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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_分节阅读_第2节
小说作者:羽小飞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415 KB   上传时间:2018-04-07 19:23:51

  瞬间醒过神来,林可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北齐将领,发现他手臂上有一处刀伤,已经开始烂了,翻开的血肉混着黄色的脓水,散发出难闻的恶臭。

  就是医治这个伤口吗?

  定了定神,林可凑近些,装作观察伤口的样子,飞速地思考起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林可好歹也是跟风看过几十篇穿越文的人,这伤应该、也许、大概、貌似是会治的。

  总之先用白酒消个毒,然后把烂肉给切了,再拿块煮过的布包起来?

  “随军的大夫死在战场上了,千夫长伤了胳膊,只好硬熬着,你若是能治最好,治不了,哼哼。”那三白眼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上来,对着林可威胁道。

  林可看了他一眼。

  随军的军医已经死了,也就是说稍微乱来一点,也没人能戳穿她?

  很好,心里更有底了。

  瞬间下定决心装了这个逼,林可用一种很有欺骗性的专业语气说道:“能治,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虽只是皮肉伤,可没十几天,那也是好不全的。”

  说完她把要用的东西一一跟三白眼说了,然后定了定神,暗暗地给自己打气。

  不就是切肉吗,人肉跟猪肉也没多大区别,挺挺就过去了……吧。

  下一刻,林可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

  这血肉模糊的伤口,哪哪都差不多,到底应该切哪一块?

  林可觉得自己拿着匕首的手好像有那么一点抖。

  见他久久没有动作,三白眼狐疑道:“怎么了?”

  “没什么,工具有些不顺手。”林可挤出一个笑容,然后一刀就刺了下去。那北齐将领明显就是全身一颤,林可愈发紧张起来,匆匆忙忙地运刀,不知道哪里是坏死的组织,索性多切一些,切到后来愈发顺手,居然还有了那么一点手感。

  天无绝人之路啊,上帝在关上门的时候,果然是会留扇窗的啊!

  劫后余生,林可简直要热泪盈眶,还有几刀就能完事了,嗯,这白白的是什么不管了总之先切了再说。

  等等…………

  林可忽然反应过来,刚刚切断的那条白白的东西不像是肌肉肌腱,也不像是血管,不会是神经……什么的吧?

  神经断了,这手臂是不是……就废了啊?

  林可:…………

  从古自今第一起医疗事故,发生在了林可这个赤脚医生的手上。

  林可摆好的冷静专业表情瞬间龟裂了。

  那什么,她一会是会被北齐人切成四块呢,还是切成八块呢?

☆、第3章 逃跑

  林可没有被切成四块,也没有被切成八块,北齐将领甚至还赏了她一块羊肉,才把她给打发了出去。

  从没这么感谢过自己一紧张就面瘫的习惯,林可深深吸了一口气,决定把切断神经的事情压在心底,在那个北齐将领伤口长好、发现猫腻之前,找个机会就赶紧跑路。

  “你包扎的手法不错,看得出来是做熟了的。”三白眼对她很满意:“这几天换药,就由你来干。你跟千夫长大人的亲兵住吧,不必跟那群猪猡混在一起了。”

  林可立刻道:“小人这种身份,怎么好占各位亲兵老爷的地方。小人还是跟流民一块挤挤,要换药的时候,您派人叫我,我立刻就来。”

  三白眼诧异地挑了挑眉毛:“哼,也好。不过到时候要找你的时候不见人,那就不要怪我下手狠辣了。”

  “这是自然。”林可一边说着,一边要把羊肉塞给三白眼:“您看,我也吃不了这么多,不如您赏脸留下吧。”

  三白眼虽然不稀罕这么一块肉,却对林可的识相讨好十分受用。何况这行军途中,肉也确实不是能经常吃到的。他顺手就收下了那块羊肉,投桃报李地说道:“流民每天没人一碗米汤,这差事就给你管着吧。”

  这就是给了林可掐住流民们命门的权力,有了权力就会滋生**。如果林可狠心一些,大可以扣下许多口粮留给自己,至于流民稍微饿死几个,对北齐人来说不过是些小事。

  林可面露感激地应下,忍着恶心又说了一箩筐恭维的话。她的口音还是有些奇怪,也幸亏三白眼是个北齐人,听不出这么细微的差别,也就没怎么在意。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说了这许多话,林可回到流民聚居的那片空地上,觉得自己的口语已经提升到了方言八级水准。

  空地上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拨人,那些没有任何手艺的流民挤在一起,战战兢兢地望着周围满脸横肉、手持利刃的北齐鞑子,有木然不语的,也有嚎啕大哭的,每一个眼中都满是惊恐与绝望。

