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丽娘和呦呦做完手里的绣活,将东西都收好这才铺好被褥吹了灯睡去。过了一会儿,谭丽娘突然出声了,“陶陶,我今天带呦呦去县衙,你会生气吗?”
陶陶摇摇头,想到黑暗中母亲看不到,就说:“没有,我小时候也去过的,妹妹长这么大都没怎么出过门,娘带她去是应该的。”
呦呦躺在自己的被子里,不知道谭丽娘说这些话又什么目的,不过既然睡不着那就听听这对母女说什么吧。此时的呦呦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自己实际上是在偷听。
陶陶的话音一落,谭丽娘就叹了一口气,“自从呦呦大病一场后,我就对她格外偏爱了些,怀瑾还小我多照看了些,难免就会忽略你和怀宇,好在你俩都懂事不争不抢的还帮我照顾弟弟妹妹,娘特别高兴,我的陶陶长大了懂事了。”
“娘!”呦呦听到陶陶叫了一声,声音里还有些哽咽,似乎谭丽娘的认可对她格外重要。
谭丽娘从被子里伸出手拍拍陶陶,安慰她,接着说:“呦呦醒来以后就格外大胆,比你和怀宇小时都胆子大,就像上次陈公公来说你爹的事情,我其实已经写好了和离书的,却不料呦呦一嗓子竟然就让他这么‘死了’。”
陶陶知道其实谭丽娘还是很生气父亲抛妻弃子,可是她作为女儿却不能说父亲的不是,只能反手握住娘亲的手安稳她。
谭丽娘感觉到陶陶的动作,也握住了她的手,“我一开始想着反正呦呦还小,以后慢慢教。哪知道呦呦一句话,又把你张婶子给得罪了。”
说到这里,陶陶突然问了个问题,“娘,胆子大一点不好吗?我记得我小时候你一直笑我胆子小呢。呦呦这样我觉得挺好的。”
“也不是不好。”谭丽娘斟酌着说,“胆子大可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者不畏。可是人总是要有些敬畏的东西,不一定是鬼神,而是心中有个底线,这样以后才不会犯错,懂得敬畏,才能知道自己的微小。”
陶陶听了沉默了一会儿,点头,“我明白了。”
谭丽娘看陶陶明白了就继续往下讲,“这两年来,我们家和张婶家一直有来有往,一方面是因为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另一方面也是娘的私心,想着你张叔叔是做捕快的,有什么事能照应咱们一把,毕竟咱家一家妇幼。可是自从借钱的事情之后,张婶就没再往来过,虽然已经除服了,可是娘毕竟是戴孝之人,不好上门,于是这层关系又淡了下来。”
说到这里,陶陶已经明白大半了,“所以娘才会在这个时候去拜访表姑祖母吗?”
谭丽娘“嗯”了一声,轻轻翻一个身,把一直握着的陶陶的手放回她的被子里,又把被子掖好,“这是一个原因,另外娘也想了,你外祖父外祖母都不在了,你父亲又……咱们孤儿寡母的,总要有个依仗才行。娘是做晚辈的,自然要先去拜访长辈,哪能等长辈纡尊降贵来找我们。”
陶陶听了若有所思。谭丽娘看她沉默,以为她困倦了,也不再多说,给她掖好被子,又给另外一侧的呦呦掖了被子,这才躺下睡去。
一直在偷听的呦呦等到谭丽娘和陶陶都睡着了,才轻轻地翻个身面朝墙躺着,脸上露出和她幼稚地脸庞完全不相符的表情,那是一种沉思和反省混合在一起的表情。
话多得罪了张婶这件事她已经认识到错误了,但是她认识到的错误依然只是流于表面了,单纯地以为是自己多嘴惹了事。现在看来,原来并不是这样。
呦呦想到刚才谭丽娘的话,人要懂得敬畏,才知道自己的微小,心中有了底线,才知道何处是尽头。敬畏啊!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做到敬畏呢?呦呦辗转反侧了一整晚,就算睡着也是迷迷糊糊的睡不踏实,以至于第二天一早顶着两个黑眼圈起床。
呦呦穿好衣服起床后就出了屋子去洗脸,迎面正遇到从对面屋子出来的怀宇。怀宇因为思考了一整晚“为什么下的是雨不是雪”的问题没有睡好,脸上也是两个乌青的眼圈。兄妹两人一遇上,先是一愣,然后各自指着对方开始笑。
呦呦:“哈哈哈,哥哥你的眼睛!昨天晚上是去抓鱼了吗?哈哈哈!”
怀宇:“还说我,你不也是,哈哈哈,比我的还青,你肯定是半夜跑出去玩摔跤了!”
