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就有妇人抱起了咿呀学语的女儿,哄着她说:“回头叫你阿爷想想办法,他不是说他认识五溪铺技堂里的人么,咱也去技堂学本事!咱也和庄大人一样当官!”
女儿就咿咿呀呀地说:“当!官!”
“哎呦!真有志气!”妇人喜得不行,直把女儿搂在怀里。
迁坟是有流程的,待到孝子贤孙们依次往新坟里填了土,流程便走到了尾声。
万商把詹木宝拉到一边说悄悄话:“等我以后死了,你切记把我单独葬啊。”
顿了顿,又说:“让静华道人和先侯爷合葬。”
詹木宝有些不解,但没有反驳万商的话。时人其实很看重合葬的资格,有些人娶过继妻,等到过世,原配子女和继妻子女就极有可能为究竟是谁的母亲和亲爹合葬而吵起来,要是继妻的子女更有出息,那更是会吵得昏天暗地,吵得老死不相往来。
万商说:“我和先侯爷……实在是生疏。而且我……我一个人住大房间都住习惯了,死了也想自己一个单间。所以千万千万千万别让我和先侯爷合葬。记住了没?”
詹木宝便点点头:“记住了。”
万商心说,对詹木宝她是放心的,但谁知道子孙后代里面会不会蹦出个脑子冒泡的?所以她还要自己记着这事,估摸着快要死了,留个遗嘱下来,切记让她独葬。
詹木宝虽然听话,却不爱听万商说什么死不死的,抿了抿嘴唇,抗议道:“母亲年华正好,待到母亲百岁,我还要给母亲祝寿。不,母亲得奔着一百二十那样活。”
“行行行,只要我健健康康没大病,活一百二也成的。”万商开玩笑说。
在詹权和昌华郡主金敏行正日子的前几天,苟太监奉皇上的口谕来安信侯府里送水果。皇上给侯府赐水果,这是常有的事情,什么天南地北不常见的果子,或是常见但不应季的果子,只要皇上那边得了,只要能分出一点来,总不会落下安信侯府。
不过苟太监是个大忙人,除非遇到紧要事,若不然万商其实不常见到他。
苟太监宣完口谕,不等他自己开口,万商就很有眼力劲地拉起了家常:“过两日我们府里有大喜事,大管事您若是不忙,不如来府上喝一杯喜酒,沾沾喜气。”既然苟太监因为某种原因高看詹权一眼,那么詹权的成亲宴,苟太监肯定是愿意参加了。
苟太监眉一挑,虽然没有拒绝,却说:“会不会惊扰他人?”
万商懂了。
苟太监是真心想来参加婚礼,不想在宴会上和别人社交。以苟太监在皇上面前的地位,许多人背地里厌弃他,当面却要巴结他,所以只要他出现,就会被动社交。
万商就说:“我原本就有意在内院里摆上一桌,不招待外人,只招待自己人。”
之前詹木宝成亲时就这样,内院里摆一桌,金宝珠、木蕾、万迎霜、万向阳几人都在这桌。万喜乐为了照顾思玉,也在这桌。万商的大嫂詹花花最后也选了这桌。
苟太监要是想来内院吃饭,万商就再设一个小桌,回头去五溪铺请了庄头刘大山他们来陪客,不会真的辱没苟太监,而刘大山他们也不会对着一位太监巴结不已。
听了万商的话,苟太监矜持地点点头:“就这般安排吧。”
送走苟太监后,万商连忙去找静华道人。毕竟是她亲儿子的婚事,哪能不叫她参与进来呢?而静华道人以前当过家,现在筹备个成亲宴什么的,肯定是没问题的。
得知要为苟太监再开一桌,静华道人有些讶异。
