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胡说八道!我跟何大哥是清清白白的!你不要张嘴就来!”
看着她,林泱泱笑了,“我还以为,你是来给何崇然出气的呢。”
“当然不是…”
“那就是,你有病咯。”
“什么…”
“我跟你又不认识,唯一的交集就是何崇然。你忽然就来我面前骂我。可你又说不是给何崇然出气,那除了你有病之外,还有什么原因?”
“你,你…”姑娘被林泱泱的话怼得无话可说,憋得脸都红了。
憋得满脸通红后,女孩忽而冷嗤一声,“听说你最近风头很大。哼!就你这种人,迟早都会有报应的!我等着!”
莫名其妙地说了这么一句,女孩嘲讽地瞪了她一眼,随即转身离开。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林泱泱也是傻了眼。
所以这女的,是要来表达点什么?还是说想刷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林泱泱并不认识这女的,想来这女的在这种时候也不敢跟何崇然有任何关系,更何况何崇然早就离开山城了。
所以,林泱泱并没有把她最后说的这句话放在眼里。
或许就是虚张声势吧。
没多久,陆世源快步地往她这边走来。
这么热的天,让她在外头等了这么长时间,陆世源给她带来了一瓶气泡水。
见他满头大汗的样子,林泱泱打开盖子,打算先给他喝两口。
看着她地过来的瓶子,陆世源有些意外,随后笑了笑,示意她先喝。
林泱泱可不想拿着一瓶饮料你推我让的,于是爽快地喝了两大口,再递给她。
正巧从后方走来的田文军,看着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汽水,忍不住望天翻了个白眼。
“我说你们,秀恩爱能不能回家再秀啊,这是部队啊,影响非常不好!”
二人同时回头看去,林泱泱笑着继续喝着汽水。
倒是陆世源,没想到从前那么沉默寡言的他,现在竟然也秀起了恩爱!
“看不惯啊?看不惯你就赶快找个老婆啊。”
说完,他搂着林泱泱的肩膀离开。
经过田文军身边的时候,还故意朝他使了个坏眼,气得田文军真想跺脚。
车子归还给部队,陆世源骑着自行车送林泱泱去天韵。
林泱泱坐在后座搂着他的腰,再次故意跟田文军说再见。
“对不起啊,今天的会议时间有点长,让你等了这么久,一定很热吧。”
林泱泱收回手,再次捉着他腰间的衣服。
“我在树荫下等你,也没有多热。”
林泱泱并没有将刚刚被挑衅的话给他说,因为在她心里,她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
更何况,如果给陆世源说了,没准他事后还会找那个姑娘算账。
虽然是对方先来挑衅,可最终也被她怼得离开不是?没必要把事情闹太大。
午饭前,陆世源带着林泱泱,去到小学给三个孩子成功办理了入学手续。
一起吃过午饭,陆世源将林泱泱送回到天韵,二人道别后,她转身回到店里忙活。
庆红已经将她的设计门槛设得比她本来所约定的更高,殊不知还真抵挡不住千金和夫人们的热情。
没办法,林泱泱只好将所有信息整理好。
本想着留在店里办公,然而得知她在店里,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店里聚集了许多客人,都是来找林泱泱,想跟她本人直接交流。
林泱泱很是无奈,最终庆红还是让她回家办公。
在林泱泱正要离店的时候,庆红偷偷地给她塞了一个信封,说是林泱泱上个月的工钱。
摸到信封就知道里头的份量有多重,不过林泱泱并没有拒绝。
因为她这是能者多劳,她现在身为山城里炙手可热的设计师,分红多一点,也很应该啊。
然而等她回到家,打开信封一看,才被里头的份量给吓到了。
整整一百块!
虽然知道上个月她的设计给店里带来了许多生意,可这一百块,也未免太多了吧。
回到家林泱泱马上给庆红打了通电话,庆红让她安心地把钱收好,因为这都是她应得的。
在这个才刚推崇经济发展的时代,天韵的生意算不上有多好,却因为林泱泱的出现,才让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
不是分红给多了她,而是整个天韵都多亏了她才能挣到钱。
看着一百块的工钱,林泱泱非常的高兴,甚至想着哪天得闲就去给三个孩子购置学习用品和家里的生活用品。
一个下午的时间,林泱泱在家都是哼着小曲子查看各位客人留下的信息。
在京城的那几天时间,她闲来无事的时候都会拿笔设计一些好看的款式,正巧现在排得上用场,只要复合客人们的要求,那就省了作画的时间。
不过林泱泱也想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她的名声越来越大了,她的设计条件,也要相对更高了。
可如果设计条件提得太高,那一定会影响到天韵的生意。
所以她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那就是找个接班人!
