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本来还想着能活过二十岁,谁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端王的药好像对我越来越不起作用了,不知道还能陪您多久,您也知道喘症这病一旦发作起来,生死有命,全看运气,钰哥儿不敢保证每次运气都站在儿子这边。
所以,我不得不早做准备,把这封信藏在枕头里。
大干朝死去的人都会把枕头烧掉,若是烧的过程中这封信没被爹发现,那就是天意不让爹知道真相,若是被发现了,爹若原谅钰哥儿就烧个回信给钰哥儿,那样钰哥儿这辈子就圆满了,爹若不能原谅,就不要烧信告诉钰哥儿了,钰哥儿就当您没发现这封信。
爹,真相是什么,恕我不能在这里说,钰哥儿怕信不小心落到别人手里给爹带来麻烦,所以请爹去看钰哥儿藏着的另外一封信,信就放在钰哥儿写的人生中第一副字的卷轴里,爹知道哪儿。”
周二郎红着眼睛迅速打开书柜第二层,右手边第三个抽屉,拿到从左往右数的第一个卷轴,卷轴是空心的,打开其中一端,往外一倒,果然藏有书信。
“爹,能找到这封书信,说明天意要您知道真相,钰哥儿不能隐瞒。
接下来钰哥儿要说的可能会让您难以接受,可这就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爹还记得钰哥儿三岁那年差点儿死掉那次吗?其实那次真正的钰哥儿已经死掉了,代替他活着的是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还魂到这具身体上了,当时的我害怕极了,害怕被你们发现,害怕被当成邪祟烧死,我只好先努力扮演你们的儿子,走一步算一步。
钰哥儿怕被发现,不敢太接近熟悉原来钰哥儿的人,反而是常年在外求学的爹让钰哥儿感到亲近和安全。
爹对钰哥儿真的很好,给了钰哥儿上辈子梦寐以求的温暖,钰哥儿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写了一些可能对爹有用的东西,就放在钰哥儿房间的衣柜里。
钰哥儿知道爹不会允许别人碰钰哥儿的遗物,即便您没有看到这封信,在整理遗物的时候也会发现钰哥儿留给爹的东西。
爹,或许您不相信,钰哥儿其实来自千年以后,一个您所不知道的世界,穿越到这里非我所愿,无意中占据了您儿子的身体更非我的本意,但在这里钰哥儿获得了满足,感谢您给予钰哥儿的一切。
另外,还想要告诉您,不要太伤心,您的亲生儿子他或许并没有消散,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活在我的身体里。
我没有切实证据,只是一种直觉,感觉我和他好像产生了灵魂互换,或许是因为我们俩名字相同,所以被搞错了吧。
哦,忘记告诉爹了,千年以后的我也叫周锦钰,本来是叫周小鱼的,我爸爸,嗯,爸爸就是爹的意思,说我出生的头一天晚上,梦见他抓住了一条小鱼,滑不溜秋的,差点儿没抓住,所以就让我叫周小鱼了。
后来上学以后,大家总拿这名字来开玩笑,说是个女孩儿名,我就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周锦钰,希望自己前程似锦,钰嘛,跟鱼谐音。
本来想画一幅那个世界的我的画像给您,眼睛其实长得和您有些像的,但我画技不佳,还是不要污了爹的眼。
……
周二郎的眼睛里蓄满了眼泪,那不是梦境,那就是他曾经经历过的前世,周明熙,周小鱼,他们都是他的孩子呀,只不过是轮回千年,小鱼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他身边,而原来的钰哥儿,也就是明熙去了千年以后小鱼的世界。
端王府,湖心岛书房。
“啪!”
一记耳光毫不留情地甩在了端王的脸上。
瞬间有鲜红的血迹顺着端王的嘴角儿往下流。
半晌——
端王伸出舌尖卷掉嘴角儿的咸腥,勾唇一笑,“初次见面,舅舅好大的脾气。”
对面儿萧祐安嫌弃地甩了甩手指,眉头微皱:“我外甥的脸皮如此之厚,初次见面把舅舅的手打疼了。”
端王咬着后牙,“不是修远的脸皮厚,是舅舅的手太金贵,长这么大修远还是第一次被人甩耳光。”
萧祐安瞥他一眼,“嗯,凡事都有第一次,有一就有二,乖点儿,舅舅怕疼,手疼。”
端王深吸一口气,“舅舅,您就不怕我翻脸不认亲么?”
