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什么呢, 早就说好了不是么。
翌日, 叶婉宁起床, 第一件事先是去看衣服干了没有。
她走到客厅, 摸了摸挂在晾衣绳上的衣服, 还只是半干。
好在外面已经出太阳了, 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大地上,空气中有一种雨后淡淡的泥土清香。
叶婉宁将衣服挪到院子里, 便撸起袖子, 开始准备早餐了。
霍骁的生物钟依旧很准时,他睁开眼睛,果不其然, 又听到了楼下厨房传来的做饭声。
起初, 刚听见这种锅盆菜刀叮当响的声音, 他只觉得烦躁, 后来听习惯了, 倒是听出几分节奏和韵味了。
霍骁没有第一时间起床, 而是在想, 如果有一天,听不见这个声音了, 他会不会觉得不习惯呢?
叶婉宁刚做好早饭,霍骁便下楼了。
他洗漱完,往餐桌上看了一眼,今天吃的是豆腐花。
有甜咸两种口味,甜的是豆腐花上面浇一勺红糖和姜熬的红糖水,洁白如玉的豆花上面点缀着红艳艳的糖水,煞是好看。
咸豆花就复杂一些,白色的豆花上淋了酱油和辣油,更有绿色的葱花,切碎的紫菜,淡红色的小虾米,花生米、榨菜丝点缀其间。
叶婉宁看着两碗豆花,自豪感满满,不枉她起这么早磨黄豆。
她看了霍骁一眼,他黑如墨玉的眼睛底下,是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估计昨晚没睡好吧。
她有些纳罕,昨天一晚上都在下雨,天气十分凉爽,按理来说应该很好入睡的,反正她睡得挺香。
叶婉宁道了声,“早。”然后将两碗甜咸不一的豆花推到霍骁跟前,“你先选。”
有的人爱吃甜豆花,有的人爱吃咸豆花,叶婉宁两种都可以,反正都好吃。
就是不知道霍骁会选那种,所以叶婉宁让他先选。
不过,叶婉宁猜,他估计会选咸豆花吧。
果然,霍骁伸手拿了那碗淋了酱油的咸豆花。
他用勺子挖了一勺豆腐花放进嘴里,豆花入口即化,绵密而嫩滑,在口中流淌,切碎的紫菜和小小的虾米恰到好处的提供了咸味,他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将咸豆花吃了个干净。
霍骁放下碗,目光在叶婉宁身上转了一圈,“你昨天要跟我说什么?”
叶婉宁还沉浸在甜豆花的美味之中,昨天煮红糖姜汤和今天做甜豆花用的糖,都是孙红秀和何春雨余给她的。
还有咸豆花上的虾米和紫菜,她虽然没吃,但也能想象得到那种咸鲜的口感。
叶婉宁有些惋惜,要是离开海浪岛,就尝不到这些好吃的了吧。
她回过神,“哦,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
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到霍骁去部队的时间了,“你先去部队吧,晚上回来我再跟你说。”
霍骁点头,换上衣服去了部队。
一整天,他都心不在焉的,连季学琛都看出来了,傍晚的时候拉住霍骁问,“你今天咋了?”
霍骁张了张口,想把让叶婉宁留下的事跟季学琛说说,让他给个参考意见。
可一想到季学琛这个大嘴巴,肯定会笑他出尔反尔的。
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吐出两个字,“没事。”
季学琛撇撇嘴,“古古怪怪的。”又问,“哎,那位叶姑娘,明天就走了对吧,咱们明天要不要去送别送别啊。”
霍骁脚步不停,“不用。”
留下季学琛在原地,啧一声,“真无情。”
霍骁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房子里亮着橘色的灯光,温馨而动人。
霍骁推开门,叶婉宁正在桌前布菜,橘色的灯光下,她柔美的侧脸染上淡淡的绯红。
见霍骁回来了,她脸上漾起一个笑,神采飞扬,“回来了。”
霍骁喉结滚动,“嗯。”
他不知为何,突然想起叶婉宁还没来的时候。
那时候他从部队回来,房子里总是黑黝黝的,空洞洞的,不会亮起灯光,也没有人等他下班,更不会有人跟他说一句,回来了。
以前没觉得有什么,他一直都是那样过的,可现在有了对比,他莫名有些贪恋现在的温暖。
霍骁扫了叶婉宁一眼,发现她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而他借给她的那套白衬衫和黑西裤,已经被叠的整整齐齐,放在了长椅上。
“快吃饭吧。”叶婉宁坐下,“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今天,是她在霍骁家的最后一天,也是她呆在海浪岛的最后一天,她使出浑身解数,才做出了一桌十分丰盛的菜。
猪肉和蟹肉、虾仁做成的狮子头,每一颗都有婴儿拳头大小,在灯光的照耀下,透着好看的酱色。
被切成方形小块的东坡肉,色泽红亮,散发出阵阵馋人的香味。
新鲜的银鱼与蛋液拌匀,做成一道银鱼煎蛋,既保留了银鱼的鲜味,又有鸡蛋的嫩滑,好吃的能让人连舌头都一块咽下去。
主食是秃黄油拌面,螃蟹拆出蟹肉,熬出秃黄油浇在面条上,蟹膏有着独特的沙沙的口感,美味得无法言语。
明明每道菜都很好吃,可不知为何,霍骁有些食不知味。
他挑起一筷子秃黄油拌面放到嘴里。
面是他最喜欢的细面条,秃黄油更是鲜得无与伦比,可他却觉得像在嚼蜡一般。
叶婉宁看他一眼,咬着筷子道,“那个——”
“现在可以说了吗?”
