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主簿顿时有些手足无措,拿着银票讷讷半晌,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大人,这,这不妥啊!下官,下官不能拿大人的银子!”
季方和冷“哼”一声,赶忙纠正:“这里一共是五千两银子,这可不是给,这是借,知道吗?是大人个人出资,借给县衙的!”
就算这是借的,可是县衙什么时候账上才有钱能还啊?孙主簿当了这么多年新乡县的主簿,就没见过县衙账上有过结余!
这银子,可不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吗?
汪县丞也傻眼了,让他打破脑袋也想不到,自家大人居然是要自己出资,去做那些事情!
若是上官给了银子,他们这些做下属的,是不是也要跟上?那他们又要拿出来多少合适?辛辛苦苦攒了这么多年的银子,难道说舍就舍了?
这也不像是大人的风格啊!说句不敬的话,以前他还暗地里和孙主簿嘲笑秦知县眼皮子浅,什么银子都想拿,到底是破落户出身,看到银子就走不动道了。
何曾想到,他们家大人还有这么一掷千金、不求回报的时刻。
汪礼远非但没有什么感动钦佩,反而觉得秦大人是否疯了,否则怎么会突然一改之前的作风?
还没等汪县丞说出什么反对的话来,秦修文已经抬手示意不用说了:“此事我心意已决,你们不用再劝,亦不用追随,此乃我个人之举,不管最后能否归还,只要这银子是用在百姓头上的,便算是本官为新乡县略尽一点绵薄之力。”
若不是怕一下子拿出一万两银子太多,吓着别人,秦修文都想把所有贪的银子都拿出来了。
要赚银子,他秦修文有的是办法,这些贪银拿着烫手,还不如趁早洗白上岸。
作为一个官员贪污一万两,那对秦修文来讲是巨额数字,毕竟这银子拿了是要砍头的;但是作为一个曾经的金融从业者来说,区区一万两,秦修文还真没看在眼里。
但是既然把钱拿出来了,冠冕堂皇的话还是要说的,做了好事默默无闻?别开玩笑了,这不是他的行事风格。
秦修文的话堵死了两个属下的劝谏之言,最后孙主簿只能捧着银票,热泪盈眶地发誓道:“大人放心,下官一定用好这里每一分银子,绝不辜负大人的信任!”
汪县丞心里再是无语,此时也不能拆台了,也跟上表忠心:“大人是真正的父母官,爱民如子,下官自愧不如啊!下官也一定好好去办大人交代的事情,绝不让大人失望!”
商业互吹还是需要的,情绪都烘托到这里了,就算心里再多的疑虑,此刻也只能和光同尘、溜须拍马一番。
县里诸般事物,有了这银钱的支持,事情就已经解决了一半,再加上马上又有官员来赈灾,听说这次京中也是拨了粮过来的,到时候让新乡县的百姓们熬过今年应是没有问题。
若是这样还做不好事情,那就只能说明他们这些做属下的太无能了!
汪县丞和孙主簿一起行礼告退,两人出了“退思堂”,走过临水小桥,行至无人处,两人才说起了话头。
“孙主簿,你说大人这又是要做什么?”汪县丞实在是摸不着头脑了,以前秦大人做事还有迹可循,现在则是天马行空,完全让人猜不着。
孙主簿捏着自己的山羊须,沉吟了一番才道:“不管大人是要做什么,至少这明面上,是没有一丝错处的,反而我们只能赞成,不能反对,不是吗?”
汪县丞心里其实清楚,虽然孙主簿比自己官位低,但是若论洞察人心,揣摩上意,自己其实是比不上他的。
所以汪县丞试探着问:“那你说,大人此举,到底是真的为了百姓,还是另有深意?”
毕竟是五千两银子啊!汪县丞由己推人,实在是不觉得秦大人只是为了收买人心,而大手笔花出去那么多银子——否则前两年干嘛去了?
孙主簿捏须的手指一顿,然后点头赞同道:“汪县丞,您所虑不差。只不过下官认为,是两者兼而有之,大人或许是要有大动作。”
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蚱蜢,就是平日里有些嫌隙,孙主簿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将自己推测出来的给汪县丞讲明白,省的到时候人心不齐,坏了事情。
“大人都已经手眼通天,知道了葛大人的官途,难道对自己的以后没有打算吗?既然有打算,又在这个时候舍下这么多银子,必然是为了……”
必然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汪县丞在心里默默惊叹道。
其实孙主簿也是刚刚震惊过后回过味来的,此刻越想越是这么一回事,否则解释不了秦大人一时如此英明神武、一时又好像感情用事,昏招频出。
汪县丞和孙主簿现在只剩一下一个念头——一定要抱紧自家大人的大腿!死都不松手!