“我倒是觉得……苟太监不是真的高看老二本人。其中的因由怕不是要落在昌华郡主身上?”静华道人小声地问。先侯爷在世时,也从未听他提过和苟太监有交情。
万商想了想说:“老二和郡主成亲,襄国公府那边也会设宴,苟太监不去那边赴宴,偏要来咱们这里,说明就算他是和那边有旧,却也不希望这层关系被人注意到。所以咱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苟太监费尽心思隐瞒的秘密,没必要给他捅出去。
静华道人连忙点头:“我自是知道轻重的。”
别管苟太监此人在外口碑有多不好,他待安信侯府始终不薄。再加上太夫人对苟太监这个人从无不满、更无不屑,静华道人相信万商的判断,就觉得苟太监不坏。
静华道人对自己现在的日子满意得不行,先侯爷刚过世时,她总担心一家子被世家害了,结果愣是想不到那么张扬的世家会落得现在这样的下场,侯府竟安全了。
可见,听太夫人的话肯定是没错的。
等到只剩下万商和乌嬷嬷两人,嬷嬷犹豫了一会儿:“太夫人您有没有觉得苟太监……他与襄国公夫人有些相似?”虽然嬷嬷手里毫无证据,但她相信自己的眼力。
万商愣住了。
她和襄国公夫人荀一默同为百花会成员,皇上又为两家儿女赐了婚,所以她和荀一默也算是有了交情。之前为了用魔法打败魔法,传万商被神仙托梦赐下了一夜印书之法,万商就是请了荀一默在金家酒楼的大箱子里抽取文章,以示公平公开公正。
万商也相信乌嬷嬷的眼力,有些迟疑地问:“我第一次见荀夫人时,确实觉得她瞧着面善,好似有一些眼熟。但非要说她和苟太监像,好似……好似也没有吧?”
乌嬷嬷摇头:“他们不是那种特别像的像,而是需要特定角度去看的。”
说着,乌嬷嬷就摆出了一个姿态,头稍微低下来一点,下巴微微往里收,然后嘴角微微上提,笑不露齿地显出一个娴静的微笑。这是荀夫人脸上常有的一个表情。
苟太监却很少这样子。他向来是张扬的。他脸上也几乎不会有娴静的微笑。
他只会冷笑、坏笑、似笑非笑。
万商有些恍然:“所以,难不成苟太监和荀夫人有亲戚关系?”
两人的姓氏不同。
但苟太监的这个“苟”,据乌嬷嬷所说,他自认是皇上的狗腿子,原本是想直接抛弃自家姓氏,直接叫自己“狗太监”的,还是皇上觉得这样不文雅,最后改成了“苟”。这点就和万商的兄长万苟差不多,万苟的小名叫狗儿,这是他亲生母亲起的,过继后不想丢开亲生母亲给他的唯一的东西,还是想叫自己狗儿,最后便折中取了“苟”字。
万商若有所思:“皇上应当不会随随便便改人姓氏。如果原本的姓是荀,然后去了一横变成苟,这好像说得通。”
乌嬷嬷又提醒道:“荀夫人好似也是没有娘家的,说是乱世里走散了。”苟太监同样是没有来历的,谁也不知道他在成为皇上的心腹之前,生活在哪里,家人都是谁。
万商忙说:“可不能再说下去了。既然是苟太监费尽心机隐瞒的,咱们没必要寻根究底。”
乌嬷嬷自然明白万商的意思,不打算得罪苟太监,只小声地说:“我只是觉得如果苟太监真的非常在意荀夫人和昌华郡主,那么以后都不用担心他会对府上不利。”
万商笑说:“他忠于皇上,咱府上也忠于皇上,自然不存在谁对谁不利了。”
