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上辈子肯定也做了很多好事,才会遇到你……这么有自知之明的。”
叶蕊停顿了一会儿才加了后半句话,让沈念之有些哭笑不得。两个人腻歪了一阵,也没在家做晚饭,而是去了叶蕊喜欢的餐厅吃了顿晚饭,又去看了音乐喷泉,坐了摩天轮。
回到家之后,沈念之没有像上次那样给叶蕊烤个蛋糕,而是给她做了一碗长寿面,上面卧着的荷包蛋晶莹饱满,葱花也是青翠欲滴,叶蕊一口气将整碗面都吃了,沈念之坐在她对面看着她吃,脸上满满是幸福。
等叶蕊吃完面,沈念之突然走到门边将灯关了。桌上先前摆好的小饰物发出淡淡的荧光,面碗底部也散发出幽幽的蓝光。沈念之手捧一支心型的蜡烛朝叶蕊款款走来,然后单膝跪下将另一只手伸到了叶蕊的面前。
黑鹅绒的小盒子里,摆放着一颗闪闪发亮的钻戒,沈念之的手一挥,那蜡烛不知怎么就变成了一束娇嫩欲滴的玫瑰花,沈念之微仰着头,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阿蕊,你愿意嫁给我,与我一生相伴吗?”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起来发现又感冒了,我对自己的体质真是无言以对
小伙伴们周六再见……让我先把感冒治好,工作也是一堆忙的,我都飘着在上课(┳_┳)
☆、第错74章 接错电话
单膝跪地手拿玫瑰花和钻戒的沈念之突然就求婚了,完全出乎叶蕊的预料。她出门前也想过,今年的生日沈念之会不会给她准备什么惊喜,却没想到他会求婚。
尽管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但叶蕊还是第一时间点头说了“我愿意”,因为沈念之看起来有些紧张,她怕她多思考几秒钟,他会变得更加紧张。
戒指被沈念之小心翼翼地套在了叶蕊的手指上,就像套住了她整个人一样。叶蕊问他要了另外一只戒指,套在了他的中指上,他们这样也算是订婚了,在结婚前就是未婚夫妻的关系了呢。
“我还有样东西要送给你,不过今天晚了,等明天我带你去看吧,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
沈念之满心喜悦,却没有发狂,而是握着叶蕊的手指放在唇边慢慢亲吻着。他知道他求婚她一定会同意的,他只是怕自己的求婚仪式有些简陋,可他不希望自己的求婚是一场作秀,只想和叶蕊两个人见证这个幸福的时刻。
“不管你送什么我都喜欢,不过是什么东西竟然还要出去看?”
叶蕊偎进了沈念之的怀中,没想到他还准备了其他的,只是究竟是什么东西,还要出门才能看?叶蕊忍不住凭空猜想起来,从用的穿的到吃的,沈念之却咬了咬她的耳朵,只说是秘密,然后将叶蕊推进浴室洗澡,自己收拾起了客厅和厨房。
等沈念之洗完澡围着浴巾出来,发现叶蕊并不在客厅看电视,可房间也关着灯,去哪儿了呢?沈念之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人,真怕叶蕊走了,但是看到她的包和鞋子都在,又放下了心,最后去了自己的房间,虽然关着灯,但他哪里都找过了,也只剩下自己的房间没进去看了。
打开灯,叶蕊还真就躺在他的大床上,笑眯眯地看着他。沈念之看到满床的花瓣和躺在花瓣中间的佳人,只觉血气上涌,而叶蕊晃动的小脚,更是让他移不开视线。
沈念之恨不得化身为虎将叶蕊连皮带骨头都啃掉,而他也确实这样做了,等到第二天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房间的时候,两个人谁也没有醒,平时5点就会醒的叶蕊躺在沈念之的胸膛上睡得正香,而沈念之是一脸满足的傻笑,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9点多的时候,叶蕊听到了手机的振动声,这才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摸过手机她没多想就接了起来,声音中还带着没睡醒的慵懒。
“……你在睡觉?”
打电话过来的是萧珏,听到他的口气,叶蕊还以为下午了,看了眼一旁的闹钟,也才9点多,这个点睡睡懒觉也很正常吧,他的语气那么不可置信是什么意思。
“嗯,听到手机振动的声音才醒的,有什么事情吗?”
叶蕊打了个哈欠,将两个人身上的被子拉好,刚起床还有点冷的感觉,要是萧珏没什么事,她想再睡一会儿,等念之醒了再一起起来。
“念之……他在你身边?”
