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一点也不讨厌与他亲吻,但是这次,他亲的却是她的眉眼,细细的轻吻落下,蜻蜓点水般的划过她的眉眼。
长睫如蝴蝶的翅膀不可抑制地震动。
一吻落下,他停下了。
这一点也不像他平时的风格。
夏青梨困惑地眨了眨眼睛,与他对上视线的瞬间,她又听见他喊自己的名字。
“夏青梨。”
“嗯……”她是真的有些不解,为什么突然停下,又为什么突然叫她名字?
他轻声说:“我好像亲了你很多次。”
这倒是。
不过,为什么突然说这个?是不是腻了?
夏青梨的眼神略带疑惑地看他。
“你要不要……”他目光灼灼,静默了几秒,语气中带着几分恳求:“也亲亲我?”
……其实吧,她倒也没有主动到那种地步,而且,光是每次承受他的亲吻,就已经耗尽了全部的力气。
她不好直接拒绝,只能望向别处,用行动表明她的立场。
接着,便毫无防备地被他拽进了怀里,还没反应过来,他已低头吻在了她的侧脖颈处。
与之前在丁府时试探性的轻吻完全不同,这一次,被占有欲与侵略性的吻所包裹着,一点也不痒,只是很烫,烫得她不知所措。
少年按住着她的后脑,夏青梨只能被迫仰着头,承受着他汹涌的爱意,第一次被他亲的连视线都有些模糊。
她没有具体的时间概念,直到一阵刺痛唤回了她的意识。
他在咬他。
她几乎是本能的想要闪躲,可被他禁锢着,根本无法动弹。
“疼……”
声音落地,谢霜芜才停下。
视线重新聚集,夏青梨看见他的唇角沾了些许血迹,顺着唇角缓缓流下。
他居然把她咬流血了。
夏青梨震惊之余,想用手摸摸自己的伤口,可刚一抬手便被他抓住。
什么都没来得及做,铺天盖地的吻落在她的唇上,夹杂着血的腥味,彼此舌尖相抵,一次次地分开又缠着。
夏青梨抱住他抓紧他以寻求身体的支撑,仰头之间、鼻息之间,唇齿相依,明明只是跟之前一样的亲吻,但不知为何,感觉脑袋比刚才还要晕。
舌尖逐渐褪去,她慢慢地张开眼睛,在他缓慢离开的瞬间,看到有根可疑的银丝,在半空之中分开。
虽然除了他俩没人看见,但这真的,太羞耻了。
脑子嗡嗡作响,已忘记了颈侧的疼痛,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喜欢……”
谢霜芜听到她说过太多遍这两个字了,即便也许是假的,可他依旧忍不住扬起个笑来。
“喜欢什么?”
夏青梨还没缓过劲来,脑子依旧迷迷糊糊的,他问什么自己就答什么。
“喜欢你……”
谢霜芜笑了笑,伸手一点点地替她擦去唇边的津液,“是我喜欢你,夏青梨。”
其实……都一样吧……
-
夏青梨这个觉睡得特别好,居然没再做梦,梦到反派的过去,哪怕他们睡前也亲了。
第二天,她精神抖擞地从床上爬起来,又提前把谢霜芜拉起来,两人一前一后地出门才不会引起怀疑。
昨日,郑莹莹说过会在早上来客栈找他们,当然,她还可以下楼顺便吃个早饭。
客栈的免费早饭一般都是馒头稀饭之类的,也可以要别的,不过得加钱,他们刚好比较穷。
夏青梨神清气爽地落座。
阮怜雪瞧她一眼,眉头一皱,“青梨,你脖子怎么回事?”
夏青梨:“……”差点忘了还有这回事。
她偷瞥了一眼谢霜芜,发现对方也正在看自己。
赶在他开口之前,夏青梨装作无事发生地说,“狗啃的!”
态度很是坚决,说是狗啃的就是狗啃的。
谢霜芜:“……”
此时,正趴在地上喝稀饭的灰狼:“?”谁啃的?
