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脸色都不好,他们耳朵都很灵,尤其是张猛,以前经常打猎的他轻易听出远方传来微弱的“擦,擦”的声音是大型动物奔跑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安平王在识人方面果然是极有天赋的。
李湛:哪里哪里,你应该说在找老婆方面我是极有天赋的。
沈佩:也有道理,身为一个恋童癖,能娶到合乎理想的老婆确实需要点运气加天份。
Ps:明天继续更,11点前哦
☆、第89章
这是一个长长的山谷,地势并不是十分平坦,因为人迹罕至,到处是荆棘和灌木从,而且随处可见超过百年两人才能合抱的参天大树,因为时下是秋天,大部分树叶都落下来了,地面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天然树叶地毯,昨日风狂雨大,走起路来十分困难。
李湛,张猛和沈佩三人急得向前狂奔,因为那声音越来越大了,张猛更是心如坠寒潭,听那动静,这动物的体型绝对超出500斤,小花会怎么样……
李湛瞠大双目,只觉得眼眶欲裂,远处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心脏都停止了。
“野猪!”张猛惊呼着抓紧了手上的刀。
那是一头巨大的野猪,差不多有800斤,粗长的獠牙,头上的角闪着寒光向小花顶过来,李湛发誓这野猪的角绝对是杀伤力不下于它那长长的獠牙!
小花轻轻一闪,闪了过去。远方几百米处被众多树木荆棘和巨大的灌木从从拦住的三个人松了口气,李湛从地上捡起石头朝野猪砸过去想吸引住它的注意力,可惜距离太远加上树太多,根本不能激怒它。
张猛跑在最前面,他拿着大刀砍开落叶快掉光的荆棘和灌木从冲过去,顾不上细小的刺将他的手脚扎得生疼,手上不停地冒出细小的血珠。沈佩吃惊地看着跑在他前面几乎和张猛同平的李湛,看不出来三人中体力最差的李湛居然在刺激之下跑得比他还快!
然后沈佩就没办法胡思乱想了,因为下一幕发生的事情让他张大了嘴巴,他发誓这是他这辈子见过最难以忘记的情形。
小花躲来躲去,居然被一棵参天大树堵住了去路,后面三人紧张得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过去,这短短几百米的路对此刻的他们而言是天堑。
野猪带着毁天灭地的气势一往无前地冲过去,想将这妨碍它的小小姑娘身上扎个大洞。小花用多年偷吃练出来的身手躲过去了看着被撞得枝叶纷纷落下的树叶,她的心都在“砰砰”乱跳,还好这些树都是一些巨树,否则绝对被这加速度作用下的野猪撞倒了。
野猪只觉得自已的头上传来巨大的疼痛,它晕头转向地怒吼着,只觉得头上宝贵的角仿佛都要断裂似的,当它回过神来的时候,那惹怒它的瘦小人类不见了。
“小花,快跑!”远方的三人大声吼道,却看到那傻丫头大概是吓到了,居然不趁那野猪被撞得头晕眼花之际逃跑反而往附近的一棵参天大树爬上去,还十分麻利的爬到树顶。
李湛无比悔恨,他平日出来都带着弓箭,除了今日!因为今天的目的是介绍小花与这两人认识,不可能有太多时间去打猎,再加上在这三人之中他的武力是最差的,想着有这两人在也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所以他就没拿弓箭出来。这样的距离,刀子能有什么用,只有弓箭才是最有杀伤力的,果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自已掌握命运!谁都没有自已靠得住!这一刻,李湛醒悟了,看着远方人与野猪相斗的情形,李湛只希望他的醒悟不要太迟。
巨大的野猪才从地上爬起来,就被身上纷纷砸下来的树枝惹怒了,那小姑娘正在一棵大树上,随手将树枝折断向它砸了过来,它虽然皮厚血多,但树枝都是挺粗壮那种,而小姑娘力气还真不小,它疼得“嗷嗷”大叫。
“笨猪,有本事就过来啊!”在树上的小花惊吓过后,单细胞生物且向来不会思考太多傻大胆的饭桶对吃的*战胜一切,她热情地看着这只巨大的野猪,心里叨念着上辈子写过的作文: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猪!它全身都是宝,猪毛可以做刷子,猪血煮粥很好吃、猪脑吃起来像豆花,猪骨头熬汤可以补钙,猪耳朵凉拌又脆又好吃、还有猪下水,猪腰,猪心,猪肺……
这头野猪在它短暂的猪生中从未像此刻这么气愤过,今天看到这个没二两肉的人类小姑娘让它大喜,这都入冬了,食物少了,这小姑娘身上虽没多少肉,至少打打牙祭还是可以的,当它流着口水用热情的目光注视着这小姑娘的时候,结果却发现这小姑娘两眼发亮用更热情的目光看着它,流的口水更多更汹涌!
