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买的这台缝纫机,号称机头的部分是可以收起来的,下面有个手动升降装置,只是操作起来有些麻烦。
但刘春芳和苏大嫂从来不怕麻烦,她们坚信这个设计大有深意,把缝纫机收进去一定是最好的保养方式,于是不厌其烦,每次用完都飞快把它收起来,生怕机器多暴露在空气中一分钟、使用寿命就-1。
因此他们家的缝纫机常年就是收纳状态,又盖着刘春芳后来重新找的一块桌布,简直跟桌子一模一样。
它也确实有桌子的功能,只要不在上面放重物,刘春芳和苏大嫂也不会说什么,苏怀瑾甚至还坐这里写过作业。
现在她家的缝纫机上面就堆了不少东西,估计是因为餐桌腾不开来。
苏怀瑾走近两步就看到了上面那一堆衣服,不过它们还没有背对着她的苏大哥怀里那几双皮鞋来得醒目,当然她大哥的表情更耐人寻味,那一脸的红光满面、沉醉其中。
苏怀瑾严重怀疑,她大哥结婚当天都未必有现在的笑容灿烂。
她不由在他旁边站定,“大哥,怎么了?”
苏大哥也不负所望,从来不卖关子,立刻眉飞色舞的给她分享来龙去脉,“小美你看,刘大哥去商场给小虎买换洗衣服,还给咱们全家每人都带了一份,你的那身就不用说了,你看看他给我们三个买的皮鞋,锃亮锃亮的,可太阔气了!”
他们当时一边推搡着、一边又阻止不了刘峰的热情,只能帮他把大包小包拎进来。衣服还好,刘春芳怕这些盒子把心爱的缝纫机压坏了,便想叫老大再搬两个凳子来放东西。
但苏大哥知道这些是要送给他们父子的皮鞋,直接就双眼发亮,没人要求,他上赶着要当人肉置物架,抱着几双鞋仿佛抱了什么绝世大宝贝。
可惜他妹的皮靴份量太大,他拿不下,只能放缝纫机旁边的凳子上。
小心翼翼捧着大宝贝的苏大哥,这次连他妹过来他都转身,只是小幅度的扭了扭头,冲她笑得一脸得意:“你哥我结婚都没穿上的真皮鞋,现在手上捧了三双,是不是很厉害?”
刘春芳看他这没出息的样子,没好气提醒道:“那你可要抱稳了,不小心把鞋子摔坏了,百货商场可不会让咱们退货。”
这会儿,苏支书还在试图说服刘峰把它们拿回去退了,东西太过贵重,他们家受之有愧。
除了在对小女儿的安排上,老两口有过不同意见,大部分时候,刘春芳都是无条件支持丈夫。
苏大哥也对老妈的冷水不以为意,他本来就觉得能占这么大便宜,有生之年摸一摸真皮鞋、出去吹吹牛,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他不在意,刘峰却是连忙解释,“这些不是我买的,都是我们先生准备的,不仅是为了感谢你们对沈凛救命之恩和照顾,我们这两天也对各位多有打扰,这些只是一点点心意,不值当什么,刘婶你们要这么客气的话,我们都不好意思住下来了。”
其实他更想对苏家老大说:可以,但没必要。
他在百货商场打听过行情的。
苏家人的性子都比较淳朴踏实,礼物想要送到他们心坎上,绝不是越贵越好,他选购的这三双皮鞋和几匹布都中规中矩,加一起也没苏家的缝纫机贵。
当然算上给苏小美买的羽绒服和小皮靴,价格就远远超过了。
事实上,光是苏小美的两样礼物,已经够买台不错的缝纫机了。
刘峰在先生面前提议给苏小美买羽绒服,是做好了三位数的预算的,就凭先生和表少爷对她的重视,她就值得这个标准,而且他也估摸着一两百的价位,苏小美收的不会手软。
超出这个数她大概也不会介意,就怕苏支书他们不让她收。
一件中等价位、时尚大方的羽绒服就刚刚好。
可真正到了荣丰县百货商场,刘峰就知道大意了,羽绒服在首都那边流行,放在小县城还是稀罕货,百货大楼的货物紧缺,顾客全靠抢,能买到就不错,颜色款式、甚至就连尺寸,都没有他挑的余地。
刘峰最后是一群热情的女同志中,成功抢到这件大红色的羽绒服。
不仅是因为他答应过先生就要不忘初心,也是因为商场其他东西还不如羽绒服。
这回他也不敢保证苏小美多么满意了,毕竟连他都觉得不算多好看,质量也很一般。
当然也是一分钱一分货,五六十块钱的羽绒服,已经城里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质量不行数量来凑,刘峰之后又添了这双靴子。
虽说是先斩后奏,但他把握住了领导的心态,回来路上简单汇报的时候,果然得到了先生赞许的目光。
刘峰觉得,给苏小美准备的才是重头戏,他们还没看呢,苏家老大现在就这副样子,未免过于浮夸。
苏家都有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收音机,这条件放在城里都不算差,在乡下绝对是数一数二,不可能会买不起一双皮鞋。
但苏大哥确实结婚也没皮鞋,乡下人家攀比也讲实用性,或许城里的新郎都要西装配皮鞋,但这玩意儿又不能下地干活,苏大哥那天穿着苏支书找战友弄来的一身军装,踩着自行车去镇上接媳妇,也把同龄的大小伙子羡慕坏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苏大哥也没想要收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能短暂的拥有一下,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但是事情的发展超出他预料,原本是真心跟刘大哥推辞的老爸,在他妹过来后,看她一只手兴致勃勃的翻弄着礼物、另一只手还顽强的抱着小虎,突然就转变了态度,转头问道,“小美,你觉得呢?”
