在座的所有人都希望能够跟皇帝喝一杯,顺便表达一下自己的忠诚之心。
以前这种场面会让云初感觉不自在,今天不一样了,在强大的压力之下,为了保命,或者保住家里那点荣华富贵,多么无耻的话,多么卑微的行为他们都能干的出来。
云初一致认为亲吻别人脚背,是胡人才能干的出来的事情,在今晚,亲吻脚背被这些人当成了基础操作。
看着那些人的胡须蹭在地上,嘴唇如同猪嘴一般在替皇帝擦拭鞋面,云初就把李弘的脑袋转向自己这边。
“等我登基之后,他们是不是也会用胡须擦地,用嘴来舔我的鞋子?”很明显,李弘显得有些兴奋。
“擦地该用抹布,刷鞋子的时候就用刷子,胡须擦不干净地面,嘴巴上的口水只会弄脏你的鞋子。”
“可是,我父皇看起来很是享受啊。”
“没错,那是因为你父皇是最强大的一个人,如果那一天不再是最强大的了,那些人今天有多卑微,以后就会有多猖狂。”
“是这个道理,要不我到我父皇那边去,看看他们会不会舔我的鞋子……放心,离开这里我就把鞋子丢掉。”
“错,你现在应该等那些人亲吻完你父皇的鞋子之后,就举杯感谢他对你父皇的忠诚。”
“不是吧,我要跟那些刚刚舔完我父皇鞋子的嘴巴,一起喝酒,这岂不是说我也舔了我父皇的鞋子?”
“我记得有人曾经在成年之后还伏在高祖皇帝怀中吃乳,你记得这个人是谁吗?”
李弘瞅着云初道:“那叫‘跪而吮上乳’,你以后最好把这事忘记,我父皇要是听到了,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而我现在就想砍你的脑袋。
太羞耻了。”
“我在问你这样做的效果好不好,没打算揭开你李氏的伤疤,你父皇现在至高无上,你是不是应该过去平息一下那些人的怨恨之心。
我不知道别人舔舐了鞋子之后的感觉是啥样,我是不打算活了。”
李弘点头道:“我也不打算活。”
“那就好歹安慰他们一下,把舔鞋子这件令人羞耻的私事变成国事。”
“好吧,我拿酒壶不拿酒杯,万一他们酒杯里的酒撒到我的酒杯里,这就没办法喝了。”
李弘过去之后,举着酒壶跟那些刚刚表完忠心的皇族人喝醪糟。
李治见儿子如此懂事,就干脆拉着儿子的手,由他来接受皇族们的崇拜,再由儿子来安抚那些的情绪。
偌大的一个太极殿中,除过云初这十一个人安坐如山之外,就只剩下一个不动如山的人。
这个人就是驸马都尉长孙冲。
他这一刻显得非常孤独,不过,自斟自饮的显得极为自在,看的出来,他将自己与这座太极殿做了一个很好的隔离,白衣如雪的坐在那里,真的很像是一个仙人。
长孙冲本来就是以才学,风度,气质冠绝大唐贵公子的,也就是因为有这些条件,太宗皇帝才会把最宠爱的嫡长女长乐公主李丽质嫁给长孙冲。
云初很期待看不到李治跟长孙冲的交锋,可惜,皇帝没有去长孙冲那边,长孙冲也没有扑上来舔舐李治的鞋子。
宴会上的曲子变得激昂起来,金媃筎的舞蹈动作也变得剧烈起来,不论是甩袖,还是踢腿,亦或是旋转,统统都显得刚劲有力,看样子,刚才这个鬼女人表现出来的娇弱不堪的模样,又是装的。
百骑司的老大左春走进大殿,在李治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李治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轻轻敲击一下金钟,然后就走了,走的非常的干脆,似乎刚才热闹的宴会不过是一场空虚的梦。
金媃筎的身体随着金钟的响动,颓然倒地,乐师们的曲子,也戛然而止。
长孙冲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之后,就踉踉跄跄的离开了太极殿,今天,他居然把自己喝高了。
不过,就算是喝醉了,长孙冲依旧表现出来了极高的素质,此时的他看不出有半点颓唐之色,白色的衣衫大袖飘飘的,如同一只酒醉的白蝴蝶。
李弘把嗑了一半的鸡腿从嘴里拉出来丢在矮几上,眼看着云初蹑手蹑脚的来到发愣的李慎身边,将双手按在李慎的肩膀上。
李弘立刻捂住了耳朵,然后,李慎凄厉而高亢的惨叫声就在太极殿中回荡。
戏弄李慎,云初并没有落好,那家伙手中的酒全泼洒到了云初的脸上。
李弘站在太极殿门口对云初道:“我们去晋昌坊吧。”
云初瞅着李慎道:“你去不去?”
李慎怒道:“不去。”
云初道:“孙神仙去了终南山。”
李慎立刻道:“我们去晋昌坊。”
金媃筎是被两个宫女搀扶着离开了太极殿,在路过云初身边的时候,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幽怨之色。
薛仁贵,裴行俭身着重甲,每走一步路,就像是一座山在移动。
云初看过,今晚来的这些将军里面,只有云初身着轻甲,剩下的都是里面穿轻甲,外边套重甲。
没有预料之中的杀戮,让他们极为失望。
“喂,今晚子时,公孙新创的剑舞,你不去看看吗?”