“狗啃的?”阮怜雪将信将疑地重复了遍她的话。
夏青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句话有多离谱,狗怎么能咬得到这种地方?只有人才能做到。
她立即改变说法:“记错了,是耗子咬的。”
“耗子?”阮怜雪还是不信,转头问谢霜芜:“谢公子,真是这样吗?”
女主问罪魁祸首算怎么回事?
夏青梨睁诧异地大了眼睛。
谢霜芜想了想,笑了一声,答道:“确实是耗子咬的,不过……是只毒耗子,阮姑娘,还是请你替她好好看看。”
什么鬼?毒耗子?
夏青梨真的很想质问他,真的不是在诅咒自己的女朋友吗?
“给我看看。”
尽管夏青梨说了不用,但阮怜雪要说什么也要给她查看伤口。
阮怜雪看了几眼,耳尖渐渐染上颜色,“没、没事,就是平时多注意一下就行了。”
说完,她取出一瓶膏药给夏青梨,“回去之后,把这个给伤口抹上,不会留疤。”
夏青梨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女主是大夫,还是医术绝佳的那种,而且看她的表情,铁定猜到了。
能在亲吻的时候把脖子咬破,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确实挺厉害的。
夏青梨还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接受女主的好意。
转手拿起个馒头啃,一边啃一边偷偷狠狠地瞪着反派。
狗也好耗子也好,他其实一点也不生气,之所以跟阮怜雪那样说只是想好奇夏青梨的反应,挺好玩的。
不过,夏青梨还是搞不懂,他昨晚为什么亲着亲着非得咬她,明明她都说了喜欢他,还说了两次。
一个馒头尚未吃完,郑莹莹人就到了。
她气喘吁吁地跑来,一落座,水都来不及喝一口,立即从怀里套出个破旧的小册子,“就是这个,就是我昨天想要给你们的。”
陆萧辞好奇地翻开第一页,不曾想,居然是是本爱情话本。
郑莹莹脸色一红,“啪”地快速抢回话本,随后递上另一本,“对不起,拿错了,这本才是。”
陆萧辞再次翻开,发现内有乾坤。
看似是话本,其实里面记载的皆是远古禁术。
王莲生确实是个凡人,也幸好是个凡人,所以这些禁术对他来说并无实际用处,不过翻到最后一页,却看出了端倪。
——夺舍之术。
普通的夺舍之法是将自己的魂魄塞入其他人的躯壳中,可书中的夺舍恰好相反,而是要用舍弃性命的方法,让其他人夺舍自己。
性命,是王莲生唯一拥有的,但他选择了献祭。
换句话说,或许不是那个人选择了王莲生,而是王莲生选择了他。
能让王莲生不惜舍弃性命做出这种选择的,可见生前到底遭受过多大的折磨。
虽然这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但心中依旧隐隐愤怒。
陆萧辞眸色渐深。
郑莹莹察觉出事情的严重性,“这本书是王公子走之前留下的,我无意中捡到,其实对我没什么用,若是对你们对王公子有用,就带着吧。”
陆萧辞感激地看她一眼,“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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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莹莹的出现,给他们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在离开太为乡之前,陆萧辞一个人又去了趟王府,具体因为什么也没说,只不过去时怒气冲冲,回来之时面色柔和。
夏青梨觉得,男主八成是找王府的人清算罪行,就算王莲生魂飞魄散,他也想为逝去之人讨回公道。
系统说,小说中的男主就是这般温柔正直善良之人,所以才在一开始让女配一见倾心。
尽管夏青梨对他并无男女之情,但依旧很是钦佩。
在通往柘州城的路上,夏青梨闲来无事,又想到王莲生的遭遇,心中烦闷的紧。
“谢霜芜。”她一下子直起身子,在他的目光注视下缓缓开口:“如果我也死了怎么办?”
尽管只是一种假设,但她真的好奇,而且也惧怕死亡。
但是对于反派来说,死亡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他也杀过不少人。
“忘记了么?你以前很怕我的。”简单的一句话,唤回了她以前的情感。
夏青梨微愣,这些天,跟他相处久了,都差点忘了原著设定。
紧接着,不假思索的轻声话语如微风拂过耳边,在她狭小的心尖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不是“保护”这类直白的字眼,而是换了种更委婉的方式,跟过去的他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