萧珏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变得更加复杂。叶蕊也愣了愣,没想到他那么厉害,连沈念之在她身边都知道,明明念之睡得那么熟一点儿声音也没发出来啊。
“你怎么知道的?”
叶蕊忍不住问了过去,反正她和沈念之的事情萧珏也知道,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如果打电话过来的是哥哥她还要瞒一瞒,是萧珏就无所谓了。
“因为我打的是他的手机,没想到接电话的会是你。”萧珏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有一堆话想对叶蕊说,可是话到嘴边,又不知该如何开口。今时今日,他已经没有立场质问她什么,她是真的变了,可是他不再有立场过问了。
“那要不要我把他喊醒?你找他应该有事情吧。”
叶蕊看了眼手上握着的手机,还真的不是她的而是沈念之的,不过昨天他们俩手机都放在了床头柜上,又是同款,她拿错倒也不奇怪,至于萧珏欲言又止地在想什么,她不高兴去想,反正他找的人不是她。
“不用了,也不是什么大事,等过两天我再和他说吧。”
萧珏打电话给沈念之,只是想探探他的口风而已,毕竟沈念之这个月工作排得特别满,陪叶蕊的时间肯定很少,而昨天又是叶蕊生日,他本来以为他们会产生矛盾甚至分手的,没想到……究竟是他低估了沈念之,还是高估了自己?
“好。”
叶蕊在床上又躺了下来,摸着沈念之刚长出来不久的胡茬来回摩挲着。萧珏不说话也不挂电话,叶蕊索性开了免提将手机放在床头柜上,自己专心玩起了沈念之的胡茬。2分钟过后,沈念之模模糊糊地醒了,说了声“老婆别闹”,叶蕊收回手笑了声,萧珏那边有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然后电话挂了。
“……几点了?”
沈念之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倒是清醒了不少,叶蕊也没有解释,只是让他先去洗漱。等两人穿戴整齐开始吃早饭,叶蕊才把萧珏打电话过来她错接的事情说了。
“原来我没有幻听,难道是他打碎什么东西了?”
沈念之回忆了一下,似乎他醒来的时候说了什么,那时候叶蕊在摸他的胡子玩,他就说了声别闹什么的,萧珏看来还是很在意叶蕊啊。
“可能吧,也许是你没睡醒的声音太受,他被诱.惑到了。”
叶蕊托着下巴,不忘调侃一下萧沈这对CP,沈念之有些无语地喝了口甜豆浆,见叶蕊吃得那么香,嘴巴又这么不饶人,就把她的那碗放了酱油和油条的豆浆拿了过来,把自己的那碗给她了。
不管是豆浆还是粽子都引发过微博的南北甜咸之争,沈念之一直不敢尝试咸豆浆,但看叶蕊每次那么享受的样子,他也想尝尝加了酱油的豆浆究竟是个什么味道,虽然看起来怪怪的,但叶蕊喜欢的,他应该也会喜欢才对。
“这是恼羞成怒了?连人家喝了一半的豆浆也要抢,你不是说这东西不能吃的嘛,自己还吃。”
叶蕊嘟着嘴,喝了口沈念之的甜豆浆,她也不是不喜欢喝甜豆浆,只不过当年在白云城喝太多有了心理阴影而已,连带着也不喜欢喝牛奶了,可是叶予老是给她准备牛奶,她又怕自己不喝他觉得奇怪,每次都乖乖喝掉了。
“不能吃所以你要少吃点,我替你吃掉。”
沈念之就着油条很快就把叶蕊的那一碗豆浆喝掉了,味道有些出乎他的意料,还真的挺不错的,怪不得叶蕊会喜欢。
“早知道昨天晚上不答应你了,以后我在家是不是一点地位都没有啦。”
“调皮,快点喝掉,我带你去看神秘礼物。”
沈念之刮了刮叶蕊的鼻子,两个人嘴炮外加甜言蜜语了一阵,便出门了。沈念开车上了高速,很快到了临市,叶蕊一边欣赏着路上的风景一边哼歌,在看到一望无际的海面之后,也想到了上次和沈念之在海边拍摄《天赐良缘》时发生的事情。
“今天要带我去游泳吗?可是我都没带泳衣诶。”
“我帮你买了件新泳衣,等会儿看看喜不喜欢。”
沈念之摸了摸叶蕊的头,笑容有些高深莫测。等到车停下来,叶蕊看到漂亮的海景别墅才意识到不对劲,原来沈念之的神秘礼物并不是带她来游泳,而是带她来看房子?他什么时候买了一套海景别墅啊!