谭丽娘正在从锅里往外端米饭,看到兄妹两个人站在堂屋中央互相对着嘲笑,无奈地摇头,“还不快去洗脸,该吃饭了!”
兄妹俩各自做了一个鬼脸,一齐往外跑去抢水盆,最后在陶陶的主持下,怀宇让呦呦先洗,美其名曰:怀宇让盆。呦呦吐吐舌头,用帕子洗了脸擦干净,在怀宇上前的时候故意撩了一捧水到怀宇身上,然后在他反应过来之前,跑进屋里去找陶陶给她梳头发了。
吃过早饭,怀宇回自己屋里取了书包准备出门去学堂,临出门之前,谭丽娘将十两银子放进荷包里交给他,“这是今年的束脩。先生免了你的束脩是先生的大义,我们却不能忘本,以前家中实在困难不得已,现在有了钱自然不能再拖欠了。”
怀宇小心地把荷包揣进怀里,对着谭丽娘点头,“我记住了,娘,你放心。”然后背着书包出门,走出门几步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跑了回来,对正在帮陶陶洗碗地呦呦说:“妹妹,我知道为什么下雨不下雪了,你等我放学回来跟你说。”说完就又跑了,斜挎在身后的书包啪嗒啪嗒地打在屁股上,让呦呦忍不住笑起来。
谭丽娘看着她开心的笑容,心底的石头也放下来,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困就去再睡一会儿,昨晚翻来覆去一整晚,跟烙饼似的。”
呦呦一愣,接着就又笑了,笑得比刚才还有灿烂一些。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秋去春来,一年又过去了。这一年里,北边边境的战争一直没停过,呦呦她们所在的栎阳县虽然也在国都以北,但是距离边境还很远,因此并不必担心打过来。而且听说春节过后皇帝就把太子派去了前线,士兵们使其大涨,越来越多的捷报传来,这场战争,大鸿国是赢定了。
就在太子上前线后不到两个月,老皇帝突然卧病在床,又传言将要不久于世。在前线的太子安排好战事后星夜兼程地赶路,总算在老皇帝驾崩前赶回的鸿都城,至于回来的路上所经历的明刀与暗枪,并不为外人道。
新帝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派自己的亲信花易岩将军去前线坐镇,要求他速战速决,“让那些蛮夷知道,犯我大鸿者,虽远必诛!”并将尚方宝剑赐给了他。
新帝铿锵有力地话回荡在御书房,让在场的文臣武将都十分热血澎湃。同时诸武将都目光复杂地看向花将军,这位花将军护送着新帝从战场回来,现在又要带着尚方宝剑回去,等再回来,那绝对是新帝面前第一红人啊。当然也得他有命回来,战场瞬息万变,这都是没准的事。
被点名的花将军立刻走到殿中央,单膝下跪,伸出右手接过皇帝手里的尚方宝剑,其他人这才看清,这位花将军竟是一位独臂将军!
底下的群臣立刻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似乎并不理解皇帝怎么会派这样一个人代天监军。有的武将甚至露出不服气的表情,一个残疾人,怎么能上战场打仗?
皇帝弯下腰扶起跪在地上的花将军,阴着脸环视了一圈,声音越发深沉,“在回京的路上,花将军为了保护朕被匪徒砍断了手臂,乃是我大鸿的有功之臣,谁有微词,与朕来说!”
皇帝都说这种话了,自然不敢有人再有异议,都垂下了手不作声了。
花将军接了尚方宝剑,当天立刻启程,一路快马加鞭地赶往北境战场,在赶了两天一夜的路眼看着到前线的时候,随从押着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小个子到了花易岩面前,“将军,我们抓到一个奸细,躲在了粮草马车里!”
“都说了我不是奸细,你们放开,不然本公子要生气的!”被押着的小个子从一开始就挣扎不停,听到随从说他是奸细,反应更加激烈。
花易岩盯着小个子看了一会儿,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去抚开小各自的头发仔细打量他的脸,惊讶道:“萧公子!你怎么在这里?国公爷知道您来吗?”
眼前这个小个子其实还是个孩子,今年八九岁的样子,是安国公的最小的孙子,叫萧沐仁,同辈中排行老七,虽然是个庶出,听说却格外受宠,从小养在安国公身边大一点之后更是安国公亲自教导。据说安国公家那个嫁给福贤王为妃的二小姐也格外宠爱他——福贤王可是当今新帝的同胞弟弟,是新帝最亲近的人,没有之一。
花易岩亲自给萧小公子解了绑又赔了罪,让人将他领下去洗漱换了衣服,再回来时又变成了那个白白净净的小公子。萧公子大概好几天没吃饱过了,见到花易岩也不客气,张嘴就要吃的要喝的,“要吃桂花糕,不要霜糖的要冰糖的,有碧螺春吗?没有碧螺春那龙井也行,龙井也没有啊,那算了,喝白水吧。”
花易岩坐在他对面无奈地笑,吩咐随从去煮一碗面来,然后提着水壶到了一杯白水放到萧公子面前,“您偷着来的?国公爷不知道吧?”
