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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7年的生活_分节阅读_第27节
小说作者:香芋酥皮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239 KB   上传时间:2018-06-20 20:13:12

  可要是定婚就不一样了,乡下这种地方,定婚就和结婚差不多了,那时候,就是秦毅和季明珠住在一起了,也不会有人再说什么。

  “我再想想吧!”总感觉有点太快了。

  秦毅也不逼季明珠了,反正看季明珠的态度,定婚是早晚的事,现在,他们还是赶紧先去县城吧!

  到了安阳县,秦毅就和季明珠商量说:“明珠,咱们先去看电影吧!”

  “行,”季明珠点头同意了,年轻人谈恋爱,有几个不去电影院的。

  秦毅骑着自行车,载着季明珠去了电影院。

  到了地方,把自行车锁好后,秦毅就和季明珠去了电影院门口,现在的电影也没有可以选的,马上要放映的就是著名的《平原游击战》,电影票一毛钱一张,秦毅买了两张票。

  因为离放电影还有段时间,于是秦毅又和季明珠去供销社买了瓜子和烤红薯。

  再次回到电影院时,里面已经人声鼎沸了,到处都是一对对的小青年,空气中也似乎充满了粉红色的泡泡。

  人太多,秦毅怕季明珠被挤着,就伸手挡住了人群,他的双臂像一道坚实的港湾,牢牢的护住季明珠,没让其他人碰到季明珠一丁点。

  除了早逝的父母,只有秦毅会这样护着自己,这一刻,季明珠发现,她有点感动了。

  从电影院出来后,秦毅又带着季明珠去了百货商场。

  现在最好的定情之物就是钢笔,所以秦毅带着季明珠径直去了卖钢笔柜台。

  现在的钢笔售货员是不允许选的,于是秦毅就站在柜台前,问季明珠,“明珠,你喜欢哪一种?”

  “买钢笔干嘛?”季明珠平时字都不会写一个,买钢笔又没什么用?

  秦毅还没说话,售货员就笑出了声,卖钢笔的这位售货员是个中年妇女,她笑着说:“小同志,你的对象分明是要送你定情之物嘛,要给男同志一个表现的机会,所以你就别客气了。”

  嗯,很好,售货员的话,成功让季明珠的脸上布满红晕,比天边的彩霞还红。

  秦毅的脸也红了,但他脸黑,不太看得出来,他希翼的看着季明珠,问:“明珠,你要哪一种?”

  季明珠不想再被售货员打趣,她红着脸,害羞的选了一支上海的“英雄”牌钢笔。

  得了秦毅送的钢笔,季明珠也想送点东西给他,不过她手里什么票都没有,看来还得等等才行了。

  出了百货商场之后,秦毅又想带着季明珠去国营饭店,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该吃饭了。

  到了国营饭店,没有猪肉,秦毅就点了一道红烧猪蹄,一道麻婆豆腐,两碗米饭,季明珠没有粮票肉票,就打算自己给钱,秦毅拿票。

  不过秦毅肯定是不愿意的,他一个大男人在这里,怎么好意思让对象付钱,于是最后,钱还是秦毅付了。

  两个人坐在桌子上,都没动嘴,反而心有灵犀的将菜往对方碗里夹,最后就是,他们两个菜一口没吃,碗里的菜却堆得尖尖的。

  看着秦毅还要往自己的碗里夹菜,季明珠赶紧制止了,“秦大哥,咱们碗里都要放不下了,还是先吃了吧!”

  “好吧!”秦毅也觉得够了。

  吃过饭之后,秦毅又带着季明珠去了公园,萧索的冬天明显没什么好看的,但对于热恋的两人来说,只要对方在身边,到处都是风景。

第31章

  “大队长, 你在不?”张翠花站在季三栓家院子里,朝着屋子里喊道。

  “在呢, ”有人喊,季三栓应声后把门打开, 结果发现是张翠花。

  季三栓有些奇怪,这张翠花怎么来了?

