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到了现场。
但是,无法确定凶手的作案手法。
连凶手的作案手法都不知道,那自然就没办法破案,没办法找到凶手了。
而个时候,一个声音出现了。
“我懂了!”
紧接着一个年轻人出现了。
年轻人很年轻,十六、七岁的样子。
年轻人说他懂了,是说他明白凶手的作案手法了。
接下来,他果然将凶手的作案手法一一说出,凶手是如何行凶的?又是如何逃走的?
现场的警察们恍然大悟。
这个时候,漫画迷们心中大动,这年轻人厉害啊!推理能力非常强。
难道,他就是主人公,名侦探柯南?
嗯,十有八九应该错不了了。
只是,人设这么年轻,不过才十六、七岁的样子,让几乎所有的人都感到意外。
即便那些猜测柯南的人设,应该会很年轻的那些人,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年轻。
他们还以为至少会有二十几岁呢。
当然,大家也仅仅只是感到意外,并没有其它的什么想法。
这是李凡作品,哪怕人设只是个几岁大的孩子,也没有人会有什么想法。
……
第2353章 主角到底叫什么名字?
接下来继续往下面看。
还是刚刚那个案子。
疑是主角柯南的年轻人,说出了凶手作案的手法。
那么,凶手是谁呢?
年轻人很快给出了答案,凶手正是房子的男主人。
就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太太。
所有人疑惑,认为这应该不可能。
因为,男主人的腿有伤,他一直都是坐在轮椅上的。
怎么可能去行凶杀人呢?
然而,年轻人突然将一个花瓶,狠狠的径直扔向男主人。
男主人本能的躲避,直接从轮椅上站起,躲过了花瓶的袭击。
然而,所有人都看清了,他的腿根本就没有受伤,他一直都是装的。
那么,毫无疑问,他就是凶手了。
案子成功告破。
这虽然不是一个完整的案子,仅仅只能算是一个引子。
但是,所有的漫画迷们,却已经觉得十分过瘾了。
年轻人在这个案子中,仅仅只是小露了几手,就让人能够看出,他的推理能力很强,观察能力非常仔细。
不愧是主角,不愧是名侦探。
所有的漫画迷们全都十分欣喜。
然而,接下来,他们立即就进入到了懵逼状态。
年轻人帮助警方破了案,警方警官目暮向年轻人表示感谢,说,“哎呀!工藤新一,又让你帮忙了。真是不好意思。”
这句话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名字。
年轻人名字叫做工藤新一?
主角的名字不是应该叫做柯南吗?
年轻人不是主角?
我擦!不是主角一开场跑出来做什么?
也不对啊,年轻人一开始就出场,然后展出的极强的推理能力、观察能力等等。
这些全都是主角才应该有的待遇啊。
怎么可能不是主角呢?
既然是主角,他的名字为什么会叫做工藤新一?
难道作品名中的名字“柯南”,并不是主角?
这就更不可能了吧?
不是主角为什么要用他的名字作为作品名?
所有人都懵逼了。
而答案,只能在后面的内容中寻找。
那就继续往下面看。
年轻人的名字的确叫做工藤新一。
在目暮警官对他表示感谢之后,他说,“如果以后还有难以解决的案件,就尽管来找我名侦探工藤新一好了。”
然后接下来,工藤新一的身份揭露。
原来,他还只是一个高二的学生。
有报纸报道了这一次他帮助警方破案一事,“高中生侦探工藤新一,再一次帮助警方破案!”
再一次?
说明工藤新一经常帮助警方破案。
怎么看,他也只是主角啊。
那柯南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搞不懂,继续看。
学校里,好几个女生拿着报纸在看,说些工藤新一好帅,被称之为岛国警察的救世主之类的话。
工藤新一路过听到了,心里美得不行。
紧接着,一个女生出现,给正美得不行的工藤新一的脑袋上来了一下。
顿时就让工藤新一焉了。
女生叫做毛利兰,工藤新一的同学,和工藤新一非常熟悉的样子,老爸是个侦探。
通过两个人对话,可以看出毛利兰老爸的侦探能力,似乎不怎么样。
毛利兰是谁?
女主?
漫画迷如此想到。
两人在操场边一起走。工藤新一因为帮一群踢足球的孩子踢还足球,展示了自己高超的球技。
毛利兰说,如果工藤新一继续练足球的话,现在应该已经是一名优秀的足球运动员了。
工藤新一则表示,他练习踢足球,只是为了训练当侦探必备的运动神经。
还说世界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就曾练习过西洋剑。
福尔摩斯?
工藤新一突然提到了福尔摩斯,让所有的漫画迷都有一种惊喜的感觉。
福尔摩斯,享誉世界的名侦探,是李凡笔下最著名的人物之一。
福尔摩斯虽然只是李凡塑造的一个虚拟人物,但现在给人感觉,他已经不再是一个虚拟人物了。
而是一名真真实实的现实中的人,现在就住在兰国贝克街221B号。
即便是很多不喜欢侦探小说,没有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也都知道有福尔摩斯这个人。
这个人物的影响力已经十分巨大。
工藤新一突然提起福尔摩斯,让人惊喜。
李凡亲手塑造的一个名人,出现在自己的另外一部作品当中,这操作实在是相当的溜!
难道,福尔摩斯是工藤新一的偶像?
还真是。
工藤新一说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侦探之一,是他的偶像。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当侦探,他要成为像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
毛利兰问他为什么要当侦探。
他说,当侦探是一件非常有魅力的事情,越是难以解决的案件,他就越是兴奋。
在破解犯人计谋的过程中,把犯人一步步逼到绝境,逼到现身,那种惊险和刺激,那种成就感,只要体验过一次,就会欲罢不能。
这就是当侦探的魅力。
毛利兰对此没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