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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狼孩回来了_分节阅读_第62节
小说作者:伍子橙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275 KB   上传时间:2024-12-14 19:36:54

第55章

  周六,人民广播电台。

  林可叮跟往常一样骑车上班,锁好自行车从车棚出来,就看到平时这个点早就下班回家的李珊珊,专门等她地站在播音室大门前的台阶上。

  李珊珊的视线在林可叮戴的兔毛手套上多停了两秒后,将手背到身后,取下自己已经戴了两年的旧手套。

  “可叮,吉婶子对你可真好啊。”李珊珊边搭话边将旧手套揣进兜里,她以为林可叮没看到,“上周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了这双兔毛手套,可贵了呢,是吉婶子提前送你的生日礼物吗?”

  “不是,”林可叮倒不是显摆,只是有一说一,“额木格看我骑车冷,买了这双手套给我。”

  “真好,不像我……”李珊珊故意在林可叮面前跺脚搓手,“每天上下班走路不说,连一双手套都没有。”

  林可叮直接伸手从她兜里拿出手套,“这不是吗?还暖和着呢,刚戴过吧?”

  李珊珊尴尬得脚指头都扣紧了,讪笑道:“我这手套戴两年多了,一点不暖和了,我奶又舍不得给我买新的……”

  林可叮打断她,“不暖和,那扔了好了。”

  不光嘴上说说,林可叮甩手扔老远,看得李珊珊肉痛死了,她这手套虽然旧是旧了点,却也是狐皮手套,当初花了她半个月工资呢。

  “袁婶子不给你买,姗姗姐,你有工资,可以自己买。”袁李氏重男轻女,喜欢孙子多于孙女,但李珊珊的父母对他们姐弟俩一视同仁。

  李珊珊工作后,袁李氏让她工资全部上交,说要存起来给他弟弟长大后娶媳妇,李父李母不同意,袁李氏为此闹得大院人尽皆知,最后各退让一步,李珊珊每个月需要上交生活费。

  李珊珊在家过得不如林可叮,却也没那么不堪,至少父母还是在意她,然而一直跟林可叮卖惨,就是想从她这里捞好处,这点小心思,林可叮看得透透的。

  “可叮,我刚让事儿耽搁了,现在走回去做饭肯定晚了,到时候我奶又得说我,要不把你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吧?”李珊珊满眼可怜和期许。

  “你骑走了,我下班怎么回去?”林可叮问。

  “你天天骑车上下班,偶尔走一回路,就当锻炼身体呗。”李珊珊在心里骂林可叮矫情。

  车钥匙还没来得及放兜里,林可叮拿在手里转了一圈,冲李珊珊笑得眉眼弯弯,“我身体挺好,不用锻炼了,姗姗姐自己锻炼吧。”

  电台招聘通知书一发到家里,巴图尔就去供销社给她买了这辆自行车,就是不想她太辛苦。

  阿布的心意,林可叮才不会辜负,更不会用此做慈善,本来她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再说。

  见人坚决,李珊珊退而其次,老生常谈地提起换岗的话题:“可叮,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老人家呢?我奶年纪大了,早上要人照顾,我上早班的话,五点钟就起床出门,十一点才能赶回去做饭……”

  “谁家还没个老人,”林可叮直接截过话头,“再说了,你进电台前就没想过这些问题吗?还是觉得所有人都该为你让步?不好意思,我还是那句话,不换。”

  林可叮才不信李珊珊和袁李氏情比金坚,“你要实在惦记袁奶奶,我给你出个主意,赶紧换个工作吧,姗姗姐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播音员更好的工作。”

  说完,头也不回地往播音室走了。

  李珊珊气得够呛,恨恨地跺脚,捡起林可叮扔掉的狐皮手套,边往手上戴边嘀咕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等我找个好男人嫁了,谁还愿意上这劳什子破班!”

  李珊珊之所以要死要活进到广播电台,就是想着播音员的工作体面,可以相看更优秀的人家。

  从记事来,李珊珊就羡慕自己姑妈,凭着一张姣好的脸嫁进军属大院,吃香喝辣,最重要的是嫁人后再也没上过班,小日子过得多悠闲。

  他姑妈嫁军官,她也要嫁。

  李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打小就有人说她长得像她姑妈,李丽也因此对她更照顾,才会张罗她和简文笙相看。

  只要对上眼,这门亲成了,她就能逃离重男轻女的奶奶,还有这些个铁石心肠的邻居。

  *

  好不容易休个探亲假,终于可以回家看妹妹,格日乐本来兴致高昂,谁想半道杀出个简文笙,一盆冷水浇他头上,蔫了,哪怕下了车出了站也像一只打了霜的大茄子。

  虽说还没到年底春运,但火车站仍是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全是脑袋,乌压压的一片。

  林一杨比格日乐有精神,又是踮脚又是伸头,找来接他们站的家人,一眼扫过去,就率先看到了林可叮。

  他急忙叫格日乐:“小叮当来接我们了!”

