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军心疼的要死,尤其是看到她手上的红疹,脸色很不好。
小李和小王都是比较喜欢祝军的,算是祝军的半个老师,看到他这副模样,给解释了一句:“她酒精过敏了。”
祝军听到小李的语气是喝过酒的,自然明白为什么,因为一般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都不会喝酒的,很真诚的道了谢:“麻烦李叔和王叔了。”
秦心也乖乖的鞠了个躬:“谢谢李叔替我挡酒,谢谢王叔叔送我回来。”
脸上笑嘻嘻的,很乖巧懂事,声音比平时娇柔一些,萌萌哒。
小李小王见过了秦心的本事,没有敢真拿大,留下祝军秦心小两口。
秦心拽着祝军的胳膊,身体热乎乎的靠着祝军,祝军低头看到她手上还没有消退的红疹,他的大手轻轻的碰触那些红点,有些热烫,“还难受吗?”
“刚刚有点痒,现在好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能喝酒,喝一杯就成这样了。”秦心的声音有些撒娇的感觉。
祝军被秦心软软的话挠到了心里,媳妇这么柔弱,还要下水救自己,他忍不住伸手环抱住了秦心,抱了好一阵才松开。
两人一起走到湖边草地上,坐下肩并肩的靠在一块,仰望着星空。
祝军这段时间被灌输的东西太多了,若是以前他会开口说,不能喝酒就拒绝了吧,但是现在却没有这么说,华夏的人□□故都这样,不是简单的可以拒绝的问题。
他只是搂着秦心的肩膀道:“我会努力的。”
秦心不知道祝军忽然为毛拐到努力的方向去,她抬头看了一眼祝军,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秦心认真的道:“我也会努力的。”
房间里祝军奶奶跟祝军爷爷抱怨:“老头子,你帮我看看,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不要玩你的望眼镜了。”
“别吵,老太婆,过来看。”祝军爷爷拉着祝军奶奶,两人挤在一个望眼镜跟前,一人一边,正好可以看到院子里坐在草地上相依而靠的秦心和祝军。
如果这是一幅画,就可以看到湖边有一对少男少女肩并肩依靠着,而他们不远处有一对老头老太太也肩并肩依靠着,或许这就是人类的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早上很早起来,为毛没完成码字呢……我回想了一下我就干了一件事……存钱……草草是属仓鼠的,喜欢存东西……比如有一笔钱625,我会把500存起来,125拿来花,要是912,我就努力想凑88,变成1000,存起来……多年来控制购物的好办法,双11到了,把帐号清空一下,呵呵,全部存起来……留下能花的只有一点点零钱了……
☆、第一百〇九章 :订婚宴
“莫兴宁,晚上的留学生PARTY你来不?”一个戴着黑色大镜框,有些胖的女孩,伸手捅了捅莫兴宁的胳膊。
莫兴宁感觉手上一阵不适应,他不喜欢别人碰他,强忍着皱眉道:“我会去的,不过我有一篇论文没有写好,可能会晚点。”
“安拉,你是优等生,反正能来就行。”胖女孩很爽朗的又拍了一下莫兴宁的胳膊,扭头大踏步走了。
