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签完和解协议就给了。”袁长征道。
“为什么当时不一次性支付完毕,要分期支付?”方轶问道。
“主要是怕对方拿到钱后反悔,这样可以制约对方。当时我是咨询了赵律师的意见的,他说可以我才签的。有什么问题吗?”袁长征道。
“嗯,确实有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所谓的即时履行就是签完协议后要一次性的履行完毕,不能分期付款。
该解释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和解协议如果约定分期支付,开庭时只支付了部分赔偿款,法院是不应该适用该解释第五百零五条,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检察院的抗诉没有什么问题。”方轶解释道。
虽然袁长征听不太懂那些咬文嚼字的法律条款,但是他明白了一点,自己不应该分期支付赔偿款,因为这样的话,法院就不能适用上述解释的第五百零五条减轻对袁伟的刑事处罚。也就意味着二审可能改判,延长袁伟的刑期。
听了方轶刚才的话,袁长征心中一阵后悔,除了恨自己外,他更狠赵律师,因为当时所有的文件都是赵律师起草的。
“方律师,您刚才说的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这个区别大吗?难道法院的判决真错了?”袁长征想找法律上的漏洞,但是自己不是很懂法,他只能求教于方轶。
“嗯,区别还是挺大的。从轻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被告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我给您打个比方,比如按照《刑法》规定,被告人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如果具备从轻处罚的情形,法院会综合案情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判处被告人三年或者四年刑期,这就属于从轻处罚。
如果被告人具备减轻处罚的情形,法院有可能会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一年半或者两年。
这就是区别。”方轶解释道。
“那和解协议是必须要即时支付完毕才能适用减轻处罚的规定吗?有没有其他变通的方法?”袁长征的生意头脑快速开动起来,对于生意人来说,没有什么是不能变通的,哪怕只有一丝的可能性,他也会去尝试。
“根据最高院的指导精神,和解制度有三个原则:第一,自愿原则;第二,即时全面履行原则;第三,禁止反悔原则。
其实在您与对方签署的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对方就不能再反悔,即便对方真反悔了,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您一开始的担心就是多余的。
您的问题涉及第二个原则,即时全面履行原则。
说实话,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款项能否延期履行、分期履行等问题,各法院存在分歧。这也可能就是县法院适用减轻处罚,判您儿子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原因。”方轶解释道。
“按照您的说法,一审法院的判决未必就会被二审法院改判,二审法院还是有可能维持原判的,是这样吗?”听了方轶的话,袁长征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
“有这种可能性,当然这里面运气成分居多。
但是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意见,如允许延期履行、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款项,将会使法院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罚建立在尚不确定的事实基础上,一旦被告人获得从宽处罚后,拒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赔偿义务,受上诉不加刑原则所限,二审法院是不能加重其处罚的。
另外,由于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无疑会损害裁判权威,也会使被害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所以二审法院会不会改判,我不好说,但是我建议您做最坏的打算,不要太乐观。”方轶道。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一审时我们就是太乐观了,结果我爱人到现在还无法接受我儿子被判刑的事实。”袁长征明白方轶的话是对的,凡是都有可能出现例外的情况,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第163章 不得不防啊!
“另外,根据您的讲述,检察院的另外一个抗诉意见是: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检察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只是对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进行解释,一审法院根据该解释第五百零五条直接减轻处罚错误。减轻处罚应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我觉得检察院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而从轻、减轻、免除处罚都应该属于‘从宽处罚’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正是上述规定的具体化,第五百零五条关于刑事和解案件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刑事处罚的规定,均属于第二百七十九条“从宽处罚”的范畴。
因此,我认为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减轻处罚乃至免刑,无须再按照法定刑以下量刑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方轶想了想说道。
“这么说检察院的第一个抗诉意见才是关键?”虽然听不明白那些烧脑的法律条文,但是对于孟总来说,一些重要信息他还是能抓住的。
“嗯,或许还有其他突破口,当然这得在看过案卷后再议。这个案子,袁总想怎么办?”方轶看向袁长征。
他的潜台词很明确:袁总你是想另找律师呢,还是委托我来办理?
