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的想法更□□——在泉州拿不到好的职位,去南洋做个教书先生,做个小吏目,总是能考得上了罢?
总之,人齐了是容易的,也多少都有些积蓄,可以凑钱买物资,但船还是个很大的问题,这样长途航行,川资必定非常昂贵,不是普通百姓可以支付得起的。
因此,二人坐在一起商议了半日,觉得光靠自己,还是无法成事,便约了第二天去衙门里问问,有没有什么惠民的政策,能够照拂一下他们这些愿去南洋闯荡的‘光复团’。
第352章 特长是走远路
“想去南洋闯荡的, 这里排队登记,都带了炭笔没有?”
“带了,带了。”
“没带的到这里来买, 一文一根,或者自己借一下,把表给填了!”
一大早天刚亮, 云县衙门之前就已经是挤挤挨挨排满了人,上百人挤在一起, 天气还不算太热, 各自都已经是一身的细汗,不过这怎么也比烈日当空时再来办事要好些, 这段时间, 云县衙门也采用夏令起居, 早上提早上工一个时辰, 六点开始上班,等到中午十一点便下班了,到下午三点再来办公,晚上六点再下班。
尤其是这些在露天地里填表的人, 如果不是一早来, 恐怕是要中暑的, 这些汉子们多数都穿着背心、麻短裤, 趿拉着草鞋,剃着短短的寸头, 在额头上扎了一个毛巾包的幞头,这是买活军这里力工特有的一种装束。不过, 外头的力工可不像这儿, 一个个都能读会写, 至少也学会了写拼音,汉字的话,过于复杂的不会,被简化过的一二三四,也能蹩脚地写出来。
表格是油印出来的,油墨还没有全干,拿在手上,一不留神就是个黑指头,人们纷纷蹲了下来,弯着腰,用手托着表格吃力地填写着,有些有先见之明的人,带来了写字用的垫板,这下可成了红人了,这薄木片被周围人争相借用,“快,写完了借我使使!”
名字、住址,文化程度,籍贯,这些都是必写的东西,大家也已经很习惯了,那些到云县来做工的农户们,地址要写两行,一行是在云县的住址,一行是老家的常用住址。此外,还有此时从事的职业,具备的技能,这些东西都是有固定格式的,扫盲班中一堂很重要的课就是教人填表。
“职业:农户、建筑工、瓦匠……”
徐振之混在人群里,斜眼看着身旁那精瘦的矮个汉子填表,技能就写得更多了,要把农活里擅长的部分写出来:擅长喂养牲畜、擅长种水稻,会驯狗,能骑马,会做一点简单的木工……
一个合格的农户,掌握的技能实际上是多种多样的,若是都要写下来,真需要一张很大的纸,还好,这表格是双面的,一面写不下,可以打箭头写到后头去,徐振之瞧着大家奋笔疾书,一时间油然有些心虚,拿着笔斟酌了半晌,才下笔填写表格。
姓名徐振之,年纪三十六,住址、文化程度:扫盲班毕业(童生),住址写了他在云县住的单身宿舍,籍贯江阴。职业的话,徐振之犹豫了许久,写了个‘旅游家’,想想又加了一个,专栏作家——他以为这个说法似乎比旅游家要体面得多,旅游家就好比阅读家、赏画家一样,以娱乐为家,似乎的确是有些纨绔的味道。
不过,这两个家听起来感觉和农户、瓦匠什么的完全没法比啊,透着那么的无用……徐振之简直要有些自卑起来了,他在特长这一栏更是字斟句酌:写旅游专栏日记、走远路,走远路……
“走远路也算是特长吗?”
在这个时候,隐私是一个很小众的概念,这么多人挤挤挨挨的站在一起,徐振之看别人,别人也看他,不禁就有个汉子很诧异地说,“原来走远路也算是特长啊!”
他倒没什么恶意,只是用很赞叹的眼神看着徐振之,似乎在感慨他思路的开阔——原来这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特长!
