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叶法善束手就擒,张果束手就擒,李淳风束手就擒,他努力的作战,想要救援他们,却被残存的几个甲士趁机给他制造了很多的伤口,力竭倒地。
直到被人丢进尸坑,钟馗都不明白,道门到底招惹了谁,会被如此强大的一群武士追杀。
可以说,钟馗现在如果是鬼的话,也是一只糊涂鬼。
“以后怎么办呢?”温柔明显被钟馗贪婪地吃相勾引了,从云初带来的食盒里抓了一只鸡开始啃。
他觉得钟馗的吃相充满了野性美,所以,他啃烧鸡的样子也显得格外的粗犷。
“先弄清楚我是是人是鬼再说。”钟馗面对他们两人心中有愧,所以,吃的格外多。
面对钟馗这样的人,云初自然不会埋怨他为何在去洛阳之前不跟他们商量的话。
毕竟,钟馗是一个完全自由的人,人家也有自己的想法跟目标,说不说,商量不商量的都很正常。
“别吃了,再吃就要撑死了。”云初见钟馗还在吃,就递过去一只酒壶。
钟馗接过酒壶喝了一大口之后对云初道:“以后不要依仗着自己武功高,就麻痹大意,一群甲士冲过来的时候,没有趁手的兵刃,个人根本就挡不住。
我这一次能死里逃生,很可能是人家故意放我一马,你以后要小心了。”
云初道;“伤你的甲士是千牛卫,杀那些道士的人是花郎徒,最后把千牛卫跟花郎徒,道士一起弄死的人是皇帝的亲卫,由左春这个死太监统领。
还有啊,张果被皇帝命人用千牛刀给切开了,罗公远也被千牛刀刨开了,叶法善为了留一个全尸服毒自杀了,不过,还是被狂怒的皇帝下令切开了,听说,这三个人的尸体至今还被皇帝放置在洛阳太医署内,被医工们掏空了内脏,塞满了香药,皇帝很希望他们三个能够复活,去找他的麻烦,钟馗,你觉得有这种可能吗?”
钟馗摇摇头道:“没有。”
温柔吐掉一根鸡骨头笑道:“李淳风说那三人已经位列仙班不回来了。”
云初道:“你恨皇帝吗?”
钟馗摇摇头道:“皇帝派去的人又不是去杀我的,刚开始的时候我甚至有跑的机会,是我自己不跑,要跟观里的人一起作战,只是最后我才发现,真正想要作战的就我一个人罢了。
皇帝甚至在我重伤倒地的时候饶我一命,你说,我哪来的理由恨皇帝?”
温柔瞅了云初一眼道:“这个人的脑子已经坏掉了。”
钟馗终于不再吃粉红色的猪肉了,拍拍脑袋道:“不是脑子坏掉了,是这个世道坏掉了。
当我倾尽全力想要帮助道门踏上一个新台阶的时候,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很好用的傻子。
当我用命维护道门的时候,他们却跪地投降,眼看着我独自厮杀,最后被人丢腐肉一般丢进了尸坑。
当我觉得自己死得其所的时候,侥幸活过来才发现,我个人死不死的对结果没有任何帮助。
当年皇帝因为我貌丑,对我百般羞辱,让我对人间失去了信心,于是我就潜心于道。
现在,道又让我遍体鳞伤,无人在意,云初啊,你以后就把我当成一只厉鬼吧,一只可以吃鬼的厉鬼吧。”
当一个弱女子泪流满面的时候,总会让人生出几分怜惜之意,当一个眉清目秀的书生泪流满面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此人可怜……一般情况下,当一个虬须大汉泪流满面,且让泪水沿着钢针一般的胡须滴滴落下的时候,人们的第一反应是想笑。
可是,云初跟温柔现在不但笑不出来,还有跟着钟馗一起哭一场的冲动。
钟馗哭的赤诚极了,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悲伤,任凭泪水肆意横流,还无助的伸出手朝向云初,希望云初能再救他一次。
云初抓住钟馗的手,抽抽鼻子道:“换一身衣裳,整理一下须发,我带你去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道。”
温柔笑眯眯的从袖子里摸出一柄锋利至极的匕首,还摇晃着匕首对钟馗道:“这么多年以来,我总想把你脸上那些乱七八糟的胡须,以及脑袋上跟乱草一样的头发收拾一下,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于是,在一棵亭亭如盖的皂角树下,钟馗赤裸着上身躺在一张竹椅上,整颗脑袋暴露在躺椅外边,温柔用温水彻底的清洗了钟馗的须发,就得意洋洋的在钟馗脑袋上下刀子。
这柄用乌兹钢打造的匕首果然名不虚传,刀锋过处须发纷纷跌落。
温柔拿起匕首,放在嘴前轻轻吹一下,刀锋上的胡茬子,头发渣子就自然滑落了。
“真正的吹毛断发!断的还是钟傻子这种真男人的须发。”