嘴上说着漂亮的场面话,万商心里的疑惑却更深了。苟太监如果真和荀夫人有亲戚关系,为什么不相认呢?他又是如何变成太监的?他身上真的藏着好多谜团啊。
第137章
在安信侯府的安排下, 苟太监顺利参加了昌华郡主和詹权的婚宴。
侯府这边的开宴时间设在傍晚。
暮色四合,华灯初上。
除了请刘大山庄头等人来陪客,考虑到这一桌上没有主家不太好, 哪怕苟太监并不介意这一点, 他既然想要避开其他参宴的宾客,自然会考虑到侯府的不方便, 万商还是叫金宝珠生的双胞胎姑娘领着木蕾生的小四,让他们姐姐弟弟一起帮着待客。
也只能叫这些小不点帮着待客了。
詹木宝作为(名义上的)当家人,如果不在外头宴请众多宾客, 别人还以为是侯府不给昌华郡主面子呢,又觉得是詹木宝和詹权兄弟不和。詹木舒也是一样的,他已经长到了能正经当个大人使的年纪, 如果外头的宾客瞧不见他, 难免会心生猜疑。
而双胞胎和小四年纪小,之前也少有在人前露面, 他们不去外院就不会有事。
双胞胎姐妹天生就比小四胆子大, 用佛家的话来说, 这是阿赖耶识里带的。而府里的大人从未在后天打压过双胞胎的天性,反倒是有意培养她们坚韧大方的性格。所以她们虽然年纪不大,还是第一次待客, 但表现一点都不差, 十分小大人的样子。
小四的胆子小一些。但他自幼和姐姐们一块儿长大,习惯了做姐姐们的跟班,所以哪怕桌子上没有一个熟悉的大人, 但只要有姐姐们在, 他也能乖乖地独立吃饭。
被托以重任的双胞胎姐妹十分认真,轮流招待苟太监, 还陪着他说话。
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呢?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太监,什么是权阉。也不知道什么身份地位。他们只知道这是家里的客人,长辈们信任他们,叫他们好好招待的。
于是他们就好好招待了,用清脆的声音喊着伯伯。
苟太监有些恍惚。
太出乎他意料了!
他觉得这傍晚的风好似有一些醉人。哪怕他从来没有在安信侯府里遇到过任何难堪,但万商竟然由着这么小的孩子招待他,还是让他受宠若惊。就好像他真的成了侯府的亲戚,还是那种和蔼的亲切的不会给孩子们带去不好影响的受人尊敬的亲戚。
苟太监下意识在身上摸了摸。自从世家逐渐老实,皇上的内库终于没有那么穷了。皇上对许多忠于他的人一直都很好,苟太监现在全身上下很有几样贵重的东西。
他胡乱地解下来,也不管成不成套,先送两样给小姑娘,再送一样给小男孩。
小布丁们不懂这些物件的价值,想着太夫人他们说了,不用和这位伯伯太过见外,双胞胎姑娘便双手接过来,脆生生地说了声谢谢。小四见姐姐们都接了,也起身用双手接过,然后小声说了谢谢。就见三姐弟动作一致地低头翻看自己身上的荷包。
荷包里藏着他们各自爱吃的零食。
一人挑出一样最喜欢的,用小手递给苟太监,作为回礼。
苟太监:“……”
苟太监下意识嘴角微提,冲孩子们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如果万商在这里,作为被乌嬷嬷提醒过的人,她肯定能看出来,此时的苟太监真的有几分像襄国公夫人!