周围的人群里也响起了恍然大悟的‘哦——’,人们几乎是动作一致地低下头,又加上了几个字,因为他们的确都是走过远路才来的云县。徐振之脸上发烧得厉害,只是老着脸皮往下写:撰写诗词歌赋、会算账,会说各地方言……
原来还是个老式的文化人!
人们对徐振之倒是客气了一些,不再去窥视他的表格寻找灵感了,他们写完了特长,便开始写自己去往南洋的目的了。是要定居,还是要发财,愿意住五年以上回来,还是宁愿随时都想搭船返回,在南洋希望能担任什么职务……
这些是选择题,只需要打勾就可以了,徐振之偷眼看去,大多数人都选了想要定居,愿意住五年以上,在南洋希望担任的职务,很多人都写了兵丁,也有写吏目的,写老师,写管事的,愿意继续种田的人实在是不多。
也是,都在云县这里站住脚了,若是愿意种田,在原地不好吗?或者去鸡笼岛不好吗?若是要去南洋,自然是要有一些和本地不同的好处,很多人都在去南洋的目的那一栏选了其他,补充说明:娶妻。
看来买活军这里的百姓,也不是个个都能娶上老婆……不过,至少可以去想一想了,这和敏朝相比,其实已经是个不小的进步了。徐振之也是来到买活军这里之后,才突然间意识到,成家几乎是所有成年人的需求,在外头,有太多适龄的男子保持单身,已经过于司空见惯到所有人都不觉得有什么出奇的地方。
“这些想去南洋的人里,只怕有八成都是为了去南洋找个媳妇。”
他心中如此估摸着,另有两成,则是为了拼个与众不同的前程出来。不过,买活军这里的风气,和敏朝的确是非常不同的,在来到云县以前,徐振之还以为,活死人百姓们只怕去南洋的热情不会太高,除了军船以外,要找一艘船搭着去南洋只怕不易,但没有想到,买活军的民风更加外向、开拓,即便在本地可以吃得上饭,但是,敢于闯荡的人居然这样的多。
其实,在徐振之来看,这大概也说明,本地的活死人依然是可以感受到压力的,生活中也有烦恼,若真是美满富足,一无所求,也就不会往外去发展了。这个认知,倒是让他心里稍微释然了一点——本来就该如此,这才合理嘛,不论政治有多清明,百姓们该有的烦恼还是一个都不会少,一个人人都没有烦恼的社会,是徐振之所无法想象也不能融入的,眼下这样的局面,反而还让他觉得比较踏实,有效地安抚了他入买境之后一路来受到的震撼。
四轮马车、弹簧避震、水泥路,沿路上那清洁的茶棚,可口而又实惠的吃食,可靠亲和的老板,几乎是一尘不染,没有牲畜粪便的平坦道路、太太平平的沿路治安——每天晚上还都可以洗澡呢!吃食上更是没有什么要吃苦的地方……这样的游历,简直可以说是一种享受了!也难怪活死人见到徐振之在特长里写‘擅长走远路’,会这样吃惊了,毕竟,如果是这样的远路,哪怕就是走上一千里,又有什么难的呢?
徐振之对于各地的水泥房客栈、澡堂、洗衣厂等机构的巧妙设计,早已经是赞叹过一遭又一遭了,来了云县以后,更是惊异于此地的繁华,这座小小的县城,到了晚上,几乎是灯火通明,那煤油灯简直亮得令人炫目!
这还不算完,有些工厂用的是沼气灯,那就更可怕了,在晚间远远看去,竟仿佛是在自家屋子里藏了月亮一样,那光华透过厂房的横梁传出来,甚至把夜空都给照得发亮了,这和‘火树银花不夜天’的京城元宵相比,虽然灯火的花样远没有那么多,但震撼人心的程度却要犹有过之。
便连徐振之这样,对于山川秀水的兴趣远远大过人间烟火的旅游家,一听说这个沼气池是和自来水、抽水马桶配套的一样设施时,也不由得完全着迷了,恨不得立刻拜访方家,请教这一套设施中的机关道理,并且马上生出了这样一个念头:若是能在买活军治下,置办一套有自来水、锅炉房、抽水马桶和煤气灯、沼气灯、地暖的房子,伺候着母亲住下,那……那才叫做真正的孝顺呢!若是,若是能每年兑换一次给母亲体检的机会,那就更好了……
云县的美食,也一样是让人惊叹的,哪怕是这样热的天气,只要有钱,照样能吃得起鲜肉,无非是价格要上浮一些而已——天气热,牲口也苦夏掉膘,肉价是要有些上涨的。
“想要吃海鲜,每天中午能吃到新鲜的,晚上的都得腌过才不至于腐坏,若是要吃肉,就在钱街!”