  说来这张翠花, 也是个可怜人, 年纪轻轻就没了丈夫, 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儿。

  原本在农村,妇女遇见这种丧夫的事情,一般都会改嫁, 可这张翠花,心疼自家的两个孩子,怕到了新夫家孩子会受磋磨, 干脆就狠心不嫁了。

  一个女人要养两个孩子,势必会很困难,幸好张翠花口才好,人又聪明, 给自己寻了个媒婆的活计, 从此以后,只有有空闲,她就到处打听消息, 给小年轻牵线搭桥。

  因为张翠花只要一点粮食做报酬, 为人又实诚, 她牵线结成的夫妻大多数都过得不错,一来二去,这张翠花的名声好了起来,找她的人也多了,家里的日子即使没有男人也过了起来。

  “二木家的,快进来坐,”再疑惑,季三栓还是把张翠花叫进家里,至于叫她二木家的,那是因为张翠花的男人就叫李二木,乡下不好直呼妇女的名字,所以一般叫她们都会在她们前面加上男人的名字。

  “大队长,我今天来你家,可是有大喜事啊!”张翠花见到季三栓,张嘴就报喜。

  “啥喜事啊?”季三栓还没说话,端着芽糖水和南瓜子的王大春就问了。

  芽糖水和南瓜子都是王大春用来招待张翠花的,都说娶了好媳妇旺三代,这媒婆啊,到了家里就要招待好了,要不然,这媒婆要是不高兴使个坏,给你家说个坏媳妇,那估计能败三代。

  这季家小一辈的还有好几个没成家,姑娘也有好几个没嫁出去,王大春为了几个小的,自然要把张翠花招待好了,再说,不就是点吃食嘛,她不心疼。

  虽然张翠花明显不是那种人,但王大春想得是,把张翠花招待好了,那她以后办事时也能更尽心些。

  不过,她家暂时都没有那个小一辈要谈对象,年纪还没到,那这喜事从哪里来?

  “你们记得咱们大队来的知青秦毅吧!小伙子人又高又壮,长得也好,干活也不比咱们大队的小伙差,关键他还是个城里人,早晚都要回去,这不,他和你们家明珠处上对象了,两人想要定婚,就托我来和你们这唯一的长辈说说,出个面,给两个年轻人当个证人。”

  听见秦毅和季明珠好上了,季三栓皱着眉头,明显不太乐意,他其实希望季明珠能找个同村的人,知根知底的。

  知青就不同了,虽说秦毅是很能干,可他再能干,每年挣的除了自己吃的也勉强只有点剩余,其他人还有父母补贴,可秦毅,季三栓看过他的档案,能不补贴他父母就算好的了。

  再说秦毅虽然是城里人,可照现在的政策看,知青回城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而且,若秦毅真的回城了,明珠怎么办?秦毅是有城市户口,季明珠可没有,到时候若秦毅愿意把季明珠接回城还好,若不愿意,这夫妻天各一方,早晚都要出问题。

  王大春到没有季三栓想得那么多,她平日最羡慕的就是城里人,不仅有商品粮吃,还可以当工人,又各种福利,比老农民不知道好了多少?

  她现在早已经不讨厌季明珠了,毕竟季明珠欠她家的已经还清了,所以知道季明珠和秦毅好上之后,她心里只有高兴的份。

  等张翠花走后,季三栓就去找季明珠,他觉得秦毅不是好人选,自然要劝劝季明珠。

  “老头子,你去哪儿啊?”看季三栓头都不回的往外走,王大春不由喊道。

  “出去一趟,”作为枕边人,季三栓多少还是知道王大春的想法的,所以他没和王大春说自己要去干什么,因为王大春只要知道了,肯定会拦着季三栓,他可不想和老婆子叽叽歪歪的。

  不过季三栓到季明珠家时,正看见秦毅在帮季明珠换房顶的茅草。

  冬天来了,这房顶最好就得换,要不然一场雪下来,屋顶就可能受不住。

  现在秦毅正站在房顶上,季明宇站在梯子上递茅草,季明珠则在下面掌着梯子,季明安在地面上给季明宇递茅草,几个人分工合作,速度很快。

  季明安的个子还不高,所以即使他站在台阶上递茅草,也要撑起脚尖才能够到。

  季三栓进去就让季明安站在旁边,自己替季明安递茅草,然后他问:“明珠,你家修房子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叫你几个伯伯,一会儿就能帮你修好了。”

  “家里的房顶今年坏得不多,我们几个一会儿也能修好,所以就没想着麻烦三爷爷你们了。”

  这是人之常情,季明珠和季三栓家毕竟是两家人,季明珠还是不想太麻烦他们。

  不一会儿,房子弄好了,当着秦毅,季三栓也不好说什么,他脸再大,也不好当着正主的面说人家坏话。

  而秦毅,脚刚落到地上,就跑到季三栓面前的叫了一声“三爷爷,”秦毅的态度很诚恳,他也知道季三栓在季明珠心里的地位,可不干随便得罪他。

  季三栓被秦毅的称呼噎住了,他在心里想,这小子脸皮可真厚,八字还没一撇呢,乱喊什么?