云初瞅着钟馗那颗没有毛的脑袋跟脸点点头道:“把须发去掉之后,钟傻子看起来也仅仅是一般般的丑,以前看着恶丑的原因,他的这一头乱毛跟满脸的胡须就要背负六成的责任。”
钟馗自然是不在乎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屁话,就在这个时候,能让他真正信任的人也就云初,温柔,狄仁杰三人,如果这三个人再背叛他,他绝对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动力了。
因此,身为一个顶级武者,温柔手里的那柄锋利的匕首在他的头上,咽喉,眼睛等部位带着森森寒意划过的时候,钟馗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等温柔开始用温水清洗钟馗那颗蛋头的时候都忍不住叹息一声道:“这样的傻子,不欺负一下实在是对不起老子一直相当坏蛋的理想啊。”
钟馗用满是伤疤的大手摩挲一下自己的光头笑道:“真凉快啊。”
云初,温柔一起大笑,不是因为钟馗说的话,而是在笑他那颗古怪的蛋头,云初剃光头会是一颗卤蛋,温柔剃光头说不得会被人认为是一个小尼姑,只有钟馗的光头呈一个诡异的山字形,很有个性。
不过,也让钟馗的恶丑,变成了古怪跟滑稽。
因此上,三人走进长安城的时候,钟馗吸引来了大量的目光,还被人指指点点的。
仅仅是这一点变化,就让钟馗欢喜不已,因为,以前就没有人敢多看他一眼,小孩子见到他,没有不哭的。
现在就很好了,一个身着粉色纱衣的漂亮囡囡趴在父亲怀里,指着钟馗的脑袋不知道说了些啥,引得他们父女两一起咕咕偷笑。
钟馗冲着小姑娘做了一个鬼脸,小姑娘依旧没哭,反而笑的更大声了。
说起来,偌大的长安城如今终于接纳了钟馗的丑,这就是顶级大城市的气度的表现。
聪明如钟馗者,立刻就明白,云初所说的道,其实就是这些,他终其一生都希望能融入到大群体中,现在,他至少做到了一半,不会再吓哭小孩子……
天气虽然炎热,街上的小孩子却非常的多,而且他们前进的目标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去太医院的。
老神仙花光了自己的私蓄,甚至把自己居住的宅子也打包卖掉,就是为了培养牛痘。
牛痘只有母牛的奶房上有,为此,老神仙弄来了一百多头母牛,就是为了专门培养牛痘。
长安留守府很有钱,万年,长安两县也很有钱,按理说给老神仙凑一些钱置办奶牛不是做不到。
可惜,官府的信用还不足以让百姓准许他们在自己孩子身上种痘。
老神仙的信用就可以……
老神仙也不愿意将失败的危机转嫁给官府,所有的事情都是亲力亲为,他自己的钱财不够,就卖老何的房子,老何的不够用,就卖太医署其余医官的房子跟家产。
没有人埋怨,也没有一个人表现出任何的不满,甚至还有人在争抢卖家产的机会。
云初,钟馗,温柔三人抵达太医院的时候,身披纯白色外袍的老神仙,正弹舌发出一阵阵的怪声,目的就是吸引眼前孩子的注意力,而他的左手,捏着一柄小针刀,在一个白玉瓶子里沾一下,就快速的刺进了小孩的手臂,不等孩子感觉到痛,种痘已经结束。
老神仙从旁边的盘子里取出一块淡黄色的冰糖塞进孩子已经开始瘪的嘴巴,随手就把用过的针刀丢进旁边开了一个小口的杀毒药里。
等孩子父母千恩万谢之后,老神仙这才抬起头冲着等候在门口的一家六口道:“下一个。”
第五十三章 很实际的老神仙
云初跟温柔今天之所以去找钟馗,其实是有两个目地,一个看看这个家伙有没有从阴谋中走出来。
其二,就是今天准备种痘。
就像云初温柔,狄仁杰希望太子种痘之后再给自家孩子种一样,长安百姓们也想看着云初他们这群长安城的管理者种痘之后,才准备给孩子种痘。
谁都不是傻子,老神仙的金字招牌固然好用,可孩子的命只有一条,等云初他们这群贪官污吏种痘之后,再给自家孩子接种,虽然不能提高活命的概率,但是能,却能从心里得到类似于安全的平衡感。
如果云初他们这群人都被种痘种死了,自家的孩子如果出事,也就没有那么悲伤了。
云初觉得自己可以不种,但是,他不种的话温柔,狄仁杰就不肯种,至于钟馗,他已经种完了。
云初不用给钟馗讲什么道理,人家都懂,就是不知道怎么运用而已,在看到老神仙做的事情之后,不用多说,钟馗就明白所有的事情了。
孙思邈见云初排在人群中,原本慈祥的面容就显得更加慈祥了,拍拍云初的手道:“这是很好的一件事,虽然你不知名,可是,这天地间自然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你,你今日对这天下付出的所有善意,老天,大地不会忘记,就算天地无声,老道还记得,那些因此而活命的孩子也记得。”
云初笑道:“您就这么信任我吗?”