徐振之的邻居们是这样说的,徐振之第二天便去查看,果然,钱街上,肉饼蒸蛋、鲜肉饺子、千层肉饼、辣酱烘饼、咸卤豆腐花,鲜肉小吃应有尽有,就这一项已经足以说明云县的富庶了:只有这些鲜肉小吃每天都可以卖完,小贩才会逐日备料。看来钱街那一带的客人,手头实在是很阔绰的!
这样阔绰的地方,饮食还能难吃了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庄子在临城县的玉米卷饼,钱街上早有了,纯正的报纸风味,三文一卷,就是一张掌心大小的小饼子,配着西红柿酱汁,风味特别的辣椒圈——甚至还有极为昂贵的酸奶油供应,这个东西在报纸食谱上也有提及,不过,临城县就算有羊奶、牛奶,谁又会做酸奶油呢?
徐振之吃了一个加酸奶油的小饼子,果然风味更加丰富,那酸奶油浇在料上,犹如凝酪般好看可喜,馅料里还添了脆弹可口的手剥河虾仁,这样名贵的卷饼,除了云县,也就是京城、武林这样的地方能够供应了,徐振之甚至怀疑武林街头也养不起这样的摊子——一个虾仁卷饼要十文,加酸奶油再加两文,就一张而已,壮汉若是要吃饱,岂不是要来个十个八个的,一顿早饭就要吃了百八十元?
就算在武林,能常常这样吃的人家也是有限的,可在云县,这卷饼好卖得很,想吃虾仁卷饼还要早些去呢,因为要保证新鲜,馅料有限,过了早市,常常就已经售罄了。
徐振之在这里,油然就有了些‘长安虽好,百物腾贵’的感想了,他原本想在云县内外再领略一番的想法,也因为阮囊逐渐羞涩而有所更改,尤其是今日交了表格之后,对于自己经由买活军选拔前往南洋的前景,更不乐观:人家去南洋,不是去做生意,就是去种地的,就他一个人,特长是走远路、诗词歌赋……若是徐振之自己做吏目,也不会选他去,去了当即就要返回的,也不会留在南洋做事,又有什么用呢?
见到衙门口的盛况之后,徐振之便意识到,自己得另外想辙了,他从衙门口出来,先去吃早饭,吃了一大碗酸辣鸡肉粉——鸡胸肉汆水后撕成丝,用西红柿泥、辣椒油、陈醋、虾油、芝麻等物一抓,烫好了的粉养在凉井水里,抓出来就那样一拌,口中酸香四溢、鲜辣可口,冰凉开胃,徐振之一人可以吃完一大碗,再来个热乎乎的炖罐,这炖罐要得是很有讲究的,若是粉热汤也热,这样的天气下,实在吃不进口,粉是凉的,一口气吃了许多,就要饮些热汤来暖暖胃,否则一早上恐怕是要闹肚子的哩。
这样吃完一大碗粉,已是又出了一身热汗,徐振之回了宿舍,打来井水,又擦洗了一遍身子,换了一件短衫,嗅嗅身上没有异味了,这才戴上斗笠,按照买活周报上写的编辑部地址,抖开了买的云县地图,在上头辨认了片刻,仔细画出方向来,抖擞精神,掸了掸衣裳上的灰尘,往周报编辑部的方向,大步走了过去。
这一次且先把稿费取了,足够在云县这里再品尝一些美食,唔……徐振之吸溜了一下,又赶紧用手背抹了抹嘴角,然后,再买船票回江阴去,将母亲接来云县住一段时间,若是可以,不知能否请沈编辑介绍中人,先相看好一套房子,他们快抵埗之时再写信来请中人出面租下。不过这样的话,不知钱财是否还趁手,早知道,该在武林多换些买活军的钞票来的……
也是一路上太贪嘴,吃了不少美食,但那酸辣鸡肉粉的确相当美味……
徐振之又抹了抹嘴角,他开始有些愁钱了:算来算去,钱还是有些不够,该问问沈编辑,在买活军这里出书难不难,若是将专栏集结出版,或许也还能换点子小钱,足够这一路上的使费。至于去南洋,公费无望,若是托不到人情,私人前往的路费,那也只能回家再筹措了……
第353章 沈曼君官味十足
‘叮铃铃、叮铃铃’的声响, 从马路一侧响了起来,热情的跑腿隔着街道冲徐振之喊了起来,喊道,“贵客, 要不要乘车?去哪儿?只要五文钱, 便宜的很!”
