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姬姓被父王屠戮殆尽,如今唯一能找到的姬姓后代也就是他了。杨错推举他为君,自此姬姓复国。
而这位国君,此前是民间长大的,什么政事都不懂,所以国政大权,其实悉数掌握在杨错手上。
听到这里,赵常乐微眯了眯眼,想到了什么,便问丹河,“你说上大夫很厉害,权力很大?”
丹河点头,
“没有人不尊敬他,他是博士祭酒,国君的老师呢!国君大事小事都跟他商量呢。”
丹河一脸佩服。
赵常乐却在心里冷笑。
杨错灭赵功勋卓著,这是真的。
可国君真的甘愿拱手让权吗?
这可未必。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赵常乐从丹河嘴里套话套的差不多了,觉得自己也歇好了,便从床上爬起来,端起碗来吃饭。
虽然还是粗糙的麦饭,但她已经学会不再抱怨。
第16章
丹河早都吃完了,此时无聊,就看着赵常乐吃饭。看她小口小口,吃饭极为文雅,脊背挺得笔直,像是在宴会上吃什么山珍海味一般。
丹河心想,果然是舞姬出身,跟一般的奴仆就是不一样。
丹河此前一个人住,许久没有跟人闲聊。她到底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正是八卦的年纪,就继续问赵常乐,
“你刚才说你得罪了上大夫,具体怎么回事?”
赵常乐可不愿说自己爬床的事情,她含混道,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在酒宴上没伺候好祭酒。”
赵常乐回答的含混,丹河也没什么见识,她以为的得罪,也不过是奴仆弄脏了贵人的衣服打翻了贵人的茶盏之类的事情。
丹河便道,“祭酒脾气温和,其实不会追究这种小错的,你放心吧,以后你乖乖干活,我保证祭酒很快就会忘记你得罪过他这件事的。”
赵常乐听了不语,只是心里冷笑。
行事温和?
她动了动手腕,仿佛那个不声不响拧断她手腕的人不是杨错。
杨错……
是他变了,还是她从来就没有认清过他?
她想不明白。
丹河又问,
“诶,你们舞姬平时都干什么事情?是不是只用跳舞就行了?”
赵常乐打断了丹河,“丹河姐姐,跟我说说你的事情吧。”
没有原身的记忆,她怎么知道舞姬是什么生活,只好生硬地转开话题。
丹河,“我的事情?我可没什么事情。就天天扫地嘛,有什么好说的。还是你们舞姬好,是不是经常能见到贵人?是不是经常有赏钱?你们穿的衣服是不是都是绸缎?”
眼看丹河又要把话题转过来,赵常乐再一次打断她,“丹河姐姐,刚才你说你父亲是战死的?”
丹河点头,“对,成年男子都服兵役的。”
赵常乐想了想,忽然问,
“那——你会恨上大夫吗?如果不是三年前他造反,父——赵王也不会征召大军抵抗叛军,你父亲也不会上战场,更不会送命。”
丹河闻言先是一惊,
“造反?可不能这么说!上大夫那叫伐赵,赵王是暴君,上大夫是替天行道。”
赵常乐强忍着冷笑的冲动。
替天行道?
杨错可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警告了赵常乐之后,丹河才细细去想赵常乐的问题,慢慢的,她摇了摇头。
“其实我倒是觉得,现在的国君比之前的赵王好多了。你知道吗,之前我们家种地,一年的收成交上去之后,我家人还要饿肚子。我父亲一年到头,有一半时间都被征召去服劳役,比如修行宫,修府邸,也不知道那些贵人怎么有那么多东西要修。”
沉默了片刻后,丹河继续道,
“我不喜欢以前的国君,哦对了,那个中山公主你知道吧,国君的女儿,大家都说她是中原最漂亮的女人——”
自己的名字忽然被提到,赵常乐愣了愣,才回应,
“她怎么了?”