莫兴宁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为何,却想起了记忆深处的她,也是那么不会看人脸色,有时候,原本记忆深刻的厌恶会因为时间而淡化,留下的就剩记忆深刻了。
他背着包缓缓的走到自己的车前,看上去就跟正常人一样,坐上车,发动引擎,米国的街道很宽敞,不会像华夏国那样每天都大堵车,他其实不是要写论文,只是不想去的那么早,说是留学生Party莫兴宁去过一次,更像是loser聚会,回国是天之骄子,在这里却是一个边缘存在,大家的共同话题一般就是抱怨这边的东西难吃,饮食各种不合适,牛肉不放血,腥味重,什么某某人对华人有歧视,开到后来更像是诉苦大会,再然后就是异国他乡男女凑对了……
莫兴宁不喜欢这种会,他觉得抱怨东西不好吃,是因为你没钱,你足够有钱,可以吃到你想吃的任何东西,对华人歧视,那是因为你不够出色,你足够出色,没有敢歧视你。不过这些人回国也算是一翻人脉,毕竟能出国留学的家境都不错,就像之前那胖妞,据说是京都的某大领导的女儿,莫兴宁才会忍着她一戳再戳自己,莫兴宁可以感觉到那小胖妞喜欢他,那眼神如以前的秦心一模一样,也才感觉到,原来那就是喜欢,爱慕。
他有一身好皮囊,身材好,个高,长的也英俊,只是在学校的时候,别人经常会误认他为日本人,让他很不爽,他终究是华夏国人。
所以即使不喜欢去这Party,莫兴宁还是没有拒绝,只是说晚点去。
莫兴宁开车去附近的沃尔玛买点日常用品,结果到了超市居然又碰到那小胖妞,陈丽笑的十分灿烂,一副惊喜偶遇的样子,莫兴宁也是醉了,自己十次来超市八次都能遇见她,这也叫偶遇吗?根本就是小胖妞知道他的生活习惯,专门等他的。
看到陈丽那骄傲兴奋的模样,莫兴宁选择了保持沉默,没有多说什么,心里不自觉的又想起来某人,以前莫兴宁遇到这种情况是怎么做的?直接找了借口甩掉她,或者干脆就不来了,可是现在他却能淡然处之,对陈丽也没有恶言恶语,果然好男人都是由一个被伤害的千疮百孔的女人培养出来的。
莫兴宁买了不少东西,陈丽也跟着买了许多,几乎是看莫兴宁拿什么,她也拿什么,结账的时候,各自结账,莫兴宁没有给她买的意思,她第一次抢着要给莫兴宁付,莫兴宁拒绝了。
推着购物车到停车场,要把东西放后备箱,莫兴宁是有洁癖的人,非常擅长整理,后备箱不大,他买了许多东西,却能一样一样塞好,放的整整齐齐。
而那边小胖妞正在鼓着脸憋足劲妄想把后备箱硬盖下去,把里面的东西压住,她不会整理,直接丢进去的,莫兴宁想装作看不见直接开车走的,可是看到她居然还打算用屁股坐到车盖上,不忍直视,还顶着一张华人的脸,莫兴宁黑着脸,下车,帮她把后备箱的东西拿出来全部整一遍,十分整齐的放好,小胖妞就看到莫兴宁那修长的手指跟有魔力一样,所有东西都服服帖帖的归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两眼更加冒星星了,好帅。
“兴宁哥?”就在小胖妞陈丽犯花痴的时候,一个甜美的声音在附近传来。
莫兴宁愣了愣,抬头,居然看到了马复香。
上次之后,马复香就搬家了,两人也没有再联系,不过她的校区在这附近,会来这个超市也正常,能遇上算是巧合了。
“好久不见。”对马复香,莫兴宁再见居然觉得很淡然,当初惊马事件,马复香在自己残疾了就离开自己,莫兴宁回想起来居然没有太大愤怒,可能他不够喜欢她,她也不够喜欢他,仅此而已。