面很快端上来,萧沐仁也是真的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吃完一碗面,最后一抬胳膊拿袖子抹了一把嘴,问花易岩的随从,“还有么?再来一碗吧。”
随从看了一眼将军,花易岩对他点头,“半碗就行,吃太多不好。”
萧沐仁听了花易岩的话抬头瞅他一眼,虽然撇着嘴却没有说话。等随从退下去帐篷里只剩下花易岩和萧沐仁他们俩的时候,萧沐仁才沉下脸来,“二哥和三哥比武,却‘不小心’打晕了在一旁经过的我,等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后面的粮草车上了,我一开始不知道外头情况如何,怕他们把我送到敌军的地盘,不敢轻举妄动,直到刚才我听到有人提到‘花将军’,这才偷跑过来。”说到此处,萧沐仁脸色微红,低下头去。
花易岩明白,萧小公子想的是如果说自己是国公爷家的公子要见将军,说不定早被人当疯子赶走了,只有偷偷靠近自己的帐篷,然后整出些动静被人当成“奸细”,才能见到自己,这样看来小公子也算有些聪明才智的。
“那公子如今打算怎么办?”花易岩问。
“我不可能就这么回去的!”萧小公子说,“借花将军笔墨一用,我写封信给我二姑姑讲明事情原委,再写一封信给祖父就说是我自己想要参军偷跑出来的。既然他们不想让我回去我就暂时不回去,等我回去的时候,一定会给他们好看的!”说到最后,语气中竟带出了些狠戾。
花易岩自小生长在乡下,家里也只有自己一个独子,对于大户人家的嫡庶之争只听说过没见过,不对,也不是没见过,新帝同已逝去的禄王爷不就是,只不过普通人家争宠争财产,就算有一方落败也不过是郁闷一场骂几句,他们争的却是皇位是天下,赢了的人自此高高在上主宰万民输了人的却是送了命只留黄土一捧。
花易岩取了纸笔给他,让他就坐在自己的案桌前写信,他则出去叫了一个信得过的手下,交待一番后那个手下就朝军队后头走去。等花易岩回到帐篷里,萧沐仁的信已经写完了,分别装在两个信封里,一封封皮上写的是安国公亲启,摸上去挺薄似乎只有一页信纸,然而另外一封写给福贤王府的,倒是明显厚了许多。
花易岩看了眼信封上的字,虽然笔锋还不够犀利,但是已经初见气势。又想到传言中萧小公子是跟着安国公读书习武的,想来文武双全应该不是随便说说的。只是不知道安国公为何对一个庶孙如此关照。才想这么一句,花易岩就自嘲地笑了,别人家的事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花易岩安排信得过的人快马加鞭往京城送信,小公子消失不见两天一夜,家里怕是已经急疯了。把信送走,随从也把第二碗面送了上来,与吃第一碗面时不同,此时的萧沐仁又恢复了大家公子的气度,挑着面条细嚼慢咽地吃,整个人的姿态都说不出的端正。
花易岩在案前坐下,等到萧沐仁吃完最后一口面放下筷子,眼神四处看了一圈没有找到帕子,只得用水抹一把嘴巴时,他才开口询问,“接下来小公子有什么想法?我帐中刚好缺一个记录文书的小吏,不如您就委屈一下?”放在自己眼前才放心啊。
萧沐仁却摇头,“将军还是把我编到军队里做一个小兵吧。”萧沐仁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闪烁着光辉,“我之前说想要参军并不是随便说说的,我读过兵书,武艺也还算行,祖父现在虽然疼爱关照我,可是这并不是长久之计,”萧沐仁说到这里,目光暗了下去,微微垂下头,再抬起头时已经面色如常,“我要自己挣一份军功,这样二哥三哥他们就不会再说我只会倚靠祖父了。我也要告诉祖父,我自己可以的。”
花易岩沉默了一会儿,点头,让随从过来带萧公子回到后头押送粮草的队伍去,“既然如此,那就从哪来回哪去,看好粮草保证前线供给也很重要。”然后又问他,“知道回去怎么说吗?”
