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她“去世”以后,他再也没有体会过活着的感觉。
她回来后,他不仅头脑活过来了,欲望也活过来了,前所未有的亢奋激动。
一想到她会永远跟他住在这幢寓所里,再也无法摆脱他的纠缠……他就兴奋得全身过电似的发麻,几乎无法呼吸。
她完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还以为只是到这里小住一段时间。
她甚至不知道,她“去世”以后,他曾经掘出她的坟墓,打开她的棺材,跟她的尸首共处一室将近一年半载。
这时,薄莉似乎轻轻叹息了一声。
他冷漠地想,她在叹息什么呢?
是不是已经发现了他的真面目,在想怎么离开这里——
下一刻,薄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似乎有些无奈:“所以,你就挖了我的坟,跟尸体待了几个月?”
埃里克垂下头,有些愕然地看向她。
薄莉搂住他的脖子,伸手揭下他脸上的骷髅面具,亲一下他的唇:“……笨蛋,你干的事情,网上都能搜到。很多人都在纳闷,我究竟惹了谁,居然被掘了坟,但我一看就知道是你。”
他盯着她,眼神比之前任何一刻都要狂热,简直是两团炙热燃烧的金色火焰,热气几乎要扑到她的脸上:
“你不怪我?”
说这句话时,他似乎亢奋到极点,以至于无法控制面部肌肉,脸上闪过一阵神经质的颤动,神色显得怪异又恐怖。
但谁都会害怕他,唯独她不会。
薄莉又亲了他一口:“我为什么要怪你……如果躺在坟墓里的是你,我估计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埃里克看着她,心脏从未跳得如此厉害,太阳穴一阵充血发烫,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可能又在做梦。
如果不是做梦,她为什么会回到他的身边,又为什么会对他这样包容。
惊扰死者是一项严重的罪过,任何宗教都无法容忍这样的罪过。
她却语调轻松地说,她会做同样的事情。
不管是现实中,还是她的笔记本上,他都是一个极其卑劣、令人厌恶而又可悲至极的人。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丑陋恶心的真面目,知道他阴暗可怖的过往,知道他是一个爱上以后就绝不放手的人。
可她还是喜欢上他,甚至为他放弃了一百多年后的便利生活,回到他的身边。
……如果不是做梦,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想到这里,他的头脑微微眩晕,全身血液热得吓人,脑中冒出一个危险的想法。
想知道,她能容忍他到什么程度。
如果他把内心的可怕念头全盘托出,是否会从梦中醒来。
埃里克低下头,抵住她的鼻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你说,如果你死后,我把你缝在我的身上,我们下辈子还会在一起吗?”
薄莉:“…………啊?”
第74章
薄莉忍了又忍, 还是没忍住:“……滚。”
埃里克被她骂了以后,神色居然变得更加兴奋,眼中流露出一种奇怪的、强烈的、令人惴惴不安的喜悦, 胸膛的起伏也更加激烈。
即使他一句话不说,薄莉也能大概猜出他的想法, 更何况他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
……很明显,他不知道脑补了什么,在试探她的底线。
这时候,对付他的办法只有一个——
薄莉抬手,轻轻给了他一巴掌:“少扯这些乱七八糟的, 想跟我住在一起,这具棺材必须扔了。”
他被她打了一巴掌后,神色果然正常了一些,把头埋在她的掌心里, 深深嗅了一口气。
三年过去,他似乎又长高了一截, 必须微微躬身,才能把脸庞埋进她的掌心。
这还是她比之前高十厘米的情况下。
薄莉几乎不敢问他现在有多高。
她离开的时候,他就长到了六英尺五英寸……现在不会又长高了一英寸吧?