  而被挑拣出来的匠人们看上去要好些,大概是觉得性命已经保住了,低眉垂眼地坐在角落里,倒是挺安静。

  这些前不久还相依为命的流民,已经被分成了两个阶级,而有了阶级,就会产生内斗,这样一来,流民们就不可能拧成一股绳,去反抗欺凌他们的北齐军队了。

  林可正要往匠人那一拨走过去,忽然听到一个妇人朝这边大声叫喊:“桂阿牛,你不能不管我啊,就算你不要我了,你总得把你儿子一块带过去!旺德才十岁啊,他才十岁啊。”

  这妇人的丈夫是个手艺人,被北齐人挑了出来。可妇人和她的儿子对北齐人可半点用也没有,自然不会得到什么优待。

  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呜咽了一声,抱头蹲在地上,一眼也不敢往自己的老婆那里看。

  旁边鞑子士兵被叫得烦了,走过去将妇人踹翻在地,举手还想打。林可心中一动,快步走过去将妇人捂着嘴扯到了一边。士兵认得她是刚刚三白眼陪着过来的人,倒也没有继续为难她们,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林可松了口气,把妇人扶了起来,柔声安慰道:“别怕,桂婶子,你会活下去的,旺德也会活下去的。”

  桂婶一愣,随即像是有了主心骨一般,靠着林可的肩膀小声地哭起来。

  …………穿越之后,她好像成为了妇女之友?

  林可有些好笑地暗暗想道。

  顿了顿,她抬头看向那些仍旧惶惑不安的流民,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语气坚定地说道:“这一路咱们都互相扶持着过来了,老天爷不顾着咱们,我来顾。我林可,定会尽我所能,让大伙儿都活下来。”

  林可是这么说的,自然也是这么做的。

  北齐人给那些匠人拨了些吃的,不够吃,但至少饿不死。但其他一无所长的流民在他们眼中就是炮灰,每天只给一碗米汤,汤水清澈得像是白水,一整碗里面只有几颗黄色的小米。

  林可利用职权之便,将匠人们吃的粮食克扣些下来,匀给其他人。匠人为了自己活命,抛下亲人不管,但林可把他们的口粮扣下来给他们的父母儿女吃,他们却到底也说不出什么怨言来。而那些得了好处的流民,更是将林可当成了救命恩人,小哑巴这个外号早就没有人叫了,现在人人都管他叫“林哥”。

  林可在流民中的声望水涨船高,心里的忧虑却是一天比一天深。北齐人正在深入大楚境内,随军带着不少辎重,还有些叫不出名字的器械,看上去不是抢一把就跑的,而是打算攻城。

  若是攻城,按北齐鞑子的习惯,怕是会赶着这一拨流民上去做先锋。到时候,林可没信心能在战场上活下来。何况活下来又能怎么样,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被北齐人掳掠回去当奴隶。

  那些北齐人,可根本没把大楚百姓当人看。这些天已经死了不少流民了,有些是体弱饿死病死的,有些则是因为“背大车”。

  越往大楚境内走,山路就越多,附近地形较前些天已经有了变化。路不好走,装了粮食的车子有时候会陷在坑里。北齐鞑子想了个办法,碰到路实在不平整的,就叫流民躺在地上填坑,车轮直接从人身上轧过去,便是所谓“背大车”。背过大车的人,没一个能活下来的。

  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

  穿越以来,林可第一次深深理解了战争的含义,对她来说,死亡正在变得如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但她还是不想死,至少不想死在这种地方。

  “林哥。”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靠近她,压低声音道:“换防的规律都已经摸清楚了,吃的也已经偷偷攒了一些。这一带离咱们村子近,以前村里小伙子们经常到山里打猎。只要往林子里一钻,鞑子休想抓到咱们。”

  “好。”林可点点头:“今晚后半夜,叫小安溜出去烧了他们的草料,引起骚乱之后,祥子你就领着大伙一块往外冲,能跑出多少人,就看老天爷保佑了。”

  其实林可心里知道,这样做没多少人能活着跑出去,至少去烧粮草的小安一定会死。但他们手里的优势实在是太少了,想逃出生天,唯有豁出命去拼上一把。

  “林哥。”祥子皱眉看她:“你今晚还要给那鞑子头头看病去吗?这一拖,你来得及跑吗?”

