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芳华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白瓷茶盏,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打量着这闻名遐迩的琢玉堂,从装修来看,这铺子比一般的店铺要上档次,单单从这木材用料与漆水来看,还真没几家能比得上的。
她在回春堂学过五年徒,有时候会到旁边店铺里串串门,虽说回春堂的地段也算得上繁华,可那附近的店铺没有一家像这琢玉堂装得这般气派。盛芳华的手指从桌面上抚摸而过,到大周这么多年了,也略微识得些木材,这桌子沉实纹理细密,该是檀木做的。
有几家能用檀木做货架?难怪别人都说这回春堂背后的主儿是四皇子呢,放眼京城看过去,也只有皇子们才有这般手笔了。
盛芳华听闻过太子与三皇子许珑的一些传言,可这四皇子许瑢,却几乎没有什么话给别人说,他安静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仿佛跟隐居在京城一般。这样也好,盛芳华低头喝了一口茶,想到前世看过的那些史书和电视剧,最是无情帝王家,若是有野心,成王败寇,谁知道将来会是什么结局。
“姑娘,听说你有宝物要卖?”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盛芳华抬头一看,就见一个戴着面具的人站在桌子旁边,身材颇高,有些清瘦。
她略略一愣,这是什么鬼?这东家竟不愿以真面目示人?
只不过转念一想,盛芳华便释然了,财不露白,人家不想让自己知道他是什么模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她笑着点了点头:“是,我有一枚价值万两的玉玦,先生看看可值这么多银子?”
“给我瞧瞧。”许瑢伸出了一只手。
盛芳华犹豫了下,还是将玉玦递了过去,既然来了,就该赌一把,玉玦放到自己手里还是玉玦,只有让人家认可才能变成钱财。
许瑢将玉玦接了过去,仔细打量,心中一喜,果然是某人随身携带的东西。
“这位姑娘贵姓?宝乡何处?”许瑢看了盛芳华一眼,瞧着她通身的打扮,该是一个农家丫头,可是模样气质,却全然跟他想象里的农家女不同。
“这位爷,我是来卖玉玦的,不是来跟你攀交情的,你只需告诉我,这玉玦值不值一万两银子,你们琢玉堂要不要收。”盛芳华警惕的盯着许瑢手中的玉玦,这人不会看中了玉玦的金贵,却又不想掏银子出来买罢?
“这……”许瑢一怔,面前这姑娘实在也太厉害了些:“一万两便一万两,这玉玦我要了。”
不用说,这玉玦是褚昭钺特地拿来给他通风报信的,一万两银子买他的下落,值。
只不过这农家姑娘委实有些难对付,竟然一丝口风都不透,许瑢微微的笑了起来,然而这并难不倒他。
“我要两张银票,一张五千两。”盛芳华听说琢玉堂将玉玦买下了,心中十分高兴,追着掌柜的背喊了一句:“要汇通钱庄的银票。”
“姑娘为什么要两张银票呢?”许瑢很是好奇,这姑娘每说出一句话来,都让他觉得惊奇,她的言行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吸引着他想要探究她真正的用意。
第一眼见到她时,她正蹲在一个受伤的人身边,有条不紊的用药粉给他止血,从背着的布囊里拿出布条来给他包扎,她的动作是如此娴熟,让他一时误认为她是太医院的医女,可当他看到她身上破旧的衣裳和那个七歪八扭的发髻,他这才回过神来。
不过是个农家姑娘罢了。
可这个农家姑娘真不是一般的农家姑娘,许瑢看着盛芳华笑得眯成了弯弯新月的双眼,心中有说不出的困惑。
盛芳华接过掌柜的递上的银票,仔细看了看,确认是汇通钱庄的银票,这才将它们折好塞到了荷包里边:“多谢东家掌柜,我也不到这里久坐了,免得别人看着我这模样坐到你们琢玉堂,都会以为你们琢玉堂变成了善堂了。”
许瑢瞠目结舌的看着她,盛芳华嫣然一笑,朝他摆了摆手:“多谢多谢,我先走了。”
小小的身影轻巧的从门槛上跨了过去,很快就消失不见,许瑢朝身边的秦旻吩咐了一声:“速速跟上。”
秦旻会意,双脚点地,高大的身影变得十分轻巧,飞掠了出去。
盛芳华并不知道她被人跟踪了,她抓紧荷包,大步走向南大街,那边有不少成衣铺子,卖的衣裳大都是半新的二手货,或者是料子不太好的衣裳。
她现在急需一件衣裳,盛芳华知道得很清楚,再不买衣裳,过上些日子,她的上衫都可以当亵衣穿了——这一两年她长得实在太快了,快得连盛芳华自己都觉得有些措手不及,分明早两年还只到盛大娘的肩膀处,现在就已经跟她差不多高矮了。
成衣铺子的老板娘见着盛芳华走进来,指了指那些半新不旧的衣裳,没精打采道:“这些都挺便宜,只需二十个铜板就能买一件。”
东头挂着的衣裳,料子看上去不错,只可惜是半旧的货,盛芳华觉得自己有些不敢穿,谁知道这些衣裳的来路,是偷来的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她听到过一种说法,有些人专门盗墓,金银珠宝衣裳什么的都拿,反正只要能换成钱,统统带走。
“我要买新的。”兜里有银子,不怕,盛芳华指了指西头的衣裳:“你把那件淡红色的拿下来给我看看。”
老板娘眼睛里冒出了光,即刻有了精神,站起身来将衣裳取下来,笑得满面春风:“姑娘你瞧瞧,这可是上好的茧绸衣裳,这式样这做工,都没得说!”
