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来都没穿过这种东西,还真有些一时不适应,像戴了假肢一样,自己都忍不住觉得滑稽。
好像个半人马呀,不过,显得腰身只有几寸,像沙漏一般,由于是给女杂工穿的,没做那么花哨夸张。
待她平复心情,走出门儿,外头的露丝太太转着圈儿替她把衣领袖口都整理一番。
又说道:“在我们这儿干活儿,可以不勤快,可以脑子笨,但不能穿的不入流。”
“你今天的工作,先给员工区做清洁,熟悉地方,明天再安排站柜台。”
露丝太太说着,带埃洛伊斯上二楼,往上指了指三楼。
“那是雷蒙德先生的办公室。”又指了指另一边,“那是哈尔斯先生的工作间,中间,是霍德华先生的工作间。”
雷蒙德就是长子,会经营,哈尔斯就是次子,会制衣。
埃洛伊斯一一记下,在心里加深印象,又跟着她往第二层走。
第二层的格局,跟第一层一样,前面是助手和学徒们工作的地方,后边儿是堆满布料的仓库。
埃洛伊斯的清洁任务也包含这一块。
与此同时,她还与正在朝外慢悠悠闲逛的杂工同事打上了照面,是个男杂工,穿着制服,看起来与酒店的侍者差不多,但侍者还需要戴羊毛头套。
露丝太太即刻叫他们停下。
“哈费克林,今天你带着埃洛伊斯打扫员工区。”
埃洛伊斯顺着露丝太太的目光瞧过去,那哈费克林见着是个感觉比她年龄还小点儿的矮个子,鹰钩鼻,黑眼仁儿,略丑。
埃洛伊斯点了点头,她在小鞋匠那儿打听这家店时,就听说过这哈费克林仗着是雷蒙德的家庭教师的儿子,平时就爱欺负个人。
哈费克林面对露丝太太,一点不愉快也没有露出来,哈腰点头道:
“没问题露丝太太,我一定尽心尽力。”他挤出一个殷切的笑,又看向埃洛伊斯,笑眯眯道。
“你好,你可以叫我哈费克林,很高兴认识你。”
哈费克林早听说,坎宁太太要塞个杂工进来,应该正是眼前这位。
露丝太太微不可察的掀了掀嘴角,她可真想瞧瞧,这两个关系户的热闹。
丽塔与她二哥哈尔斯的关系那么好,第一次插手生意上的事,当然是为了帮他吧?
“嗯,以后都是要一起工作的同事,你们都熟悉熟悉,哈费克林,你带埃洛伊斯去吧,我还有事情要办。”露丝太太提高语调。
埃洛伊斯称是,目送她离开视线。
随后,她便跟着哈费克林去取清洁的工具,跟着去储物间。
路上,哈费克林颇为热情。
“真是欢迎你来到这里,我早就听说你要来,正想着,坎宁太太推荐的,一定不会差了。”
哈费克林又介绍起自己,说他五岁起就跟在雷蒙德先生身边陪读,十二岁就来了店里帮忙,但没提他是如何从学徒被降成杂工的。
“你今天的工作就是清理员工区,不过,不用担心——”
哈费克林替埃洛伊斯推开储物间的门,里头空间不大,正有两个杂工同事蹲在角落收拾抹布。
他清清嗓子,面朝里头一个虎头虎脑的黄毛小子喊了一声。
这黄毛小子循声回首,他也是童工,脸上冻伤了,红嘟嘟一片,看着格外淳朴。
“那个,巴顿!你今天在厨房帮忙,活儿少,有空闲的时候,就替新来的埃洛伊斯扫扫地,她今天的任务是清理员工区。”
哈费克林在他们面前似乎习惯了这样指使,一点方才对露丝太太的殷切也瞧不见。
埃洛伊斯蹙起眉头,她朝巴顿看去。
那个巴顿,面色不大好看,但他也没有说些什么,只顺从的点了点头。
记得小鞋匠说过,就连巴顿卖出去的业绩,也会叫这个哈费克林抢了,他告状也无用。
埃洛伊斯虽然没有那个闲心帮旁人,但也不想参与其中。
她偏过头,瞧见放扫帚的柜子,拔腿自去取了一把,回头说道:
“不用谁帮忙,我是来做工的,要是干什么都让人帮,店里为什么要给我开工钱,你说是吧?”
她挤出礼貌但轻蔑地假笑,说罢,没等人回答,就拎着扫把走了。
哈费克林看着她后脑勺有些愣,这埃洛伊斯,怎么连他的示好都拒绝?
怎么性格这样不圆滑,不识好歹,凭什么被赏识?
难不成是那坎宁太太吩咐的?她已经决心帮着哈尔斯争家产了?