刚才方轶的话说的袁长征心里忽忽悠悠的,就像是在坐过山车,他不得不承认,方轶的专业能力很强,之前与赵律师和那位合伙人谈案子时,基本上聊不了两句他们就会转到找人,托关系上,进而要钱,很少对案情进行深入探讨。
上过一次当的袁长征咬了咬后槽牙,打算再试一次,委托眼前这位中年男律师做儿子的二审辩护人。
“方律师,您觉得我儿子这个案子有多大把握能维持原判?”袁长征问道。
“这个我不好说,我也不会跟您拍胸脯保证什么。您要是委托我,我会尽全力。”方轶说完看向袁长征。
他知道对方想让他给个准话,可这种事哪有那么多准话,毕竟裁判权不在律师的手里,说了又有什么用,搞不好会向赵律师一样,落下埋怨。
其实方轶从接到孟总的邀约电话后,便一直在想这个案子的破解之法,方法他倒是想到了一个,但是法院会不会采纳,即便采纳了会不会维持原判,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他不敢贸然把方案说出来。
再说了,对方还没委托,如果自己把方案说了,保不齐对方找个便宜的小律师把案子做了,把自己撇在一边。二审胜了自然袁长征不会说什么,可要是二审法院改判了,袁长征不会责怪小律师,肯定会在心里怨恨方轶专业能力不过关,害了他儿子。不得不防啊!
“方律师,我儿子的案子就拜托您了。”片刻后,袁长征一脸真诚的说道。
最后双方敲定二审律师费三万元。比一审律师费要少些,主要是袁长征心里没底,胜了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维持原判,所以不愿意付太多的钱。
袁长征与孟总在县里住了一宿,次日一早,二人便去了正义律师事务所,与方轶签订了委托手续。
走在市里的大街上,王德友一身轻松,他终于离开了公平律师事务所,转入了市内一家名叫为民的小律所。
看着熙熙攘攘的大街,他的心里却不像表面那么轻松。市里机会多,但是竞争也激烈,县里的律所就那么几家,但是市里的律所他叫得上名的就有一百多家,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
王德友知道,很多市里的律师都跑去京城发展了,有的律师关系在市里,人却在京城,这类律师大多做的是熟人朋友的案子,靠的是信任。
这类律师是具备将律师关系转去京城的资格的,但是人家愿不愿意转,以及能不能转那就另当别论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无外乎两点:
一、跨省转所的手续比较复杂,出于优化和竞争的考虑,京城律协对外省律师的调入审核很严格,而且调入的期限很长,正常情况下需要半年左右,当然有关系另当别论(也可以理解成区域保护)。
二、京城的开票成本大约是六个点,而市里的开票成本才一个多点(有税收优惠),相比之下对于收入不高的律师来说,五个点的差距可是很大的,所以他们更愿意将关系留在市里。
王德友像大多数律师一样,没有背影,也没有人脉,来到市里只能做孤胆英雄,自己闯。可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是赵存良赵律师那样见面自来熟的律师,所以初次来到市里执业如果选择单干很可能会饿肚子,房租都付不起。
早在有转所想法之时,他就想好了,去市里找家律所做工薪律师,先过渡下。他在县里时往市里跑了好几次,有些规模的律所都喜欢招收年轻的律师,因为年轻律师精力旺盛,可以没日没夜的加班,而且还没有家的拖累。
找来找去,最后他找到了为民律所事务所,为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姓宋,叫宋希濂,人很好,最近通过关系签了一家大企业的法律顾问,需要一位稳重些的律师坐镇,负责提供法律服务,于是王德友凭着他稳重的性格,成熟的外表获得了这个职位。
为民律师事务所是家小律所,工薪律师的工资不高,也就够日常租房、吃喝的,好在王德友媳妇在县里有稳定工作,孩子上小学暂时花销不大,家里有稳定收入,不用他操心,否则真够老王喝一壶的。王德友也没打算做一辈子工薪律师,不过是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徐徐图之。
王德友是个心(软)善(弱)之人,平日里过年过节的在农贸市场买只活鸡活鸭提回家,都得给媳妇宰杀,他是不敢动刀的,觉得太血腥了。让他提刀宰杀一个活生生的生命(鸡鸭),他不忍(敢)。
第164章 王德友
因为软弱的性格,王德友经常被家里的媳妇骂的一无是处,而每当挨骂之时,他都会嘿嘿发笑,蹲在一旁看着媳妇熟练的宰杀鲜活的生命。
用他媳妇的话讲,王德友这是猫哭耗子假慈悲,宰杀时一副圣人模样不忍下手,可吃肉时却没见他含糊过。
当然王德友还是很好学的,当年作为公司技术员的他,买了三大本教材自己复习了五个多月,一次性四百多分通过司法考试,可见其能力不一般。
自从上次与方轶见过后,他对方轶的印象不错,琢磨着如果自己的话误导了方轶的判断,让他对公平律师事务所产生幻想,那可就罪过了。