“喜欢吗?以后我们结了婚,就住在这里好不好?想游泳想看海随时都可以。”
沈念之牵着叶蕊的手进入了别墅内部,站在二楼的落地窗前,海景风光尽收眼底,沈念之从背后搂住了叶蕊,和她一起贴在了窗上,这几个月来他辛苦赚钱,总算是把这套海景别墅给买下来了。
“念之,你让我说什么好。”
叶蕊转身望向沈念之,眼睛亮亮的,泛着泪光。沈念之吻了吻她的眼眸,紧紧地抱住了他:“那就什么都不说,抱紧我就好了。”
正午的阳光灿烂而热烈,透过窗将两人的剪影刻在碎花地毯上,定格了许久许久。
作者有话要说:沈小念:终于赚够钱了,很快就可以迎娶小叶子,住进大别墅,走上人生巅峰~
哥哥:呵呵,你问过我这个大舅子没有(#‵′)
一周没见啦,大家有想我吗?希望下周六见的时候我的感冒好了(┳_┳)这个月感觉比去年9月累多了,事情做也做不完,每天回家就想睡觉,好想不干了(┳_┳)
这甜甜的文衬托地我心中愈发酸涩→_→好想把沈公子揍一顿,把哥哥占为己有哼唧
☆、第仑75章 昆仑剑侠
叶蕊答应了沈念之的求婚,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跨进了一个新的领域。从此之后她和沈念之不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而是未婚夫妻的关系了,接下来他们说不定会很快结婚,到时候会有自己的小家庭,甚至会有自己的孩子……
躺在沈念之的臂弯里,叶蕊听着此起彼伏的海潮声,总觉得一切像是在做梦一样。明明和沈念之相识也才一年多的时间,两个人的感情却是如此浓厚,让人觉得很不真实。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叶蕊不知道她和沈念之未来会怎么样,也许他们会争吵,感情会变淡,甚至后悔结婚,可是那都是不可预知的未来,没人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最终错过了彼此,岂不是更让人后悔一生?至少此时此刻,她和沈念之都是真心相待,想要相守一生,那就够了吧。
“在想什么呢?我的小叶子。”
沈念之睁开眼,挠了挠叶蕊的下巴,他看不见她的神情,满心满脑都是喜悦,叶蕊答应了他的求婚,也很喜欢他挑的房子,那么接下来,他们是不是就可以结婚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了?就是叶蕊那个哥哥不太好搞定。
“在想你,在想我们的未来。”
叶蕊在沈念之的胸膛上蹭了蹭,海边的夕阳真美,伴随着海潮声,那暖黄的光芒仿佛照进了人的心里,将每一处阴影都洒满阳光。
“真巧,我也是,看来我们真的是天生一对。”
沈念之的胳膊坚实有力,叶蕊在他怀里真有几分小鸟依人的味道,虽然比武力值的话沈念之并敌不过叶蕊,但叶蕊也不会在他的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武功,毕竟这不是一个武侠世界,沈念之即使一点儿武功也不会,也能给她满满的安全感。
有的时候保护人,并非一定要靠武功。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和武功高强的大侠对战,书生也不一定会输。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部分,也都有自己薄弱的部分,但只有要一颗想要保护对方的心,对方总是能感受到的。
“是啊,天生一对。”
叶蕊和沈念之说了会儿只属于两个人的情话,晚上还是回到了叶家大宅,一来是叶予今晚会回来,她如果不在家叶予不知道会说出什么话来,二来海边的别墅还没有完全布置好,看看可以住人却不太行,而沈念之第二天还要拍戏,把叶蕊送回家之后就直接去了剧组下榻的酒店。
叶蕊回来的时候叶予已经到家了,正在吃晚饭,他的视线从她的手上扫过,最终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让叶蕊先去洗澡,然后到书房去找他。
叶蕊很快洗完了澡,将戒指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在没有公开婚约之前,戴着戒指出门简直就是给自己找话题,她还是少给自己的经纪人增加麻烦得好。
“最近工作室买了几个小说的影视版权,你看看有没有特别感兴趣的。”