“这是你女朋友?”马复香穿着一身白色香奈儿裙子,脚上搭配的是小香的单鞋,脸上化了淡妆,手上挽着最新走秀款的小香,一头长发随意的扎起来,额前掉下一缕,有点小慵懒性*感的模样,她依靠在自己的新车玛莎拉蒂面前。
犯花痴的小胖妞开的是一辆普通的丰田,穿着白T恤,黑色牛仔裤,运动球鞋,因为胖也显得不高,头发是*头,不过刚刚她在那里跳着压车盖,流了一头汗,头发也乱了,*头一乱就不好看,还很容易老气。
而莫兴宁像是永远不会出汗一般,帮她整理一堆东西也神清气爽的,他穿着黑色亮面衬衫,黑色长裤,身高挺拔,头发长短适中,很好看,倒是跟一身白的马复香非常登对。
马复香面带笑容的看着莫兴宁,这句话绝对是打趣,她笃定莫兴宁不会喜欢那样不修边幅的女生。
莫兴宁低头看了一眼有些狼狈的小胖妞,忽然点头道:“是的,她是我女朋友Cherry。”
陈丽忽然间觉得自己被一个巨大的幸福砸中,笑的更傻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莫兴宁喊自己的英文名,她的英文名其实是跟中文名陈丽差不多发音随便取的,是樱桃的意思。
莫兴宁这样说的时候,不是因为亲昵,而是忽然间他发现他想不起来小胖妞中文名是什么,只是听别人喊她Cherry的时候,他想着这么胖,不应该叫樱桃叫蟠桃还差不多,还有就是Cherry还有处*女*膜的意思,看小胖妞这副模样,妥妥的处*女一百年的节奏,因为这样的联想反就把这名字记住了。
马复香脸色呆滞了,说了句有空联系,有些尴尬的走了。
“那个,她是你前女友?”陈丽好奇的问道。
“算是吧,后来我受伤了,就分手了,刚刚别往心里去,晚上见。”莫兴宁低头看小胖妞呆滞的模样,莫名的伸手敲了敲她脑袋。
这时候陈丽才发现莫兴宁的腿似乎是有些问题的,他走的很慢,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小胖妞一下子脑补了一段十分悲情的感情在莫兴宁身上,直到他的车都开走,尾气都散了,她才回过神来,她开车回家,看着一后备箱的东西,都舍不得拿出来,摆的真整齐啊。
“完了,我真的爱上他了,怎么办?”小胖妞扑倒在自己床上,一脸兴奋的摸着自己的脑袋,他刚刚敲我头了,好亲昵。
秦心一把扑倒在床上,好紧张,怎么办,原本一直淡然的,临到跟前居然紧张起来,还有点不可思议。自己真要订婚了,上辈子跟莫兴宁订婚,正经的订婚宴还没有办就被退婚了,到死她都没有结婚,还是单身一人。
她深吸一口气,从床上跳起来,给自己打气:“加油,加油,加油。”
在另外一边,有人比秦心更着急。
姜蓉一直给儿子打电话,儿子不接,说好今天日子很重要,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平时不接电话估计是去打球,或者去实验室做实验了,可是今天特意交代好的,居然又不接。
打了五个电话,姜蓉都想杀到儿子学校去了。
好在她准备拨第六个电话的时候,儿子回来了。
“你怎么不接妈的电话。”姜蓉很郁闷的对着儿子大声问道。
“没听见啊。”祝行把手机拿出来,才发现未接来电,之前在实验室做实验调成静音忘记调回来了。
姜蓉看到儿子身上还穿着运动服,一副淡然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
“不是跟你说了今天你堂弟订婚,日子很重要叫你早点回来帮忙吗?”
