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
“妹妹!”
第2章
林可叮前世出生就被卖给实验室,五年不是吃药就是打针,度日如年,支撑她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就是见到爸爸妈妈。
终于到见面的日子,林可叮扮成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公主头蓬蓬裙,逢人就笑得很甜,这么乖。
爸爸妈妈看到她,却没有任何惊喜,只有恐惧和排斥,一口一个小怪物地喊她,让她离他们远点,最后一把火要烧死她。
林可叮昏昏沉沉,噩梦中,感觉头顶被轻轻抚摸,温柔的女声不耐烦地哄着她:“小叮当,不怕,回家了……小叮当……”
终于,再也听不到喊“小怪物”,林可叮在林静秋手心蹭蹭后安稳地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林可叮听到有人说话,虽然有刻意压低,但因为人太多,还是有点吵。
“小叮当不是五岁了吗?怎么还这么小,跟三岁娃娃差不多,你看这手好瘦,跟小马驹的尾巴一样。”
“哎哟我的长生天呐!快把你脏手拿开,别给我妹妹摸黑了,这是我的妹妹!我的!”
“咦——是谁早上又哭又闹,说小叮当黑得像坨牛粪,要塞回你额吉肚子里重新生一遍?”
“这不洗洗又能要了嘛,”格日乐挠脸傻笑完,严肃地宣布道,“告诉你们,打今起,小叮当就是我的心我的肝,谁敢欺负她,我跟谁拼命!”
“让你小声点!没听到!”林静秋一巴掌过去,低声呵斥:“吵醒妹妹,抽烂你屁股!”
看到林可叮眼皮动了动,格日乐立马撅起屁股冲他妈扭,挑衅道:“额吉吵醒的妹妹,打不了我屁股了,哈哈哈哈……”
林静秋一脚踹他屁股上,格日乐一头栽地上,脑门红肿一块也不觉得疼,因为调皮捣蛋,一天至少三顿揍,早就习惯了,不当回事地就要爬起来,听见他妈掐着嗓子喊小叮当~~
他震惊地摔回去,平日里凶神恶煞的妈妈,对着妹妹温柔得快滴出水,格日乐觉得天塌了。
太可怕了!
林静秋用手背试林可叮的额头,没发烧,“小叮当醒啦?疼不疼?饿不饿?跟额吉说。”
林可叮还没开口,好几张脸紧张地凑过来,将包顶的木格挡得严丝合缝,一点亮光照不进来。
“跟小哥说。”
“小叮当~”
林可叮眨眨眼睛,发现不仅床边围满了,包里还有其他人,甚至门口也挤了一圈。
林静秋将孩子们轰开,“别挤了,等下小叮当又晕了。”
林静秋脾气火爆,一大家孩子,除了格日乐敢跟她叫板,其他的见了她都跟兔子看到狼一样,她一招呼,乖乖地往后退,眼睛还是紧盯着林可叮看。
好多人啊~
林可叮拉起被子捂住脑袋,又忍不住好奇想看,先钻出来乱蓬蓬的头发,然后一双大眼睛露出来,往外望。
小心翼翼的样子,可把林静秋心疼坏了,闺女三年没见过人,一定很怕。
她坐过去,让闺女枕到她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林可叮额角的碎发,柔声哄道:“是不是小哥闹到你了?额吉帮你揍他!”
他们认出她不是原主,会不会也把她赶走?
原主被狼叼走前,并未学会说话,林可叮怕露马脚,不敢轻举妄动。
格日乐刚趴到炕边就挨了他妈一巴掌,却完全不在意,呲着个大牙冲林可叮傻笑。
林可叮看了看格日乐,又看了看林静秋,心里的不安少了好些。
这时有人喊林静秋:“小叮当今年得五岁了,可这娃怎么瞅也只有三岁,静秋,你可要认清楚了。”
“咋可能认错嘛,小叮当手上那条红绳铃铛,可是吉雅赛音老人用两张狐狸皮跟旅蒙汉商换来的。”
“被狼叼进山,能活下来已经是长生天保佑,还想给你养得又白又胖,做啥梦呢?”