是的,苏怀瑾始终抱着小少爷不放,因为她一听说刘峰给他们都带了礼物,立刻来了兴趣,同时也难得有了点“吃人手软拿人手短”的自觉。
礼物还没正式到手,她也不好太过河拆桥,小少爷这么享受被抱抱举高高的样子,小身板也不算很重,那她就多抱一会儿呗。
听到支书父亲的问题,苏小美还没什么反应,苏大哥先抬起头一脸吃惊的看过去,居然问他妹的意思,是突然忘了她一直来者不拒,还是老爸自己也改变主意,又想收礼物了?
苏大哥果然没看错他妹。
苏怀瑾饶有兴致把刘峰带来的东西,全都围观了一遍,只在内心小小吐槽了一下衣服款式的老气过时,可凭她自己的条件,这么过时的衣服都不配拥有呢!
刚好没两天就过年,这大红色羽绒服搭配黑色长筒靴,她已经可以想象穿这一身出门,绝对是全村最靓的崽。
吐槽归吐槽,苏小美但凡有半分犹豫,都对不起这些礼物。
只见她高高兴兴的朝支书父亲点头,“这些东西送得多好啊,人家有心了,就收下呗。”
面对这么多好东西,刘春芳不是不心动,但她刚才已经听老头子说了这些东西的价值,怕闺女不知轻重,连忙提醒道:“小美,你可别瞎拿主意,这些东西加起来得好几百块钱,咱们也用不上,能退还是退了的好。”
几百块算什么,他们老谢家不差钱,后面再加几个零她都不会眨一下眼睛,苏怀瑾依然笑得无忧无虑,“可是买都买了,万一商场不让退,还得浪费油钱,这多折腾人家啊。”
立场不同,刘峰看苏小美果然不介意价格,宛如找到了同盟,笑呵呵点头:“商场确实不给退货,开单子是怕万一尺寸不合适,方便咱们过去换货。再说就是一点心意,年底了,大家穿新衣过新年,来年红红火火,也是好兆头。”
话说到这份上,这些东西仿佛注定属于他们了,苏支书却还是认真的看着苏怀瑾,“你真的要收下?”
苏怀瑾此时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快乐的纠正支书父亲,“不是我收下,这里面还有属于你们的礼物呢。”
“行,你想收,那就收下吧。”苏支书点点头,转而不好意思的对刘峰道,“家里孩子不懂事,让你见笑了。”
刘峰此时真心实意的笑道,“您说笑了,你们家姑娘天真烂漫,我都羡慕呢。”
他现在可太喜欢苏小美的天真烂漫了,帮助他一丝不苟完成了领导布置的任务。
听着刘峰毫不吝惜的赞美,苏怀瑾难得没有沾沾自喜,她歪了歪头,还在奇怪支书父亲为什么要强调是她要收的礼物,难道是因为觉得他们都没付出什么,不好意思收礼,借她这位真正功臣的名义显得更理直气壮些?
还没等她想明白这个问题,在楼上磨蹭了好几分钟的苏二哥和谢容笙终于下来了,正好看他们围在那里,苏振华好奇问:“爸妈,你们聊什么呢?”
“没什么,就是给咱们买这么多东西,让谢先生破费了,正好谢先生下来,咱们先吃饭。”
刘春芳也赶忙招呼道:“对对,饭菜都快凉了,咱们先吃。”
他们越热情,谢容笙也越翩翩有礼,“一点心意,大家不嫌弃就好,这段时间也是多有打扰了。”
大家寒暄着回到餐桌,苏怀瑾也抛下了那点疑惑,乖乖坐好,积极准备干饭!
晚上的饭菜,甚至比中午还丰盛几分。
可能是因为中午留给刘春芳和苏大嫂的时间不多,限制了她们的发挥。而晚上这顿饭,婆媳俩从下午就开始准备了,又因为家里囤了丰盛的年货,一时间桌上鸡鸭鱼肉都齐了。
被迫刷了一下午卷子的苏小美,已经迫不及待要大开吃戒了。
一心干饭的她,显然不会担心现在就把囤好的大鱼大肉吃了,过年招待客人吃什么,她只负责大吃大喝。
再说在她的观念里,只要有钱,菜吃完了再去菜市场买呗。
同样无忧无虑的还有苏大哥,但他这会儿心思却没全部放在吃饭上,而是忍不住看了他弟一眼又一眼。
他就是好奇,明明他们在下面聊礼物的时候,老二一直待在楼上,下来后也没往他手上看一眼,怕还不知道这几双皮鞋里也有他的份,可他脸上那兴奋劲,怎么一点也不比他和小美少。
难道是谢先生在楼上把事情告诉老二了?
