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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兵王_分节阅读_第1761节
小说作者:零点风   小说类别:都市娱乐   内容大小:3.92 MB   上传时间:2016-03-29 15:41:06

两个十五六岁少年,跟着阿尔马走了出去。唐叶的帐蓬被刮得呼嚓呼嚓的乱响,他的帐蓬里面,虽然有火炉,而且还有厚厚的棉被,但是依旧感觉十分寒冷。

克里雅笑着问:“你是汉族人?”

“是的,你是藏族人。”

“对,我喜欢汉族的学校,可是我从来都没有读过书。”

她坐在一张折叠小凳子上面,将一些羊肉块块,用铁丝串起来,放在火盆上面炙烤着,发出丝丝香味儿来。

“是吗?你喜欢读书?”唐叶笑问。“是啊,我非常喜欢一休和尚,我还很喜欢葫芦娃,可是我爸爸只让我学藏文,说,我长大了,只留在西藏,不要去其它的地方。说别的地方,都被污染了,水都无法喝,会毒死人的,是不是?”她说完,又盯着唐叶看了看,两眼珠乱动。

“嗯,对,你爸爸说的很对。不过,了解汉文,应该对你不会有坏处,你要知道,我们有修久的历史,还有很多值得你们学习的文化。”唐叶看她这么平易近人,如此好客,内心高兴许多。

“不,我爸爸说,我们与汉人不同。我们死了,要将人切成十二大块儿,然后,扔到山顶上面,让秃鹫吃了我们。你们汉人,就要埋进土地中,占了地,还污染了水源,还会发臭。”她笑着看着唐叶,似乎对这个陌生的汉人很感兴趣。

西藏开发不久,这些偏远的城市,由于生态原因,地理原因,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开发。所以,这里的牧民,依旧过着原生态的生活,与自然保持一致,没有现代工业,因此这里的人虽然长相看起来较为凶恶,但他们却非常的友善,这让唐叶内心突然发出了很大的感叹:工业化的人们,更多的是为了争权夺利。而在这里,人们可以自力更生,放牧为生,更不需要为了几只羊,而相互伤害。

便说:“我们现在已经施行火化了。”

“火化?”她好像没有听说过。

“嗯,将人烧成灰烬,然后将这些灰烬洒到江水里。”

“哦,不,我不喜欢,那样会污染水源的,我不愿意喝。”她摇了摇头,非常的可爱。

唐叶又要说话时,她将烤熟的一串羊肉串递给唐叶说:“给你吃的。”

“谢谢。”唐叶赶紧接了过来,一口吃了个精光。“那个阿尔巴是你的哥哥?”

“他是我爸爸。”

“嗯?”唐叶看他不过三十岁左右,怎么会是她爸爸。

“我的爸爸,怎么了?”

“没什么。”唐叶忘记了,藏族人通常十五六岁就结婚生子了,世界上只有汉族人,是二十二岁才结婚的,也是世界上最晚婚晚育的民族。

所以,时间久了,听到别的少数民族,结婚早了,就觉得有些奇怪。“那两个男孩是谁?”

“我的两个弟弟,高的,眼睛小小的,是我的大弟弟库巴尹,矮的,眼睛大大的,叫可喀力娃。”她笑着回答。

“哦,好听的名字。”

“唐叶,你是坏人吗?”她突然笑问。“不,我是好人,我从来不做坏事情。”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那你的脸上,你的脖子上,为什么会有很多鲜血,你是不是杀了人了,逃到这里来了?”她笑着问。

唐叶大惊失色,忙说:“不,不,那是我,我追杀了一只羚羊,不得已,因为快饿坏了,我才那样做。”

“你杀了羚羊?你能追赶上它们?”她更奇怪了,扭过头来,睁大眼睛,看着唐叶,看着她挺萌的,胖胖的脸蛋儿,让唐叶恨不得伸手去捏一把。

“是啊,我把它们逼上了绝路,所以,它们就四处乱蹿,我趁机抓到了一只,就杀了它,喝了它的鲜血。”唐叶笑着解释。

“哇,好厉害。那么,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这是我弟弟可喀力哇的帐蓬,今晚他看守羊群,你可以睡在这里。”

“好的,谢谢。”唐叶万分感谢,至少今晚有地方睡了,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你们这里有电吗?”唐叶想给手机充下电,这么好的景色。

“电?没有,我们这里只有收音机,还是电池,你要干什么?”她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听起来十分可笑。

“我想给手机充电。”

“那不行,这里没有。”她摇了摇头,朝唐叶来了个媚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哦。”唐叶只好将这个想方放弃。正在此时,突然听到外面一声大吼,用藏语吼出来了:“可哩可哩。”

第一千四百二十七章棕熊之齿

唐叶不明白什么意思,只见克里雅立即站起来,冲出帐蓬。唐叶奇怪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毕竟来客人家里,人家出事,自己不出去看看,实在是有点没良心。他穿好羊皮鞋子,冲出了帐蓬。只见在雪花芬芬的前方,阿尔巴在手电筒的照耀下,在帐蓬外面约七八十米的山坡下方,正被一头西藏棕熊压在身下面,大口的撕咬。旁边的两个少年,拿着棍棒,不断上前抽打,却根本无力。

库巴尹个头较高,被那棕熊一爪拍在胸前,将他拍出四米多远,捂着胸口,痛苦的在风雪中打滚。那棕熊哇呜哇呜,将体重约一百七八十斤的阿尔巴,在地面上撕来撕去,痛得他啊呀啊呀的大叫。

而站在旁边的克里雅,却拿着手电筒,不敢上前制止。可喀力哇,手中拿着一杆猎枪,却也不敢开枪。因为那是散弹枪,如果打在狗熊身上,还好。如果打在父亲身上,那就完弹了。

原来,刚刚因为阿尔巴和两个儿子,正要将羊圈起来,隐藏在黑暗中的棕熊忽然扑了出来,将拿着猎枪的阿尔巴扑倒在地,枪掉落在旁边了。

“我靠。”唐叶吓了一跳。因为这头棕熊,看样子长度有两米,腰肥背壮,两腿粗如唐叶的腰一般,肚子的粗度,简直就像一头中型体型的大象,看身形,至少也有六七百斤。

唐叶这是第一次,看到西藏棕熊,这感觉让他有点吓矇了。要知道,狼群易斗,独熊难搏。所以,唐叶倒抽了一口凉气。

但又看到,剩下的可喀力娃与克里雅,都这么勇敢镇定,他也就镇定了下来。

那头熊用爪子,死死的将阿尔巴按在地面儿上,有时咬住他的胳膊猛甩了一下,痛得那阿尔巴啊的大叫起来,血液溅了出来,在手电筒的灯光下,显得更加残忍。

唐叶突然想起了自己买来的十把飞刀。那其实不是飞刀,是他从超市里买来的钢刀,展开来约有十二厘米,锋利无比。因为以前的飞刀,大都是唐叶自己订制。这次,因为时间问题,唐叶才匆忙的买了几把钢刀。

想到这儿。唐叶一摸口袋,掏出一把钢刀来,展开刀片,冲上前去,约有十米距离,唐叶早向前一扑,在空中跃起,看准棕熊的头部,嗖的一声,那钢刀穿过寒风,直刺棕熊的眼睛。“阿呜。”瞬时,棕熊大吼一声,停止了进攻。

但它抬起头来,朝唐叶这边望来,眼神中充满了凶狠。唐叶说:“可喀力娃,快把猎枪给我,快,快点儿。”

可喀力娃还比较纳闷这个陌生的汉人,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但是已经来不及多想,跑过来,要递枪给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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