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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盛开_分节阅读_第88节
小说作者:顾安谨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371 KB   上传时间:2016-01-21 21:43:22

  常欢连忙答:“没事儿,没事儿,初二记得回来吃饭就好对了,司凤一起来哈。当初你哥也去我们家老家做客呢。”她忽然笑了起来:“当初你哥还害得我骑着一头猪在村里狂跑呢,你来了,我带你去看杀猪啊!”

  司凤依旧淡定地看着她。

  常欢:“…………”

  下楼的时候,罗威说:“你就承认吧,那个司凤不喜欢你!”

  常欢:“…………”

  放假罗威没啥事儿,就想跟着常欢去乡下看看。

  出了柳城的省道,马路开始烂起来。因为川内的冬天经常下雨,原本就坑坑洼洼的路面,蓄了不少水,时不时能看见几只鸭子在马路的水坑里面游泳。

  幸好张起开车技术不错,又是辆越野车才没让这高低不平的路面把地盘刮坏。

  看着泥泞不堪的路面,常欢叹了口气。她记得老家这条马路好像在她前世死的时候都还是这样。

  开出了一段路,忽然见前方倒了一辆拖拉机。几个麻布口袋落在地上,其中一只口袋被刮烂了,落了满地的花生。

  那一对夫妻正蹲在泥巴马路上捧起一捧捧沾满泥巴的花生,张起把车靠在路边下车帮两人捡花生,常欢他们也跟着下车帮忙。那一对夫妻连忙道谢,常欢和两人搭讪:“你们这是拿去卖还是做啥?”

  “哎我们是收的花生。准备做点花生糖拖到隔壁市去卖。没想到拖拉机半路坏了,幸好花生没倒多少出来,不然可要愁死人咯。”说着,那女人从兜里摸出几块花生糖散给大家:“尝尝看,自家手艺。”

  常欢剥了一颗塞进正在帮老乡修车的张起嘴里,这时孟然已经叫了起来:“真好吃,这花生糖怎么比平时吃的酥脆不少,又香又甜。”

  常欢仔细看了眼花生糖,很快就找出特别之处,原来这花生糖里面的花生比平时吃的不一样,但哪里不一样常欢又说不上来。

  “我们家的花生是我男人用爆谷花的锅子爆过得,所以吃起来特别苏脆。”那女人笑的很自豪。

  爆谷花又称爆米花,在川内经常见到。就是一个黑色的小锅炉,里面放上一斤包谷(玉米)用高压火力压几分钟,然后放气的时候会“砰”地一声,像炸弹爆炸一样散开热气。一锅爆米花就成了,是常欢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的零食。

  不过这种爆谷花的做法,在2000以后就很少见到。很多都是电影院卖的那种奶油爆米花,基本属于80后特别的回忆。

  常欢没想到这个老乡居然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来做花生糖,那男人递了支烟给张起和罗威,叹气道:“没办法,这几年出去打工的人太多了。留在家里种地没啥收入。只好想点办法赚钱。可惜,这路烂的很不说,遇到下雨天还容易滑坡。咱们这一带的花生做花生糖最好吃,我做了点去隔壁市卖,人家城里人都喜欢吃的很。

  常欢灵光一动,对老乡笑道:“老大哥你这花生糖,很好吃。我想和你合伙做生意。你看怎么样?”

  ☆、第119章

  听说常欢要和自己做生意,那男人抽了一口烟,眯着眼在她身上转悠了一会儿,才问道:“为啥?”

  常欢笑:“老实跟你说吧,我看中了你做花生糖的手艺。想投资和你做生意,你就当技术入股了。钱这些都我出,你只要带人就好了。”

  那女人把丈夫拉到一旁,小声说道:“当家的,那姑娘岁数忒小了,这不会是洗刷我们吧?”

  “你懂什么,那姑娘和她身边的男人一看就是这个。”那男人竖起大拇指,又抽了口烟望着天:“唉呀妈呀,这是我老王家要发财呀。不过……”他扭头看着常欢:“这姑娘咋这么眼熟呢?”

  “嘿,别说,还真是眼熟。”老王媳妇儿也跟着点头,忽然一拍大腿:“唉呀妈呀,那不是咱们十里八乡都很有名的常欢吗!”