既然好奇,苏大哥便大大咧咧问出来,“老二,你刚才跟谢先生在楼上聊了什么?”
苏振华心情确实有些兴奋,直到现在也还没完全平复,闻言下意识看了谢先生一眼,见他依然和颜悦色,也就大大方方把他才得知的震撼消息告诉大家,“刚才谢先生看见小美的试卷,夸她英语写作很有水平,掌握了很大的词汇量。我才知道,谢先生原来是剑桥大学毕业的,之后更是在麻省理工深造过!”
比起家里其他人的兴奋激动,苏振华对谢容笙的到来,态度显得有些冷淡。
可能是跟他本身的性格有关,他习惯冷静观察世界,同时也隐隐察觉到,对方的出现会对他们家、尤其是他妹的生活带来不小的影响。
这种影响是积极的还是负面的,苏振华还不得而知,掌控欲比较强的他,潜意识里自然就会抗拒这种变数。
所以家里其他人喜气洋洋接待小虎的家人时,苏振华在暗中冷静的观察和审视。
而现在,他的冷静理智全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对谢容笙发自内心的崇拜敬仰——在这个精英人才削尖了脑袋出国端盘子的年代,谢容笙这种剑桥本科、麻省理工硕士的设定,苏振华连做梦都不敢想,实在是超出他认知了。
这种神仙人物是真实存在的吗?
苏振华从小被作为天之骄子、未来的国之栋梁赞美,表面上看谦虚稳重,实际上学霸的骄傲他一点不少。在几乎全村男性倾巢而出围观从未见过的奔驰车、恨不得把这样身价不凡的谢先生捧上天时,他不能说不屑一顾,但也没有因此就另眼相看、顶礼膜拜。
还在和同学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苏二哥,比起有钱人,他只会尊敬那些学识渊博的、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
简单来说,学霸只崇拜比自己更强的,金钱从来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
而现在,谢先生不是平平无奇的有钱人,他是拥有剑桥和麻省理工学位的顶级学者。
这是一种什么概念?被视为未来栋梁的他,是老师们眼中最有希望考上清北的苗子之一,因为这个,几乎每一个老师都快把他当亲儿子照顾了,生怕有个头疼脑热、影响他冲刺清北。
而进入清北的那些真正的天之骄子,他们梦寐以求、削尖了脑袋想去的名校,就包括麻省理工和剑桥。
还在以清北为人生目标的他,站在谢先生旁边,就像故事里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他们之间的差距犹如天堑!
学习上,苏振华遇到比自己强的人,会佩服,然后想办法超越对方,但是谢先生这样的人物,他有生之年如何追赶,恐怕也赶不上人家一片衣角,苏振华生不出半点超越的念头,满满都是奉若神明般的推崇,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句话,平时越骄傲的人,陷入狂热状态时就有多夸张。
然而,苏二哥平生第一次这样激动的分享对一个人的崇拜,收获的却是桌上一大半人的茫然脸,除了终于坐在先生旁边的刘峰露出与有荣焉的笑容,就只有不学无术的苏小美最捧场,她甚至浮夸的“哇”了一声,“就是我知道的那个MIT吗,好棒棒啊!”
苏怀瑾这么惊讶,倒不是跟她二哥一样也有学历崇拜,她只是没想到这么巧,谢景峯也是MIT毕业,还是纸媒报道过最年轻有为的一批。
结果大佬舅舅也是MIT毕业的,怎么滴,他们老谢家祖传的MIT毕业证?
苏振华:……
说实话,家人们、包括父亲都一脸“你在说什么”的懵逼,苏振华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了,真正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学渣妹妹竟听懂了,还这样不走心的给他捧场。
他妹的表现真是充满了黑色幽默,让他发热的头脑都降温了不少,整个人都清醒了,赶紧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给家人们科普作为圆场:“我们老师说过,麻省理工和剑桥大学都是排名靠前的世界名校,麻省理工更是有竞争全球第一的实力。”
说着他顿了顿,还是补充了句,“而咱们的清北,大概在世界百强大学的后几十名。”
苏振华这么说,是为了让家人们更容易理解谢先生的强大,同时也是想帮他妹挽回一下刚才不小心的冒犯。
但他妹完全不认为自己有哪里冒犯到大佬,也不赞同二哥对清北的评价,什么叫做全球靠后?她下意识反驳道,“这排名只是暂时的,我们能后来居上!”
她就读期间,母校一度挺进全球前二十、亚洲第一,骄傲挺胸.jpg
确实没觉得自己有被冒犯的谢容笙,听到这话,云淡风轻的脸上,也终于明明白白显出几分怔愣。
而时刻关注着领导需求的刘峰,完美错过了他们先生头一次被震撼到的表情。因为他自己听着苏小美“大放厥词”,吓得筷子都差点掉了。
苏二哥嘴角狠狠抽了两下,还是没忍住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为什么,你理直气壮的就好像是清北毕业的一样?”
苏怀瑾:她真的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