  没好气的瞪了秦毅一眼,季三栓粗声粗气的说:“你跟我来,咱爷俩好好谈谈。”

  “三爷爷……”季明珠想说什么,被季三栓打断了,他同样没好气的看了季明宇一眼,说:“我又不会把他怎么了,你担心什么?”真是女生向外。

  季明宇站在季明珠旁边,看见秦毅好像要被三爷爷收拾的样子,心里挺高兴的,他一直把秦毅当哥哥,结果秦毅居然和他抢姐姐,被收拾正好,谁叫他居心不良。

  季明安比季明宇更甚,他从小就一直被季明珠照顾,可以说,季明珠就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结果现在,姐姐要和秦大哥在一起,虽然知道这是早晚的事,不是秦大哥也会是别人,可季明安心里就是不高兴,不舒服,特别想看秦毅倒霉。

  两人出去之后,季明珠就去做饭去了,她也想明白了,三爷爷最多就是问问话而已,不会对秦毅做什么的。

  之后,没多久季三栓就和秦毅回来了,而季三栓也没再提什么反对的话,明显是秦毅把他说服了。

  几天后,选了时间,季明珠和秦毅正式定婚了。

第32章

  定婚过后,秦毅就频频找机会前往季明珠家。

  都说一日不见, 如隔三秋, 原来秦毅是不理解这种心情的, 不过现在,他已经明白了。

  反正, 自从两人确定处对象后, 秦毅无时无刻都是在想着季明珠,想听她的声音, 想念她的面容。

  可惜, 现在季家时时都有两个大灯泡杵着,秦毅就想和季明珠多说句贴心话也不行, 这时候,秦毅就迫切希望能有一栋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虽然两个小舅子费尽心思阻挠秦毅,可是你有张良记,我有过桥梯, 这不,趁着季明宇的季明安一个没注意, 秦毅就飞快的塞了一封书信到了季明珠兜里, 然后他麻溜的出去挑水了。

  嗯, 第一次送情书,还怪不好意思的。

  为了让媳妇能立马看见自己的心意, 秦毅还把季明宇和季明安叫了出去。

  “明宇, 明安, 我挑完水后,怎咱们去山上打鸟吧!”

  “打鸟,怎么打?”男孩子,对这种游戏都很有兴趣,特别是打鸟之类的,又能玩又能有肉吃。

  “我有一把弹弓,待会儿咱们就用弹弓打鸟。”

  说实话,大冬天的,整天憋在家里,季明宇和季明安早就烦了,只是季明宇他们俩不想放任秦毅和季明珠相处,才一直守在家里。

  现在,能出去,还能让秦毅远离姐姐,他们俩自然没有不乐意的。

  不过,季明宇这时也觉得,自己实在太傻了,以前他们只是被动防御,每次都是等秦毅到家里后才做各种小动作,可是现在,不是还有另一种方法吗?

  一次挑两桶满满当当的水,对以前的秦毅来说还有点难,毕竟他以前在城里时,没怎么锻炼,吃得也不太好,还没吃饱。

  但是到了乡下以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吃的还是粗粮,但最起码他没饿过肚子,偶尔还有肉吃,再加上做农活锻炼,短短一年,秦毅就长高了许多,身体也好了,要挑起两桶水简直轻轻松松。

  把水缸挑满后,秦毅就领着季明宇和季明安走了。

  秦毅这把弹弓是他自己做的,正因为有了它,秦毅才能时不时的去山上打鸟打雀吃,还可以用打来的肉做成肉干和知青换钱换票。

  当然,他换的次数并不多,一个月也就一两次而已。

  秦毅的准头也很好,基本上是十发八中,这不,刚到山上,他就打中的树上的一只麻雀,把季明宇和季明安看得佩服得不行。

  另一边,等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季明珠才把秦毅送的纸打开。

  洁白的纸上风劲有力的写了七个大字——想你,想你,很想你。

  心在扑通扑通跳,像揣了一只兔子,季明珠双手捂着脸颊,在心里想,秦毅这是撩人吧!

  虽然被撩了,季明珠却发现自己好喜欢这种感觉,心里全是美滋滋,甜蜜蜜的,比吃了蜂蜜还甜。

  可是,要怎么回才好呢?

  想了半天,季明珠觉得自己作为女孩子还是要矜持点,所以,她只在‘很想你’那三个字的前面加个‘也’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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