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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小娇妻(作者:清越流歌)_分节阅读_第2节
小说作者:清越流歌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428 KB   上传时间:2023-12-12 19:31:00

  苏大嫂默默把吐槽的话咽回肚子里,等着公公婆婆发话。

  关键时刻还得看女主人的,刘春芳女士挺身而出,指了指院中新打的压水井,“你们先打水洗手,我进去看看。”

  半分钟后,刘春芳握着锅铲出来,神情恍恍惚惚:“真的熟了,虽然有点稀,但是米和红薯都煮熟了,锅底也没有糊。”

  苏大哥激动到险些喜极而泣:“成了,小美她终于把饭做成了!”

  听这语气,仿佛他妹不是煮了一锅粥,而是拯救世界了一般。

  拿着小盆盆正要出来接水洗脸的苏怀瑾努力低调道:“不至于不至于。”

  苏大嫂:……

  她就静静的看他们兄妹装逼。

第2章

  苏家老大苏振兴的反应虽然略浮夸,不过也说明一回家就能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对他们来说有多么不容易。

  这标志着他们长达月余的水深火热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是的,老苏家对饭菜的唯一要求就是煮熟,稠或稀都无所谓,只要不焦不糊,就是一顿美味。

  对厨艺有要求的只有苏怀瑾自己。

  不过自从她有幸围观过邻居的早餐,看到他们家所谓的红薯粥,稀得都找不出两粒米,甚至一大家子七八口人,放的红薯也没她多,一家子基本上就是混个水饱,苏怀瑾再也不敢叽叽歪歪了。

  好歹他们家米饭是管够的。

  有对比才有幸福,网友诚不欺她!

  穿成苏小美,大概是不幸中的万幸,因为苏家的生活条件,在兰溪村甚至整个镇里,都是数得着的“优越”。

  魔鬼一般的村支书父亲,在家里有着绝对话语权,出去了也备受尊重,凭借的不仅仅是他村领导的身份,还因为他当过红军、上过战场。

  苏大哥今年二十四,苏小美和双胞胎哥哥苏振华也才十八一枝花,而他们的父亲苏保荣,却已经是年过半百的糟老头子了。

  老爷子当年三十好几退伍转业,回老家当生产队长,既有工资还有部队津贴,妥妥黄金单身汉,很快就娶到了十里八村都竖大拇指的好姑娘,婚后一年生下大胖儿子。

  刘春芳如今也成了年轻姑娘的婆婆,但她如今才四十出头,夫妻俩是典型的老夫少妻,但苏支书并没有小说里的老男人那般宠妻无度,而刘女士也不是躺着被宠的娇妻。

  大概将家庭所有收入都交给妻子支配、家里的大事小事由她做主,就是这个年代独有的浪漫了吧。苏支书一个人的收入,抵得上普通家庭的两三个壮劳力,刘春芳也不甘落后,操持家务、种地养鸡样样不差,家里的生活蒸蒸日上。

  后来家里孩子长大,打小吃饱穿暖的兄妹几个身体都倍棒,十六七岁的苏大哥初中毕业回村种地,那会儿吃大锅饭赚工分,将近一米八、力大如牛的他轻松拿下十二个工分,成功让老苏家的生活条件再上一层楼,原主苏小美也由此成为全村唯一一个从没下过地的人。

  这几年村里响应国家号召包产到户,干多少都是自己的,家家户户忙得如火如荼,刘春芳和好大儿娘俩卯足了劲开垦,收入成倍增长,眼瞧着有赶上苏支书的趋势了。

  眼下家里又新添了苏大嫂这位悍将,不仅种的地更多了,家禽家畜的养殖规模也扩大了一倍,可想而知,苏支书的高收入被他们后来居上,也只是时间问题。

  正是穿到这样的家庭,苏怀瑾才有了做选择题的机会。

  否则,穿成村里任何一个女孩,她也只能全部都要,农忙时跟着所有人一起下地抢收,同时还要兼顾全家人的吃喝拉撒,一个人恨不得劈两半,每天忙成敢死队,完了可能还吃不饱饭。

  简直比恐怖故事还恐怖,苏怀瑾都不敢想象那种生活。

  幸好她是苏小美,而不是什么苏小红苏小花。

  看看村里其他小姐姐过着什么日子,苏怀瑾生平第一次get了知足常乐。

  人类真是神奇的生物,短短一个月,她成功抛弃了用十几年养成的名媛习惯,什么发型妆容、美甲穿搭,但凡出门就要把自己从头发丝武装到脚趾头的,通通忘掉,就算她抠脚、挖鼻,怂头搭脑,依然是全村最靓的崽。

