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时候的他们是因为落到第三顺位,安东尼就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历史已经发生改变,这个结果……
“2003年NBA第一轮第一顺位,丹佛掘金队选择……”
毫无悬念,斯特恩又习惯性停顿了。
詹姆斯和安东尼,甚至波什、韦德,小绿屋内的所有球员都抬头看向斯特恩,眼中都是藏不住的渴望。
这一年的状元,必定会被载入史册,谁都想!
“勒布朗·詹姆斯,2米03的小前锋来自阿克伦圣文森特·圣玛丽高中。”
在结果被宣布的那一刻,现场的丹佛球迷再次陷入沸腾。
詹姆斯!
克伦克最后还是选了詹姆斯!
孙昊听到之后也是一笑。
掘金和骑士上赛季都是为了詹姆斯而摆烂的,尽管安东尼打出那么辉煌的大一赛季,他们还是选了詹姆斯。
克伦克,不改初心啊!
而且,历史在这一刻迎来巨变!
克利夫兰小城骑士詹宣告不再,取而代之的将会是丹佛高原掘金詹!
詹姆斯在听到斯特恩的选择之后笑着站起来,脸上并没有流露出过多兴奋的神色,只是淡定的笑容。
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詹姆斯场下其实是很温和的,也基本上不会把情绪流露在脸上。
这点孙昊和他接触下来感触还是挺深的。
不过一旁詹姆斯的妈妈兴奋坏了,抱着詹姆斯已经喜极而泣。
她这一路过来,单独把詹姆斯抚养到那么大真的太不容易了。
詹姆斯倒是显得很成熟,伸手拍拍自己老妈的背,然后和亲友们逐一拥抱之后,接着转身接过掘金队的帽子,从容地走上台。
当然,有人欢喜有人忧。
詹姆斯成了状元,最失落的莫过于安东尼了。
之前他去丹佛试训的效果很棒,他以为自己机会不小。
但掘金队最终还是选了詹姆斯,那个比他还小了一岁的所谓天选之子!
不过,他的性格比起詹姆斯要激进多了。
他会让掘金队后悔的!
不管他去了哪里,他都会证明掘金队今晚的选择是错误的!
此时的解说席上,巴克利已经露出得意的目光。
事实证明,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吧!
乔丹也只是选对了一回姚明而已。
“时间会证明一切。”
乔丹则是耸耸肩。
这只是一个选择结果,真怎么样还得打了NBA比赛才知道。
巴克利摇摇头,乔丹还是那个迈克尔,赢了想让全世界知道,但是输了绝对装作没发生过……
詹姆斯已经走到台上,和斯特恩握手,转身合影。
虽然长相不是那么出众,但是气质这块绝对拿捏的死死的。
合完影之后,詹姆斯到台下接受记者采访。
“勒布朗,当选状元的结果如何?”
“是,我很兴奋,我在高中四年所做的努力就是为了今天,我要感谢我的妈妈,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教练,我的队友,没有他们我做不到这一点。”
继孙昊之后,联盟又迎来了一位【情商】满分毕业的高中生。
“选秀的时候专家预测时把你的模版定位了‘魔术师’约翰逊,你的偶像是他吗?”
