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们寄予厚望的沈家耀此时并不好受,沈家耀一早就到李家敲门,谁知门房一听他是谁,只懒懒地瞥他一眼就叫他等着,让他在门外站了一个时辰才带他进去。他在李老太太门外磕了个头,连人都没见着,就被带去了李小少爷的院子。
沈家耀万分紧张,上辈子他见到李小少爷的时候,对方已经是县太爷了,很是威严,他看都不敢多看。这次抢到跟着李小少爷的机会,他只想让李小少爷满意,心里无数次默背要介绍自己的话。
谁知一进院子,他看见李小少爷趴在地上斗蛐蛐!!
沈家耀愣在当场,怎么都接受不了这样的画面。旁边的家丁一脚踹到他腿弯上,沈家耀扑通一声跪到地上,膝盖磕在青石板上痛得他龇牙咧嘴,怒视着家丁。
家丁皱眉,“发什么愣?一点规矩都没有,果然是泥腿子出身,还不给三少爷磕头?”
沈家耀咬咬牙,磕了个头。李小少爷瞥他一眼,随口问:“多大了?考功名没有?叫什么?”
沈家耀如实回答:“十六岁,还没下场考试,我叫沈家耀。”
家丁又踢了他一脚,“没规矩,说话前要先说‘回少爷的话’,自称‘小的’。还有,你的名字跟三少爷重了,不能叫。”
沈家耀又是一愣,突然想起李小少爷今年也是十六,名叫李耀升,他们确实重了一个字,这怎么办?
李耀升拍拍手从地上站起来,接过下人递的布巾,一边擦手一边走到沈家耀面前,“和我重名,也算是有缘分。”
沈家耀心里一喜,刚想说什么,忽然听李耀升说:“以后跟着我就改个好记的名,就叫‘沈忠’吧,只要你忠心办事,本少爷不会亏待你的。”
“改、改名?”沈家耀傻了,他是来做书童的,又不是下人,没签卖身契的,改什么名?他这名字还是沈老头花了半两银子特意请人取的,就盼着他光宗耀祖,兴旺全家,让他从小就和村里那些二蛋之类的不同,他一直引以为傲,现在居然让他叫沈忠,下人对主子忠心的那个忠,这不是侮辱人吗?!
“怎么?不愿意?”李耀升无所谓道,“那你可以走,正好跟老太太说,我不乐意读书,不要书童。整个书童来盯着我,还不如让之前那个什么二丫来给我当丫鬟呢。”
沈家耀浑身一震,让沈云萱来?不行!绝对不行!
他立马喊出声,“我愿意!小的愿意!沈忠不会盯着少爷,沈忠是来伺候少爷的,往后一定忠心耿耿跟在少爷身边。”
李耀升这才满意地笑了,叫人带他下去安置。
沈家耀后知后觉地想明白,李耀升赐的这个名字是在敲打他,因为他是李老太太送来的,李耀升觉得他是李老太太派来监督的,心里不满,故意赐了他一个“忠”字,也告诉了他,但凡李耀升以后有什么不满意,随时可以把他退回去。
这让沈家耀危机感顿生,之前的喜悦烟消云散,急忙换上书童的衣服,再看自己特意穿来的新衣服已经在跪地的时候擦破了,心里更是难受。可是没办法,他上辈子过得太惨了,他知道自己没本事,如今唯一的路就是跟着李耀升,成为李耀升的心腹,将来才能跟着李耀升鸡犬升天。什么自尊都不算个事,让他干什么他都乐意干!
沈家耀从这一刻就接受了自己变成沈忠,匆匆忙忙跑到李耀升身边做事,干的无非是些端茶倒水、抓蛐蛐、陪玩叶子牌之类的事。沈忠拿东西的时候,无意间看见李耀升的书房整整齐齐,干净得像是很久没人用过一样,不禁一怔,冒出个离谱的猜测。
难道李耀升不喜欢读书?
那上辈子李耀升是怎么当上官,怎么当好县太爷的?就算捐官,也多得是挂名闲职,不是谁都有本事当上县太爷的。
为何事情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可恨沈云萱上辈子一进李家就不跟他们联系,否则他就能知道更多事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44章 农家小厨娘VS大户书童8
沈云萱他们吃过午饭,背了两筐吃食,出发去县里。四个人都去了,毕竟是头一回卖东西,心里都紧张,一起去互相有个照应。
正好里正要给孩子们改名,叫人架牛车去县里,沈云萱出了四个铜板,一家人顺利搭上牛车。
里正好奇地打量他们,“老姐姐,你们这是去镇上采买东西?”