萧祐安大大咧咧往上首的椅子上一坐:“一口一个舅舅,你现在不是有求于我吗,要翻脸那也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端王抬手揉了揉额角,“萧祐安,钰哥儿是你的亲外孙,你唯一的亲外孙,你忍心见死不救?”
萧祐安居高临下,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瞅着端王,道:“我萧家的血脉掺杂了赵家人的血,果然能让人变得愚蠢,舅舅先教训完白眼狼外甥,再给我外孙治病,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吗?”
端王一怔,“你说什么?难道本王修身炼体的那一套是你给的?”
萧祐安两个字回他:“白痴。”
端王发现再多和萧祐安说两句话,他能活活给气死,一辈子受的气都没今天多,什么风光霁月萧祐安,他怎么不干脆叫萧怼怼。
端王忍气吞声道:“钰哥儿现在的情况不太好,想给他停药,病情不允许;不给他停药,之前的身体状况还能承受,落水之后身体状况变差,吃完那药更是雪上加霜。”
萧祐安抬眼看他,“我看你比钰哥儿更需要吃药。”
端王:“???”
萧祐安:“治疗蠢症的药。”
端王忍无可忍,“萧祐安,你什么意思?”
萧祐安:“没什么,反正最后都是我外孙坐龙椅,你废话太多了,害得我也说了许多废话,带我去见我外孙吧。”
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周锦钰的身体恢复了一些,能走走路,活动活动,但不能活动的时间太长,稍微走路多一点儿就气喘得不行,很容易就疲惫。
他非要学弹琴,说他能记得每天要弹琴,说明他以前肯定很喜欢很喜欢,不想荒废了。
端王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每天练一刻钟的琴,说是练习,其实他连怎么弹都忘光了,端王请了人,从头开始教他。
萧祐安进屋的时候,周锦钰正在跟着师傅学指法,萧祐安没出声,站在周锦钰身后静静地听了一会儿,越听眉头皱得越紧,回过头儿,不满地盯了端王一眼。
端王简直无语,他又怎么招惹他了。
萧祐安上前,冲那琴师道:“今天就先到这儿吧。”
琴师不由看向萧祐安身后的端王。
端王做了个挥手的动作,琴师告退。
第175章
萧祐安过来时已经摘掉了面具,此时出现在周锦钰面前的是他的本来样貌,周锦钰好奇地打量着他,莫名觉得十分熟悉,开口道:“前些日子钰哥儿落水失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钰哥儿看这位伯伯好生熟悉,想必您定是钰哥儿极为亲近之人,钰哥儿见过伯伯。”
他比朱云娘长得更像萧祐安,尤其是越长大像得越多,当然会觉得萧佑安好生熟悉,可萧祐安不会这么想,只觉得同外孙之间是什么都阻隔不了的血脉亲情。萧祐安冲他一笑,“不是伯伯,钰哥儿该唤我外公。”
“外公?”
周锦钰不敢相信地扑闪着黑亮的大眼睛,“怎么会是外公,您明明看起来和我爹的年纪差不多。”
萧祐安挑眉一笑,伸手捏了他的小脸蛋儿一把,“乖孙,不是外公年轻,是你爹长得太着急。”
周锦钰下意识就反驳:“外公莫要胡说,我爹永远也不老,我爹是天下第一好看。”
萧祐安坐到周锦钰身边儿,大度的一摆手,“好吧,那就你爹天下第一好看。”
“外公也好看。”周锦钰补充道。
“比起你爹呢?”
萧祐安逗他。
周锦钰:“在钰哥儿心里,爹是第一好看;在爹的心里,肯定还是外公第一好看。”
萧祐安哈哈大笑,从自己的手腕上褪下一串护身流珠戴在周锦钰的手腕上,却发现孩子的手腕太细,根本就戴不住,只得做罢,心中升起一片怜惜。
“钰哥儿喜欢古琴?”