云初冲着裴行俭喊道。
裴行俭怒道:“你就好好地羞辱我吧。”
薛仁贵停下脚步对云初道:“拙荆带着孩子去了晋昌坊,容我卸甲之后,同去。”
云初点点头,又对裴行俭道:“公孙的孩子也在晋昌坊,你去不去?”
裴行俭点头道:“你这么说就对了,容我卸甲。”
都是在皇城中有办公室的人,很快,一群人就在皇城口汇合了,李弘也仅仅留下四个亲卫,把其余的人统统撵回东宫去了。
此时此刻,郭待封还在呼呼大睡……
长安城里虽然光明处处,可是,所有的光明都不如太极宫处来的光明,这里灯火如昼。
李治,武媚就站在最光明处,俯瞰着棋盘一般的长安坊市,两个人似乎都没有说话的心思,看样子还微微有一些疲倦。
“灯火灼灼之地,应该是晋昌坊吧?”李治随口问道。
“几束灯火冲天之地应当是晋昌坊门楣上的巨凰。”
李治点点头道:“我不喜欢动用密谍杀人,这样做有失皇家体面。”
“御史大夫李巢不死,对陛下非常不利。”
“不能以国法杀人吗?”
“陛下可能忘记了大唐的律法乃是长孙无忌书就。”
“那也不至于将李巢的事情定性为朋党案子。”
“陛下放心,控制的很好,没有波及更多,而赵州的官吏已经更换了一遍。”
李治默不作声,最后叹息一声,就拍拍手,一头黑白色的巨熊就吧嗒吧嗒的跑过来,李治将无处安放的右手放在巨熊的头上,对武媚道:“夜了,休憩吧。”
说完话就带着巨熊去了寝宫。
武媚目送皇帝离开,低声道:“我只是做了一些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罢了,弄得好像全是我的错一样。”
因为除夕夜金吾不禁的缘故,朱雀大街乃至各个坊市到处都是人。
而人群最拥挤的地方,毫无疑问就是晋昌坊。
过节时期,晋昌坊不收门票,所以,才走到晋昌坊坊门附近的时候,就已经拥挤的人马难行。
十二个巨大的气死风灯的破口处激射出十二道碗口粗的明亮光柱,就是这些光柱,将已经贴满金箔宝石的巨凰照耀的煌煌大气。
人群缓缓地从巨凰下方走进晋昌坊,呼爹喊娘唤子之声不绝于耳。
即便是寒夜,众人呼吸出来的白雾笼罩着坊门,不长时间,就在坊门的石柱上形成了一层白霜。
大头娃娃李思骑着一杆竹马,挥舞着一柄木刀发出刺耳的尖叫,就在她的对面,同样有一个小孩子也骑着一杆竹马,单手拿着一柄小小的木矛,要跟李思决一死战。
围观者纷纷喝彩,眼看着一场大战就要爆发,身上套着一件竹篾绢纱制成的驴子服装的娜哈从黑暗中狂奔而出,一把夺走了女将的木刀,也顺手拿走了男将的长矛,然后就一路学着驴子蹦跶着杀向灯火阑珊处,在她身后,还跟着两个骑着竹马大声嚎哭的女将跟男将。
第一百四十六章 云门夜宴
唐人都是该死的乐天派。
李慎随着人群缓缓向晋昌坊里走的时候,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太对,竟然从袖子里摸出一支玉笛吹奏了起来,且一边吹一边舞动。
低声清脆,活泼,有时候像是百鸟鸣叫,有时候又像是牧童晚归。
有了笛声,有了舞蹈,原本排队进晋昌坊的人也就没那么焦躁了,一些屁股大的也跟着李慎一起扭动,千奇百怪的看的李弘哈哈大笑。
笑声会传染人,更不要说这本身就是节日的庆典上,于是,就连云初也跟着点着头,扭着屁股在人群中乱挤。
大唐的除夕日有守岁的习惯,不过这个守岁是大人们为了防备年兽把孩子叼跑而彻夜不眠。
以晋昌坊如今人挤人的模样来看,不要说年兽不敢来,就算是妖魔鬼怪也不敢来。
自从大唐将西域打的无人敢露头,回头又把辽东三国彻底平定之后,如今的大唐娱乐业已经极度繁盛了。
昔日五六个舞姬一起跳舞就是大型的舞蹈了,现在,百十个舞姬一起舞蹈的场面已经不罕见了。
然而,真正让长安人疯狂的还是那种会散发着浓郁药草香气的炸鸡。
这种炸鸡的起源是烤鸡,后来发现烤鸡的制作速度实在是跟不上卖的,然后,就想到了炸鸡,结果发现把生鸡炸熟也需要大量的时间。
于是,孙老神仙就出现了,老人家特意配置了几样滋阴补阳的草药,先用这些会散发着浓郁香味的草药把鸡煮熟,然后捞出来晾干,最后再放进沸腾的油锅里猛炸,等热油把鸡的外皮炸成焦黄色之后,就可以拿出来卖了。
所以,这种鸡就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神仙鸡。
这种鸡从一出现,就风靡了整个长安,以至于老神仙在吃到这种鸡的时候,都好奇的问这是如何制作出来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