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班倒,这样才可以把设备充分的利用起来,我希望能在三天内备足一千套。”
夏小洛有几分兴奋:“现在销路很好。”
夏近周喜悦地道:“没问题,只要销路好,肯发钱,愿意干活的人多得是。”
“账单要做好,到时候我可是要查账的哦。”夏小洛有几分戏谑。“到做完一千套的时候,你打电话给我,这有一个电话号码你记下,要是平时你就打这个电话,周末你就打卫生局传达室的电话。”
他把副校长苏绛唇的办公室的电话号码留给夏近周。
没办法,“大哥大”这种影视剧中拉风无比的手提电话在1987年已经出现了,但是贵的吓死人,要两万块钱一台,黑市价格甚至能卖到两万五一台,而入网费要六千元,他现在身价也就万把块钱,可不想为了装逼把钱花到这上面。
只能最大限度地节省成本了。为了王大力出去好办事,也为了显示“公司”实力,给王大力配的那个BP机,他已经下了血本了。
事情安排完毕,他回家又扒拉了两口饭,他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地直奔红旗电影院。
他把车子停在新华书店门口,往对面的电影院走去,忽然想起未来看电影人们都喜欢买点爆米花之类的零食,他就走到一个电影院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两瓶雪碧和瓜子。
远远看见穿着一袭白裙的何诗韵如同一朵一尘不染的荷花一样,外面穿了一件充满活力的卫衣,她双手插在衣兜里,有几分焦急地在电影院高高的台阶上慢慢地踱着步子。
本来已经是初秋,天气微凉,人们大多已经穿上了长裤,而她的打扮就显得特别出众。
为了在心爱的人面前展现最美好的一面,她是费了一番心思的,看见夏小洛来了,她本来有几分愠怒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夏小洛看了一下时间,道:“我们约的可是七点啊。都七点半了,你也不生气?”
何诗韵有点羞涩地偏过脑袋,理了一下秀发,把几缕青丝夹到耳后,素净的脸庞显得很清丽不可方物,道:“不生气,反正还没开演呢,还要有半个小时呢。”
“人家一般女孩子约会的时候,都会故意迟到晚来一个小时,看看男孩子的着急样,也显得自己高贵,你怎么不那样?”
何诗韵摇摇头,低头浅笑道:“不爱那样。高贵不高贵的,也不是通过这个显示出来的。按时到这里,是守时,不按时到是不讲信用,怎么就显得高贵了?”
其实她没有说的是她做什么事情都会考虑他的感受。他的一个皱眉一个微笑,他的一举手一投足,无不牵动着这含苞待放的少女的心弦。
每天睡觉之前,她就在自己那张充满女孩子芬芳的小床上躺着想他的感受是什么,他有没有在乎。
那是一种很卑微的感觉。
有时候甚至会因为他的一句话而哭,也会为了他的一个不小心的关心而感动好久,更会为他一个眼神而心跳不已。
听情歌的时候想到的是他,看爱情影片的时候想到的是他,会把任何事情与他联系起来,甚至他的朋友,他的生活她都感兴趣。
她怎么忍心让他久等?
夏小洛身体某处最柔软的地方轻轻地颤动了一下,为这单纯美好的女孩。
他把零食和饮料递给何诗韵,道:“给你买的。”
何诗韵皱眉道:“你又乱花钱了!”
夏小洛戏谑道:“你忘记了,现在我可是大企业家了,再说了,以前都是你请客,我也请你一回嘛。”
夏小洛帮他拆开零食包装袋,何诗韵看他如此温柔贴心,甜甜地笑着接过零食,放进嘴巴,一脸幸福地开始咀嚼起来,好像是多么美味的食物。
夏小洛看了一眼售票窗口,那里聚集了一大批买票的人,显然这个电影很火爆,他把零食饮料都递给何诗韵道:“你先我得赶紧买票了,晚了就来不及了。”
何诗韵从口袋里摸出两张票,她一直紧紧地攥着这两张票,在昏黄的灯光下,可以看得出电影票都被她的汗水浸湿了,道:“我已经买了,我来的早,那时候还没有多少人。”
或许是重生过来的他,前世曾经沧海难为水,已经很难心动了。但是此刻看着对自己情深意重的何诗韵,他还是心中一阵感动。
少女情怀总是诗。
距离电影开演还有一段时间,两人站在电影院前面的阶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空气中一种叫着爱情的东西缓缓流动,昏黄的灯光都似乎变得温柔起来。
“何诗韵。”一声呼唤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平静。
何诗韵回头一看,正是她的同桌陈红豆和几个女孩子勾肩搭背着走过来。
几个女生用暧昧的眼神看着他们两个,带着一种善意的嘲笑,那表情好像在说“看吧,被我们发现了吧。”
陈红豆重重地一拍何诗韵的肩膀道:“美美,看电影也不叫上我!”
“壮壮,明天还要上课,我以为你们周六晚上已经看了呢!”
何诗韵在班级里是最漂亮的女孩子,所以大家都叫她“美美”,而陈红豆最胖,所以叫做“壮壮”。
“吁……”大家一脸不相信地嘘道,然后相视大笑,仿佛都明白了何诗韵和夏小洛之间的小秘密秘密。
何诗韵则面色发窘地站在那里。
陈红豆意味深长地看了夏小洛一眼,道:“你们买过票了吧,我去买票,没买的话我帮你们带。”
夏小洛心中骂道,草泥马,好像我强暴了你家何诗韵似地。
陈红豆“身体强壮”,这买票的重任当然交给她了
几分钟后,陈红豆拿出了几张电影票过来,道:“够快吧。”
何诗韵拿出夏小洛买的零食,几个女生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片刻之后吃完了,夏小洛道:“我再去买点。”
还没动身,刚一回头之际,就瞥见一头红发的董笑锋带着五个身强力壮的混混走过来。
第77章寻衅
混混们整体气质可以用“流里流气”来形容,他们穿着花里胡哨的衬衫,拇指粗细的金链子故意戴在衬衫外面,恶俗而耀眼。
看上去比同龄人看上去要强壮得多,黝黑的胳膊比夏小洛足足粗了两圈,肌肉结实,胸肌高高的隆起,显然是经常练武或者是干体力活。
他们趾高气扬,面色骄横,眼神中都闪烁着阴狠的冷光,不怀好意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看谁都好像是杀父仇人,一副随时找个人开揍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