孙思邈道:“用心去看人,不会看错的,玄奘跟老道我说了那些关于你的神奇之处,不过呢,老道不相信,破碎虚空是我道门的传说,什么时候轮到他们这群秃驴说三道四了。
老道只看人心。”
云初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一秒钟之后,一点痘苗就进入了云初的身体。
云初还想说话,老神仙却朝他挥挥手道:“去休,去休。”
何炳书老何也在给别人种痘,而且,就在距离老神仙不远的地方,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要那些人看不到老神仙,就总是为问七问八的啰嗦个没完没了。
因此上,种痘的十六个高级医者,都在一座很大的大厅里,老何见自己这边的人不多了,就用杀毒药洗了手,抱着一个小小的茶壶来到云初身边低声道:“老夫总算是成了一个人物。”
云初听说了老何以身试痘的英勇事迹,虽然一直都诟病老何的人品,这一次,他还是整理一下衣衫,很正式的向老何行礼。
老何大剌剌的摆摆手道:“无须多礼。”
说罢,就把嘴靠到云初耳边低声道:“老神仙八岁的时候出过痘,真正算起来,老夫才是种痘第一人。”
云初同样小声道:“既然你的功绩第一,要不然我在奏疏上为你提一下?”
老何幸福的摆摆手假装谦逊的道:“老祖宗第一,老祖宗第一,咱们做晚辈的不好僭越。
我告诉你啊,我在务本坊的老宅卖给了许敬宗,换回来了两百头母牛。
这一次,想必我老何的名声应该可以传遍大唐了吧?”
云初奇怪的看着老何,沉吟一下道:“你知道老神仙的房子卖给了谁?”
老何大气的摆摆手道:“管他卖给谁呢,这一次我们只要名声,不求财。”
没办法,云初只好再一次朝何炳书老何认真的行礼,毕竟,这个世上,像他这样一心为民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老何得意的接纳了云初的礼敬之后道:“老神仙可以散尽家财只为万民,我老何虽然不才,也能勉强做到。”
话说到这个份上,云初自然不好说出,老神仙在朱雀大街甲字一号的宅院是他送给老神仙的,后来,老神仙缺钱,自然卖给了他,他给了老神仙老大一笔钱财之后,甲字一号宅院依旧是老神仙在住。
对于老神仙来说,房子,钱,啥的都是过眼云烟,人家就算是住在茅草棚子里,也是世外高人,更不要说只要他想要钱,满世界有的是人愿意双手奉上。
太医署其余的官员的房子也大多是走的这个门路,哥哥的房子卖给兄弟,侄子的房子卖给了伯伯,外甥的房子卖给了舅舅……总之,人家的房子人家还住着,就是拿出来了一大笔钱换名声。
只有老何与众不同,他脑袋一热,就把自家的祖宅卖给了许敬宗,以许敬宗不要脸的性格来看,老何要想把房子讨回来,估计要脱一层皮。
不管怎么说,老何这一次做的极为纯粹,比任何人都来的纯粹,云初,也不好打击老何一路向圣人狂奔的热情。
也许,人家说不定真的能踏着老神仙的脚步成圣呢。
云初种了痘,自然不好回家,就跟温柔,钟馗一起回到了万年县衙。
钟馗早上吃生猪肉,其实是在惩罚他自己,今天不但中了痘苗,还在老神仙那里帮了忙。
再回到万年县衙之后,整个人看起来似乎松快了很多,不论是罐罐茶,还是县衙后厨送来的精美茶点,他都来者不拒。
狄仁杰种完痘苗之后,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因为不能喝酒,四个人就只能喝一些茶水,香药引子乃至新收的多籽西瓜。
西瓜这东西太费地,因此,在长安种的不多,再加上这东西的籽实在是太多,两位农学博士研究多年,才把西瓜子去除了一半左右,不过,瓜肉已经明显的变甜了很多,估计再有个十几年的功夫,云初就能吃到符合他口味的西瓜了。
钟馗虽然变得开朗了一些,不过,终究还是话少,云初就对吃西瓜不吐瓜子的钟馗道:“不久之后,老神仙就要走一遭泰山参与封禅大典,身边缺少一个能够护卫他的道童,你去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