“什么?”叶婉宁愣了愣。
霍骁:“我说,你昨天要跟我说的事,现在可以说了吗。”
“哦。”叶婉宁道,“我是想说,之前我晒在阳台的金蚝,再过两天就可以吃了,你吃的时候,用锅煎一下,等滋滋冒油的时候就可以吃了。”
“还有还有。”她掰着手指头数,“那个酱牛肉,我看你喜欢吃,就找红秀换了些牛肉票,又酱了一些,就放在五斗橱里,你晚上可以拿来下酒,不过现在天气热,不能放太多天,会放坏,最好两天内吃光哦。”
“腌黄瓜和辣白菜、酸豆角,还有泡椒藕带,我都腌制了一些,就放在厨房靠灶台墙角的玻璃罐子里,这个可以放久一些,你平时喝粥的时候,可以拿一些出来配粥吃,或者拿去部队食堂配馒头吃,也很下饭的。”
“对了,五斗橱里还放着一罐我泡的青梅酒,是酸甜口味的,酒的度数不高,比较适合女孩子喝,你可以试试,要是不喜欢,就送给红秀她们吧。”
她每说一句,就像有羽毛在霍骁心上挠了一下。
他从未想过,她都要走了,居然还替他想了这么多。
叶婉宁总算说完了,她抿嘴一笑,脸上一对甜美的酒窝,为她增添了几分俏皮,“都记下了吧?”
霍骁没有接话,而是起了另一个话题,“你——,跟我说说你家里的事吧。”
宋雪梅第一次寄信来说叶婉宁的事的时候,只是在信上模糊地提了一嘴,说这姑娘的家里人对她不好。
叶婉宁此人,当时对霍骁来说,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模糊的形象,当时看完也就过了。
他是在叶婉宁到了海浪岛之后,才开始对她感到好奇,开始慢慢地观察她,才发现,叶婉宁身上有许多异样的地方:
枯黄干燥的头发,瘦得一阵风能吹到似的身体,额头的伤口,小了一截,打着很多补丁,一看就是男款改的衣服,少少的行李,继承奶奶的名字……
霍骁才终于意识到,什么叫做家里人对她不好。
叶婉宁以为他只是对她的经历感到好奇,反正明天就要走了,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她徐徐道,“我爸我妈重男轻女,想把我嫁给公社大队长家的傻儿子,换一笔丰厚的彩礼,给我哥娶媳妇,给家里盖三间大瓦房。”
她表情平淡,仿佛这件事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霍骁却明白,那朴实平淡的话语里,藏着多少的波澜壮阔。
他听得心里一紧,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忍不住追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啊。”叶婉宁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后来我就跑了呗,我聪明,先假意答应他们,然后备足干粮和水,趁着我爸高兴的时候,给他们灌酒,等他们酒醉陷入梦乡的时候,我就摸黑跑了。”
她吐了吐舌头,似乎很有几分后怕,“差点就被他们追上了,还好我机灵,躲进了货车车厢里,跟着车,一路到了省城,也是在那,碰到了宋阿姨。”
提起宋雪梅,叶婉宁心里一暖,脸上的笑容也真心实意了几分。
她看向霍骁,“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跑啊。”
按照这年头的观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更何况,叶前进和周秀兰又不是让叶婉宁去死,只是让她嫁给一个傻子。
是啊,只是嫁给一个傻子罢了,最多,不过赔上自己的一辈子。
叶婉宁说了这么多,也只是发泄心中的郁气而已,她没指望霍骁能明白她,理解她。
毕竟两人,隔着几十年的代沟呢。
而且,从宋阿姨那就能看出,霍骁的家境一定很好。
一个出身优渥,家世背景,个人能力,挑不出一点毛病的天之骄子,怎么会理解一个‘乡下’女孩求天天不应,告地地无门的苦闷呢。
叶婉宁继续说下去,她弯了弯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很多人,包括我爸妈都以为,嫁给家境优渥的傻子,也就是苦上半辈子,受半辈子的磋磨,如果运气好,把傻子熬走了,就能享福了。”
“其实不是的,万一又生了个傻子,这一辈子,就是吃了黄连,苦到了心里。”
叶婉宁:“有件事,连我爸妈都不知道,我小时候在外面玩的时候,不小心跑到了大队长家,他们家有间旧屋,屋子里关着一个女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厚厚的黑色铁项圈,一条长长的锁链系在她的脚上,另一端系在了柱子上。”
“大队长的二伯站在女人跟前,他手里端着一个碗,将碗里的粥往女人嘴里塞,女人张着嘴,粥却喂不进去,淌了大半到她的襟前,大队长的二伯急了,将碗直接摔在了地上,兀自发着脾气。”
“那时候我只觉得他不像正常人,毕竟哪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会眼歪嘴斜淌着口水,会愤怒得像猩猩一样跳起来,两只手锤着胸口。”
“我被摔碗声吓了一跳,发出了声音。”
这是原主的记忆,叶婉宁陷入回忆中,眼里的惊恐一闪而过。
“那个女人听见我的动静,她朝窗外望过去,正好跟我对视。”
她头一回见到那样的眼神,呆滞得就像在木头上挖了两个洞,若不是眼珠偶尔转动几下,简直不像个活人。
原主当时还小,吓得立马就跑了。
“后来才听说,那是大队长的二伯娶的媳妇,一个外地的女人,她年轻貌美,听说还读过书,不知道是怎么嫁进我们那个小山村的。”
“之后,我见到大队长的儿子,一样的眼歪嘴斜,一样的稍微不顺就发脾气,一样的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发着脾气。”
“我终于意识到,他们家的‘傻’,是会遗传的,大队长的二伯是傻子,他的儿子也是傻子。”
这也是原主撞墙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