到了书房,叶予将几本小说递给了叶蕊,一副谈公事的样子。叶蕊稍稍诧异了一下,便低头看起了这几本小说。第一本是现代言情小说,富家女和穷小子的故事,叶蕊粗粗一番就放到了一边。第二本是民国的小说,讲述军阀混战时期一个女人与三个男人的爱恨情仇,有爱情有爱国还有抗战,叶蕊翻到结局看了看,也默默摆到了一边。
下面两套书都不止一本,篇幅很长,却都是叶蕊喜欢的,一部是古代宫廷剧《美人江山》,讲述一个官家嫡女从小小的美人一路成长为皇后的故事,前朝后朝错综复杂,有阴谋有战争有爱情,剧情紧凑,人物刻画地也非常生动,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是不错,叶蕊之前就看过网络版,她当时也想过如果拍成电视剧应该很不错,没想到孟离工作室把它给买下来了。
另外一套厚厚的书是一部女性.向的修真小说,在众多的修真小说中算得上是鼻祖的存在了,每次提起修真文或者仙侠文,它都会被许多人提起,影响力可见一斑。
叶蕊虽然没有看过这部《莲叶何田田》,但也听说过几次,男主角何熙是女主角叶甜的师尊,师徒恋虽然为世人不容,但读者却一直都很喜欢看,而小说中的师尊仙风道骨,鹤发童颜,不知道俘获了多少颗少女心。
叶蕊将两套书放到另外一边,翻起了最底下的一本,这是一本由当下很红的单机游戏《昆仑剑侠》改编成的剧情小说,和其他几本不同的是,它是男主向的,女主角在里面的戏份不及男主角的二分之一。
叶蕊虽然没有玩过《昆仑剑侠》,但前两天有听明远说起,《昆仑剑侠》最近出了第三代游戏,与一般的单机游戏有很大的不同,她虽然不玩游戏,但也有了几分兴趣,正打算有空的时候玩一玩,没想到工作室把游戏第一部的影视版权给买下来了。
“这三部都觉得不错?”
叶予喝了口红酒,看着叶蕊的动作和神情,就知道她对后三部小说都很喜爱。前两部小说其实是工作室以白菜价买下来的,而《莲叶何田田》是作者自动联系工作室洽谈的,因为作者很喜欢叶蕊,希望自己的小说拍成电视剧的话,叶蕊可以出演女主角。
《美人江山》则是孟离的喜好,至于《昆仑剑侠》,它的影视改编版权却是他亲自谈下来的,因为以前叶蕊很喜欢这部游戏,六年半前游戏刚出来的时候,叶蕊就玩上了,家里还有《昆仑剑侠》和《昆仑剑侠二》的豪华版和珍藏版,现如今《昆仑剑侠三》已上市,他之前就预定了一套豪华至尊版想作为妹妹今年的生日礼物,只可惜物是人非,这份礼物他再也无法送出了。
“最近《昆仑剑侠三》刚刚发售不久,正是大热的时候,如果你三部都很有兴趣的话,我建议先拍摄《昆仑剑侠》,游戏改编剧话题度很大,而且这个游戏剧情很不错,我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看到叶蕊的眼神在《莲叶何田田》与《昆仑剑侠》之间游移,叶予沉默了一会儿,终是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这建议出自他的私心,但他说的也是实话,叶蕊如果真的想在娱乐圈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好,那角色是随便我挑?”
叶蕊知道叶予是孟离工作室背后的老板,这年头出钱的是大爷,他想先拍《昆仑剑侠》当然不会有人反对,不过这种工作室买下的戏,工作室里的艺人可以先挑角色?她也不太懂这些,只是看叶予把这几部小说拿过来给她选,应该是让她演女主角的意思吧。
“当然,工作室只有你一个女艺人,你的角色可以直接定下来,其他角色还要再找,不过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在叶予的观念里,《昆仑剑侠》的女主角自然是叶蕊饰演,不过女二号的人设也很不错,要是叶蕊喜欢也无不可,反正他只负责提供机会,要怎么选怎么做,他会让叶蕊自己做决定。
“那我先去看看小说,然后再定角色,可以吗?”
叶蕊听明远说起过《昆仑剑侠》,因为是单机游戏的关系,主角团一共有四个人,两男两女,以男主角为主要操纵人物,但游戏改编成电视剧之后,戏份怎么样还是两说的,毕竟那些回合制里面打斗的镜头肯定要改掉,听明远说女二号和女一号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叶蕊想自己看一看,再做决定。
“可以,剧组搭建起来没那么快,我还要和孟离商量具体的事情,你先看看剧情小说,也可以看看游戏视频,这两天把角色定下来。”
叶予难得一口气说了这么长一段话,叶蕊很快拿着牛奶和书离开了书房,叶予注视着她离去的背影,缓缓地闭上了双眼,再睁眼时似有泪光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