这些跑腿,不再是那些半大孩子们了——孩子们也跑腿, 还做报童, 但是现在随着木轮自行车的普及, 这些成年的跑腿也成了买活军这里特有的风景线, 徐振之来此的第一天便已经知道了这种自行车的用法:可以送信, 可以送餐, 也可以载人,若是他们没活儿的时候,蹬车载人去目的地,速度很快, 收费在五文起, 比较适合有些有急事的商贾, 一般的工人行人, 自然还是宁可自己腿着去,也不愿意付这份价钱。
若是在平时, 徐振之当然也愿意自己走, 但今日是去编辑部, 见的是通信已久, 为买活周报做注的沈编辑。徐振之私心里是很钦佩沈编辑的, 因为她能为谢六姐的文章做注, 而且, 就属她做得最好最拿手,谢六姐的许多文章,徐振之不羞于承认,如果没有沈编辑的注解,他是不容易读懂的,至少不那么容易吃透。
去见文人墨客,自然在意形象,再说沈编辑又是个女子——这件事情,也已经逐渐在两江南北传扬开来了,人们都传说她是吴江沈氏的才女,由于买活军那里女子做官做事的很多,而且吴江沈氏又非常有名,许多人都很采信这个说法,对此的态度也是褒贬不一——
许多人都感慨沈氏有才无节,居然被买活军的名利给邀买了过去,但是,即便是这些人,也不得不承认,女娘们到了买活军,简直是如虎添翼,再厉害不过了,沈编辑的注是做得很好的,很多文人想要自己给谢六姐的文章做注,但是斟酌词句之后,发现自己的注解也很难胜过沈编辑。
凡是男文人,去见才女的时候,总是格外注意一切细节,尤其是这种仰慕已久的才女,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毕恭毕敬了,徐振之微微犹豫片刻,便坐到自行车后座上,说了句,“去周报编辑部——多少钱?”
