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家自小就在这里长大,早就习惯了,你让他们去长安,去洛阳,他们也受不了!”王昭棠笑道。
“那要是这样的话,我们怎么打到逻娑去呢?”话刚出口,哨兵便发现自己说错了话,赶忙向王昭棠请罪,王昭棠扶住他的胳膊,阻止其下跪,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这不是你我该操心的事情,好好站岗、好好收营,这就是你我该做的!”
安慰了哨兵,壁垒的石缝里插着一支燃烧的火把,风声席卷,它也跟着飞扬,发出白橙相间的光芒。王昭棠侧身钻过墙间通道,顺手一把取下它。他走的不快,让火把为自己照亮脚下的路。声音和光亮在身后湮灭。漆黑夜,凹凸不平地面,险恶的土拨鼠洞,只要一时疏忽,便会摔断膝盖……甚至脖子。这么晚我不睡觉到底在干什么?他一边观察路径一边问自己。
树林就在下方的谷地,宛如装备着硬皮与繁叶的战士,静默地排成队列,等待着攻打唐军营垒的命令。它们的身躯一片漆黑……只有当火光扫过枝干,王昭棠才瞥见几许绿影。隐隐约约,他听见岩石间潺潺的流水声,看来泉眼距离这里不远了,蓄水池的位置可能距离壁垒还有点太近了,一旦遭到围攻,打水的士兵可能会遭到营外射来的箭矢威胁,明天要在蓄水池靠近壁垒这边搭一个挡箭棚,王昭棠一边想,一边听着水声,沿着壁垒前行。
走过大约三分之二的壁垒,王昭棠正想着要不要回帐继续睡觉,一阵争吵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拿起火把,向发声之处走去,最后他看到接近营垒西门的地方,哨兵正在和营外的几个人说话。
“怎么回事?什么人?”王昭棠高声问道。
“王司马,是您!”哨兵惊讶的回过头,借助火光他认出了王昭棠:“外面这几个家伙说郭总管被打败了,他们是逃回来的!”说到最后,他似乎是在寻求肯定——王司马?这几个家伙是逃兵对不?郭总管那么多兵马,怎么会这么容易被打败?
我怎么知道?我和你一样都呆在这里,什么都不知道!
王昭棠绝望的呻吟,但表面上他还是只是威严的点了点头,做了个放他们进来的手势。看到这样,哨兵顿时变得自信起来,对壁垒外喊道:“胆小鬼们,滚进来,等着吃皮鞭吧!”
王昭棠看着眼前的三个人,他们一样削瘦枯槁,比自己差不多高,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发落。他们衣衫褴褛,到处都是荆棘留下的裂口,好不容易才能辨认出衣服原本是唐军士兵穿在盔甲内部的圆领短袍,脸上和手脚上到处都是冻疮和伤疤,散发出让人恶心的气味。
“王司马,要不要把这几个家伙先拉到一边冲洗下!”哨兵掩鼻问道:“驮行李的牲口都比他们的味道好闻点!”
“你嫌我们臭?”一个被捆绑的家伙冷笑道:“那你最好先适应一下,不然过几天吐蕃人打过来的时候,你逃跑的时候会死的很快!”
“放屁!”哨兵闻言大怒:“老子是奉天子之命前来征讨吐蕃狗,可不像你们几个被吓破了胆,成了这个鸟样!”
“没错,我们是被吐蕃人吓破了胆子!”另一个被捆绑的汉子冷笑道:“可我们好歹是和吐蕃人见了仗、流了血,打输了之后才吓破了胆子的,不像你躲在营垒里,舒舒服服的,连吐蕃人的面也没照过,却笑话我们这些拼命厮杀过的苦人儿!”