“妈,不是晚上才去爷爷奶奶家吗?现在刚刚中午,你这么着急干嘛,又不是我订婚。”祝行脱了球鞋,换了拖鞋进门。
“你个呆子,今天会有一些很重要的人来,总之你给我表现的好点,妈妈给你准备了衣服,你一会去换上。”姜蓉看到儿子满不在乎的样子实在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只能强制命令道。
她原本对祝军要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订婚是很不满意的,对方还是打算混娱乐圈的,简直就是拉低自己夫家整个水平,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影响到自己儿子,带着这种不好的心情,回娘家的时候,跟自己父母说话难免会带出一点情绪。
没有想到她一把年纪了还被母亲私下骂了一顿,经过母亲的一翻解释姜蓉才明白祝家为毛会同意祝军和秦心订婚,是一种姿态,在外人看来可能是祝军差点死掉让祝家人害怕,急忙忙的给定下了婚事。
母亲的意思是祝家现在很得上面那位的青眼,既然祝军没有意愿,其实对祝行来说就是一个好机会,虽然祝行现在表现的像书呆子,但是孩子会长大的,先搞几年研究把职称弄上去,再从政未尝不可,而且祝行是祝家长孙,祝家肯定要支持。
姜蓉以前跟祝英保是自由恋爱,她家其实不太愿意姜蓉嫁给祝家,觉得祝家一堆莽汉,一个纳鞋底的女人生了三个儿子能教成什么样?祝老头自己也是泥腿子出身,不过女儿坚持,又看祝英保挺斯文的,感觉人还不错,勉强同意了。
婚后,祝英保对姜蓉很好,也没有花花性子,跟圈内的朋友比起来,姜蓉是很幸福的,丈夫对她好,婆婆也不为难她,之后搬出去过自己的小日子,很圆满。
因为圆满,不由得就心大了,想的东西也多了。祝英保是个很规矩的人,成绩不上不下也不惹事,这些年他混的算是不错,自家和老婆家都给力,也是十分顺当,姜蓉说起这事的时候他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就是当夫妻开玩笑一说,可能心底也真的存着有那样一丝渴望,并没有阻止妻子的行为。
今天这订婚宴说不定最上面那位胖子都会过来,所以姜蓉才火急火燎的给儿子打电话,让他早点准备,这是家宴,见面说话的机会多,难得可以留下印象。
给儿子准备好衣服,之后自己也要穿的隆重一些,姜蓉没有上班,不像弟媳妇还每天在医院忙的很,她的时间很充裕就是穿衣打扮做美容,约朋友一块玩,做做慈善。
不过即使这样,她还是为今天出席订婚宴忙了好久,女人总是在出门前少一件衣服,平日打扮的很不错的姜蓉也颇费了一番心思,几乎是挑拣了一遍衣柜才最终决定穿什么出门。
她选了一套紫色的礼服,常年要参加各种宴会,她的礼服是非常多的,几乎每次出去都不重样,撞衫这种事在名媛中发生是很失礼的。
紫色是很难驾驭的颜色,但是姜蓉皮肤白,生活养尊处优,看起来反而衬托的她很年轻,又不失贵气。
而同一时刻,今天的主角正在屋子里帮未来婆婆和奶奶挑衣服。
康雪穿的比较随便,她身材是不错的,每天保持工作锻炼,不过相比大嫂姜蓉,她就有些不够精致了,毕竟她没有那么多时间天天用来打扮,而且丈夫是军队上的,跟军队上的人打交道,敞亮一些就行,你打扮的太精致太贵气,反而不利于交流。
祝军奶奶年轻的时候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姑娘,也算是那十里八乡一枝花,性格爽朗很辣的那种,没上过学,却非常有胆有谋,当初敌人到村里扫荡,她一个女孩硬是带着全村老少妇孺都躲了过去,不仅躲了过去还设了陷阱让敌人吃了大亏。