“有些远,七文吧?得骑好一会呢,您贵体也是威猛沉重。”
跑腿身上的汗腥气立刻传了过来,还有清爽的澡豆气息,这种气味上的体验,是徐振之从前无法想象的,他简直不知道谢六姐是如何让这些劳苦人民都摆脱了那股子死葱烂蒜般的体味,买活军这里正值盛夏,天气非常炎热,这些做体力活的百姓都出了很多汗,但是并不邋遢,原来这两个形容词之间的确存在区别——跑腿身上的汗衫虽然洗得很破旧了,但还是相当的干净,说明他每天都有搓洗,并没有丝毫的懈怠,他搭在胸口擦汗的毛巾也很白。
做粗活的人——买活军管他们叫劳动者——并不天然就是又脏又臭的,并不天然就只配被老爷太太们看不起,这是买活军这里不知怎么就深入人心的概念。如果说买活军这一处,有什么人文是最让徐振之叹为观止的,除了那些灯具之外,便是这种说不出的人文氛围。
这个跑腿的收入固然是不如徐振之,社会地位也有很大的差别——敏朝的跑腿大概也会和老爷讨价还价,多要一些赏钱——但是,他们的语气不会这么轻松随意,‘贵客’这两个字中,会充满了柔媚和巴结,不像是这跑腿一样,你也知道他只是客气客气,这生意若是谈不拢了,他不做也可以,他的语气里有一种很陌生的东西,徐振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是,他知道敏朝的百姓们——不止是地位卑微的跑腿,便连一般的百姓富户,也很少拥有这种东西。
而徐振之本能地很喜欢这种东西,即便明知道七文钱偏贵,他还是答应了下来,到了地儿之后,他抽了一张十块钱的钞票给跑腿,跑腿笑嘻嘻地找了他三张毛票,徐振之看也不看就收起来了——若是在外,少不得还要掂量一下,看看制钱的成色,若是不够好,自然还要叫跑腿换一换的。
钞票这个东西,如果能保证信用的话,的确是比铜钱要方便得多了,至少掖在身上方便得多了。徐振之一边想着钞票是否是这世上最方便的支付工具,一边走到院门前——院门拦了栅栏,院墙旁边设了个大棚子,棚子底下放了一溜自行车,一个老头坐在挨着栅栏的藤椅上,一边摇扇,一边头也不抬地说,“不接受读者面访的哈,有意见可以写信,读者信箱在那里,直接投入就可以了。”
……看来,周报的读者前来编辑部的还真不少,徐振之不由说道,“应该许多都是来催连载故事的吧——我是来取稿费的。”
“可有信件?”老头抬起头来了,“确实,来催稿的最多,但也有来约架的,尤其是那个天一君子,笔墨如刀,多少人要来编辑部守株待兔,等他送稿子来的时候,和他拼个拳头大小——不必说,这都是笔墨上吵不过的。”
徐振之不由也会心一笑,这也难怪,天一君子笔下可是不客气,天地君亲师就没有不敢骂的,有些言论,非议孔孟、褒贬圣贤,实在是过分之至,也就只有买活周报会大喇喇地刊登出来了。
他取出编辑部的来信给老者看了,那老者大约也是有些学问的,将信看得很快,一看称呼,立刻肃然起敬,站起来拉开了栅栏,请他进去,“原来是徐侠客,久仰!久仰!老头子是九江人——徐大侠的那篇游庐山记写得真好!”
这个九江人,是如何沦落到云县来看大门的,其中也定然有些心酸往事,不过此时不说这些,看门老头带着徐振之走入水泥房——这院子明显也是经过扩建的,卫生间的水塔在后院高高竖着,水泥平房上空是架起的大天棚——到底是周报的总编辑部,天棚上绷着棚席,又缠绕了爬山虎,刚走到棚子底下,就觉得很是荫凉。
天棚这东西,是几百年前便流传下来的,可以避风雪砂石、遮阳避雨,但是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一样很遮光,用了天棚的院子屋子,一定是很幽暗的,不过,水泥房里燃着沼气灯,补充了天光的不足,几盏沼气灯钉在墙上,所接的管子在墙上蔓延着伸了出去,徐振之好奇地看着其中的细节——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稀奇了,便是在买活军这里也很少见,他还是第一次能挨得这么近呢!
“沈编辑,徐侠客来取稿费了!”
他正出神时,门子已是为他通报了起来,一时间编辑部所有长桌上,正伏案工作的众人都抬起头来看着徐振之,倒让徐振之闹了好大的红脸,正局促时,又见一张办公桌后,一个中年女子缓缓站起身来,面露笑容,向徐振之走来。徐振之不由大吃了一惊,心想:这是沈编辑?沈编辑怎么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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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徐振之心底,对沈编辑有什么设想的话,那这设想,自然是要着落到人们对于才女一向的想象和认识:仔细想想,才女似乎应该都是很消瘦的,除非是糖代,否则胖才女总是罕见。
再一个——才女似乎应该都比较忧郁,毕竟女子善做闺怨诗,能做好闺怨诗的才女,怎么能不幽怨呢?