他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又对巴顿高声说道:
“那你今后都不用帮她。”
本想拉拢她的,看来是不必了,哈费克林昂着头接踵而去,他想,那就得各凭本事咯。
埃洛伊斯拎着扫帚,先从一楼开始,打扫露丝太太向她规划的地方。
打扫卫生这事儿,她已经干的很熟练了,很有条理。
况且,这儿的职员,不比酒店里的那些鱼龙混杂。
裁缝店的学徒们和杂使在外头通勤,都有钱用来坐车,不用踩着泥泞走路。
就连鞋子,也都有一年两双的工作装,进店就换,地面上,基本没有什么尘埃。
她又去清扫助手的休息室,结果也一样,半捧灰都没扫出来,只帮忙洗了一套茶杯。
埃洛伊斯刚换新工作,实在是不想就那么白白的玩耍。
她又在后厨接了半桶子水,将放在角落里上锁的储物柜都擦拭一遍,又开始擦几乎发亮的楼梯木质扶手。
在她干活儿的这个过程中,有人经过,有人观望她,也有人直接无视,更有打两句简短招呼的。
又过一个小时,店里职员全部各就各位,渐渐忙碌起来。
埃洛伊斯擦完楼梯,便立在一旁歇了会儿。
片刻后,她便瞧见老霍德华先生带着两个儿子从前门进来,三两个助手和学徒围着,边商讨什么,很有架势的一起去了工作间。
埃洛伊斯只憧憬地瞧着,不一会儿便听见工作间里穿出来缝纫机的声音,她感叹,自己总算是离这玩意儿近了一步。
自嘲地摇摇头,她选择去厨房的柜台边,给自己接一杯水喝。
这里的厨房里空间很大,有一位中年的厨娘,一位稍微年轻些的女帮厨,她俩只负责做饭。
厨娘正在做裁缝们要吃的正餐菜肴,她手里拿着一把小刀,仔细削着芦笋的皮,弄完,又去看搪瓷盆儿里黑胡椒腌的牛扒。
埃洛伊斯在角落里喝水,闻见一股鲜牛肉味儿。
她舔了舔唇,知道那可不是给她吃的。
另一边,稍年轻些的帮厨姐姐正在煮大锅饭。
底座烧煤的红铜烤箱很占位置,塞着两大盘蒜香面包,这种烤箱顶上很烫,可以当炉子用。
她放着两口平底大锅,一锅煎着鸡蛋,一锅煎着碎培根和几种边角料肉类。
埃洛伊斯今早出门太着急,没能吃上早餐,不过她很快收敛起期盼的目光。
与此同时,一名穿着高筒皮靴,马车夫打扮的大胡子胖叔叔从厨房后门走进来。
他脱了帽儿,靠在厨房里,径直找那儿的厨娘闲聊起来。
那马车夫身宽体胖,穿着棕色格纹的马裤,手里拿着帽儿,与厨房里的厨娘调笑,很是熟稔。
“……再过三个星期,就是福杰夫人办春季舞会的日子了,詹尔茨先生问咱们霍德华裁缝店订了三套舞裙,给他的侄女儿詹尔茨小姐穿着。”
厨娘知晓这店里做礼服的价格,咂舌道:
“天呐,他可真是舍得,詹尔茨小姐,是不是快要订婚了?”
詹尔茨家族做的是冶炼生意,从前的话事人是詹尔茨小姐的父亲,但她父亲不久前去世了,现在只剩个叔叔。
“没错儿,听说已经在筹备订婚宴,不过在那之前,她总要与默肯先生先在社交场合见上几面。”
马车夫又接着说道:
“听说,这位默肯先生今年才回纽约,之前一直待在伦敦的母家,他母亲是伯爵的女儿。”
在这个时代,欧洲爵小姐和北美新贵的结合屡见不鲜,一个图尊荣,一个图钱财,可谓一拍即合。
老默肯先生便是其中之一,但他与他的妻子并不和睦,分居两国多年。
马车夫接过来帮厨给倒的酽酽浓茶,沿着边啜吸一口,又道:
“他很少回纽约,也似乎与老默肯不太和睦,就连老默肯如今病了,也没听说回过家,一直住在银行附近的酒店里。”
厨娘乍一听,还以为他是个像乔约翰·本杰明那样不着调的纨绔。
这纨绔是州长之子,长期流连花丛,还为一个女高音写过十四行情诗,可他并不是莎士比亚,只落得一个风流名声。
马车夫随即又解释道:
“他比他父亲,手段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人不是很好说话,但报纸上说,与他表弟是一个天南一个地北的不同。”
厨娘又满意地颔首:
“看来,詹尔茨先生很疼爱这个侄女儿呢,替她找了个好人家。”
马车夫笑而不语,又道:
“疼爱不疼爱的,谁说得清楚。不过,要是这门婚事能顺利进行,詹尔茨先生在铁道那儿吃的亏可就能找补回来了。”
另一个助手路过厨房打算取东西,听了这话,也站住脚,附和道:
“我看报纸上说这门婚事,连本杰明夫人都首肯了,想来大概率是十拿九稳。”
“只要咱们能牢牢的抓住詹尔茨小姐这订单,叫她满意。”
那年轻助手哼哼地笑起来,仿佛已经看见了到手的奖金:
“待她与默肯先生后头举办订婚宴,甚至婚礼,都有可能用咱们店的裁缝,到时候,咱们可就能发一笔了。”
埃洛伊斯听到“发一笔”几字,忽然将耳朵竖起来。
她又仔细听了一会儿,他们却没继续往下说。
无奈,埃洛伊斯只好继续拎着扫帚,一面扫地一面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