吴老太笑得高兴,“对,采买东西,还有从家里拿点小玩意去卖卖,看能不能添补家用。往后家里人多了,得好好谋个生路,冬天不种地的时候也能干点啥。”
赶车的牛二插了句嘴,“婶子你家就这么点人,受那累干啥?以后又不娶媳妇不添丁,够用就行呗。”
吴老太一听就想怼他,沈云萱考虑以后还要坐牛车,按住吴老太的手笑道:“牛叔,咱吃饱饭了还想多吃肉,修好屋子了还想多烧柴、多添棉袄、添被子,哪一样不要钱啊?勤快点过好日子才算有个奔头对吧?”
牛二笑道:“诶对!是这么个理。过年能添一道大菜就是好日子了!”
里正多看了沈云萱一眼,以前对这姑娘的印象就是勤快,能吃苦,在孩子里也是厉害的,从不被人欺负。如今看,从前在沈家还是被压着了,性子都没显出来,到了吴老太这边才自在。
挺好,这一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到吴老太家里也不会欺负老姐姐。孩子又机灵,将来错不了,就是可惜不是个男娃,过几年还得嫁出去。
里正忽然想到前一晚提过的亲事,让沈云萱嫁给吴老太的孙子似乎也挺好,到时候沈云萱就是吴老太名正
言顺的晚辈了,能照顾吴老太到老,他也算对祖宗有个交代。不过这件事还要再商量,里正只在心里想了想,没说出口。
到了县城,沈福和王杏花局促起来,背着箩筐,双手紧紧攥着背带,只要一想到要在路边摆摊叫卖,两人就恨不得立马跑回家,羞耻得抬不起头。
还是吴老太积极地拿出个花卷说:“我来,看我的!”说完举起花卷扬声道,“油盐花卷,大花卷!白面做的,放了油盐葱花的啊,喷香贼好吃!走过路过看一看啊,油盐花卷,一个顶饱。”
沈云萱心里一暖,也拿出两个花卷叫卖起来,“放了油盐葱花,直接就能吃,不用菜,宣软不噎得慌,吃盐补充体力,好处多多,一个只要两文钱,看这个头,比拳头还大,咋吃都不亏,买一个尝一尝,还可以俩人一起买,一人一半,一人才一文钱。”
有人听了这话觉得稀奇,嘴快地问:“一人一半是一人掏一文,那四人一起买,岂不是一人掏半文钱就行?”
沈云萱笑道:“大哥算账又准又快,就是这么个理,我这只管收两文钱,至于多少人过来一起买,每个人又掏多少我不管的,给我两文钱就能拿走一个花卷。大哥你要买吗?你第一个搭话,就是缘分,来,这一块送你尝尝。”
沈云萱直接掰了一块塞到大哥手里。大哥还没反应过来就得了块花卷,站在那里有点尴尬,“不是,妹子,我就是多嘴,不是找茬……”
沈云萱摆摆手,“大哥你误会了,我就是觉得有缘,我们一家今天第一天卖小吃,还没开张呢,好不容易有你愿意跟我们搭话,我们高兴还来不及,您快尝尝,要是好吃啊,您也帮我们吆喝两句。”
大哥这才高兴地把花卷放到嘴里,一瞬间他只觉得喷香,惊诧不已,“不对啊,不就是个花卷吗?咋这么好吃?面做的怎么会香呢?这真是花卷吗?”
沈云萱拿个花卷给他仔细看,笑道:“就是花卷,但我放的油盐多,又加了葱花和一点点胡椒面,这香味儿就出来了。您在家也可以试试,这么做比平常的馒头花卷好吃呢。”
大哥连连赞叹,“太惊奇了!我还真头一回见着这样的,就是有些费料,那你这两文钱真不贵,人家普通馒头也两文呢。”
大哥不好意思白吃,直接把沈云萱刚刚掰的那个花卷和正在看的花卷拿了过来,“我要俩,给你四文钱,妹子收好。”
沈云萱接过铜板交给白杏花,高兴道:“谢谢大哥!”
大哥忙道:“都说咱们有缘了,咋也得让你们开张,再说这啥,油盐花卷,是真好吃。”接着他便举着花卷吆喝起来,“我可不是托啊,真好吃,不信你们凑着一块儿买来尝尝,保管不亏。这两文不比买馒头强?里头还有油盐葱花呢,油盐老贵了,这是捡便宜啊!要买赶紧买啊,不然待会儿没了。”
沈云萱再次道了声谢,这大哥是真行,一下就帮忙把大伙吸引过来了。要不是她自己就是卖家,还真要怀疑这大哥是个托了。
第二个要买的就是个六岁的男孩儿,瞧着衣服上一个补丁都没有,还很新,牵着他的老太太还戴着银簪,家境应该不错。小男孩儿看见大哥吃就惦记上了,挤上前闻到香味儿馋得不行,急忙摇晃奶奶的手要买。
老太太犹豫了一下,瞅见箩筐里干干净净,一个个花卷看着挺好吃的样子,就买了一个。
大家都看着小男孩儿,小男孩儿咬了一口,眼睛瞪大了,“真跟家里的馒头花卷不一样!咸的,香的!好吃!”说着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没两下就全塞嘴里了,腮帮子鼓得老高。
他奶奶记得连忙帮他拍背,“慢着点慢点吃啊,又没人跟你抢,着啥急?”
