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初打量一下店铺,没看见妇人,就诧异的道:“如今,富贵了,你夫人也不用抛头露面的照顾生意了?”
老板笑的跟哭一样,摇摇头道:“四年前就没了,生孩子没生下来,母女都没了。”
云初叹口气道:“节哀。”
老板抹一把脸换上一张笑脸道:“君侯今日来了,正好尝尝小人煮的羊头如何,看看有没有长进。”
云初笑着应了,他觉得应该很不错才对,能在大食堂的边上开吃食摊子,如果没有过人之处,早就倒闭了。
果不其然,老板对他的羊头肉做了很大的改良,白水煮出来的羊头,在把肉撕下来之后添加了孜然跟辣椒之后变成了干羊头,夹在热饼子中间,味道再是香浓不过,另外还有涂抹了酱汁的羊头肉,不辣也不腻,夹在饼子里最能饱腹。
云初吃辣羊头,云锦吃酱羊头,父女两啃着羊头就离开了这家小店。
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瞅着一枚在案板上打转的金币问父亲。
“阿爷,这人是谁啊,好阔气。”
老板脸上带着笑意对儿子道:“一个惦记你母亲惦记了十几年的纨绔,不过,人家现在是大唐的侯爷了,娶妻生女了,还对你阿娘念念不忘的。”
少年吃惊的道:“啊?宁有此事?阿娘那么胖,还有侯爷会喜欢她?”
老板冷哼一声道:“谁能知道那些纨绔是什么心思,反正我刚才告诉他你阿娘已经过世四年了,让他断了这个念头。”
“啊?你骗人,我去告诉阿娘。”
老板在儿子屁股上踢一脚道:“那就给你阿娘说去,我就不信她敢拖着两百斤的身子去见昔日的情郎。”
饼夹肉这东西很能饱腹,所以,云锦吃了一小块,剩下的全进了云初的肚子。
不远处就是西市,云初就催动枣红马一路去了西市。
衡量一个城市的商业好不好,看一眼市场就知道了,如今的西市已经被长安县扩展了三成不止,即便是如此,这座巨大的市场上依旧是人头攒动。
好在枣红马一看就不是凡品,路人担心磕碰到枣红马被马主人索赔,因此都努力的不愿意靠近枣红马。
反正路上人多,走不快,云初就让一个背着一背篓大白菜的人走在前头,让枣红马吃白菜解渴。
背白菜的也是一个实诚人,云初给二十个大钱,人家坐地起价索要了五十个大钱,见云初无可奈何地答应了,就一边走,一边掰白菜叶子喂马,路人看到云初用白菜喂马,也不知是谁喝骂了两声“败家子”。
云初大怒,冲着密密匝匝的人头喝令骂他的人滚出来受死,结果,骂他的人更多了。
没办法惹起众怒了,云初匆匆丢出一把钱给背白菜的人,催动枣红马在人群中挤出来一条缝隙落荒而逃,至于那个刚刚高价卖给他白菜的家伙,却被一大群人围住痛殴,惨叫连连。
路过胡姬卖酒的地方,云初就把闺女抱在怀里,不让她看那些有伤风化的女子。
不过,说真的,长安城里的胡姬质量在直线上升,而且很多年轻胡姬是一口熟练地长安官话,这让刚刚从西域归来的云初多少有些疑惑。
直到一个身材高挑,美艳动人的胡姬当街拦住枣红马,一定要云初进店喝一杯的时候,云初才用鞭子揽住胡姬的腰身,将她丢进酒肆,见胡姬一脸的莫名其妙,云初就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敢当街拦住云初这种人的胡姬,容貌绝对是不差的,就这种能在酒肆一条街上卖酒的胡姬,一年下来的收入,绝对比云初这个县令的俸禄多出十倍不止,要是能遇到一位恩客,百倍都有可能。
父女两转过西市,再赚东市,为了避嫌,云初没有路过平康坊,绕道径直回了家,此时的云锦,早就趴在云初怀里睡着了。
云初低头看着自己的闺女,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自己这两年不在家,不论是云瑾,亦或是云锦心中其实都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安全感。
主要原因就是在孩子刚刚成长的时候,自己这个父亲的角色缺失的缘故。
虞修容口中说的云瑾的懦弱,云锦的算计,其实都是这个原因导致的。
如今,他们强大的父亲回来了,云瑾就不会再懦弱,云锦也不会处处流露自己的小心思了。
有阿爷在,世上就没有过不去的事情!