反正现在自己的律师关系已经转到市里的为民律师事务所了,王德友决定将自己在公平律师事务所的遭遇告诉方轶,提醒他下,顺便报复下顾清平。说干就干,王德友掏出手机后,才想起来,自己没有方轶的电话号码。
他记得正义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留有律师的电话,于是他匆匆忙忙的赶回了新租的住处,打开自己的戴尔笔记本,搜索起来。
方轶刚刚会见完袁伟,从看守所里出来,准备吃完中午饭后下午去市中院调卷,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是个陌生号。
“您好,是方轶律师吗?”电话中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是,我是方轶,您是哪位?”方轶听着声音有些耳熟,但又一时间想不出是谁。
“我是王德友,之前咱们见过,在县里的云雾茶庄。”王德友道。
“哦,是王律师,您有什么事吗?”方轶的头脑中浮现出一位面相老成,有些闷的中年男律师的形象。
“您现在方便吗?”王德友道。
方轶琢磨着可能是吴小清让王德友约自己,想再谈谈转所的事,便说道:“方便是方便,但是我现在市里不在县里。有什么事您直接说吧。”
“你也在市里啊,真巧了,我正好刚转到市里的律所执业,您方便见一面吗?我想跟您聊聊。”王德友心中一动道。
转到市里的律所执业?王德友不是在公平律师事务所做工薪律师吗?这是什么情况?方轶心中一下出现了好几个问号。
半个小时后,路边的一家驴肉火烧店内,方轶见到了匆匆赶来的王德友。
“王律师,您不在公平律师事务所了?”王德友落座,两人点完菜后,方轶问道。
“自从上次跟您见过面后,就转到市里的律所来了,我现在为民律师事务所做工薪律师。等过几年积累点客户,再出来做提成律师。”王德友信心满满道。
“这样啊!那您这次约我过来是……”方轶有点懵,搞不懂王德友找自己要做什么。显摆自己到市里执业了?不能啊,他王德友到哪执业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方律师,我见您也是个实诚人,所以有必要跟您说明下,以免您被我之前的话误导了。”王德友开门见山道。
“嗯,您说。”王德友这么一说,方轶算是明白了,还是为了之前吴小清拉拢自己的事。
“我之前在正义律师事务所的经历,上次咱们见面时,我都讲过了。但是进入公平律师事务所后的事,我没跟您说。
我想将我在公平律师事务所的经历告诉您,还是那句话,我不诋毁任何人,也不赞扬任何人,只是客观描述,以免误导您……”随后王德友将自己在公平律师事务所的经历讲了出来。
按照王德友的说法,一开始他进入公平律师事务所后,每天他跟打了鸡血似得,卖力的办案子,想多劳多得,赚些钱改善家里的生活,可是慢慢的发现,顾清平经常找借口克扣律师提成。
每当快下班时就安排开会,每周总有那么两三次,要是开会搞业务培训王德友也不会说什么,可每次开会都是顾清平坐在前面高谈阔论,说白了就是给律师洗脑画大饼。
不说律师各个都是人精吧,至少都不是傻子,一次两次听听也就罢了,成年累月的讲车轱辘话,就让人反感了。
其实如果只是画大饼也没什么,那家公司,那家律所不画大饼,只不过画饼的技术高低不同而已。后来王德友发现顾清平挑拨律师之间的关系,总之一句话不让所里的律师和睦相处,而且顾主任好像很喜欢拉拢一批人,打压一批人带来的快感。
若是发现那位律师私下发牢骚,顾主任就会团结一批人打击他,搞的跟宫斗似得,王德友都怀疑顾主任是不是电视上的宫斗剧或者宫斗小说看多了,把律所当成他的后宫了。
除此以外,公平律师事务所内部男女关系混乱,之前王德友加班下班晚,去主任办公室找顾主任时,无意中看到了顾清平跟新来的小前台腻腻歪歪的表现的非常亲密,当时给王德友恶心的不行。
没过多久他听说小前台涨工资了,工资比他都高,这让王德友有些吃惊,一个小前台的工资居然比律师还要高,太不正常了。
那段时间吴小清的脸拉的老长,见谁都跟人家欠她二百吊钱似得,一张嘴就是火药味,跟顾清平吵了好几次。
有一天王德友去法院开庭回来,见前台一片凌乱,花架子倒了,玻璃也碎了好几块。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顾清平家的母老虎找来了,一进门二话不说抓住小前台的头发就是一顿胖揍。
小前台也不是善茬,一开始吃了点亏,后来与顾清平老婆对打起来,两人边打边骂,老的骂对方是小扫货,狐狸精,小的骂对方是老母猪,X冷淡,占着茅坑不拉屎,双方把村里老娘们骂架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污秽之词漫天飞。
一旁的律师听得稀里糊涂,这小扫货,小狐狸精之类的词语好理解,但是这占着茅坑不拉屎是什么意思?众人纷纷展开联想。
所里的律师乐的看戏,没有人上前拉架,顾主任早就尿遁了,吴小清也不敢上前。直到后来警察来了才将二人拦下,带走。
第165章 重头戏就要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