第16章
等到汪县丞和孙主簿走远了,季方和还没从刚刚拿出银子的肉痛中缓过劲来:“大人,这次咱们实在是下了大血本了,您确定这银子还拿的回来吗?”
虽然之前秦修文有对他说过为何要拿出这笔银子,可是一下子舍了一半身家,季方和觉得心里没着没落的。
秦修文暗笑,没想到这个季方和是这么贪财的一个人,又不是花他的银子都那般不舍得。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原身是极为信任季方和的,就连自己的私库也交给他打理,而季方和也确实处处为原身着想,两人之间的情谊,不是简简单单的上下级关系可以言说的。
秦修文喜欢贪财的人。
其他东西秦修文保证不了,但是钱财么,很早之前对秦修文来讲就不过是一串数字而已了。
“千金散尽还复来罢了。这银子,只有花出去了才是自己的,攥在手里的大部分最终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季方和一愣,将秦修文的话仔仔细细放在心中咀嚼了一番,才忽然惊呼出声:“大人,您说的这个话,真的再有道理不过了!我以前怎么没有从这个方面去想过?”
银子,只有花出去的才是自己的!一点点都没有错啊!
攥在手里,积攒着银子,每日夜间去数一数,自然是一种莫大的快乐,可是最后这银子到底落在谁手上呢?
好一点的,留给子孙后代;差一点的,说句不详的,抄家灭族的时候,充缴国库都算是好的,可能最后又落在了哪个贪官手里!
倒还不如这个时候花出去,赢得官声,获取民心,尤其是在那可能还留在卫辉的潞王面前,博得一定的好感度,对元瑾的以后,定有好处。
自然是秦修文将其间厉害关系都一一和季方和说明了,才让季方和同意把银子“借”出去。
曾经的原身和季方和,不是没有想过做一个好官,为国为民。但是官场氛围如此,如果你要独树一帜,做个好官,那你在这个官场上就是格格不入的存在。别人都收的银子,就你清高,你不收?是准备和他们划清界限,以待日后告发?还是早就站了别人的队伍,不屑与他们为伍?
既然到了此地,就要按照老规矩办事,否则你这个人就是不上道。
一个人想要保持赤子之心很难,但是一个人想要堕落沉沦,非常容易。
秦修文是知道原身的抱负和所思所想的,当时原身在科举场上一帆风顺、意气风发的时候,也曾以历代名臣先贤为榜样。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学乃身之宝,儒为席上珍;
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注1)
这是多么豪迈的激扬奋发,在原身刻苦读书的每个日日夜夜都如座右铭一般陪伴着他、激励着他,却在原身为官之初,就被击碎的个干净。
而季方和曾经以为,他和元瑾,只有与官场众人沆瀣一气这一条路可以走,而如今,元瑾却说,他们可以走出他们自己的路。
自己的路,太过“昂贵”,一下子就要舍掉一半身家,但是如果至此能够扶摇直上,那么五千两,也不算什么!
季方和痛定思痛,再次肯定自己和秦修文的想法,季方和甚至想的比秦修文还要远——以后官做的够大了,还怕没有银子花吗?
想到这里,季方和感觉自己的心痛之感稍微好了一些,这才有心思问起了其他:“大人,您刚刚说那来赈灾的葛大人此次赈灾后必然调离中枢,这是何意?”
这件事秦修文事先没有和他说起过,但是季方和最知道秦修文的底,他们哪有什么靠山,一切不过是秦修文自己的推测而已。
秦修文也不瞒他:“上次我已经和你说了,那锦衣卫李千户是来保护潞王的,自然知道潞王的身份,李千户和太后一个姓,必然是潞王的外家,由他来保护潞王,最是万无一失。”
还有谁,比外戚之家的人,更拥护皇位上的人和潞王呢?除非李家人想要造反,但是他们一门已经从底层爬到了整个大明的最顶层,李太后曾经也是大权在握,如今也放权了出去,他们李氏一族,没有任何必要去更进一步,且历史上也从来没有提到过李氏有不轨之心。
毕竟对李氏一族的人来说,万历是一定要拥护的,而和万历一母同胞的潞王也是要保护好的。
这是一道双保险,万一现在的万历皇帝有任何意外,他们还有潞王可保他们李氏长远的荣华富贵。
甚至秦修文怀疑,这李千户的人选,说不定还是李太后亲自指定的。
“既然队伍中已经有一个亲近之人知道了潞王的身份,而且本身李千户是武职,带着一众锦衣卫保护潞王的安全,那么还需要别人知道潞王的身份吗?”