  说起常欢,那可是乡亲们的骄傲。

  小小年纪就闯荡出了名堂,听说还是啥富豪之一?这别的不说,就冲她是咱们镇上出去的能人,咱们也该相信她呀。老王在心里如是想到,一时竟然有些拘谨。

  他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常妹子,不不不不,是常……常……”老王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常欢,常欢抿嘴笑了一笑:“老大哥,你就照着家乡的风俗喊我一声常妹子就成了。”

  老王受宠若惊,连连摆手。最后喊了声常当家的,在乡下一声当家的可谓是最崇高的尊敬。

  倒弄的常欢很不好意思,羞得脸都红了。她把自己的想法给老王说了,自己之所以和他合作。一来是看中了老王的手艺,这花生糖做的实在好吃。而且花生糖是他们镇上的招牌,基本家家户户都会做。常欢这次回来,看见家乡的情景有些难过,自己富裕了不成啊。必须带动乡亲们一起发家致富,她想把镇上的花生糖推广出去,做成闻名全国的招牌。

  这样既帮助了家乡人民的发展,又可以让外出务工的乡亲们都回乡建设家园。

  在家乡生活,总比出去打工遭人白眼强的多呀。打工的日子,她以前也经历过,说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

  老王一听,心里那个震惊。

  他实在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女娃娃居然有这雄心壮志,不过他随即犯难了。不是他不相信常欢,只是他们一家子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地方。从以前到现在,这村里这镇上这县城,过了几十年不还是和以前一样,哪里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常欢少年成名,是个会挣钱的人。

  可她想让一个贫穷的城镇走向发家致富,这可不比神仙点石成金,动动手指头就能成的。

  “常当家,你真是这样想的?”

  “当然了,老大哥,你放心,和你合伙做生意我绝对是诚心的。”

  “不不不,我说的让家乡的乡亲们都发家致富的想法,你是当真的?”

  常欢正了脸色,肯定道:“当然是真的了,这是我回乡的头等大事。”

  看着常欢白嫩秀气的面颊浮现的坚定之色,老王忽然觉得眼眶有点酸。他背过身子抹了把脸,转头看着常欢:“干!常当家的你放心,花生糖这一块儿我一定给你整出顶好吃,别人还模仿不出来的配方。”

  常欢灿烂一笑:“那成,我等着你。对了,老大哥,过年初二我结婚,来吃喜酒啊。“

  老王连忙点头答应,连忙谢过常欢,又特别感谢了张起帮他修好车子,目送常欢他们的车子消失在泥泞颠簸的乡村马路上。

  “当家的,你说那常当家说的是真事儿?”

  老王点燃一根烟,啪嗒啪嗒抽了半天,才慢慢悠悠吐出一句:“不晓得,不过我相信她!”

  “诶,常欢,你想着怎么建设你家乡啊?”罗威全场听着,一时也有些好奇。就他一个出生在城市里的小青年来说,常欢的家乡可真穷,穷的简直有些惊天动地!

  常欢偏头,看着那些坐落在山坳间的土瓦房和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叹了口气:“先修路吧,八十年代的口号不是‘要想富,先修路’嘛,不管做什么,交通畅利这一点是肯定的。”

  罗威点头,也转头看着窗外的景色。虽然穷,可青山绿水,随便望向哪一处都是一副静美的油画。也难怪当初冯晓龙在这边采景会得奖啊!

  常欢一直路思考回了老家,张妈妈和外婆早就等在马路门口。见他们回来,都笑开了花:“咱们的新郎官和新娘子终于回来了啊。”

  常欢刚下车,不少孩子都围了过来讨糖吃。

  罗威一见,赶紧从座位上拿出糖果拆开散给孩子们,大人们都围在一旁看热闹。有些想去讨几颗糖吃的,见他们几人衣着光鲜,有些不好意思。罗威这家伙散糖散的很开心,一路走过去,争取不漏掉一个老乡。转眼一袋十斤重的糖果都散光,乡亲们得了糖免不得要说很多吉祥话。又见他们刚回来,大家有心看热闹,却真没好意思往外婆的小院子里挤。

  进了屋,看着自己小时候住过的老屋。

  常欢心里心绪复杂,张妈妈穿着雨鞋,在屋里忙活:“饿了没?吃点东西吧。”

  “妈,坐下吧。咱们还不饿!”

  张妈妈哪里闲得住:“那成,你们坐着,我去给你们煮点稀饭,欢欢不是爱吃吗?”

  外婆也笑呵呵的和张妈妈去厨房烧火,没办法,张妈妈不会用乡下的柴灶,一烧火准是灰尘满天飞。罗威坐在一旁不时垫着脚去看围墙外面的景色,扭头看着张起道:“你怎么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激动啊,你都要娶老婆了,你怎么还不激动啊!”

  张起抬眼,淡定地吐出两个字:“激动。”

  常欢歪在他身上笑,张起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这些年他早已从初见常欢时的活泼青年,长成了不苟言笑的汉子。可是娇妻在怀,他怎么能不激动呢?他只不过不想让人知道老房子着火,一但烧起来那通天的火势连自己都能焚烧殆尽的。

  见两人恩恩爱爱,罗威撇了撇嘴。扭头看着厨房,双眼一动,转身朝厨房走去。

  厨房里外婆和张妈妈正在聊天,见罗威走进来,外婆笑道:“你这孩子,怎么进厨房了?”