小男孩儿指着箩筐口齿不清地说:“买!还买!吃!”
他奶奶白了他一眼,“成,给你买,你好好咽下去再说话,当心噎着。”
王杏花把水壶拿出来给小孩儿喝了一口,小孩儿终于把花卷咽下去了,还惋惜道:“不能喝水,喝水就不好吃了,就光吃花卷最好吃。”然后大声道,“我要买十个!奶,奶,你给我买十个!我今天、明天、后天都要吃花卷!”
十个就是二十文了,老太太犹豫,无奈小孩儿太能闹,吵吵得她脑仁疼,还是打开手帕数了二十文出来,买了十个花卷。
小孩儿倒也没吃独食,立马分出一个给老太太,期盼地道:“奶你快尝尝,可好吃了!回去给爹娘爷爷也尝尝。”
老太太顺着他的意思咬了一口,这才惊讶地笑了,“还真好吃。你们这心思挺巧啊,以前咋没人这么做过呢?加点油盐,这味儿一下就不一样了。”
沈云萱趁机宣传,“我就喜欢个吃,没事儿瞎琢磨,还爱看什么游记啊食谱之类的书,慢慢琢磨出来的。以后还做其他东西,到时候您再来尝尝。”
小孩儿第一个问:“你会做啥?姐姐你还卖啥呀?”
沈云萱说道:“用姑鸟、桔子、没籽儿的山楂做的糖葫芦啊,绿豆糕啊,京城那边的驴打滚,山东的蜜三刀,江南的阳春面和炒饭,还有些小麻花、炸臭豆腐、米花糖之类的,现在摊子还没坐起来,等以后有了固定摊位,我都做出来卖。”
不光小孩儿吞口水,周围不少大人都听得馋了,有人茫然,“这都是啥啊?别的地方的吃的?驴打滚是啥?那驴在地上打滚咋还能吃呢?多大个玩意儿啊?”
沈云萱比划了一下,“每块就拇指肚这么点,软的糕点,裹上粉料,很好吃的。我也不知道为啥叫这个名,是在书上看的。”
“姑娘你还读书啊?你认字啊?”这件事比会做吃的惊奇多了,乡下姑娘哪有认字的啊?
沈云萱点头道:“从小就听别人读书认字,慢慢就会了。”
“这都能会?这也太牛了,我二大爷家的小哥在学堂读了好几年还啥都不会呢,姑娘你可真厉害。”
普通老百姓想混得好可不能惹读书人,沈云萱笑道:“学堂里教的都是考科举的,是大学问,当然难啊。我这只是认认字,学些做吃食的法子,很简单的,比不上他们。姐姐你要尝尝花卷吗?真的很好吃。”
搭话的妇人已经三十岁了,嫁人多年,突然被叫“姐姐”,脸腾地就红了,忙说:“给我拿两个,我带回家吃。”
“好。”沈云萱扫了眼四周,幸好大家逛街都会带着篮子,不然买的多了还没法拿呢。
无论是新奇的油盐花卷,还是读书认字的乡下姑娘,都很吸引大家的注意,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不少人掏钱买了花卷。沈福和白杏花也从刚开始的局促变得越来越自在,甚至主动开口吆喝起来。
沈云萱见他们这上了轨道,就和吴老太去买东西了。走出人群,吴老太心情还有些激动,“少说卖出去五十个花卷了,那就是一百文钱啊。把咱带来的二百个都卖出去就是四百文了,去掉用料,差不多……”她凑近沈云萱耳边悄悄说,“差不多四天就净赚一两!我的老天爷!咋能赚这么多呢?”
沈云萱笑笑,“自古以来,经商都是最赚钱的,说起来容易,但首先要天天都卖得出去,还要看会不会刮风下雨,肯定有时赚得多有时少,不过总的来说比扛大包帮人洗衣服盖房子啥的多多了,我爹娘也能安心卖吃食了。
咱俩呢就在家做,下回不跟着来了,也算锻炼锻炼我爹娘。”
“锻炼他们?”吴老太一想就明白了,感慨道,“好孩子,本该是他们培养你,教导你,如今却是你在教他们了,苦了你了。”
沈云萱牵住她的手笑道,“姑奶,我可不苦。我觉得如今的日子很幸福,家里三个长辈都是真心疼我的,心里甜了,就干什么都不苦。我爹娘是性子软了点,但像他们一样真心疼爱女儿的有几个呢?”