  “没事。”林可摸出一个木桩。

  木桩一端是尖的,她寻了块合手的硬木,细细磨了许久,才得到这么一件算是趁手的兵器。

  顿了顿,林可淡淡地说道:“我有我的办法,你们不必等我。”

  祥子张了张嘴,到底没有多说些什么。

  这一方面是出于对林可能力的信任,另一方面,逃跑的时机一闪即逝,若是真的要等林可回来,那…………

  谁都不想死。

  林可理解地笑了笑,拍拍祥子的肩膀,开口道:“如果我赶不回来,乡亲们就都要靠你担起来了。放心,北齐人不会花太多时间搜寻我们的,你要好好活着,等北齐人走了,再把人都收拢起来,领着大家一起活下去。”

  祥子深深地看了林可一眼,忽然俯身郑重地一拜:“我祥子这辈子没佩服过谁,只有你,林哥,你是条响当当的真汉子!”

  林可:…………

  你才真汉子,你们全家都是真汉子!

☆、第4章 杀人

  冬日风冷露寒,天光渐亮,正是凌晨时分。

  北齐千夫长伤口疼痛,折腾了大半个晚上。等他终于睡着了,林可才从帐篷里出来。一个亲兵奉命领着林可回流民居住的地方,大晚上的领到这么个差事,心中不快得很,板着个脸,一句话也不同林可说。

  林可也不在乎。她走在亲兵身后,一面盘算着小安动手的时间,一面不动神色地观察周围的环境。

  将旗在朔风中猎猎卷动,守夜的士兵站了一晚上又累又冷,呵着白气搓手,相互抱怨这滴水成冰的鬼天气。林可想了想,上前几步,装作十分谄媚的样子扯住那亲兵的袖口,比划着轻声说道:“大哥,前些天我得着了一件东西,这好东西不是我这种平民百姓能用的,不如送给大哥。”

  语言虽然不通,但意思还是能传达到的。

  她这些天陆陆续续送了不少小恩小惠给这些人,所以那亲兵也不以为意,只斜睨了她一眼,脸色变得好看了一些。

  那天看情形还算乐观,林可就趁着晚上宿营的时候,偷偷把那串珍珠手链给取了回来。此刻她将袖口稍稍往上一卷,露出一丝半点能亮瞎眼睛的珠光宝气来,亲兵的目光立刻就粘在了那圆润晶莹的珠子上,再也挪不开了。

  这人果然是个又蠢又贪财的,不枉她这些天来花了这么多时间观察试探。

  林可立刻又把衣袖放下,指了指一处极其偏僻的地方,在亲兵耳边说道:“这里人多,不大方便。咱们到那边去。”

  财帛动人心,亲兵眼中全是那串价值连城的珠子,此时此刻哪还能分出心力想些别的,当下点了点头。到了地方,他一把攥住林可的手腕,将手链给撸了下来,急不可耐地细细把玩起来。

  这片林子里只有他们两人,林可慢慢绕到亲兵的视力的死角处,从怀里摸出了那根木桩,正要动手,却闻到了夜风中一股浓郁的铁锈味道。

  亲兵似乎也回过神来,略微皱了下眉,似乎是想说些什么。林可顿时不再犹豫,猛地扑了上去,两人滚在一起,生死相搏之间根本没什么招式战法,亲兵一口咬在林可的胳膊上,同时奋力伸手想要去拔靴筒里藏着的匕首。林可闷哼一声,举起木桩,重重地刺向对方的胸膛。

  木桩入体时有一股阻力,随后就是一空。温热的血溅到脸上,林可根本顾不上擦。她咬着牙把木桩又往里捅了一些,然后将那匕首摸了出来,抹了那亲兵的脖子。

  头一次杀人,她的脑中变得一片空白。血顺着脸颊淌下来,林可抹了把脸,木然地按照先前的计划机械性地剥下对方的战甲,套在自己的身上。戴上皮帽,林可从地上站起来,远处的喊杀声越来越响,火光将天空映得通红。

  她做到了,她真的做到了。

  流民们已经展开了行动,看似怯懦的羔羊向着狼群露出了獠牙,因为他们不想死,他们想要活下去。

  我也不想死,我也想要活下去!

  林可轻声喃喃,听着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心中微动,再抬起头时,目光中已经没有了迷惘。她低头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往最混乱的地方跑去,沿途到处都是流民的尸体,但北齐人多少也有一些折损,一具北齐士兵的尸体旁散落着弓箭,林可捡了起来。手握武器,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

  ——她确实不会治病救人。

  她不会制造玻璃肥皂。

  她不会背西游记红楼梦,吟不了诗作不了画。

  但作为一个体训生,她练射箭练了足足十多年。这乱世,她有资格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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