秦心知道自己要走这一行,从开始就开始努力学习,既然要当公众人物,打扮是避免不了的,在看到师兄那出神入化的打扮技巧,穿衣搭配水平,秦心才认识到这绝对是一门学问,平日刻意多花了心思去学习,同时也不断回想自己脑子里那些曾经见过的当红明星走红毯的穿衣搭配,每次红毯都是一个话题,穿的好和不好都会被拿出来晒。
秦心自身身材条件很好,以前她都没有太注意,而且心里习惯的以为莫兴宁喜欢热情暴露一些的,她的衣着大都是那样的,凭白让人见面先看低三分,性*感尤*物这个词大多时候并不是赞美。
婆媳加婆婆的婆婆三代女人讨论穿什么的话题也真是醉了,秦心才发现自己婆婆在这方面真的是有待加强,还不如奶奶呢。
这样挑选衣服饰品倒是把秦心的紧张打消了。
等到姜蓉带着儿子提前过来帮忙,意外的发现今天的弟媳妇居然比平时漂亮许多,不仅仅是比平时漂亮,比自己也漂亮,康雪穿了一身红色的套装,长裤加西装,平日就扎马尾的头发今天也盘了起来,显得脸非常小,她也是属于个子高挑性格爽利的女人,这样一打扮,非常有味道,有点中性化的服装,利落,加上搭配的丝巾,又有几分女人,很帅气亮眼。
再看到康雪身边的秦心,身为女人的姜蓉起了极大的不满,秦心太漂亮了,穿着纯白色小礼服的她如同中世纪的油画里走出的少女公主一般,俏皮又有说不出的风情,连学霸祝呆子祝行看到秦心都忍不住脸红了一下,心跳加快。
不过想到她是堂弟的未婚妻,祝行只看一眼就收回了眼神,心底想着将来自己的妻子一定也要长的这般好看才行。
却不想,姜蓉极力看重的儿媳妇正是此刻在米国念书的陈丽,一个小胖妞,祝行深感失望,不过这是后话了。
眼下是今晚的订婚宴,属于家宴,就在祝家老宅举行,邀请的人并不太多,不过排场却不小。
祝老爷子很爽快的退了,并不是愿意当苦行僧,虽然对下一代教育不允许孩子出门纨绔乱花钱当冤大头,但是在家里的享受却是不会落下的。
谁都知道祝家的食物是一绝。
祝老爷子和老太太都很挑口,老了天天念叨着当年的无公害绿色蔬菜,家养的大肥猪,上好的牛肉,野生的鱼,一翻心思都花在吃上,甚至花大代价翘了国*务*院的厨子,专门从全世界各处搜罗最新鲜的食材,说起来在吃的这方面,花的实在是有点奢侈了,不过就这样,居然也不会让胖子反感,胖子反而更放心了,有爱好就好,因为好吃挖国家墙角也可以理解,毕竟是为国家做了贡献老了享福是应该的,胖子没有说的是,总比那些处心积虑各种弄权的好,他就喜欢祝老爷子这样的,有弱点光明正大的摆出来。
对于祝家的这场订婚宴,来的人心思各异,不过面上都是带着笑意,连杨家的人都来了,本来杨老被胖子莫名其妙的病退到了政协,还是因为祝家的缘故,关系应该不好的,不过杨家十分会做人,在京都人脉非常好,八面玲珑,谁都说他好,胖子这事,大家都私下说胖子抽风,为杨老叫屈。
就这样了,杨老还一点不记仇,祝家孩子订婚,他自己年纪大不出面,让他的儿子杨旬来了。
杨旬今年大三,看容貌很斯文英俊,脸上挂着笑容,高额头,身上有杨家特有的亲和力,看着就容易产生好感。
他在大院里的人格魅力就非常高,祝军这些人都喊他杨哥。他非常有凝聚力,就是大院里的刺头,父母都管不了,到他这里却服服帖帖,很是传奇。
宾客都来的差不多了,作为订婚的主角才出现,秦心从楼梯上走下来,祝军在下面伸着手等她。
在秦心出现的那一刻,现场不自觉的安静了下来。
每个人第一个感觉都是,美,太美了,祝家这小子一定是被美色迷昏头,什么救人之类的都是借口吧。
盛装出席的秦心很美,这是她最美的年纪,豆蔻年华,现在才18岁,如同花朵,正是初始绽放的时候,稍显稚嫩的脸上已经初具绝代芳华的姿色,可以预见再过几年这个女孩将会长成什么祸国殃民的模样。
杨旬站在人群中,也是仰头看着那个女孩,只是一眼就又低下头,手中的酒杯轻轻的转着圈子,冰凉的玻璃杯摩擦着手心,看着杯中的红色液体轻微的晃动……
而陆湖在人群中看着秦心,却是痴态无比,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