“不觉得小叮当变化蛮大吗?看着就比以前有生气多了。”
“不光有生气,还有大力气,昨夜里我都见着了,那么小一孩子,拖那么大一只黄羊,至少一百斤!”
……
林可叮紧张地攥着被角,记忆里,一家人精细养了两年,原主才勉强长了些肉,但底子还是很虚,感冒发烧家常便饭,草原随便一阵风就能把她刮跑,不少人劝吉雅赛音一家,这孩子一看就活不长,别浪费粮食和精力了。
林可叮小心看向林静秋,前世,为了让爸爸妈妈接受自己,她努力扮成正常小女孩,结果换来了害怕、咒骂和丢弃,这一次,她出现就是“小怪物”的模样。
林静秋听他们说那条红绳铃铛,眼眶蓦地就红了。
昨晚闺女晕过去后,林静秋摘铃铛下来洗,发现绳子上的红居然是血,不敢想闺女这三年过得什么日子。
林静秋捧住林可叮的小脸,俯身下去,用额头抵住她的额头,哽咽地呢喃:“感谢长天生,庇佑小叮当平安。”
作为母亲,孩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不管变成什么样都是她的心肝宝贝,更何况,他们一家对小叮当的期望,从始至终只有:健康,其他都不重要。
林可叮前世打记事起,身边人对她只有伤害,如果不是狼群不肯接纳她,林可叮可能不会回原主的家,但骨子里对人还是想要亲近的。
林可叮往林静秋怀里靠,闭上眼睛地拱了拱。
好暖和哦。
说到林可叮拖回一只大黄羊,牧民顿时按耐不住了,格外激动:
那黄羊好像是被咬死的,脖子上还有血窟窿嘞。
这不狼的一贯伎俩嘛,小叮当多多厉害,还能从狼口夺食!
狼群养大的孩子,肯定是狼送给她的吃食。
议论不成,还要对峙,你一嘴我一嘴对林可叮刨根问底:
“那黄羊该不是你咬死的吧?看来跟狼群学了不少本事,大婶就一个请求,千万别咬我家的羊啊。”
“深山老林,一住三年,小叮当,你平时都吃什么?跟狼一块吃生肉腐肉吗?”
“啧,霍勒嘿,怪不得一身狼味,昨儿个一进营盘,大狗闻到就叫个不停。”
……
越问越激烈,林静秋脸色阴沉下来,眼看就要爆发,巴图尔从场部医院赶回来,满头大汗钻进包后,端起炕边矮柜上的奶茶,一口气喝了半碗,抹着嘴问:“咋地?羡慕直说,我巴图尔的儿女个个都是好样的……”
话说一半,瞥到旁边傻乐呵来不及收牙的格日乐,补上一句:“当然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个例不在我说的范围内。”
“妹妹,别多想,阿布说的大哥。”格日乐一点不觉得阿布说的个例是他,毕竟谁见他都会夸一句:不管长相还是脾性都跟巴图尔一个模子刻出来。
阿布脑袋再不灵光也至于骂自己。
“我们小叮当力气大,那是随了她的额木格,别忘了,我额吉年轻那会儿可是额善草原最有名的大力士。”巴图尔喜欢显摆,比如娶的媳妇,还有大儿子考上旗里唯一的高中,这两桩大美事,现在加上闺女,足够他嘚瑟一辈子,回来已经说了一路。
草原风还没吹到的地方,都已经知道吉雅赛音那个被狼叼走的小孙女自己回来了,还给家里带回来了一只肥美的大黄羊。
巴图尔将碗里剩下的奶茶一饮而尽,咧嘴大笑:“哈哈哈哈……我们小叮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哈哈哈哈……”
林静秋忍无可忍,一脚过去,吼他:“那给闺女晾的奶茶!”