萧沐仁点点头,“知道,我就说我饿得厉害跑去偷吃的被将军抓住了,将军人好请我吃了东西又把我送回来了。”
花易岩点头,心想:不愧是安国公亲手教出来的小公子,聪明伶俐,一点就透。想到此处,花易岩又想到去年清明大军开拔前自己回家扫墓时见到的那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乍看见自己虽然呆了一呆,却并没有害怕,也没有大声喊叫,甚至还歪着头对自己露出一个笑容,一双大眼睛里透着活泼调皮和聪明伶俐,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猜出了自己的身份?
“将军?将军?”萧沐仁看到花易岩突然发起呆来,就出声叫他,“将军,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
花易岩回过神来,亲自送萧沐仁出去,站在帐篷门口叮嘱他做小兵的注意事项,“做事情要认真负责,不可玩忽职守,若是吃不饱就趁换班或者没人注意的时候来找我,有战事的时候要注意安全,不要被流矢所伤,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打回去,军队里讲究的是拳头,输了我给你撑腰……”
“将军,”萧沐仁打断了花易岩的絮叨,在他好奇地目光中说:“如果您将来有孩子,怕是要被您给烦死的!”说完趁着花易岩不注意,噌一下子跑了。
花易岩站在帐篷门口看着他跑远的身影笑着摇头,转身回到帐篷里。孩子,如果当初能娶到丽娘,长子恐怕也这么大了,然后他又想到院子里那个伶俐聪明的小姑娘,长得可真像丽娘小时候啊。
作者有话要说: 重申一下本文的两对CP——花坛(谭)CP!花坛CP!小(萧)花CP!小花CP!大家千万不要站错队!
☆、第12章
第十二章
呦呦穿越来的第五年,她八岁了。古代的八岁说大不大,还是小孩子还没有发育,说小也不算小,一条街外的二妞也是八岁已经同两条街外的大牛定亲了。
农历三月二十五这天是呦呦的生日。之前的几个生日要么呦呦太小不记得,要么还在孝期随意吃了一碗面就算过了。这一年是呦呦的八岁生日,虽然国丧期还没过,但是只要不娱乐嬉戏太过冒犯,栎阳县天高皇帝远的他们又是贫民,没人会管。
生日这天,呦呦换上了谭丽娘一早就找出来的一套鹅黄色的衣裙,衣服上没有过多的花色,只在袖口领口处由陶陶绣了几朵玉兰花,裙摆处用湖蓝色的线挑绣了几条水波纹,一走动起来,就像水波流动一样。
吃饭之前,谭丽娘拿出了一个自己绣的荷包从里面倒出两个栀子花金耳钉,摸着呦呦的头说:“长大了,要像大姑娘了,可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调皮了。”
呦呦收了耳钉,跪在炕上,对着谭丽娘磕了一个头,“儿的生日娘的苦日,娘,您辛苦了!”呦呦这个头磕的是真心实意。
谭丽娘赶紧拉她起来,揉揉她磕红了的额头,笑着抹去眼角的泪,“娘不辛苦,娘高兴。”
看到谭丽娘激动地好像要流泪,怀宇立刻打岔,“好啦好啦,娘的礼物送完啦,轮到我们了!”然后拿出他的礼物,是一本名为《大鸿九州记》的书,“你不是羡慕人家张志林有这本书,现在你也有啦!我抄了十多个晚上呢!”
呦呦双手接过书,珍爱地摩挲一下,然后收好,对着怀宇行了一个不大规范的礼,“谢谢哥哥!哥哥费心了,我下次再也不同你抢东西了!”说完还调皮地眨眨眼。
接下来是陶陶和怀瑾。陶陶送的是一只刻了梨花的手链,上面挂着几个小铃铛,手腕一动就会发出叮铃铃的响声,甚是好听。呦呦也对着陶陶行礼表示感谢。
怀瑾送的是一张他自己画的画像。
小家伙送出来之前笑嘻嘻地让呦呦看了不能生气不然就不送了,呦呦只能点头心想我倒要看看你画成了什么。等看到画像的时候就明白了他为什么要求自己不生气。小家伙画地画像已经不能用抽象来形容了,眼睛小鼻子大耳朵像蒲扇,身子和四肢是四根棍,最可气的是嘴,笑着的嘴已经咧到耳朵根子了,还露出了一嘴的大板牙!这哪里是她,明明就是妖怪!
呦呦手里拿着画像抖啊抖,心里默念“我不生气我不生气我不生气”,然后在怀瑾好不容养肥的脸蛋上捏了一把,“姐姐谢谢你哦!”