“够了,都给我闭嘴!”王昭棠断喝一声,打断了争吵:“把这几个家伙松绑,吃点东西,擦洗擦洗换身干净衣服,然后送到我的帐篷里去!”然后他便头也不回的向自己的帐篷走去。
回到帐篷里,王昭棠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他这才注意到自己拿着杯子的右手在剧烈颤抖,是的,那几个家伙没有撒谎,郭待封被击败了,或者更糟糕,薛总管统领的前军此时也已经完蛋了,自己就是方圆千里之内惟一的一支成规模的帝国武装力量,吐蕃人正在向这里包围而来,而营地里总共只有几千病弱之卒,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会这样?一时间王昭棠几乎要痛恨自己为何当初要求留在大非岭,如果自己跟着郭待封出征,那现在已经死在某个草丛或者山谷之中,至少自己无需面对眼下这一切。身为武人,挺身一死并不难,难的是活下来,带着更多的人活下来。
王昭棠用颤抖的手拿起酒壶,把自己刚喝干的杯子斟满,然后倒入口中,喉咙的灼烧感和刺激让他觉得好了点,他留恋的看着酒壶,他很像再多喝几杯,直到昏睡不醒,可惜我没这个福气,王昭棠不禁摇头叹息。
当那几个汉子被送进帐篷,已经看上去有点人样了,王昭棠问了他们几个问题,当能够确定他们的确是唐军的士兵而非吐蕃人派来的细作后,他沉声问道:“说吧,吐蕃人是怎么把你们打败的!”
一开始没人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一个脸上有刀疤的汉子才冷声道:“与其说是吐蕃人把我们打败了,不如说是那位郭总管把我们打败的!”
“郭总管?你是说郭待封?”
“除了他还有谁?”另一个汉子冷哼了一声:“除了营地往西走,越走越高,路越窄,两边都是石头高山,一眼看不到山顶。辎重本来就多,那个郭待封还催促的厉害,没走几天,行列就拉长二十余里,有校尉劝他,他还就发火,还要行军法,说落在后面的兄弟们是故意拖沓,贻误了军机!天地良心,这地方什么都不干都头晕目眩的,怎么快?又不是每个人都和他一样有马骑的……”“好了,你不要说了!”王昭棠打断了对方的抱怨,他已经猜得到大概的情况了:“那吐蕃人是什么时候袭击你们的,当时的情况怎么样?”
“那是五天前的事情了!”刀疤脸的汉子道:“我记得那天午后就开始下雨,然后竟然变成了冰雹,这地方的鬼天气,真是活见鬼。郭待封只得下令各军停下休息,我们当时已经累极了,纷纷都躺下休息……”“等一下,你们没有修筑营垒?挖壕沟?布置尖桩?”王昭棠问道。
“没有!”火光照在那汉子的脸上,有种讥诮的表情:“到处都是石头地,怎么挖壕沟?就算有地方挖,也没力气,光是行军我们就要累死了!”
“好吧!”王昭棠摇了摇头:“然后呢?然后发生了什么?”
“然后?”那汉子笑了起来:“傍晚时分,我们听说前面的营地遭到吐蕃人的袭击,不过没人当回事,自从离开大非岭后,吐蕃人的袭击就没有停止过,每次的人数都不多没人把这当回事!我们几个躺在驴车下面,至少那儿还有块干地方。由于太累了,我都没有等待晚饭好就睡过去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你应该比较清楚吧?”他向旁边的另外一个人问道。
“嗯,我们营的校尉受命带着五百人去对付袭击者,出去后就没回来,我想他应该是中圈套了!”那人耸了耸肩膀:“吐蕃人把我们营当成了突破口,所以他们先用这种办法削弱我们营,然后再攻击!”
“你是说吐蕃人夜袭了你们?”王昭棠问道。
“对,是夜袭!”回答者满脸的厌倦:“前锋由一个戴着狮子模样头盔的校尉率领,砍倒我们的哨兵,清除外围的障碍,以利后面的大队攻击。等我们的人醒悟过来,对方骑兵已经手执刀剑和火把冲进了营区。我当时睡在驴车下面,听到打斗,看见帐篷着火,幸好我们睡得不死,从地上爬起来了,否则就已经被车轮压成两截了。”
“你们没有指挥官?”王昭棠问道:“就算校尉领兵出去了,那司马呢?虞候呢?就没有一个挺身而出的人吗?”
“没用的!”回答者苦笑着摇了摇头:“当时乱成一团,各种声音充塞耳朵,就算有人站出来,我也什么都听不到。真的,你不明白当时的情况,真的不明白!”
“那郭总管呢?他就什么都没做?”王昭棠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
“郭待封?”刀疤脸汉子笑了起来:“也许他做了些什么吧?但我真的什么都没听到,什么也没见到!那时候我们脑子里只有唯一一个念头,那就是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命!”