“给我试试吧。”盛芳华拿着衣裳跟着老板娘走到里间,趁着换衣裳的时候将荷包里的银票塞到了袜子里,硬衬衬的两张纸在脚背上,与袜子不住的摩擦着,有些微微的痒,让她只觉得有几分开心。
在成衣铺子里一口气要了七八件衣裳,除了给自己买,还给盛大娘与褚昭钺都买了两套,老板娘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姑娘真是好眼力,选的都是上好的。”
盛芳华毫不客气的砍了一半价,让老板娘将衣裳打了包,把那个银锞子拿了出来付过账,还剩了差不多一两银子。她拿着剩下的钱到市场那边割了一块肉,又买了几根大骨,东西就算是买齐全了。
想了想,她最后去了下回春堂。
送来的伤者经过梁大夫的救治,已经醒了过来,只不过躺在床上翻身不得,伤及肋骨虽说不会致命,可是万一翻身不好,断骨入肺,那可是极其危险的。盛芳华问了梁大夫几句,方知这伤者乃是京城西郊人氏,家中贫苦,本是挑了些咸鸭蛋出来卖的,没想到遭此飞来横祸,一时三刻是没办法能做体力活来养家糊口了。
盛芳华捏着荷包搓揉了好半日,才将里边的铜板掏了出来:“我身上就这么些钱了,要是不嫌弃,你便拿着罢,多一个钱总比没钱好。”
那人含着一泡眼泪望着盛芳华,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盛芳华将铜板放到他手中:“你别推辞了,好些日子你不能出去干活了呢,家中少了个劳力,如何能吃饱穿暖?我自己手头也紧,暂时帮不到太多,只望你快些好起来。”
梁大夫赞许的点了点头:“芳华,你做得对,只不过自己也该攒点钱,到时候也好有点嫁妆,免得不好找婆家。”
“师父,我要嫁的人必然是了解我的人,若是嫌弃我没有嫁妆便不娶我,那这样的人我又为何要嫁?”盛芳华笑嘻嘻朝梁大夫扮了个鬼脸:“师父,到时候有合适的,你可得替我留心,省得我在家里做老姑娘。”
“你呀,还是这样调皮。”梁大夫无奈的摇了摇头:“天色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你娘肯定在家盼着呢。”
“嗯,师父,那我走啦。”盛芳华将肉和骨头放到拎节礼来的篮子里,朝梁大夫摆了摆手,步履轻盈的走了出去,梁大夫摸着胡须叹息了一声:“只可惜芳华身家差了些,要不是这阵子媒人都要将她家门槛踏破了。”
“大夫,这位姑娘这般心善,以后必有善报。”床上躺着的那人眼里闪着泪花,攥着那一把钱,心里头热腾腾的。
虽然铜板不多,可只有庄稼人才明白,一个铜板都来之不易。
盛芳华走出回春堂,抬头看了看天色,日头已经过了中天,是该回家的时候了。她从药囊里拿出一个饼,吭哧吭哧吃完以后,肚子饱了,全身也有力气,抹了一把嘴巴,飞快的朝东门跑了过去。全身也有力气,抹了一把嘴巴,飞快的朝东门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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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慢慢的朝西边落了下去,金灿灿的阳光照在乡间小路上,就如数支金箭,明晃晃的照着人的眼睛,看得久了,好像眼前全是一片暖黄,就连路边的树都镶了一道金边。
盛芳华左边挎着包袱,右手拎着篮子,身上还背了个药囊,可脚步却一点没有停滞,在黄土小路上走得飞快。若是在前世,盛芳华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能在这小路上健步如飞走上三十来里,可今生条件有限,她已经练就了走路的好本领——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为难。
今日盛芳华比往日走得更快些。
或许是身揣巨款,她有一种危机感,总觉得身后有人在跟踪她,让她有几分提心吊胆,一路狂奔向前,特别是路上没人时,她跑得更快,就如后边有猛虎在追她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