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的啊。”郭兰枝觉得罗娇娇的这身衣裳实在是漂亮,从没见过这种款式,就凑近仔细看了看,夸赞道,“娇娇,你可真是心灵手巧。”
随后又扭头跟罗老根媳妇说:“娇娇这么优秀的闺女,读书好,长得漂亮,手也巧,以后得帮她挑个好人家,不能随意嫁出去,便宜了那些臭男人。”
罗老根媳妇心里乐开了花,表面上却是一副谦虚的模样:“衣服都是她自己瞎折腾出来的,娇娇还小,结婚的事情以后再说,不能不明不白的嫁出去了。”
王志富媳妇侧头看向罗娇娇,罗娇娇小时候长得讨喜,又聪明伶俐,她好几次都想认做干女儿,虽然最后没认成,不过两家的关系一直处得不错,如今长大了,是越看越顺眼。
娇娇跟她家宗耀正好年纪相仿,宗耀还没女朋友,如果这线牵成了……
远在他方求学的王宗耀浑然不知自家娘已经暗里帮忙挑中了罗娇娇。
王志富媳妇心里在琢磨的时候,嘴巴也没闲着,一起夸罗娇娇:“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家,家里清白,学习好,模样标志,婚事确实得好好考虑。”
其他人纷纷附和。
“娇娇可是我们队里头学习最好的姑娘了,要不是身子骨不好,早上大学去了。”
“镇上的小学现在还想把娇娇叫回去当老师呢,我听其他老师说,那些孩子都喜欢娇娇,娇娇也教得好。”
“对了娇娇,你的病都养得差不多了吧,以后还要回镇上当老师吗?”
罗老根媳妇还没回答,王志富媳妇就先替人家答了:“娇娇过几天就要去镇上的纺织厂干活了。”
听到这话,其他人哇的一声,都表示羡慕。
关于纺织厂,她们从王志富媳妇嘴里听到了不少消息,那可是比供销社还要好的工作。
罗娇娇的命真是好。
一时间,有人心里不禁懊悔自己没生出个这么有本事的闺女来。
“娇娇这个年纪也不算大,不要急着嫁出去啊,尤其是私底下跟男人来往那种事情绝对做不得,容易闹笑话。”
岑春花在河边都听到了,这些无意的话,就像往她心里插了根刺。
左一口右一口罗娇娇年纪小,是个清白人家,而她的闺女已经有孩子了,这不是变着法子在踩她闺女嘛。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搭了一句:“不过娇娇这个年纪也该结婚了,你看林晓的孩子都三岁了,有个孩子,其实家里也热闹些。”
提到林晓,其他人的表情瞬间就有点意味不明,尤其是有了罗娇娇的对比,更加觉得林晓不懂事,不要脸。
同样的年纪,小时候还是玩伴,罗娇娇虽然没读大学,可在队里头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本本分分的,又当过老师,回了队里头,负责帮忙管账,再过不久又要进纺织厂,不知多少人家眼巴巴的想上门提亲,反观林晓……
像娇娇这么好的姑娘,说出去脸上多有光啊。
不过娇娇这种好闺女她们羡慕不来,没生个像林晓这样丢人的也不错了。
对八卦毫无兴趣的林晓突然被点名,内心闪过一连串问号。
她从那些人的脸上猜到她们此刻内心的想法,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
好在这些人点到即止,没往下继续说。
被一顿夸的罗娇娇露出一副娇羞的模样:“我还小,想留在家里多孝顺爹跟娘几年,婚事不急。”
姑娘家就是脸皮薄,大家笑笑几句就揭过了。
岑春花牵着家宝的手从河边回来,家宝坐到林晓旁边,小声的叫了一句娘。
林顺利没去洗手,已经喝了好几口玉米粥了,声音含糊的说:“家宝,玉米粥可好喝了,你快尝尝。”
刚刚那会功夫,就只剩岑春花和林晓没拿玉米粥了,虽然小孩子没上工,但可以吃大人的那一份。
碗筷都是自己带过来的,罗娇娇接过岑春花和林晓的碗,给她们盛了两份玉米粥,家宝离罗娇娇比较近,自觉的伸出手去捧,朝罗娇娇笑:“谢谢姐姐。”
罗娇娇的手晃了一下,离得近,她这才看清了家宝的脸,在龙福村养了将近一个月,家宝的气色变好了许多,脸蛋都红润起来了,声音脆甜,可爱得紧。
林晓喂家宝吃饭的时候,家宝一动不动的坐着,给什么就吃什么。
罗娇娇看着家宝就忍不住分神,跟她的孩子长得不太像,但都有梨涡,性子同样的乖巧。
看着,就是跟那个男人生出来的孩子。
前一世穿书的时候,她对那个孩子没什么感觉,只觉得烦人和丢脸,那个孩子好像感觉出来了,经常变着法讨她开心。
罗娇娇把脑海里乱七八糟的那些想法甩掉,默默冷笑。
前一世的生活已经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了,现在那个倒霉蛋是林晓,生下倒霉儿子的也是林晓。
她只需要牢牢的把那个男人抓在手掌心里就好。
林晓喂家宝吃饭的时候,总觉得罗娇娇看自家儿子的眼神有点不太对劲,就跟上次在仓库里绣花时看她的目光一模一样,她想仔细去辨认,就看到罗娇娇转身走了,再一次觉得自己多想,就收住神,吃剩下的饭菜。
***
农闲时间,林晓没去上工,在家里准备重新修缮那台缝纫机,看看还能不能用。
修了两天,发现还缺两个小部件,需要去镇上买,就跟岑春花说想去赶集。
距离赶集的日子还有两天,岑春花让她先等着。
闲来没什么事,岑春花怕林晓和家宝闷得慌,就说带她们去河边抓鱼。
从龙福大队往镇上的方向走个两公里,就有条大河,经常有人偷偷过去抓鱼。
之前抓鱼是犯.法的,队里不让,这两年没那么严格了,但抓鱼的人多了,河里的鱼就变少,很难抓到。