“魔术师是我心中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之一,我们都一样是传球第一的团队球员,但是我的偶像是迈克尔。”
詹姆斯接着的回答却是让记者有些意外。
“迈克尔,他是最完美的篮球运动员,他的篮球哲学也是我最喜欢的,用最简单的方式去赢得比赛,那是每个球员都想去做到的。”
詹姆斯在说到这的时候脸上才流露出纯真笑容。
这也说明他说的话不假,因为只有在谈到偶像的时候人才会真情流露。
“这有点可惜,因为迈克尔刚刚从联盟退役,你失去了和他在场上交手的机会。”
如果不是孙昊的存在,记者这会儿就该说詹姆斯刚好是进联盟传承乔丹了。
因为詹姆斯高中时期穿的球队就是23号,和乔丹是一模一样的号码。
“不,迈克尔已经把他的接力棒递给了孙,孙是我要去挑战和击败的对象。”
在一个恰到时机的场合,詹姆斯把他原本只是藏于心中的想法,官宣了。
从此之后,23号的詹姆斯,挑战95号的孙昊,将会是联盟历史上最经典的对决之一。
而且,会蔓延无比漫长的一段岁月。
当然,那些都是球迷日后才会知道的事情。
在球迷看来,刚进联盟的03一代铂金状元,挑战刚刚帮助球队夺冠的FMVP,这是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质。
而且同处西部,那样的场面很快就会发生的。
也就在电视前的球迷被詹姆斯的采访所吸引的时候,斯特恩又一次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在詹姆斯接受采访的时候,他已经宣布了第二顺位的归属。
现在他手里拿着的,就是活塞队的最终选择结果。
第三百一十四章 ……选择易建联!
活塞队,会选择谁。
这个悬念,可能比掘金队会选谁还要大。
就和孙昊之前分析过的那样,因为他的介入历史已经发生改变,这支活塞和历史同期活塞有很大区别。
在普林斯没“大放异彩”的情况下,活塞队小前锋位置薄弱,选安东尼的可能性不小。
但同时,他们选米利西奇的可能性也很大。
因为历史中活塞也是榜眼,而他们选米利西奇最大的原因,就是总经理乔·托马斯对后者的偏爱。
在托马斯眼里,这个来自塞尔维亚7尺1的中锋,拥有远超同类型身材中锋的速度,力量,协调性、以及敏捷性,而且还具备欧洲球员的细腻度,欧美球员的对抗性。
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完美。
在托马斯的眼里,这是一个可以和之前姚明一样取得成功的大个子。
一边是球队需求,一边是总经理的偏矮。
活塞队的选择,很难猜。
但是好在,不用和之前那样纯YY纠结了。
因为斯特恩已经开始宣布最终结果。
“2003年NBA第一轮第二顺位,底特律活塞队选择……卡梅隆·安东尼,2米03的小前锋,来自雪城大学。”
斯特恩这一次倒是简单直接。
在他宣布了这个结果之后,到场的活塞球迷开始尽情的欢呼起来。
斯特恩的全球推广很成功,海外球员在NBA的知名度越来越高。
但归根到底,本土球迷还是会更喜欢本土球员,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
尤其是安东尼过去一年在NCAA的表现完全可以用“十年一遇”来形容。
活塞队选择安东尼,不说别的,球迷们肯定是开心的。
孙昊这时候看向安东尼,也满是期待的样子。
历史,又一次发生改变了!
安东尼,去了活塞!
丹佛高原掘金瓜,变成了底特律汽车城活塞瓜!
果然普林斯打没打出来,对活塞队最终怎么选人影响巨大。
而且比起詹姆斯去掘金,安东尼去活塞生涯轨迹改变的会更大!
早在总决赛开始之前,活塞队就已经完成了主教练更换,原76人主教练拉里·布朗到活塞走马上任。
对安东尼来说,他的未来也存在着完全相反的两种情况。
最好的情况,布朗像用艾弗森那样去用他,活塞队成为超级强队,甚至有机会建立王朝。
最坏的情况,布朗这个专门废新秀的教练把他都给废了,活塞和安东尼双输。
好和坏,这个历史中从未出现的组合,谁也不知道究竟会走向哪一边。
不过,安东尼起身的时候已经一扫之前的沮丧情绪,脸上迸发着无尽神采。
“布朗废新秀”说,是在米利西奇后才出现的,这时候的布朗,在大众眼中的身份更多的还是联盟名帅,艾弗森的恩师。
而且活塞队虽然不如历史同期强,但在东部也是标准的季后赛球队。
生涯一开始就加盟这样的一支球队,就意味着他在一开始就有机会打季后赛,甚至冲击总冠军!
换句话说,他生涯的起点,会比状元的詹姆斯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