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来的路上,苏墨墨从成衣铺挑选了一件最普通的白裙。
回到房间后,她又将头发披散下来。
苏墨墨身量高挑,虽然因体弱格外纤细,但简单地别上一支簪子后,竟没人觉得她还未及笄。
这些年,多亏了系统帮忙遮掩,以及空间手镯内的各种药剂,苏墨墨才能一直不露馅。
慢条斯理地擦掉眉毛上涂抹的药水后,很快,剑眉逐渐淡去,一条轻烟般的眉毛浮现。
再稍微去除下颌角的伪装后,很快,少年消失,一个穿着白裙的少女出现在室内。
她微微弯下腰,对着铜镜轻轻眨了眨眼,睫毛轻盈,恍若蝶翼,一双黑珍珠般的眸子格外剔透。
少女微微勾起唇瓣,如同桃花瓣一般,鲜嫩,甜蜜。
仅仅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室内,便仿若处于桃花谷一般。
蓬荜生辉。
苏墨墨随手拿起一个面纱,便出了门,朝着总督府走去。
…
按理说,总督府距离小院不算远,一刻钟便能走到。
但出门后,苏墨墨发现,她想得太简单了。
由于知道自己的光环效果出众,苏墨墨还特地戴了面纱,这是她上辈子得到的结论,看不见她的脸,光环效果便会少些。
即便眼睛露在外面,但是残余的一点光环效果,也不至于影响她。
但苏墨墨低估了自己的魅力,她本就容貌出众,即便光环效果减弱,那双露出来的清凌凌眸子,那窈窕的身姿,便足以显露她的姝色。
加上特殊的世界背景加成,在路人眼里,苏墨墨简直是行走的大熊猫。
……
看见国宝了,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于是,苏墨墨成功地被堵住了。
这些路人还都很礼貌,只是挤在她身边,却并未阻拦她,也注意着没有触碰到她。
但实际上,苏墨墨眼中的路人,已经是平民眼中高不可攀的贵族了。
真正的路人,可没有胆子上前介绍自己。
贵族们纷纷下了马车,挥开小厮,自己挤到苏墨墨身边,急切地张嘴,介绍着自己。
“小姐,我是绣衣坊的少东家,您身上的衣服,应该是我们家的,能穿在您身上,可真是它三生有幸啊!”
“美丽的小姐,我的爷爷是江南御史,不知能否邀请您品茶?”
“小姐,我对您一见倾心,请问您芳名是?”
“小姐,我观您似乎要出门,不知我是否有荣幸助您一程?”
…
而在苏墨墨被人群围观的时候,一条消息在贵族之间不胫而走。
——东城街上出现了陌生的貌美女子!
贵族们一震,纷纷出动,越来越多的马车朝着东城驶去,很快,整条街道都水泄不通了。
第24章
东街是江南最繁华的地方,这里不仅坐落着最出名的江南书院,更有总督府在此。
不论是经济,还是文化氛围,东街都很出色。
过去,东街也是无数文人墨客必来之地。
但是在中秋节,东街却没有以往的热闹。
无他,西街旁就是内河,而每年的灯会,便是在西街举行。
最重要的是,花神日的举办地点,也是在西街。
因此,一大早,西街便挤满了人,沿街的客栈多日前都被订光。
尤其是二楼的临窗位置,视野绝佳,是权贵们必争之地。
即便此刻尚是黄昏,但酒楼已经挤满了人。
无数文人、学子、权贵都聚集在一起,此刻他们也没有了对彼此的厌恶,都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李兄,好久不见啊,没想到你也来江南了。对了,你之前不是说要去皇城见识一番么?”
“见识什么呀,这花神日都要开始了,我怎么能不来呢?倒是你,张兄,你不是说自己生性木讷,一心向学、无心情爱么?”
两个无意中碰面的文人好友开始唇枪舌战。
“哎呀,你们都是外地人吧?我懂我懂,咱们江南的花神日啊,那可真是再没有让人更羡慕的了!”
“也是江南的女子温柔,其他地方,你看哪里有花神日的存在?有了花神日,多少青年才俊有了盼头啊!”
“你说的也是,我之前一直在皇城,虽然都说皇城女子多,但我见过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那这次你可走运了,我听说,今年花神日有5位花神呢!”
“!!!这么多???”
“可不是吗,这次不仅仅有官家千金响应号召报名,连千金坊也有3位适龄女子参加。”
千金坊便是烨国建立的抚养女子的机构。
出身平民的家庭,生出女婴后,便会交给当地官府,送往各地千金坊统一照顾。
千金坊每年的拨款,皇帝都是眼睛也不眨地通过。
资金充足,千金坊的女子们,自然也能受到最好的照顾和教育。
一旦成年,她们便可以自由挑选夫君,不过有个要求,20岁前,最少挑选五个。
而人选,自然是由千金坊提供的,这也算是抚养女子们长大的一个小小福利。
女子稀少,又要适龄,往年花神日的花神都是稀缺的,能有3个花神便是极好。
因此,听见这个消息后,酒楼又陷入一种狂热中。
“天佑我烨国啊!天佑我烨国!”
所有人喃喃自语道,同时,这些青年才俊们又露出一种格外的狂喜来。
毕竟参加花神日的女子们都极为出众,不光适龄,而且才貌出众,在整个烨国,都算得上佼佼者。
往年避免避免花神日没有花神参与的情况,总督都是呼吁官员们让自家千金参加。
毕竟花神日是整个江南的标志性活动,若是没有出色的花神,怕也不好交代,还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因此,深知其中规则的才子们,都万分惊喜。
他们这一届,可真是赶上好日子了。
今晚有5位花神,又只有200名参与者,那么,他们被选中的几率也会大大提升。
花神最少都会选择一名侍从,有的还会选上6、7个,无论如何,他们只需要打败其他一百多人。
虽然成为花神的侍从并不意味着能够成为夫君,但无论如何,拥有了呆在女子身边的机会,便已经是极大的进步!
“看诸位这高兴的样子,看来,是通过了花神侍从的选拔?”
有人看着面露狂喜的青年,忍不住调侃道,语气里带着一丝酸意。
这名男子理了理袖子,即便竭力装作漫不经心,唇角却已经无法遮掩地上扬起来。
“这没什么。”
男子淡淡道,目光里有着一丝野心,
“毕竟,我还没有被花神选中呢。”
围观者纷纷咂舌。
“还没被花神选中”?
这话怎么这么欠呢?
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名男子的确条件极好,不光相貌出色,衣着不凡,就在刚才,他写的诗作也展露了不凡的才华。
想到这里,有人试探道,
“马兄,你可真是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啊!我听说,你在在江南书院的学子也排的上数一数二?”
听到这,马兄唇角的笑意却缓缓消失,他叹息一声,语气里带着追忆,
“那倒不是。就做文章而言,我还自愧不如。”
“三年前,我曾经去北境书院游学过,在那里,我遇见了我这辈子最佩服的一个人。”
“谁啊?”
围观群众们都被这追忆的口吻勾起了好奇心。
“一个10岁的孩子。”
马兄淡淡道。
“仅仅10岁,他写出的治国论,让我自叹弗如。”
“会不会是看错了?”
有人难以置信,就算是神童,但再怎么天赋出众,也不至于10岁就能了解治国之道了吧?
“不。北境书院的所有夫子都知道,这个孩子不是池中之物。”
“他的名字么,你们或许也听过。”
“慕元帅的养子,镇国公的养孙,苏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