正常人长一厘米比登天还难, 他却是在一米九五的基础上, 又拔高了一英寸。
薄莉非常希望,这一英寸是长在她的身上。
这样,体型差带来的不适感, 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棺材太大, 暂时没办法扔出去。
薄莉只好勒令他把这间卧室锁上, 扔掉棺材之前不准打开。
埃里克全部照做,没有任何异议。
看不到棺材后, 薄莉心情都舒畅了不少,心安理得地在湖滨寓所住了下来。
她从来不是一个喜欢社交的人,每次在网上看到那种居家挑战——在家里待够一百天就奖励几十万美金,都很想问在哪里报名,这种好事为什么轮不到她。
哪怕出去旅游,她也是窝在酒店居多,一想到出门才能阅览风光,就对风景失去了兴趣。
打个比方,她在新奥尔良住了那么久,居然从来没有想过去周边城市看看。
即使知道特斯拉和爱迪生这两尊名人在纽约打得不可开交,她也没有想过去凑凑热闹。
因为,真的没有兴趣。
薄莉怀疑,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爸妈总抛下她去旅游,她才会对旅游那么抵触。
后来,她长大了一些,总算对旅游提起兴趣,却又被爸妈扔到美国的亲戚家里。
从那时起,她就对陌生的人文风景深恶痛绝。
接下来两天,薄莉彻底弄清了这幢寓所的布局。
除了客厅、卧室、盥洗室、浴室、小花园,还有一间极为宽敞的乐器室。
走进去,最先看到的是一架管风琴,大得占据整整一面墙,如同建筑般宏伟典雅,有四排琴键,上千根音管。
薄莉只在教堂见过这种规模的管风琴,演奏的时候,乐声庄严而辉煌,可以响彻整座小镇。
薄莉学过钢琴,只有一排琴键,她就感觉脑子和手不够用了。
很难想象,管风琴这样一心多用的乐器——双手在四排琴键上交错弹奏的同时,还要兼顾脚上的踏板键盘,以及乐谱上的音栓变化。
要知道,管风琴的踏板,并不像钢琴那样只有三个踏板,而是足足有三十二个琴键。
一个优秀的管风琴手,可以通过改变音栓,弹奏出比交响乐还要层次丰富的乐声。
薄莉完全无法想象,这样的乐器该如何演奏。
吃过晚餐,薄莉拦住埃里克洗碗的动作,搂住他的脖颈,坐在他的腿上:“等下再洗,我想听你弹管风琴。”
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不再戴面具,但习惯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她靠近他时,他还是会侧头,避开她的视线:“为什么?”
薄莉眨了眨眼睫毛:“我想听我丈夫弹琴,不可以吗?”
这句话果然是万能的。
他看了她片刻,点头答应下来。
薄莉发现,除了不戴面具,他的衣着也不再像最初那样严丝合缝,最近甚至很少戴手套,白色衬衫也不再扣到最上面一颗,露出微微隆起的胸肌。
一想到他这些改变,都是因为她,她就一阵战栗。
埃里克走进乐器室,坐在管风琴前,将音量调到最低。
这间乐器室虽然已经宽敞至极,但跟教堂相比,还是略显狭窄。
这么小的地方弹奏管风琴,如果不把音量调低,可能会有耳聋的风险。
薄莉坐在旁边,撑着下巴,等他调完音栓。
埃里克却冷不丁问了一句:“这架管风琴的声音很小,你确定要听?”
薄莉有些疑惑,琢磨着他这句话,终于觉出一丝不对劲。
埃里克不知道她会弹钢琴,也不知道她会唱歌,以为她对音乐只是粗略了解。
所以,他并不知道,她对管风琴也有所了解——知道音栓不仅可以改变音色,还可以调节音量。
她太了解他的性格,稍微一思考,就回过味来。
……这疯子不会以为,她让他弹奏管风琴,是想利用管风琴音量大的特点,给地面的人通风报信吧?
薄莉顿时又好气又好笑,面上没有显露出来:“当然。”
他两只手放在琴键上,按下一个音符,又按下另一个音符,然后,即兴弹奏起来。
调低音量后,管风琴的音色不再像巨雷一般震耳欲聋,显得轻柔、细腻,既有笛子的轻快明亮,又保留了管风琴原本的恢宏神性。
乐曲的开头,如同阴云压顶,灰暗、沉闷。
他一只手不断重复试音的那两个音符,另一只手调节音栓的同时,没有落下伴奏。
就这样,琴声层次居然越来越丰富,氛围如发生火灾的黑夜,火光照彻黑暗,令人窒息。
下一刻,他不知调节了哪个音栓,管风琴竟发出竖琴般轻灵的乐声,是曙光初露,劈开浓重的黑暗。
薄莉记得钢琴老师曾说过,并不是手指放在正确的琴键上,就算会弹琴了。
弹奏是对乐曲的再创作,不同手指的触键力度不一样,乐声流露出的情感也不一样。
这也是为什么机器无法取代演奏家——机器永远无法表现出触键轻重的微妙变化。
即使管风琴的音色并不由触键力度控制,薄莉还是听出了埃里克对音色强弱的绝妙把控,简直如晨昏交替的光影一样自然。
薄莉看向埃里克。
他的头微微垂下,神色专注,演奏的时候,肩背、手臂和手腕显得随性而放松,似乎音乐是从他的血液里流淌出来的,而非指腹。
到最后,乐声越发低柔,缓慢,显出几分滚烫的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