若是要再说的话,才女么,应该都是美丽的,春兰秋菊,总有一股韵味在,便是容貌平平,气度也当不凡,举手投足,只有一股超脱风度在,令人见而忘俗——这就是吴江沈氏的才女,给世人留下的印象。安贫乐道、蕙质兰心、才貌双全,这多是世人从她们的诗作中得到的一种印象。
徐振之对沈编辑,并无什么男女间的倾慕,他当然可以接受沈编辑长相平平,但是,在徐振之的想象中,沈编辑应该是内敛而娟秀的,如她的注解一样含蓄文雅,衣饰的话……徐振之不太了解女子衣饰,但他想沈编辑应该会穿轻薄的纱质长袖,不知为什么,才女似乎是不该穿短袖的,也不该出汗,更不会下地劳作,才女的生活中除了琴棋书画之外,似乎很难自然地填充别的东西。
沈曼君和徐振之的想象南辕北辙,她晒得褐黑,穿着短袖、中裤、草编的厚底凉鞋,脖子上和跑腿一样也围了一条毛巾,这是衣着上让徐振之吃惊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并不在此,也不在于她的肤色(才女可以晒黑吗?)——而是在于她的神色。
沈编辑满面的笑容里,流露.出一种让徐振之很熟悉的感觉,他很难寻找合适的词来形容,如果非要说的话,他会说,这种感觉——可以说是一种‘官’味。
官味和官架子不同,并非是那种在高高在上与奴颜婢膝之间来回切换的架势,徐振之自然是见过许多官的,非要说的话,官味,是一种和权力接触久了之后,自然而然浸淫出的气质,对于他这个完全放弃接近权力的人来说,这种极度的自信与威权是很显眼的——为官者,自信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对许多人产生影响,因此油然而生的一种矜持和自重,就叫做官味。投注而来的眼神中,带有的一种评估和掂量,也可以叫做官味。
徐振之对于官味,谈不上反感,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气质,商人有商人味,牙人也有牙人特有的气质,他只是没想到这样的气质会出现在一个闻名遐迩的才女身上。如果沈曼君消瘦而忧郁,瞧着总有点儿紧张似的,他会嗟叹但不会诧异,因为才貌双全、富贵风流只是才女的最高配置,也有许多才女是清瘦、多病而哀愁的。
但沈曼君一点不清瘦,也不苍白,她恰好是清瘦苍白的反面,虽然个子矮,但胳膊圆滚滚的——不是丰腴,是结实,徐振之还在她办公桌脚底下看到了石质哑铃的一角,而且,她红光满面,声音洪亮,看起来很习惯于掌握住全场的节奏,和徐振之应酬时,娴熟得让徐振之意识到,他才是那个更羞涩的人——徐振之和所有新来买活军这里的外来人一样,对于和女子交际是很生涩的。
不像是沈曼君,你不但看得出她很能找到节奏,而且也能看得出,她对徐振之在周报上的连载,很有自己的看法和规划,徐振之对于这种全新的女性,很难以完全形容,非得要说的话,他要用个白话一些的形容词——他觉得沈编辑不但是热爱她的工作这么简单,她可以说是完全沉醉于这份工作了,而且,徐振之深心里认为,沈编辑沉醉的不止是这份工作本身,而且,她更沉醉于这份工作所带来的权力。
《周报》的影响力,一定比徐振之想的还要更广,才会让沈编辑在潜移默化之中,有了这样的转变。她一定是多次接触到了对于周报非常敬重和狂热的人群,意识到了自己的权威,才这样热衷于扩张自己的影响力——编辑部的众人,对于徐振之都是很好奇,很仰慕的,尤其是采风使张宗子,一心想和徐振之好好唠唠他是如何在敏朝境内广泛游历的,不过,沈编辑一直有意无意在强调一点:徐振之是她挖掘出来的专栏作家,当然也是她的客人。
徐振之对于任何形式的争权夺利并不感兴趣,他对沈编辑,谈不上反感也说不上多么亲近,说实话,他自觉自己的专栏,份量也没有重到引来其他编辑觊觎的程度。不过,对于这种不了解的事情,他也就不多加评论了,他这次过来的目的,除了拿稿费、交几期稿之外,还有就是打听两件事——游记出版,还有下南洋的事情。
这几件事当然都办得很顺利,沈编辑是吴江人,他们姑苏老乡在这里就有开了印书社,而且是和周报的印刷厂合作,书籍质量、装帧绝对胜过一般的书房,下南洋的事,更是不必说了,沈编辑立刻就笑了起来,“这就是缘分了,我们正在说这件事呢,不知写信来不来得及,还想派人特意去江阴找人——徐先生既然本就有去南洋观览的心思,那就再好不过了,正好和我们张大采风使结伴上路,一个做深度报道,一个做旅游景点宣传,最是互补不过!”