  堕落一时爽,一直堕落一直爽。

  精致讲究了十多年的苏怀瑾,越来越喜欢这种放飞自我的感觉,仿佛一朝穿越回到了快乐老家。

  放飞自我的苏同学,今早起床连衣服都没得换,只在花花绿绿的棉布“睡衣”外面套了件衬衫,手指随意扒拉几下头发扎成马尾,然后就直接去厨房了,脸也没洗、牙也不刷,争分夺秒为全家准备早饭。

  自己都为这份勤奋努力感动落泪。

  过于勤奋的结果就是其他人都捧着碗愉快干饭了,她才开始打理个人卫生,端着专用的毛巾牙刷和洗脸盆来到压水井旁,地上木桶已经盛满了新打上来的井水,毫无疑问是特意留给她的。

  苏怀瑾就蹲在地上咕叽咕叽刷牙,不一会儿刷出满嘴泡沫。

  苏大嫂就坐在不远处看着。

  说实话,小姑子再怎么名声扫地、外头传得多么离谱,公婆丈夫和她自己,从不担心小姑子会嫁不出去。

  有这么一张让女人看了都舍不得移开视线的漂亮脸蛋,这辈子永远都不愁嫁,最多避一避风头,过个一年半载,家里怕不是又要被媒人踏破门槛了。

  苏大嫂心底还有种感觉,小姑子这段时间仿佛越长越水灵,具体说不出好看在哪里,但就是移不开目光,就连刷牙洗脸这样平常的动作,都好像带着让人沉醉的魔力,她看了一眼又一眼,终于忍不住问出声:“小美,你怎么不吃饭再洗?早饭都凉了。”

  苏怀瑾闻言,不紧不慢的将牙膏泡沫吐干净,又漱了两次口,才抬起头认真回答:“不刷牙怎么吃饭呀?”

  忙起来随便漱漱口就当洗漱的苏大嫂:……

  刘春芳当下白了闺女一眼,对老大媳妇道:“咱们吃自己的,别理她,就是瞎讲究,谁家一天恨不得刷三次牙的,当牙膏不要钱似的。”

  嘴上毫不客气数落闺女的坏毛病,刘女士嘴角的幅度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时隔月余,小闺女终于做成了一顿饭,她心里也美呐!

  苏怀瑾脸皮已经练出来了,对这种程度的训斥充耳不闻,放下牙膏牙刷,开始一丝不苟的洗脸。

  放飞自我不过是苦中作乐的说法,作为一个精致的猪猪女孩,她还是很在意自己的脸蛋,希望在有限的条件里让自己美美的。

  当事人毫不在意,有了递了台阶的苏大嫂也释然了,笑着朝帮忙解围的婆婆点点头,心想小姑子大概备受宠爱、从小没饿过肚子,才会吃饭不积极的。

  说起来她娘家也算不错了,在镇上有房有地,听说兰溪村苏支书的媳妇相中她做大儿媳妇,爹娘都高兴坏了,当场承诺彩礼一分不留全陪给她,后来得知苏家不但起了“小洋楼”,还给儿子儿媳准备了城里才有的三转一响,爹娘为了不掉面子,也咬咬牙备了一块梅花手表给她当嫁妆。

  像他们不贪墨彩礼、反而贴钱贴东西嫁女儿的人家,放在整个镇上也是凤毛麟角,她爹娘固然是放不下身为镇上人的脸面,同时也是因为家里还掏得起这些东西。

  可出生在镇上好人家的苏大嫂,家里兄弟姐妹一大堆,从小到大吃饭都跟打仗似的,动作一慢别说好吃的没了,饭都可能吃不饱,实在无法理解世上还有小姑子这样不把吃饭当回事的人。

  何况她嫁进来半年有余,也清楚婆家就是宽裕了些,饭菜管够,还远没有到吃香喝辣、顿顿剩饭的地步。

  小姑子这“爱吃不吃”的底气,多半还是来自家人的宠爱。

  毕竟嘴甜漂亮还是唯一的女儿,说是捧在手心里也不为过。

  就像她上个月闹私奔,这倒霉孩子是真的敢想敢做,和男孩子一路跑到了火车站,就差扒火车了,千钧一发之际被公公他们带人拦下,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拖回家。小姑子从此一战成名,整个乡镇甚至县城都有了她的传说,抬头做人半辈子的公公婆婆,这一次脸面都快被她踩到脚底下了。

  别家出了这档子事,非得把人狠狠抽一顿,至少三天下不来床,可她公公婆婆怎么做的?