巴图尔还是笑咧咧,给林可叮重新倒了一碗奶茶,看到炉上烧着铁锅,揭开一看是白水,心疼地嘟囔道:“病人得吃好,光喝奶茶咋行?小叮当,阿布给你煮羊肉面片,别怪你额吉,她不会做饭,离开了阿布,活不了的。”
林静秋瞥了眼絮絮叨叨的丈夫,表情嫌弃,却也没说他。
包里的晾肉绳上只剩两根肉干,巴图尔全部割下来,用蒙古刀剁成肉末放进锅里,很快,空气里弥漫着诱人的肉香,馋得在场所有人直咽口水。
草原进入夏季后,肉食大幅度减少,每天早上的手把肉不见了,主食也换成了各种素面食和奶制品。
吃了秋冬春三季肉食的牧民这个时候最馋荤腥了,实在受不了,也会往饭菜里放点肉干,但也只是借点肉味,万不会像巴图尔大手大脚,掏光家底,穷大方。
为了送吉雅赛音去场部医院看病,林可叮拖回来的那只大黄羊,巴图尔直接拿到收购站卖了,林可叮费了牛鼻子劲,一根羊毛也没捞着吃。
孩子是回来了,老人也活下来了,确实是两大幸事,但一个老一个小,也不能为家做啥贡献,还要人照料,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
这算什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为看热闹,没吃早茶就来了,这会儿确实都饿了,再闻到香,牧民们熬不住了,陆续离包,回自己家找吃食。
就剩一家四口。
巴图尔盛一碗面片,倒入几滴野蘑菇酱油,搅拌均匀后,喂给林可叮吃。
闺女回来了,不用再往外跑,林静秋决定去找生产组组长讨一份羊倌的活儿,她嫁来额善草原十几年,早习惯了这边的生活,放牧也是一把好手。
巴图尔拍着胸脯和林可叮保证道:“没吃到黄羊肉不打紧,你额吉一定会补偿你,有你额吉在,包你吃香喝辣。”
“对吧?媳妇。”巴图尔冲林静秋挑眉,他模样生得俊俏,甚至比好多蒙古姑娘清秀,还懂养护自己那张漂亮脸蛋,别的汉子放牧晒得皮糙肉厚,他天天躲家里养得细白嫩肉。
十八岁娶到林静秋,婚后当起家庭煮夫,媳妇在外赚钱养家。
不少人说闲话,笑他小白脸,吃软饭,巴图尔不以为然,都是靠本事吃饭,谁比谁吃相难看。
林静秋推开靠过来的巴图尔,她这个丈夫怎么说呢,不惹人烦的时候,确实赏心悦目,但大多时候能把人气死,每次她都是看着他的脸掐自己人中挺过来。
巴图尔缠上去,揽住林静秋,“我跟你一块去,看能不能申请到下夜的活儿,那样家里就能有两个人赚工分。”
“小叮当,等阿布赚了工分,给你换肉吃好不好?”巴图尔宠溺地刮林可叮的小鼻子,
林可叮冲他甜甜一笑。
巴图尔心都化了,吃完早茶,将林可叮交给格日乐照顾,干劲十足地拉着林静秋出门。
格日乐反应慢半拍地跑出去,很快折身回来,纳闷地嘀咕道:“太阳没打西边出来啊,阿布居然要去上工了,不是说臭男人才赚工分养家吗?美男子做做家务就好了。”
想到什么,格日乐一拍脑门,跟林可叮说:“妹妹,阿布终于承认了!”
林可叮不明所以地眨眨眼睛,承认什么?
第3章
“脚臭啊!”格日乐捏住鼻子,表情夸张,“妹妹,阿布的脚超臭,他还不承认,说自己是美男子,放的屁都是香的,呕~”
格日乐叮嘱林可叮,“妹妹,记住了,阿布脱鞋,一定有多远跑多远。”
林可叮乖乖地点头,格日乐看着她,脸上写满了喜欢,细心地帮她掖了掖被角,“妹妹快睡觉吧,小哥在这保护你。”
格日乐一直很自责,如果不是他贪玩,妹妹不会在额吉肚子里憋到缺氧,她能更早地学会走路和说话,狼就不会那么容易地把她叼走了。
妹妹终于回来了,格日乐暗暗发誓要对妹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