第一百零六章 疾风暴雨下的草的活路
云瑾,云锦这两个孩子身上的毛病,在娜哈身上根本就没有显现出来。
她有一套自己的棒子理论。
那就是——心里不舒服了,就用棒子将自己的不舒服转嫁到别人身上。
这样一来,不舒服的就是别人,不是她了。
至于能不能打过,她是不考虑的,反正她哥哥在打人这件事上就没有输过。
当年的皇宫夜宴上,别的贵妇们在皇后面前如同待宰的羔羊,娜哈是唯一一个敢直面武媚而毫无惧色的人。
当然,最重要的是娜哈全身而退不说,还获得了皇后的赏赐。
那种在皇后面前发作一次,然后就永远消失的人,当然算不得厉害。
所以,娜哈房间的墙上,挂着各式各样从小到大的各种棒子,每一根棒子都陪伴她度过一段时光。
和尚们商量好了,派了窥基大师过来通知娜哈,五月初八,就是娜哈女王正式坐位的时间。
在这中间,娜哈需要斋戒,沐浴,诵经……养好身体迎接那个光辉的日子。
娜哈满口答应,准备在家里斋戒,沐浴,诵经。
所以,吃晚饭的时候,娜哈跟卓玛,阿伊莎三个人分食了一只巨大的红烧蹄髈。
娜哈是佛国女王的身份,按理说不能吃蹄髈的,卓玛身上背负着法力强大的唐卡,按理说也不能吃蹄髈的,至于阿伊莎,她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个东西。
现在,一只重达四斤重的蹄髈,被这三人分食的干干净净,还意犹未尽。
如果不是看虞修容脸色难看,娜哈甚至还想弄一只蹄髈过来吃,刚才吃的那一只太小……
而蹄髈这东西,一定要大,油水才丰足。
云瑾羡慕的拍着姑姑的肚子,他很羡慕姑姑可以一次吃那么多的东西,他就吃不了,一碗白米饭至今还有半碗,在得到姑姑的鼓励之后,云瑾就三两口就把半碗饭吞下肚子了。
“听说李弘在东宫修建了一座天上花园……”虞修容放下饭碗瞅着无所事事的娜哈道。
“他拿我的钱修的?”娜哈的眉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竖起来了。
虞修容不紧不慢的道:“听说太子修建这座天上花园的目的,就在于让很多不是一个季节的花都集中在春天开,我还听说,他的花园里的莲花已经开始结花苞了。”
娜哈道:“拿我的钱去种粮食,种菜我就忍了,现在居然拿来种一些没用的东西,这个不能忍,他必须马上还钱!”
虞修容又道:“我还听说,第一个走进这座天上花园的女子,将会被册封为太子妃。”
娜哈闻言撇撇嘴道:“李弘种出圆葱,第一个看的人是皇后,李弘种出白菜,第一个看的人是皇后,东宫里长出第一棵草,第一个看的人也必定是皇后。
现在,李弘没事干弄出这么大的一个花园,我就不信皇后会允许别的女子第一进去?
不可能的。”
虞修容道:“你就这么肯定?”
娜哈道:“你说呢?”
虞修容瞅着云初道:“夫君以为如何?”