居然用平时它看食物的目光看着它,这目光将野猪惹火了,带着排山倒海的气势冲了过去,谁知道这该死的小姑娘还真能跑,还让它撞得头晕眼花,现在居然还来挑衅它!
愤怒让本来大脑活动就少的野猪更是没了理智,它集中全身的力气向那小姑娘所在的树木撞过去。
小花计算得角度,计算着这皮粗得刀子都很难扎进去的野猪身上最薄弱的地方,这高度从加速度来说力量应该够了……
三个焦虑的人一路狂奔,距离越近越提心吊胆,看着野猪撞过来的气势大惊失色,这距离还是来不及了吗?
沈佩心里直念叨,小丫头果然脑子不够灵活,这愤怒的野猪的撞击力是很可怕的,她居然是傻乎乎地呆在树冠的位置,这野猪的猛力一撞之下,这么细的树枝八成会断裂,这不是刚好落入猪口吗?
然后不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在野猪还没撞到树上之前,小丫头大声喊着什么“天马流星拳!”猛的从树上跳了下来,那电闪雷鸣的一瞬间,沈佩只看到小丫头穿着灰色布鞋的双脚,小小的,像是玩偶的双足猛的从高空跳下来踩在了野猪的头上。
本来因为之前的撞击头疼得厉害的野猪只觉得眼前一黑,下一秒它什么都不知道了。
从天而降的小花使出全身喝奶的力气用力的踩中野猪双眼的瞬间飞快跳到一边,惯性让这头野猪刹不住的撞上了前面的树,看到的人都不由得为它疼起来!
气喘吁吁跑过来的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倒在地上的野猪,刚刚那一幕他们当然看见了,这小小的,大概只有这野猪十分之一体重的姑娘居然干倒一头巨大的野猪!
小花走过来一脚踩到野猪头上,想检查一下它是真死还是装死,见它真的不动了,才想起什么似的改口说,“错了,是天马流星脚!”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我不服,我智商破表,外貌破表,居然输给一个全身上下只有肌肉大脑也只有肌肉的粗汉!
张猛:在绝对的暴力下打得你大脑转不动,脸蛋像猪头你就知道肌肉有多么重要了!
李湛:呜呜,这是因为小花走的是暴力流路线,其实我也想让她跟着沈佩走淑女路线的……
Ps:明天继续更,最近可能要入V了,大家多多支持,据说入V要三更,我眼前发黑,9000字啊,我能写得完吗?
彼岸悠语妹子又给我砸了地雷,十二万分的感谢敬上
☆、第90章
“你没事吧?”李湛急急地问。
小花抬起一脚踩在这只野猪的两角之间,一手比了个胜利的剪刀手,对这三个惊吓过度还没回过神的男人一甩头,“哼,跟食物之间的战斗咱从未输过!”