  小姑子一个耳光都没挨,婆婆最多揪着耳朵痛骂几句,公公做得最狠的惩罚,就是让她饿一天长长记性。

  饿完之后,公公黑着脸问小姑子知道错了吗?小姑子弱弱点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这以后,小姑子在家洗碗做饭,每天都有新状况,摔碎了几只碗,祸害了多少粮食,公公婆婆除了脸色越来越难看,也依然由着她不下地、整天在家里糟蹋好东西。甚至干完活精疲力尽的回家,还要无怨无悔的帮她收拾烂摊子。

  苏大嫂真的很想仰头长啸。

  就这???公公婆婆到底有没有一点当家长的样子。

  她算是知道小姑子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是怎么养成的。原本还沾沾自喜于能嫁进苏家享福的苏大嫂,在见过小姑子过的神仙日子后,她是真恨自己没能出生在老苏家。

  就在苏大嫂恨爹不姓苏的时候,端着一海碗红薯粥的苏支书冷不丁将院门打开。

  他们家的地理位置堪称优越,村委办公室、学校和村民们洗衣服的池塘都在附近一两里内,斜对面更是全村专用晒谷场,开阔亮堂还是水泥地,周围的村民们都喜欢端着碗来这边吹牛打屁。

  村支书一开门,人们的视线齐刷刷看过来,争先恐后跟老支书打招呼。

  然后,端着严肃架子的苏支书开始凡尔赛了,“大家都吃着呢?我们家也吃红薯,对,小美早上起来煮的……很香吗?没有吧哈哈哈,她也就是终于懂点事,不再胡闹了……”

  苏大嫂:……

  羡慕这两个字,她真的已经说倦了!

第3章

  苏同学本人并不知道苏大嫂的羡慕嫉妒恨,也没意识到支书爸爸亲自下场为她洗白的良苦用心。

  她只是亲耳听见了村民们纷纷夸她能干持家,当时就找回了失去已久的自信,昂首挺胸的去厨房盛了一大碗红薯粥,也有样学样的端到院子里来。

  吃得满头大汗的苏振兴当即拍着身边的长凳招呼道:“小美,过来这边吃。”

  比起总是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她的父母和大嫂,苏怀瑾显然更喜欢每天笑呵呵的苏大哥。

  苏大哥不仅天天鼓励她表扬她,还会在她情绪低落的时候用私房钱哄她。

  虽然每次只给一毛,并且现金在村子里亳无用武之地,想花钱还得要去两公里外的镇上,而她目前还是全家乃至全村的“失信人员”,任何人看到她走出村子都会拉响警报的那种,也就是说钱对她而言等于废纸。

  但如今身无分文的苏怀瑾也不会嫌弃小钱。

  积少成多的道理她懂的,每次都高高兴兴的收下。

  有句话说得好,你我本无缘,全靠你花钱。

  在苏大哥坚持不懈的充值续费中,他顺利成为苏怀瑾心目中最亲的家人。

  亲爱的大哥招呼,事事有回应的苏怀瑾便过去挨着坐了,也不介意干完活回来不洗澡的苏大哥一身汗臭,毕竟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她自己也不再是香喷喷的小仙女,大哥不笑二哥~

  一家人都整整齐齐的端起了饭碗,苏怀瑾也依然跟全家埋头干饭的火热画风不符,她正鼓起脸努力给粥碗吹气,小口小口吹得很卖力,却把苏振兴捉急得不行,“小美你这是做什么?直接吃啊,吹凉了就没那么好吃了。”

  苏怀瑾看了看被热气熏红的指尖,摇头拒绝,“不要,我就喜欢凉一点的。”

  苏振兴:……

  饶是越来越有宠妹狂魔趋势的他,也无法理解他妹这是什么特殊癖好,热腾腾的饭菜非得放凉再吃是什么毛病?

  但他还是坚强的闭眼吹了一句,“什么时候有的新爱好?真是很特别哈。”

  苏大嫂:不会夸可以不夸。

  啊对对对,她就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苏怀瑾成功在苏大哥的一声声彩虹屁中迷失了自我,丝毫不觉得这是尬夸,还在一脸快乐的问干饭人大哥,“我煮的粥就这么好吃吗?”

  “真的很好吃。”苏振兴开心得像两百斤的孩子,捧着已经见底的碗猛点头,毕业多年的学渣为了哄妹妹开心,开始搜肠刮肚找形容词,“红薯煮得刚刚好,软糯香甜,大米也粒粒分明,特别好。”

  “可是妈说我水放多了,有点稀呢。”

  “我吃着正好,多喝点米汤肚子也舒服。”苏振兴力挺妹妹,不惜把媳妇拉下水,“不信问你大嫂,她吃着也香的咧!”

  暗中吐槽正欢的苏大嫂,冷不丁对上两张眼巴巴的脸。

  此时此刻,她终于在俩人天差地别的五官上看出点亲兄妹的影子,傻白甜的表情不能说毫不相干,简直是一模一样。

  默默低头喝了一大口粥压惊,苏大嫂到底还是摸着良心,竖起个大拇指,“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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