提起中山公主来,丹河竟有些愤愤,
“我最不喜欢她了!听说那个公主喜欢珍珠,可是珍珠多难得啊,必须要从海里捞。为了中山公主开心,赵王就征召劳工,去东海潜水挖珍珠,我们村一半男人都被征召了,可死的死,伤的伤,就为了给那个公主头上多一点好看的玩意儿。”
说罢,丹河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说句不好的话,以前我在家,天天咒赵王,还有中山公主快点死,这样我们就不用再替他们修宫殿,捞珍珠了。”
赵常乐完全愣住了。
她忍不住去摸自己的头发,试图摸到发簪,落手之后却才想起,自己一个奴仆,头上哪有什么首饰。
她特别喜欢珍珠。
这种首饰圆润饱满,摸在手里特别舒服,戴在头上,温柔的像是月光。
父王宠她,她喜欢什么,父王就给她什么,所以她宫殿里有数不清的珍珠。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每一颗珍珠上都浸满了鲜血。
丹河话匣子打开了,还想说话,可却看赵常乐面色瞬间苍白,仿佛受了极大的打击。
丹河还以为赵常乐太累了,便也不好意思再拉着她继续聊天。
放下碗筷,匆匆洗漱后,丹河就熄了灯。
一片黑暗中,赵常乐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她怀念从前的公主生活,父王宠爱她,她生活富足,山珍海味,锦玉貂裘,她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
她只觉得自己幸福,可她从来不知道,有许多人付出了血的代价,在维持她所谓的优渥生活。
从前她高高在上,从没有往尘埃里看过一眼,如今她陷入了尘埃里,才知道从前自己多可笑。
直到后半夜,赵常乐累的不行,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梦见了父王。
父王的王位是造反得到的,所以国内零零星星一直有人打着姬姓的名号造反。
有一次的造反声势比较大,父王就御驾亲征平叛。三个月后,他大胜归来。
赵常乐不知怎的,那一次忽然对打仗产生了兴趣,便缠着父王讲故事。
父王因为大胜,又喝了酒,上了兴头,便绘声绘色的开始描绘战场的画面。
“攻城最难。先要把云梯搭上城墙,然后命令士兵顺着梯子爬城。可城头的守军拼命抵抗,守城的方法很多,最有用的还是浇开水。一锅一锅的开水往下泼,那些爬云梯的士兵被水浇到,立刻就皮开肉绽,摔下城墙。笑儿啊,父王这次牺牲了好多士兵,才平了那个叛乱!”
说起这次战争,父王非常得意。
可赵常乐听得皱眉,便问,“那些被烫到的士兵怎么办?”
父王醉意上头,愣了愣,“怎么办?肯定死了。不被摔死,浑身烫伤也治不好的。”
她又问,“那些人的家人怎么办?”
父王有点不耐烦了,“战死沙场,会发抚恤金的,”
她还是不依不饶,“赔多少钱?”
父王挥手,“左不过是几十吊钱,行了,别吵我了。父王要睡了,你出去玩去。”
赵常乐被推出了宫殿大门。
她站在门口,懵懵懂懂地就问身边的傅姆,“几十吊钱是不是很多?”
正巧她发饰歪了,傅姆一边帮她重簪,一边笑道,“几十吊?连公主头上戴的一颗珍珠都买不起。”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人命的低贱。
原来一个为国战死的士兵,连公主头上的一颗珍珠都比不过。
她连忙把发饰摘了下来,觉得自己戴着的都是那些士兵的冤魂。
还有这富丽堂皇的赵王宫,每日的琼浆玉露,山珍海味,好像都变成了那些士兵的血肉。他们的脸被烫的面目全非,在王宫的每个角落里哀嚎着,伸出血淋淋的双手。
他们哀嚎着,从每一寸土地里爬出来,浑身是血,死死盯着她,盯着她头上和耳朵上的珍珠首饰。
他们扑过来,把她一寸一寸的撕碎……
“阿乐,阿乐,醒醒!”
赵常乐被人晃醒,她睁开眼,看到丹河。
丹河一脸关切,
“你做噩梦了?一直尖叫,吓死我了。”
赵常乐喘着气,囫囵点了点头,“做了个噩梦。”
她重新闭上眼,侧身紧紧将身体蜷缩起来。
梦里那些浑身是血的人朝她扑过来,撕咬她,踢打她。他们的命,比她头上的一颗珍珠还便宜,可他们的力量,却让赵常乐无从反抗。
她浑身颤抖,只觉得自己从前十八年的世界全都坍塌了。
可她没有时间能自怜,不多时丹河就叫她起床,是干活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