  罗威咧嘴笑:“饿了,想吃点东西。”

  “饿了,等会儿,我早上蒸了芋头,拿一个给你吃。”张妈妈一听,赶紧站起来从碗橱里拿出一个芋头塞给罗威:“尝尝,我亲手挖的,可香了。”

  “谢谢阿姨。”罗威咬了一口芋头,咧嘴笑。

  十八/九岁的男生,装乖的时候那可是萌萌哒。

  张妈妈立马软了心肝儿:“哎哟,瞧这小伙子多可爱啊。不像我们二起,整天板着一张脸。想当初啊,二起也是软软糯糯的娃娃头一枚。如今都要娶媳妇儿了,哎,我们家老三也快长歪了,真愁人啊!”

  罗威笑的特别开心:“二起?张哥的小名真有趣儿。”

  张妈妈笑的也很开心,把张起小时候的逗逼事儿都说了出来。厨房一行罗威收获了一个芋头二起少年中二逗逼事儿。

  罗威拿着芋头出去,就见常欢和张起两人往外面走。他好奇:“你们干嘛去?”

  张起弯腰给常欢系鞋带,淡淡答:“出去看看。”

  看热闹?看风景?无论哪一种罗威都爱,他连忙举手:“我我我,我也去。”

  常欢笑:“那你得换一双鞋,你穿的鞋子很容易踩滑摔倒!”

  罗威低头一看,自己穿的板鞋,再一想刚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那踩一脚能带起一脚泥巴的路面,打了抖,连忙扭头对外婆道:“外婆,还有雨鞋没有?”

  “有,你等着我去拿。”外婆从厨房厨房,回屋里拿了几双雨鞋出来:“这是张妈妈买的,就怕你们回来走不习惯。张起和欢欢也换上再出去。”

  三人换好了雨鞋,这才走了出去。

  冬季爱下雨,乡下的路都是泥巴小路。一人踩一脚,到最后就像麻糖似得又粘又滑。穿了雨鞋这都不是事儿,常欢带着两人绕道后山竹林,这里是她小时候经常玩的地方。

  几人边走边说话,忽然见一个男孩子手里拿着小锄头在挖冬笋。罗威自来熟,直接和人家搭上话了。那男孩子抬头看了眼常欢,喊了句:“常欢姐姐。”

  常欢这才认出来这是隔壁李婶的儿子,忙笑着打了招呼。朝他介绍张起和罗威。那孩子很有礼貌,挨个都叫哥。罗威不满,指着张起:“你应该叫他叔!”

  张起扫了他一眼,罗威立马怂了。

  常欢帮腔:“你在嫉妒我起哥沉熟稳重有男人味。”

  罗威:“哼,不就是二起吗,我有什么好羡慕的。”他就讨厌常欢爱说实话。

  张起扬了扬拳头,罗威抱头蹲下:“哥,我错了了。”

  在后山转了一圈,罗威特得意地捧了几个自己挖的冬笋,说回家让外婆给炒肉吃。

  张起却打量着四周,又去后面的小山坡上走了一圈,才和常欢回去。

  ☆、第120章

  晚上在吃饭还在吃饭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外面喊道:“常大娘在家吗?”

  外婆应了一声:“谁呀,进来说话。”走到门口一看,居然是李婶和他男人。

  两人神色拘谨地站在院子门口,你推我我推你,就是没人上前一步。

  外婆笑了一声:“啥事儿,进来说呀。”

  李婶她男人又推了李婶一下,李婶“嗨”了一声,上前陪笑道:“她婶子,我们想找你借点钱。”

  外婆惊讶:“咋回事儿?”

  李婶腆着脸说:“我们也知道大过年的找你借钱不好使,可也实在没办法了。水娃子这不是要上高中了吗?我们想让他读好点的学校,所以准备在县城里买套房子。可钱凑来凑去就是凑不齐。实在没办法才来找你的……”李婶陪笑道:“她婶子你要是借给我了,来年我们肯定还上。”

  “差多少?”常欢从屋内走出来问道。

  李婶面色一喜,搓着衣角说:“差两万……”似乎怕常欢觉得多,连忙道:“我们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的,一百二十几个平方,只要十万左右。我和孩子他爹这些年也存了些钱,就差这一点了。婶子借给我,我们一定来年还!”

  李婶和她男人的为人常欢很喜欢,都是踏实肯干的老实人。这些年为了挣钱除了种自己的庄家地,还把村里外出打工的人家的地也借过来种。李婶在家种地养猪贴补家用,李婶的男人就去工地上干小工。就两人的家底来说,其实也算村里数一数二的。

  不过这点钱在城里卖套房子还是不够的,但为了娃娃受好教育,他们是砸锅卖铁都想把这套房子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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