确实,村子里需要劳力,需要男人,重男轻女是再普遍不过的现象了。因为姑娘家嫁出去确实就很少再回娘家了,要是想帮娘家那是要被人骂的。所以家家都需要男丁,男丁越多,下地干活的劳力就越多,出去扛包干啥挣得也多,家里才能兴旺起来,这是没办法的事。
对此起来,沈福和白杏花确实很爱闺女。不说别人,就说沈老大沈财,看似对沈云莲挺好,那也只是不想让大房吃亏,并不是疼闺女。因着刘氏生沈云莲伤了身子,他们两口子不能再生儿子,他们有时候还会把怨气发泄到沈云莲身上,朝孩子发脾气。
不过大多数子女重视的也是长辈给多少好处,能帮自己多少忙,而不是长辈多疼爱自己。像沈福和白杏花这样,护不住闺女,换成别的孩子恐怕要埋怨他们,
沈云萱却很珍惜他们。吴老太瞧着这一家三口,心里暖融融的,感觉他们能成为一家人真是天定的缘分,她也是重感情的人,这过继没错,他们合该就是自家人。
沈云萱带吴老太去买了很多糖、盐,还有各种各样乡下人基本不会买的调料。吴老太瞧着有好些都不认识,估摸着是沈云萱在书上看到的,也没多说,只提醒了一句,“可得小心着点,别药着人。”
这是卖吃食最重要的,新鲜的东西固然好,万一因为没学过做错了,把人药着可就麻烦了。
她们买了一堆东西正要回去,迎面碰上了沈忠,他低着头略佝偻着腰跟在李耀升身后,陪着笑不知道在说什么。
吴老太一愣,“诶?那不是沈家耀吗?他干啥呢?咋瞅着像下人似的?他不是去给人当书童了吗?”
吴老太实在太震惊,声音有点大,沈忠猛地抬头,看见沈云萱就瞳孔一缩,急忙去看李耀升的表情。李耀升也听见了,正看着她们呢。
沈忠脑子里空白了一瞬,忙道:“主子,您累了吧?要不去茶楼歇歇脚?还能听人说书,这几天说书人讲的故事可有意思了。”
李耀升回头瞥他一眼,闲适的表情突然冷了下来,“你在支使我?你算什么东西!”
沈忠一怔,他根本没有那个意思啊,李耀升怎么突然就发火了?在李家跪下都没问题,可在乡亲和沈云萱面前被骂让他无地自容,臊得满脸通红,却不得不弯腰认错,“主子恕罪,小的绝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担心主子累了。”
护卫冷声道:“掌嘴。”
沈忠不可置信,“什么?”
“掌嘴。”护卫看着他,“一点规矩都不懂,做错事自己掌嘴认错,什么时候主子消气什么时候停下。”
沈忠袖子里的手攥成了拳,就算上辈子在村里饿死,他也没遭受过这样的屈辱。但,护卫就那么看着他,李耀升站在原地没动,明显就在等他掌嘴,他要是不做,这书童恐怕也不用当了,到时候岂不是又要回村里窝囊一辈子?
忍过去就能做李耀升的心腹,将来就能飞黄腾达。抱着这样的信念,沈忠咬紧牙关,抬手就往自己脸上打,“小的错了!小的不该多嘴,求主子恕罪。”
李耀升勾起嘴角,淡淡道,“行了,知错就好,我也不是爱罚下人的人。”
沈忠在心里默默纠正,他是书童,不是下人。但他什么都没敢说,卑微地垂下手低着头,呈现顺从的姿态。
吴老太倒抽口气,满脸都是震惊。这沈家耀在他们村里可是很有名的,从出生起就是沈老头的宝,当成唯一传人,那真是抱着怕摔了,捧着怕化了。从来都没见过沈家耀干活,能跑跳之后就开始读书,到哪都高昂着头,挺直着背,和村里人格格不入。
乡亲们虽然都能感觉到沈家耀瞧不上他们,但心里也不介意,毕竟是读书人嘛,将来是要考功名的。乡亲们对读书人有一种天然的敬畏之心,并不计较沈家耀的无礼,这么多年过来还都等着沈家耀长大考秀才、考举人呢,到时候他们整个村子都会欢呼庆贺。
可如今吴老太竟然亲眼看着沈家耀自己掌嘴,卑躬屈膝地讨好李家少爷。不是说读书人最是清高,最是不畏权贵,最看重风骨气节吗?沈家耀的脊梁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