说着,便忙写了一封便笺,叫传达室的听差立刻送到衙门里去,压低声音有些神神秘秘地对徐振之说,“六姐之前已有所吩咐,若是您来了云县,要告诉她一声——可见先生是命中注定,大有一番成就之人,若是这几日六姐有闲空,只怕先生能有面圣的机会,也不好说呢!”
能够觐见真神,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殊荣,徐振之又惊又喜,只是对于‘命中注定大有一番成就’,还颇感困惑,张宗子热心为他解惑道,“六姐来自数百年后的另一碗水,对于我们来说,自然便能够前知……”
这里头的说法,神神叨叨,徐振之不算愚笨,也是好一会儿才勉强理解过来,知道自己原来是青史留名之辈,一时大为惊诧,心中实在不可置信,却也有些暗喜,深感自己一些自卑自鄙之念,可以就此收歇,他见张宗子神采飞扬,沈编辑借故走开,心中也是一动,便知道张宗子和他也是同道中人,名字都能被谢六姐记住,将来必定也是有些事迹,而沈编辑等人,只怕就没有这份殊荣了。
能被记住,其实不代表有什么特殊的待遇,只是心中油然而生一种荣誉感,似乎不能辜负了自己原本——在将来应该拥有的名声,徐振之心中又是雀跃又有一点子心虚,百感交集之余,又复好奇之至,不由低声问道,“张兄弟,六姐可曾说过,我是做了怎样的成就,又有了如何的结果?”
张宗子瞧他一会儿,神情郑重,似乎正在掂量着是否要告诉徐振之,徐振之被他看得越发紧张,双手不由紧握成拳,只祈求地望着张采风使。
“确然是说过的……”
张宗子左右看了看,终于下定决心,揽着徐振之的肩膀,附耳低声道,“六姐说……徐兄你……最后死掉啦!”
徐振之再没想到张宗子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一时间瞠目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张宗子拍了拍徐振之的肩膀,冲他眨眨眼,一副自己说得再不会有错的笃定模样,将双手一背,吹起口哨,悠然自得地踱出了办公室,“走喽,走喽,采风去喽——”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牵过一辆木轮车跳将上去,车铃声很快回荡在了万里无云的青空之中。
【叮铃铃、叮铃铃】——“走喽,走喽,下南洋采风去喽!”
第354章 张宗子登上记仇本
“太讨厌了, 张宗子居然抢梗!”
谢双瑶开始写工作日记时,在第一行用加粗字体吐槽张采风使不厚道的行为,【本来还很期待告诉徐振之最后他也死掉了, 但他居然根本没问, 原来是张宗子早就和他开过这个玩笑了。这个人怎么一点版权意识都没有!】
要不是看在张宗子在文宣上还算比较好用, 而且是抗衡《买活周报》中姑苏帮的有力人士的份上,谢双瑶是绝不会这样轻易地原谅张宗子的,说不得他去南洋的客船,舱位就要坑得变一变了,不过, 眼下姑苏文人在买活军处的声音越来越大,张宗子身系之江文脉,陆续已经坑……啊, 不,已经带了不少之江的年轻文人前来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