妹子你狂霸酷帅吊炸天!李湛现下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妹子啊,你就是我的亲妹子……”激动万分的沈佩正要冲过去抱住小花,冷不妨一个肘子拐了过来,巨疼之下,他眼前一黑,站立不稳的朝旁边满是荆棘的灌木从倒了下去。
“闺女啊,俺的亲亲闺女!”一个更粗犷的声音热情地响起来,眼前发黑的沈佩咬牙切齿,是那个粗鲁死汉子的声音,这混蛋居然毫不讲半分情谊的朝他下手了!他无比后悔早上出门前没弄蒙汗药将他药昏,下巴豆让他拉得虚脱,下点毒药将他弄得半死不活!
“闺女,你有没有受伤?让爹好好看看……”张猛上上下下检查着亲亲闺女,只惟恐她身上多了不为人知的暗伤。
小花神采飞扬,“爹,咱们有猪肉吃了!”
“闺女,你同意俺当你爹啦?!”大喜过望的张猛当然听到自家闺女喊她爹了,一时间只觉得吃了仙丹妙药,全身上下无比舒坦,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
小花这才发现自已居然顺着张猛的话喊爹了,不过她对这个跟她上辈子老爸很像的粗汉十分喜欢,笑了笑说,“是啊,爹,不用等了,我现在就决定认你当爹了。”
好不容易爬起来的沈佩“啪嗒”一声又倒回了灌木从中,他现在已感觉不到荆棘的刺刺到屁股上的痛感了,他现在万念俱灰,啊啊,就这么一步之差啊,他的亲亲妹子,能和野猪打架赢了不说还将它当食物的妹子就这么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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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热情地围观着这巨大的野猪,张猛掏出刀子正待将这野猪解成一条条的好带走,新上任的闺女赶紧拦住了他的刀,“爹啊,这儿没东西装猪血啊,这不是浪费吗?”
张猛发愁,“闺女,你爹也舍不得浪费,但这野猪太大了抗不动啊。”他转过头来瞅瞅那两只连他闺女也比不上的老弱病残,鄙视地说,“这两个男人,你就别想了,靠不住啊。”
沈佩大怒,若不是他一肘子拐过来,害得他两次摔倒在荆棘从中,他会扭到腰吗?这死粗汉,男人的腰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他未来的婚姻幸福和传宗接代,算上抢妹子的事,他们之间的仇恨可大了。
李湛也郁闷,他担心小花不要命地跑的结果就是脚扭了,走路还没关系这扛野猪不是要他的命吗?
“哦,没事!我来就行了。”小花满不在乎地说,搓了几根草绳子绑好野猪,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拖着巨大的野猪一步步朝河边的方向拖过去。
沈佩忍不住盯着小花看,虽然知道这姑娘力气非常大,但大成这样也很令人惊悚好吗?这头野猪将近800斤,这姑娘看着还不满80斤,这画面让自认为是男子汉的两人默了,很逊地跟在大力女壮士后面,李湛还好,用膜拜的眼神看着小花,一点都不觉得自已没了男子汉的自信,多半知道妹子没影的沈佩大脑又开始转动了,看着盲目欢喜的李湛,他有些忧虑,若是有一天这两人真成了,哪天吵架,会不会小花姑娘一个拳头安平王就去见祖宗了?
“闺女,累不累,爹来帮你。”近800斤的野猪张猛自觉也拉得动,但像闺女这样脸不红气不喘还有心思唱歌他还真的做不到。
“不用,我一点都不累。”小花轻轻松松一边拉着一边低头观察,这野猪皮果然厚实,这一路石头硌着都没能在那皮上留下什么伤痕。心放下来的小花开心地唱着歌,“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还是这么难听,李湛皱眉,扭了扭有些不舒服的脚跟了上去。
小花扭过头来,沈佩赶紧放下一直按在腰上的手,露出迷人的微笑,“妹子,是不是累了,需要哥哥帮忙吗?”