  格日乐听到妹妹的名字,终于打起精神看过去。

  简文笙和他一并转过头。

  七十年代人们全心建造新华夏,服饰方面不注重色彩变化,大街小巷都是单一的蓝装,只有一些爱美的小姑娘,偶尔穿点其他颜色的衣服。

  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格日乐才真正地体会到小时候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我想死你了,到底是多么的想。

  “妹妹——”十八岁的格日乐也长成了大小伙,两年的部队生活,让他至少看起来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朝林可叮缓缓地展开双臂,而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扑过去。

  “小哥!”林可叮欢快地投进他的怀抱,像一只小鸟。

  林一杨凑热闹,从后面抱住格日乐,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擦,哀嚎道:“妹妹,我想死你了。”

  林可叮探出脑袋,冲他露出一个清甜的笑容:“不是妹妹,是表姨。”

  简文笙走出一段距离,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还有小小的虎牙,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看起来甜美又可人。

  简文笙收回视线,将海军帽往下压了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扔进嘴里。

  好甜——

  眉眼不由地染上笑意。

  林可叮越过林一杨的肩膀,远远看到一张熟悉的侧脸,以及对方笑得明亮的眉梢。

  “那是简家哥哥吗?”林可叮脱口而问。

  格日乐和巴图尔顿时警铃大作,异口同声:“什么简家哥哥?”

  “你说简团吗?对啊,他和我们一块坐的火车回来,”林一杨顺嘴一问,“对了,小叮当,你马上就十八了,处对象没有?”

  “什么对象?”巴图尔紧张地护在林可叮前面,横眉怒对质问林一杨,“臭小子主意打我闺女身上了?信不信我告诉你爷爷,看他打不打死你!”

  林一杨嘴角抽了抽,不愧是亲生父子,说话都一模一样,“姑爷,小叮当是我表姨,我能打什么主意,我就想说介绍……”

  “阿布,妹妹,我好饿,我们赶紧回家吧!”格日乐拉着林可叮往外走,林一杨还想追上去,被吼:“都到旗里了,还跟着我干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小哥,”林可叮眼观鼻鼻观心,藏不住事地直接问:“小橙子要跟我说什么?你这么紧张干嘛?”

  格日乐也不瞒她,“他想给你介绍对象,就是简爷爷的那个孙子。”

  “简文笙是吧?”巴图尔眉头一皱,怎么又是这小子?前有徐秀珍说媒,后有林一杨撮合。

  “我不喜欢他。”格日乐先表态。

  “我也不喜欢……等一下,给你妹妹介绍对象,又不是给你介绍,你喜不喜欢个什么劲儿,他得罪了你?”巴图尔觉得不正常。

  “那可得大罪了。”路上格日乐将简文笙的罪行一一罗列出来,到家后,不厌其烦地跟吉雅赛音和林静秋重复了一遍,最后总结陈词:“是吧?这人品行有问题。”

第56章

  “额木格说句公道话,小简其实是为你好,”吉雅赛音就事论事,不偏袒任何人,“你入了部队,就是国家的人,人民的子弟兵,保家卫国,随时待命,不尽快把身体素质提升上去,难道临阵磨枪吗?对国家不负责,也会把你害了。”

  林静秋表示同意,“你们那批新兵不少人吧?小简为什么只逮你加紧训练,他不是对你有意见,故意为难,他是偏向你,不然你也不能这么短时间就升了排长。”

  两人一番话,格日乐犹如醍醐灌顶,原来简文笙对他用心良苦,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格日乐转过身,双手合一,对着东边拜了拜,“感谢长生天,赐我忘年交,以后简文笙就是我拜把子兄弟了。”

  林可叮被他逗笑,“小哥,文笙哥哥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吧?怎么在你这就成忘年交了?”

  格日乐端起木碗,咕噜咕噜干了大半碗奶茶,去琼州岛两年,他实在太想家里的吃食了,吸吸鼻子,有点想哭,“组织催他解决个人问题催得紧,我琢磨着老简快有三十了,倒是长得挺年轻,像二十出头。”

  巴图尔一到家就进厨房忙活了,给格日乐做手把肉,吉雅赛音陪孙子聊了会儿也去了厨房,留下林静秋:“哪有三十,小简本来就二十出头,我记得好像比你们大五岁。”

  格日乐有些意外,“大五岁,就是二十三,也不大啊,组织催这么急干嘛?”

  “听说小简年初升职了?”徐秀珍想给林可叮做媒,不得把对方的本事,跟林静秋强调好几遍。

  “升了林一杨他们团的团长,”格日乐后知后觉,“难怪林一杨总跟我摆谈,他们简团多了不起,是琼州岛最年轻的团长。”

  每回格日乐都没搭理他,三十岁升职有什么了不起?

  没想到居然才二十三岁,那就不得不承认简文笙本事了得,林一杨常说,简文笙私下懒懒散散,似乎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但一上前线就拿命去拼。

  年初出任务立了一等功,险些把小命折进去,在医院躺了三个月。

  “可能想他安稳下来。”年纪轻轻就升了团长,可见简文笙拼命程度,全然不把自己当回事,组织肯定是想通过结婚,让他能有更多的羁绊,也算是对人才的一种爱护。

  “文笙哥哥在海岛相亲了?”林可叮好奇的同时,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反正很不舒服。

  格日乐笑哈哈道:“组织下的死命令,军令如山,他敢不去吗?每次从海上出完任务回来,就被林一杨他们团的参谋和副团押去相亲,据说相看的小姑娘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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