收完礼物就是吃早饭了,早饭吃的是谭丽娘做的手擀面,里头卧了两个鸡蛋。呦呦看了一眼其他人的碗里也有荷包蛋,这才放心下吃起来。
等吃过早饭,怀宇背着书包领着怀瑾去了学堂,怀瑾今年也六岁了,该启蒙了,今年年初的时候谭丽娘就让他跟着怀宇一起去学堂,慢慢地一点点跟着哥哥学起来。说到这件事,呦呦就格外佩服谭丽娘,她的很多教育理念好像都非常超前,不像一般的古代女性,只围着家里的男人孩子和锅台转。后来想到谭丽娘的生长环境,也就能理解了。
而谭丽娘和陶陶依然待在家里做绣活。陶陶今年已经十三虚岁了,因为生在腊月实际才十一周岁,前些天已经有人上门来提亲了,被谭丽娘以在国丧期不便议亲给拒绝了。陶陶现在更多时候跟着谭丽娘做绣活,而且基本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
呦呦看了一会儿娘和姐姐绣花,觉得没有意思就拿着怀宇刚送她的《大鸿九州记》去对面的房间看书了。是怀宇自己手抄的,字迹还有些稚嫩,但是十分工整。
怀宇平时临的是颜真卿的字帖,方正茂密横轻竖重,但是因为还年幼,笔力有些薄弱,气势也不够庄严雄浑,只能有七八分像。不过怀宇今年才十岁,能写成这样子已经不错了。
再看封面,书名叫《大鸿九州记》,呦呦就有些想笑,好像古时候每个朝代都喜欢用九州来形容自己国度的广大,很少有用八州七州六州的。不过,相比较起那些八州七州六州,的确是九州更好听一些。
这本《大鸿九州记》里说,大鸿国东起东海西至波斯,南至北海北临月奴,全国共分九个州,每个州分三到五个城府,城府下又设县郡。最大的城府是国都所在的大鸿府,国都城又被称为鸿都城,在大鸿过东部偏北,看起来更像现代南京或者开封所在地。而呦呦所在的城府叫北阳府,北阳府距离都城有一千百多里的距离,栎阳县是除了北阳郡之外距离都城最近的县城,日夜兼程急行军的话要三天,马车的话要十多甜甚至半个月。
呦呦在心底默默算了算,古代的一百里大约等于现代的三十公里,一千多里等于三百多公里,差不多是北京到石家庄的直线距离了。在现代高铁一个半小时搞定的事情,在这里要居然最少也要三天,太可怕了。
一上午的时间过得很快,中午怀宇和怀瑾放学回家吃饭的时候,带回来几个消息。一个是北边的仗打完了,大鸿国大获全胜,歼敌十万,不日双方将进行谈判,就赔偿金银等进行商谈。
呦呦转着眼睛想,北边都是蛮夷哪里有什么金银赔给我们,最多就是进献些牛羊布匹,说不定还有美女和亲什么的。何况,大鸿国胜了是胜了,却未必是大获全胜。歼敌十万这个数字听起来很鼓舞人心,可是我军难道就没有牺牲流血吗?所谓“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并不是说着玩的。
“那我们牺牲了多少士兵听说了吗?”呦呦还是问了出来,她不想怀宇沉浸在这种虚假的荣光里,准备泼一盆冷水给他。
“六万。”怀宇回答她,情绪也低落了下去,“牺牲六万,还有一万多的伤残。”
怀宇还准备再说,就看到陶陶冲他使眼色,呦呦也注意到了,顺着她的眼色看去,刚刚还挺高兴的谭丽娘变得愁眉不展。呦呦想到隔壁那个谭丽娘的“竹马”也不说话了,那个男人虽然长满了络腮胡子外表看起来凶巴巴的,呦呦却有一种亲切感。一想到他可能会牺牲在战场上,就觉得想哭,相比之下,似乎伤残些也好,至少还活着。
怀宇不想让谭丽娘继续伤心,就说了另外一个消息,“听说在最后一次战役中,敌军偷袭我军后方粮草,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兵最先发现,然后用计捉住了对方的领头,听说那个领头是月奴的二皇子呢!”怀宇满面的羡慕与钦佩。
怀瑾本来坐在炕上吃东西的,听到怀宇说到这里,也跟着点头,“那位小哥哥真厉害,娘,我长大了也要这么厉害!”怀瑾仰着头看向谭丽娘,似乎想要得到她的认同与支持。
谭丽娘看着自己小儿子兴奋的脸庞,实在说不出那个“好”字。
呦呦看了赶紧替她解围,“你呀,跟棵豆芽菜似的,还是赶紧吃饭吧,连千字文还没背熟,就想上战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