林晓刚准备好要出门,王志富突然拿着喇叭在村里喊。
“开会了啊,大家赶紧到仓库离合。”
林晓跟着岑春花过去,才发现是镇上来人了。
那些人都穿着纺织厂的工服,其中一个是供销社的那个男售货员。
就在林晓发现对方的时候,对方也看到了她,目光透过人群落到她身上,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礼貌的扬起笑容。
第27章
林晓有点懵, 她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刚想回应,苏志明已经扭过头, 看向了别处。
而此时, 王志富对着大喇叭说:“同志们, 镇上的纺织厂决定在三凤岭开一个染织厂车间。三凤岭到镇上的路不好,需要我们几个大队去挖条更宽阔的路。”
三凤岭是龙福大队去镇上途中的一个地方, 离镇上有两公里左右。
“每天每人三个工分。”王志富扭头看着旁边的纺织厂工人,“这几位同志还说了,开路成功,参与的每个人都有五块钱的奖励。”
听到开路每天有三个工分, 结束以后还有奖励, 人群立即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明天就去开路。”
“我们无条件配合工作。”
为首的那人接过王志富手里的喇叭,扫了一圈, 逐一介绍那几个纺织工人的身份,最后搭着苏志明的肩膀:“苏志明同志大学时候学的是建筑工程专业,有修路的基础, 到时候大家听他指挥。”
被这么一介绍,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苏志明, 苏志明面对着龙福大队的所有人,慢慢开口:“这几天还在勘测情况, 过几天才动工,到时候辛苦大家了。”
王志富补充了一句:“到时候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就问苏志明同志。”
话音刚落,大家再次鼓掌。
本来以为收完谷子就没什么活干了, 没想到又揽到了一件好事情, 大伙儿心里头都高兴坏了。
今年挣这么多工分, 肯定可以过个好年。
散会以后,苏志明等人去王志富家里头商议挖路的具体事宜,林晓跟岑春花回家。
家宝心里惦记着捕鱼,拿着捕鱼的工具在院门口翘首以盼,看到林晓跟岑春花回来了,嘴里反复说:“去河边,去河边。”
生怕林晓和岑春花会反悔。
看到家宝兴致勃勃的,岑春花也不想让他失望,接过网,说:“乖家宝,等奶奶回屋换双鞋子,我们再出发。”
说完,走到林旺财面前,把开会内容简单复述了一遍。
林旺财说:“开路需要体力活,挖土和搬运我是干不成了,到时候问问队长有没有我能做的事情,如果有,我也去帮忙。”
当初林旺财的腿就是去上工的时候摔断的,岑春花心里一直埋怨着队里的人,把最累最危险的活推给林旺财做,又没及时救人。
现在林旺财的腿不方便,岑春花也不想让他去掺和队里的事情,平时能不参与就不参与。
可她也明白,男人都有自尊心,林旺财在家里闲着几年了,心里有愧,一直想去上工,就说到时候再问问王志富。
林旺财夫妻俩聊天的时候,林晓跟家宝站在院门口,看着家宝脸上的梨涡,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苏志明。
上一回见面她没怎么注意,今天在仓库那边见着,发现苏志明笑起来的时候也有梨涡。
有梨涡的男人可不多见,林晓莫名其妙的就把两个人联系到一块,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觉得自己肯定是魔怔了。
她低头看了看家宝的脸,五官是不像的,这事应该跟苏志明没什么关系。
***
家里没有鱼网,林晓跟岑春花带了两个搓箕和林旺财自己编织的两个鱼篓子,刚踏出门槛,林顺利突然跑过来,看着她们的装扮,心里就明白了:“你们要去捕鱼?”
没等林晓开口,林顺利又说了:“去哪儿捕鱼啊,能带上我吗,我也想去河边玩。”
多个孩子碍不着什么事,还能帮忙照看家宝,于是岑春花想都没想,点头应下:“当然可以了。”
沉默了几秒,又说:“回家问问你娘,要不要一起去。”
那天下雨在桥上发生的事情,让岑春花对何珍英挺有好感的。
说起来两家也算是亲戚,虽然隔了三辈了,到这一代也不怎么来往,可亲戚嘛,就得多找才能熟络起来。
得到同意,林顺利撒腿就回家跑,岑春花跟林晓在家门口等着,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林顺利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背着个鱼篓:“我娘今天在家有事,不跟我们去河边。”
何珍英不来,几个人就走了,刚到村口,就碰到了其他人,也拿着鱼篓,手里头还有渔网,看样子也要去捕鱼。
碰着面,就免不了打招呼。
“兰枝,你们也去捕鱼啊?”
郭兰枝媳妇回答是,瞥了眼她们手里头简陋的工具:“你们去明石那块地方捉鱼?”
明石是经过龙福大队这条河的一个地方,鱼比较多,水也浅,运气好的话,用鱼篓子也能抓到。
大概也是觉得自己的工具寒酸,岑春花不好意思说想去三凤岭那一带看看,点点头,算是承认。
郭兰枝往回张望,好像在等人。
岑春花是不打算跟他们同行的,迈着步子离开,走了没两步,就听到郭兰枝说:“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