第178章 净给馊主意
一想到接班人,林泱泱就想到了杜美春。
杜美春是个非常好,也非常满意的选择。
因为杜美春一心向着林泱泱,不仅有着扎实的缝纫基础,林泱泱曾看过她的设计,于她而言是有些局限,可于这个时代的大众而言还是挺好的。
这么计划就这么行动,等到杜美春傍晚下班回来,吃过晚饭,林泱泱找到她,并给她说了自己想法。
杜美春虽然觉得很意外,身为一个务实的农村妇女,当初的她只想着帮人缝缝补补洗洗衣服挣些小钱,后来经林泱泱的提携,她得以进了天韵。
原本天韵的生意也是一般般,可谓是刚好够个三餐温饱,而林泱泱的加入后,天韵的生意简直如有神助,到现在林泱泱的出名带火了天韵,现在天韵成了明星服装店,每天都有一定量的客人光顾。
正是目睹着这一切的发生,杜美春从务实的小村妇,变得对林泱泱羡慕崇拜,到现在机会放在眼前,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每个人活在这个世上,都应该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点!
她不想再当一个只懂得相夫教子、洗衣做饭的村妇了!
就算不能像林泱泱那样发光发亮,但至少,也做自己喜欢的并且有意义的事情!
从杜美春的眼里,林泱泱看到了光,所以她知道,自己真没选错人,杜美春是个非常好的小徒弟。
于是,从第二天开始,杜美春下班回家,做好饭菜给家人之后,就到陆家跟着林泱泱学习两个小时左右,再回家哄娃睡觉。
杜美春也的确是个非常不错的徒弟,不仅画工过关,基本功也非常好,所以只要打通她的思维,她就能学的得心应手。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一个多月,从杜美春每天学习时尚,到她帮忙画图,直至她可以一个人完成图纸,林泱泱虽然每天都觉得很累,但很充实。
杜美春更是如此。
唯独是陆世源,他觉得这一个多月,自己快要爆炸了!
一开始他们还会抽时间回乡下吃饭,到后面林泱泱每天都忙着工作、教导杜美春…
每天她倒床就睡。
这真是苦了他!
因为回家的时候,他的母亲不时偷偷给他说,让他抓紧这个暑假的机会,两个人在家好好地造人…
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小两口就只有过一次!
而且没到最后林泱泱已经累得眼皮子在打架,陆世源实在不忍心,也没做到最后一步,而是自己憋着忍着,好让林泱泱赶紧睡觉。
一个多月了…即便每天在部队里都发了狂地运动,每天晚上回到家,还是难以抑制体内的那股燥火!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像是中了一种名叫‘林泱泱’的毒一样。
所以,最近几个晚上陆世源经常都外出喝酒。
因为他一个门外汉,在家里看着她们两个学习和干活,他觉得自己很多余。
跟自己交好的几个兄弟,现在都怕了见到他,因为白天只要碰面,晚上一定要陪他喝酒…
“啧…哎!”
赵家门前的石板凳上,陆世源喝了口白酒,望着天上残月,疲倦又沮丧地叹了一声。
眼前的赵天磊只能低着头地不断吃花生米。
“你说这女人,不累的吗?白天干活也就算了,为什么非要晚上也要干活呢?正活不干,总是干些没用的!”
赵天磊才二十出头,还没有谈过对象,他不知道陆世源嘴巴说的正活是什么东西。
“这挣钱还不是正活啊?那什么是正活啊?三哥,我做梦都想着找个像嫂子这样的媳妇啊!”
一旁的田文军嗤笑一声,将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可不是嘛!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嫂子不仅长得好看,还那么的善解人意,重要的是现在还这么的出名,那么多人来找她设计衣裳。这多好啊!”
“是啊,还记得那次她帮咱们修改衣服吗?现在还是咱们部队里的一桩美话呢。”
听着两人滔滔不绝的话,陆世源瞪了他们一眼。
“毛都没长齐,你们怎么知道我说什么呢!”
田文军和赵天磊对视一眼,随后有些不坏好意地看着陆世源。
“是啊,咱俩真不知道你说啥呢。”
“我就知道三哥最近变化很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