“不是,我想说你们要是不舒服的话坐在野猪上面吧,我拖着你们走。”小花良心建议说,这两人还以为他们的动作多隐秘呢,真搞不懂,腰扭到了跟脚伤到了有什么好瞒的。
李湛想到小花刚刚唱的歌,脸都绿了,擦,这要改歌词吗?哥哥你猪上坐,妹妹我拉着你和猪一起走?……
“不必。”他从牙根挤出两个字。
沈佩一想起小花唱的歌词也顿觉很不对劲地猛摇头。
张猛挑挑眉,这就是所谓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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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在河边洗着猪肠子,刚死去没多久的猪,猪血还是好好的,看着那一桶猪血,她决定灌血肠,血肠很好吃的。
“肉太多了,就算拿来做腌肉也吃不了那么多,你们拿些回去吧。”小花欢喜地对三人说。
“我家也吃不了那么多。”沈佩看了看那体型巨大的野猪说,时下以吃猪肉为贱,猪肉做法不多,再加上这野猪肉肉质较为粗糙,他恐怕他家厨娘还真不会弄。
“那我们灌血肠和腊肠吧,非常好吃哦,而且能储藏很久。”
“能储藏很久?有多久?”沈佩敏感地问。
“至少半年以上,当然得挂在通风的地方,腊肉也可以挂很久,所以不怕吃不完。”
沈佩低头想了想,他最近一直考虑的是和民生有关的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与北方游牧民族肯定有一战,打仗肯定是兵马不动,粮草先行,仔细想了想这腊肠虽说能保存很久但毕竟吃起来麻烦最重要的是哪来那么多肉,不由得放下这个念头。
李湛几乎是流着口水听小花说腊肠是多么的好吃,时下还没有腊肠,因为大部分人新鲜肉都不够吃了,最多做做腊肉而已,谁有多余的肉又自找麻烦的拿来做腊肠。
小花想了想说,“不过灌腊肠和血肠的话配料得很齐全才行,十三香是少不了的。”
“十三香?”
“就是紫蔻、砂仁、肉蔻、肉桂之类的东西,我今天先将肉剁碎腌了,明天就可以灌腊肠了。”
“这些都是药材吧。”沈佩好奇地问。
“没错,在以药入膳方面,小花是天才,你赞不绝口的大厨就是小花,王府里的厨师做的那几道你认为最好吃的佳肴都是小花给的菜单。”李湛得意地说。
“好了,你们过来帮忙剁肉,我去弄个红烧野猪肉。”小花对那两个等吃的男人说。
“不拿来烤吗?”李湛问道。
“野猪肉比较硬,腥味也比家猪重,烤得话就太硬了不好吃。”小花说着将野猪肉放水中焯,去血污切块,然后将之放入锅里用酱油和酒爆炒一会,加入各种作料细火慢慢焖。
这里就一个大锅,拿来焖野猪肉就没锅弄鱼汤了,只好等肉吃完空出锅来再拿来煮鱼汤了。
“闺女,爹来帮你烤鱼,你爹烧烤手艺可是不错的。”张猛笑眯眯地串鱼,他决定呆会好好烤鱼让亲亲闺女见识一下自已的好手艺。
两个半大不小的少年挽起袖子剁肉,张猛无言地将自已的大刀贡献出来,李湛接过去甩开膀子先拿刀背将肉捶松,再剁得细细的。沈佩依样画葫芦,索性拿出平时练的刀法用在剁碎肉上。
天天练小李飞刀的小花当然看得出来一些东西,不由得拍掌称赞不已,李湛“哼”了一声,也跟着使出张猛平时教的一套刀法,剁完一大块肉之后,抬头期待地看着小花。
“呃,很棒,很精彩。”小花嘴角抽了抽,赶紧拍手。
李湛得意地笑了,低头继续卖弄刀法,心上人的赞扬让他只觉得疲劳全消,干劲十足。
沈佩无语地看着开屏孔雀般的李湛,难不成情窦初开的人都这样死要面子?到晚上他就知道代价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晚上
李湛:我腰酸,我手酸,我胳膊抬不起来了。
沈佩:活该!这就是孔雀开屏的代价,也不想想张猛的大刀那么重,居然还拿着剁了一下午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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