安信侯府的这场婚宴办得非常热闹。
听着外院里的喧嚣声,苟太监心里慢慢回忆起了从前。
正如万商猜测得那样,苟太监的出身并不算很差,家里也算是小有余财。他上头有一个大他好几岁的亲姐姐。在他四岁之前,他是一个被父母宠坏的熊孩子,会让姐姐趴在地上给他当大马骑。姐姐稍有不乐意,他会大声哭闹,父母就会打骂姐姐。
其实他们家里并不穷,不至于像穷苦人家那样,恨不得一个铜板掰成八瓣使。
但苟太监的父母家人还是把大女儿当丫鬟一样养着。她做什么都是错的。好似她多吸一口气,都占了家里的大便宜。她就该像影子一样,在这个家里毫无存在感。
苟太监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因为从他出生开始,家里就一直是这样的。
直到有一天,他被忧心忡忡的父母领着去见了一个人。路上,为了哄他高兴,父母还给他买了一个精致的机关小鸟。等到了那地,那人脱了他的裤子,仔细检查了一番,最后对着他父母摇摇头。苟太监仍然记得,父母就在那一瞬间齐齐变了脸色。
现在想来,那个人应该是个医书还算高明的大夫。
大夫检查出来苟太监是个天阉。
哪怕苟太监当时什么都不懂,但小孩子其实也能读懂气氛,他觉得好似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打算像以往那样嚎啕大哭。结果从前一看到他哭嚎就心疼得不行的父亲,那天第一次动手打了他。他被吓到了,半边脸肿起来,漂亮精巧的机关鸟掉在地上,鸟头摔了个稀巴烂。他下意识看向母亲,母亲却用一种仇视的目光盯着他。
父母在一夜之间变了。
苟太监不断地哭不断地闹,但父母还是变了。
他花了半年多的时间才慢慢接受家里的变化。
和姐姐比,他的处境没有一差到底。因为他的父母不易怀孕,或者就算怀了,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容易生下来——现在想来全然是因为他父母的血缘关系太近了——他们努力了好多年,才终于生下一个健康的女儿,又努力了好多年,才生下苟太监。
他们对女儿不满,就是觉得女孩不该投胎到他们家里来;只有对女儿不好,以后才不用再生女儿了。他们把苟太监宠上天,自然是苟太监是可以传宗接代的儿子!
当苟太监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他也就失去了父母的爱。
但因为苟太监外表是男孩,在父母始终生不出健康儿子的漫长的时间里,他就是父母的“脸面”,让他们不至于丢人现眼。至少在吃穿上,他并没有被亏待。父母最多就是在外人瞧不见的时候,狠狠地掐他的胳膊,打他的大腿,骂他是个没良心的。
在这个家里,苟太监终于拥有了和他姐姐类似的地位。就算他外表是儿子,能骗得了别人,但在父母心里,他也成了女儿。当他拥有了女儿的处境,他才终于学会思考,姐姐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她不是丫鬟,更不是他的玩具。他们是亲人啊。
他对不起姐姐。
在父母的漠视和仇恨中,他和姐姐都跌跌撞撞地长大了。
他觉得自己的父母就是一双混蛋。他常常想,如果自己是个健康男人,那么他肯定会长成和父母一样的混蛋。他永远不会去怜悯姐姐,去心疼姐姐,去共情姐姐。
之后,乱世拉开了序幕。
乱世的最开始只有少数的几个地方爆发民乱,前朝的朝廷勉强还能应对,给这片土地上的大多数人一种好似一切仍在朝廷掌握中的错觉。但在发生民乱的地方,对于当地的富户来说,暴民路过如同恶鬼过境一样。他们不得不舍弃家业想办法逃命。
而苟太监家乡所在的地方之所以会发生民变,是因为当地人遭灾了,粮食的收成几近于无,朝廷却还在暴政苛捐。这一逃命,周遭几乎全是眼睛饿得发绿的灾民。
有一次深夜,苟太监饿醒时发现姐姐不见了,闭着眼睛听父母小声说话,才知道他们把姐姐“卖”给了别人,换了一小块鲜肉。母亲高兴地说,她又怀孕了,这次的感觉和以前不一样,这次肯定能生下一个健康的能帮家里传宗接代的儿子!父亲说,母亲这会儿想吃肉,肯定是因为肚子里的儿子想吃,这个儿子是一个天生享福的命。
那一刻,苟太监不知是怎么想的,可能他确实没有良心,可能他确实是畜生,他忽然爆发起来,挟持了生他的母亲,用一块石头对着她的肚子,对着生他的父亲大喊:“大姐哪去了?你们把大姐卖哪去了?如果不说,我就……”我就狠狠地砸下来。
他咬着牙追上那支买走姐姐的队伍,趁着夜色想办法把毒草混入到他们的食物里,然后找到了被捆绑起来的姐姐。这会儿姐姐已经被吓傻了。原来这支队伍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