云初没回答,将一块肉放进云瑾的饭碗,又剥了一块鱼给了云锦,又给怀里的云鸾喂了一勺蛋羹,他觉得娜哈有足够多的智慧去面对李弘跟武媚。
娜哈做的事情,哪怕是做的不好不妥当,李弘,武媚都能容忍,因为娜哈就是那样的一个人,出发点没有恶意,如果,娜哈被家里人教唆去干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那才是灾难的开始。
虞修容见云初不做声,就知道丈夫的心思了,把云鸾接过来,好让丈夫好好吃口饭。
云初跟大唐的很多男子都不一样,他从来都不觉得跟自己的孩子相处,会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
娜哈要出书,出一本《一千零一夜》,为此她还刻意的将阿伊莎讲的那些故事整理成了文稿,云初看过娜哈的文稿。
发现文稿词不达意,很多地方狗屁不通,叙述更是颠三倒四的毫无美感可言。
可就是这样的一份文稿,今天被玄奘夸奖过,更被大慈恩寺里的各路高僧大德们一致夸奖过,娜哈很得意还准备拿给孙神仙看看,她也可以出书了。
“玄奘大师说我写的书是好书,就是略微有一些瑕疵,他已经下令给佛门中最会写书的照海大师,要他把这本书的瑕疵去除,帮我编纂出一部属于我个人的书出来。”
云初点点头,瞅着眼前娇憨的妹子实在是没话可说。
玄奘大师都说好的书,别人再贬低这本书的话就跟放屁一样,就算这本书词不达意,狗屁不通,那也是他的学问不够,看不懂,而不是娜哈的书不好。
不过,照海大师是佛门著名的吹鼓手,往往下笔千言倚马可待,通过他润色之后的《一千零一夜》定然充满了佛门的因果论,会变成一本好书的,当然,这本书出来之后跟娜哈写的毫无相似之处。
这是功德,是娜哈急需的功德。
在入睡之前,刘义前来禀报,大食,波斯,河中来的这些商队的货物已经全部上了曲江里的流水牌,并无一桩货物以明货的方式流入东西两市。
听了刘义的禀报之后,云初很是兴奋。
于是,当夜,虞修容就见识了彻底放开后的云初,酥软如泥的倒在床上,瞅着依旧雄心勃勃的云初说一声“黑了,惯会折腾人”就继续享受自己期盼了很久的狂风暴雨。
男女之事,最是奇妙,尽管两人度过了一个癫狂的夜晚,清晨起来的时候,他们两人一个神清气爽,一个娇艳如花。
孙思邈仅仅看了两人一眼,就让道童从房间取来一部道家养气《房中术》,直接给了虞修容。
在老神仙面前,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没有什么隐私可言,在他眼中再正常不过了。
当云初将书吏们整理的大食人,波斯人关于疾病的认知与治疗,奉送给老神仙之后,老神仙就不怎么愿意跟云初说话了,告诉他再有这样的好东西就送过来,然后就下了逐客令。
纪王李慎送云初夫妇离开纪王府的时候,有些感慨的道:“老神仙越发的像神仙了。”
云初看着李慎道:“老神仙不会驾鹤西去的。”
李慎点点头道:“也是,老神仙不会驾鹤西去的。”
走到门口的时候,李慎对云初道:“你觉得我放弃封地是不是一个好主意?”
云初笑道:“放弃封地的纪王李慎必然会成人臣典范,人望直追陛下。”
李慎笑道:“戏言而已,本王若是放弃封地,大唐宗室会把我恨之入骨的。”
云初笑道:“陛下迁都你应该跟着一起去洛阳,如果可能的话,你现在就该在洛阳置办产业了。”
“老神仙不去洛阳……”李慎低着头似乎不愿意让云初夫妇这就离开。
“去洛阳吧,选一个好地方,修建一座大一些的王宫,把家眷都搬去洛阳。”
李慎瞅着云初道:“岂不是变成了池鱼?”
云初道:“难道说你留在长安就会变成困兽?别高估自己的力量,在陛下面前,你啥都不是,或者说,在陛下面前,全天下的人啥都不是。”
李慎点点头,又问道:“你不在洛阳置办产业吗?我们可以当邻居的。”
云初摇摇头道:“我爱长安,所以,准备老死长安,除过长安,我哪里都不去。”
“如果陛下一定要你去呢?”
“我就辞官不做,在长安当一个田舍翁。”
李慎道:“我有些羡慕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