“住口!”王昭棠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你们忘记自己是什么人了吗?你们是大唐陇右镇的将士?你们应该想着怎么样打败吐蕃人,而不是怎么保命!”
刀疤脸汉子并没有被吓倒,他笑了起来:“王司马,你不明白当时的状况!真的,我们当时连吐蕃人在哪里都不知道,怎么和他们打?四面八方都是人,你也分不清是吐蕃人还是自己人,人如潮水般涌来,你要么被踩死,要么随波逐流,你以为我们是怕死才跑的吗?笑话!”
王昭棠张了张嘴,没有说话,汗珠从他的额头渗出,沿着面颊滑落,他知道自己看上去一定很滑稽,但他真的不知道现在应该说些什么。
另一个汉子用怜悯的目光看了看王昭棠,低声道:“王司马,不管你最后怎么处置我们,都很感谢让我们吃饱还换了身新衣服。送您一句话,兵败如山倒,一切都完了,带着剩下的弟兄们跑吧!多救一个是一个,等吐蕃人围过来,就来不及了!”
第565章 新玩意
“胡说!”王昭棠喝道:“薛总管统领的前军尚在,胜负犹未可知,岂有未经一战就逃走的道理?”
“好吧!”刀疤脸汉子笑了起来:“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随便吧!你想怎么处置我们,砍头还是鞭打?”
王昭棠冷哼了一声,他能够看出这几个家伙精神上已经垮了,如果按照通常的做法,应当将他们立刻处死,以避免让他们的恐惧感染营地里的其他人,但他们肯定不是那场惨败的仅有的幸存者,接下来肯定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逃回来,杀这几个人容易,难道还能把所有的都杀了?必须想办法让他们从精神上振作起来。
“把他们带到后营去,就是蓄水池右边那块空地,暂时不要让他们和其他人接触!”
“遵命!”外间的亲兵沉声道。
逃兵们的神色有些错愕,他们本以为至少也要吃一顿鞭子的,那刀疤脸正准备向王昭棠拜谢,却听到王昭棠说:“这里距离陇右鄯州有上千里路,你们应该知道营地里大部分都是有病之人,如果按照你们说的那样逃走的话,他们怎么办?要想活下来,惟一的出路就是死死守住,营地里什么都有,只要能抵挡住吐蕃人几次猛攻,事情就有转机,逃就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逃兵们面面相觑,片刻后刀疤脸猛地一顿足:“罢了,权当已经死在那山谷里了,反正这条命也是捡回来的,王司马,你给我们一副甲仗,让我们守营吧!”
松州,疏林猎场。
“真的很难想象,大唐与吐蕃正在青海拼死厮杀,而你我却在一起打猎!”朗日感叹道。
“这很奇怪吗?你难道没有看过《三国志》吗?曹操攻战荆州之后,便发书信与孙权,书中言:近著奉辞伐罪,旌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青海那边也是在打猎,只不过猎的是人,而非野兽!”王文佐笑道。
“这倒是!”朗日眼睛里闪过一道异光,他眼睛的余光扫过身后,只见除了曹文宗还跟着两人身后四五步远的距离,其他的卫士们已经远远的落在后面,只能隐隐约约看到身影,听不到两人说话了。
“王将军,您对青海的战局怎么看?”
王文佐没有立刻回答朗日的问题,他抖了抖缰绳,让自己的坐骑缓步轻行,一边饶有兴致的四处观望,树林里的气息充溢他的鼻孔:新鲜松针的明锐香气,湿软腐叶的泥土芬芳,还有模糊的动物麝香,以及远方炊烟的味道。他瞥见一只黑松鼠的身影,在一棵被雪覆盖的橡树枝干间穿梭,接着又驻足凝视着自己这群不速之客。经过一个冬天的伏案室内工作,置身于林中让他觉得一种说不出的舒适。
“对于青海我所知甚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王文佐从道旁垂下的树枝上摘下一串浆果,放入口中,咀嚼了两口笑道:“还有点涩了,要过几日才好吃!”
“王将军这话我可不信!”朗日笑道:“你身为松州都督府大都督,会对青海那边所知甚少?”
“朝廷的文报里是有说一些,但毕竟没有亲身经历,纸上所知终归浅呀!随便指点岂不是笑话?”王文佐漫不经心的答道。
王文佐出言推诿,朗日却不肯放过,笑道:“今日这里只有三人,那位想必也是你的心腹,权当随便说说,离开了谁也不认,又有何妨?”