他问。
周锦钰小脸儿上的表情有点儿一言难尽,他总觉得他应该喜欢,可实际上在学的过程中,实在太挫败,他咬了咬嘴唇,道:“外公,古琴很好,钰哥儿应该学会。”
萧祐安摸了摸他头,“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现在你弹给外公听,不要管什么指法,把你对古琴的厌恶发泄出来。”
“没有厌恶。”周锦钰不承认。
“你有。”
“钰哥儿没有。”
“你有。”
“都说了没有不喜欢。”
萧祐安不与他争辩,把孩子抱到一边儿,自己坐于古琴案后,抬手,起势,调音,熟悉了一下手下的古琴,开始弹奏。
萧祐安的手那简直不是手,行云流水,指尖的那个灵动啊,干净利落帅!甚至让你对这双手产生顶礼的膜拜,让你愿意仅仅为了这样一双手去死。
传闻燕太子丹命美人为荆轲弹奏古秦,荆轲惊其手之灵动秀美,这样的美手美只是必要条件,挑、勾、抹、剔、摘、托、劈其动作的灵动跳跃才是最有感染力的动势之美。
端王终于明白母后为何对这位舅舅如此的推崇,甚至比她亲生儿子看得还重,也明白了当初太子府被包围的水泄不通,连太子府的一只鸟儿都逃不出去,为何独独太子能逃出生天。
面对着眼前的箫祐安他也下不去手,此人已经不能用风华绝代形容,钰哥儿长大了也必不会比萧祐安差,只是现在孩子能不能长大,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了,只盼着萧祐安的医术能如传闻中那般神奇。
一曲《聂政刺韩傀》千古绝音,悲壮沧桑中透出激越的杀伐之气,凄婉处柔情一腔,九转回肠;愤慨时,纷披灿烂、戈矛纵横;最后又转至大梦一场,醒来不知身是客的余音袅袅。
曲罢,室内寂静无声。
好半天,端王率先从萧祐安营造的情绪中清醒过来,击掌赞叹。
周锦钰满脸兴奋,大眼睛里闪着前所未有的光芒,“外公从头教我,钰哥儿要学,要练到外公这样!”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提不起兴趣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见识过古琴的真正魅力,虽然不应该,但是必须得承认,爹弹得比外公可差太远了,技术上比不了,意境上更是差了一大截。
萧祐安怔住,《聂政刺韩傀曲》弹奏之难,足以让人望而却步,而他刚才又几乎把技艺施展到极致,就是为了要让外孙望而却步,没想到竟然事与愿违,反而激发了外孙的好学之心。
小外孙和他死去的三岁小舅舅真的很像,长得像,性格脾气也像,那孩子太过可怜,他娘抱着才刚刚三岁半的他,被乱箭射死,唯恐死不透,孩子被射成了血筛子。
他怎么能不恨,恨自己整日散漫不学无术;恨自己不习帝王之术,不了解朝廷之危局,不知乱臣贼子之心;恨大厦将倾,自己内不能为父皇分忧,外不能救国家于为难。
他的琴棋书画帮不了他,他的仙丹妙药帮不了他,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被人如割草般屠戮。
他终于明白,生在帝王之家,身为太子,他最该学的是治国之策,是帝王心术。
钰哥儿可不能走他的老路。
萧祐安笑道:“好啊,外公教你,不过要等我们钰哥儿身体好一些了再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外公又跑不了,不急于一时。”
周锦钰点点头,“我听外公的。”
端王微愣,一个月以来,周锦钰在王府除了同自己亲近,对待其他任何人和事都提不起什么兴趣,没想到对萧佑安竟然接受如此之快。
对萧祐安来讲,云娘才出生几个月就与他分开,那时候他自己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一腔国破家亡的悲愤,满心都是报仇雪恨,哪里有心思顾忌女儿。
后来见到云娘,她已为人妇,认不如不认,让她知道自己是前朝的公主对她没有任何好处,除非有朝一日……,再认也不迟。
至于钰哥儿,原本他也没打算相认,只是因为如今钰哥儿失忆,认也就认了,最主要他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小外孙。
萧祐安把周锦钰带到内室,“乖孙,张开嘴巴,给外公看一下舌苔。”
“外公你还懂医术呀?”
“嗯,天下比外公医术还高的人大概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