季方和沉思一下,就摇了摇头。
这事又不是光彩的事情,当然是越少有人知道越好,闹的动静越小越好。
到时候办完了赈灾的事情,潞王混在锦衣卫队伍里一起回京,悄无声息地做回潞王,这才是上上之策。
一个正五品的户部郎中,又没有保护潞王的能力,让他知道此事又有什么好处?
不仅没有好处,还有坏处!
万一是个嘴巴不严的,说了出去,到时候事情一闹大,万历等着大臣们来参他和潞王吗?
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让他知道就是最好。
“所以,葛大人是被舍弃的那个?”季方和不笨,甚至还很有几分小聪明,马上就理出了其中的关窍。
“是的,葛大人只是五品,还没有上朝的资格,之前也必定是没有见过潞王本尊的,此次看似好运落在他头上,上面派他赈灾,实则回朝之后必定要挑他错处,再想办法调他离京,以免再生事端。”
文官们一向对锦衣卫是又怕又鄙视的,认为锦衣卫是皇帝的狗,让他们咬谁就咬谁,而文官一派则是和天子共治天下,有自己的风骨在。
不说旁人,就是皇帝做错了事情,该上折子骂的时候还是要骂,否则怎么成为一代贤臣?怎么突出自己的忠心耿耿、不畏强权?
哪天要是因为直言劝谏,被皇帝气怒之下砍了脑袋,那说不定就能青史留名了!
而葛郎中恰巧是文官集团中的一员,而且可能要么是不受重用常年坐冷板凳的一员,要么是什么时候得罪了皇帝都不自知的一员,总之这回,对葛郎中来讲,绝对是祸不是福。
一个即将被调离中枢,并且看样子也不会再将其调回,准备远远打发出去的官员,以后会有什么政治前途吗?
答案已然在季方和心间了。
说起来这些要推测出来好像不难,但是元瑾从潞王的身份,到是谁指派了李千户过来,再到葛郎中未来的官途情况,这里面一环扣一环,稍有偏差就没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元瑾虽然身不在中枢,但是却能将千里之遥的那些贵人想法揣摩出来,虽然目前还没验证葛郎中之后的前途到底如何,但是季方和直觉认为,秦修文是正确的。
这样的政治敏感度,这样的见微知著、洞察人心,古人说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以前季方和觉得不过是夸大,而如今,自己身边的元瑾居然就是这样一号人物!
季方和以往对秦修文只是钦佩,而现在,他已经是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最开始的时候秦修文没有展露出来这样的才能,但是又自己说服了自己,刚开始的时候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又能展露什么?而有些人学什么东西都快,只要给他摸清楚了门道,那么以后必然是扶摇直上,别人拍马不及!
在做学问、考科举上秦修文已经验证了这个道理,现在在做官上,也同样如此,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明日周知府准备集合卫辉府上下一干官吏一起宴请葛大人,为他接风洗尘,到时候必然是要表示一二的,您刚刚说只要面子上过的去,不失了礼数就好,依我看,就赠其一副您写的字如何?”
已经知道对方即将成为炮灰,季方和便将其本身的抠门作风进行到底了,秦修文书法不错,写几个字最多一柱香的时间,耗费一点笔墨纸砚,一分银子都不用额外出,岂不美哉?
秦修文无奈摇头——这个季方和,还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第17章
还好秦修文继承了原身的笔迹,虽然之前没有接触过毛笔字,但是自己关在书房苦练了几日后,有原身留下来的肢体习惯,居然写出来的字和原身不差分毫。
秦修文谨慎,那些练习的笔墨都被他暗地里烧掉了,不敢留出丝毫破绽被人抓到。
秦修文在现代的时候没有练习过毛笔字,他从小是个孤儿,能够吃饱饭念上书已经不错了,那时候毛笔字这种的都是要上校外兴趣班的,他吃饱穿暖尚且困难,哪里有钱去报班?
不过秦修文是个非常刻苦之人,硬笔字写的很好,工整有力,虽然没有名师指点,但是写出来的字就像打印机打出来的一般,一个个一般大小,所有看过秦修文上学时期试卷的老师,没有一个不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