“呵呵!”王文佐拍了拍手,笑道:“如果一定要我说的话,还是贵方胜算大一点!”
“我方胜算大?”朗日笑了起来:“真的假的,这可不像你说的话!”
“你我都是武人,兵乃诡道,你不信我也正常!只是这确实是我心中所想,贵方应该有六成胜算,我方只有四成!”
“为何这么说?”朗日问道。
“大唐这些年的仗打的有些太多了!”
朗日听到王文佐这么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不由得愣住了,这句话听起来简单,背后的解释和含义可就多了,他思忖了片刻:“王将军的意思是?”
“本朝开国以来,对外用兵甚多!仰仗祖宗保佑,都打赢了,拓土万里,武功之盛,旷古未有!但兵者不祥,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用兵,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然其用兵之法,说到底却是“节制”二字!”
“节制?”
“嗯!”王文佐笑道:“能够不打就不打,若非不得已,便不用兵。”
“呵呵!”朗日笑了两声,声音里满是不屑,显然他根本不相信王文佐方才的话,只是不想与其争辩罢了。
此时两人面前横亘着一条溪流,由于正是雪融的季节,溪流湍急,水势高涨。两人下马,牵着坐骑越过浅滩,水最深处,水及大腿。溪流拍打着岩石和树根,激起阵阵飞沫,王文佐可以感觉水花溅到脸上,禁不住笑道:“好水,若是修建堤坝蓄水为陂塘,开辟原野,不出十年,这里便是一片鱼米之乡!”
“哦?王将军还有此打算?”
“是呀!松州以北便是大片的湿地草甸,只要修建堤坝,排干沼泽,便宜农宜牧!两国商旅往来,人口繁息,不出十年,便是一方都会,岂不远胜互相攻杀?”
“这么说来,王将军是真的不想打仗了?”朗日盯着王文佐的眼睛问道。
“是呀!要不然你我怎么会在这里打猎!”王文佐笑道。
这时,只听树林里传来一声长嚎,音调渐高,哀叹久长,仿如穿梭林间的一阵冷风。朗日神色顿时凝重了起来:“是熊,该死的!”他说完。话音刚落,第二阵嚎声便加入进来。
“不用慌,文宗,把那玩意给我!”王文佐高声道。
“遵命!”曹文宗策马过来,从马鞍上接下一个鹿皮包裹的物件递给王文佐,王文佐解开鹿皮,却是一个大约一米长的铁管,尾部连接着一个青铜葫芦,外面包裹着一层鹿皮,两者的连接处有一个机括。王文佐一边摆弄着,一边对朗日道:“前些日子做出来的玩意,今日拿来试试!”
朗日好奇的看了看王文佐手中的玩意,这时双方的护卫也听到声音,赶了上来约有十余骑,这时他也安了心,笑道:“什么玩意,且让我开开眼!”
王文佐笑了笑,却没说话,这时护卫们将猎狗放了出去,不一会儿林子里便传来猎犬和熊的叫声,听声音是往这边来了,王文佐拿起那物件,将铁管的一端对准声音来处,葫芦底部顶住自己的肩膀,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几分钟后,一片杂木林里沙沙作响,一头黑熊怒吼着冲了出来,后面是十几头凶猛的猎犬,护卫们立刻挺起长矛,将其挡了回去,那黑熊被闪亮的矛尖逼退了,向身后的猎犬扑去,猎犬们赶忙退开,形成了一个稀疏的包围圈,黑熊扑了两下,都被猎狗避开了,便索性退到一棵大橡树下,屁股靠着橡树,来了个以逸待劳。
随着一声轻响,这黑熊突然痛苦的怒吼起来,朗日注意到那熊的一只眼睛已经瞎了,鲜血正从眼眶里流了出来,但奇怪的是,没有箭矢插在上面,他好奇的看了一眼王文佐,只见对方将手中的玩意交给一旁的亲兵,又接过一支同样的玩意。
“你这是……”“我说过了,一支新玩意!”王文佐笑了笑:“刚刚那一下应该已经射穿了它的脑子,就这么几口气了!”
事实证明王文佐说的没错,黑熊的吼叫声很快就变得衰弱起来,这头猛兽趴在地上,只能发出垂死的哀嚎,红白相间的液体从眼眶里流了出来,猎犬们扑了上来,它也只能无力的甩了两下头,生命的尽头已经距离它不远了。
“让开,让开!”护卫们上前,将猎犬们从黑熊的身上赶开,以免损坏完好的皮毛,虽然现在的熊皮远不如秋天时丰美,但一块完整的、没有一点伤痕的熊皮还是很不错的猎物。王文佐将手中的器具丢给亲兵,笑道:“今天运气不错,今晚我们有熊掌吃了!”
“你刚刚用的是什么?”朗日小心的问道:“一下子就杀了这头黑熊,是法术吗?”
王文佐没有说话,他走到黑熊的尸体旁,拔出小刀在黑熊身上唯一的伤口身处搅动了两下,最后挑出一枚黑色小玩意来,递给朗日:“就是这玩意杀了黑熊!”
朗日掂量了两下:“是铅弹?”
“没错,就是铅弹!”王文佐笑道:“怎么样,一枪爆头,我这小玩具不错吧?”
朗日张了张嘴,没有说话,高速飞行的铅弹杀死猛兽并不稀奇,吐蕃投石兵中的精锐就有使用铅弹的,相比起鹅卵石,铅弹不仅更重,还能专门制作成纺锤形状,高手甚至可以用这玩意打死穿着铁甲的骑兵。但王文佐刚刚发射的铅弹最多只有投石兵发射铅弹重量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这么轻的铅弹要像有同样的威力,那就必须更快的速度。更不要说精度了,王文佐刚刚在二十步外射穿了黑熊的眼睛,最好的投石手在这个距离能射中黑熊的头就不错了。
“王文佐为何要在我面前显示这种新武器?恐吓我吗?”朗日心中暗想。
“你不用担心,这种新武器虽然威力巨大而且准确,但太贵了,根本没法给士兵装备!”王文佐看出了朗日的心思:“这样一支就花了我快400贯,也就能用来打猎取乐罢了!”
“400贯一支?”朗日明显的松了口气:“不过这也是物有所值呀!”
“确实物有所值!”王文佐笑道:“尤其让射手隐藏在人群中,刺杀自己的政敌,再好也不过了!”
朗日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正如王文佐说的这样,这种新式武器拥有安静、准确、威力巨大等优点,如果用来刺杀政敌的确是非常合适,至于价格昂贵的缺点,在这方面就不算什么了,毕竟谁也没有成百上千个政敌需要刺杀。
“王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朗日冷声道。
“开个玩笑罢了!”王文佐笑了笑:“毕竟这世上总有几个他不死,别人就不好活的家伙,如果能让其离开人世,对大家都是好事,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呀!”
朗日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当然知道王文佐话中深意,但他并不想把那层纸捅破了。他从王文佐手中取过那个器具,把玩了两下问道:“我也没看到筋角,怎么能有这么大的力量?”
“这东西用的不是筋角,而是气能,我称它为气枪!”王文佐也不藏私,笑着解释了起来。原来王文佐方才射杀狗熊的是一支多次泵压式气枪,即用气泵将空气压缩在青铜气瓶内,然后通过释放压缩空气的推力,将铅弹加速发射出去的武器,这种武器有静音、准确、高威力的优点。
它最早的鼻祖出现于欧洲十五世纪,最早用于贵族狩猎,十八世纪后半叶的奥地利加以改进之后,将之用于军用,这就是著名的基然都尼气步枪,其性能明显优于前装滑膛枪。首先,气步枪在潮湿环境下,比如雨天也能使用;其次,该枪射击时不产生烟雾,隐蔽性较好;最重要的是,这种步枪可以连续发射,一名训练有素的士兵可以在半分钟内打完一梭(20发)铅弹,这样的高射速令装填复杂、缓慢的火枪望尘莫及。但制造价格的昂贵和给气泵加压的缓慢程度使之被更新式的火药武器淘汰。
王文佐在松州之后,便让随行的工匠依照自己记忆中的结构复原了早期气枪的一种,一来作为技术储备,二来当成狩猎的玩具。这次朗日前来,他拿出这玩意就当做问路的石子,试探一下对方的心思,现在看来,时间还有点早!
“可以送我一支,不,卖给我一支吗?”朗日低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