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也教我学武功吧!”毛毛这个年纪,正是最喜欢看武侠片的时候,安安刚才的表现太帅了,他顿时羡慕得要死,扑过来朝叶纤红嚷道。“我要学得像安安哥一样厉害——”
“行、行。”叶纤红担心他一松手,就让野鸡跑了,随手接过来,抓在手里,嘴里应道。
胡向阳在里面转了一圈,也回来了,看到他们已经有了收获,非常惊讶。
望了望地上的野兔洞,以及洞口的稻草,忍不住埋怨道:“刚才怎么不叫我一声,这么好玩的事,居然错过了——”
这种抓野兔的方法,可比去年抓野猪有趣多了。
那个光靠小红的武力值,把野猪打死,没什么技巧。
用烟把兔子熏出来,再用猎狗抓它,以前就听人说过这个方法,可惜一直没机会亲手试一下。
“那还不简单,我们继续找就是了。”叶纤红轻松地回答。
这边别的野兽没有,野兔应该还是有的,只要用心找,这么大一个大岙,再找个野兔洞,肯定没问题。
怕旺旺和安安抓的时间久了,手酸了松开,让野兔逃走。
于是抽了一把稻草,随手搓了一条绳子,把野兔和野鸡重新绑了一下。
这样就算掉在地上,它们也逃不了。
做完这些,大家才继续往前走,寻找野兔洞。
叶纤红用精神力扫瞄周围的时候,也会碰到一些意外。
比如有一次看到一个洞里,里面居然是几十条蛇。
虽然它们已经冬眠了,一动不动像是死蛇,可是女孩子都怕这种动物,用精神力观察时,它们就像在面前,还是把她吓了一大跳。
快到水库边时,才发现另一个野兔窝。
这次把机会让给了胡向阳,让他同样用火攻的方法,抓了两只野兔。
这样一来,五个人手里都提了东西,就算还有猎物,也没法拿了。
于是决定先回去。
反正看天气,雪还要下几天,今天才大年二十五,还能出来玩几天。
进村的时候,有人看到他们手里提着猎物,非常羡慕。
那些半大的孩子,则不停打听在哪里捉的野兔。
听说是大岙那边捉到的,也蠢蠢欲动,准备下午去碰碰运气。
到家的时候,叶知书已经在准备午饭了,见到他们真的捉了野兔回来,也非常意外。
“旺旺,毛毛,你们把手里的东西拿回家吧!”叶纤红开始分配收获。“如果你们喜欢吃野兔肉,那换成两只野兔也行。”
对自家来说,野鸡野兔肉诱惑并不大,所以让堂弟他们先挑。
“姐,我要野鸡。”毛毛是小孩子,喜欢漂亮的东西,所以选择了它。
叶纤红也不在意,让他们抓紧时间拿回去,交给三婶,中午还能做了吃。
马上要过年了,三叔一家也难得团聚在一起。
这时候做顿好吃的,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
旺旺也没客气,带着弟弟回家。
等他们离开后,叶知书找了只木桶,把它翻过来把野兔盖住,打算中午先宰一只,红烧来吃。
郑建国看到了,帮忙过去帮忙剥野兔皮。
“小红,你是不是能看到地下的东西?”胡向阳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小声地问道。
自从发现她能从三楼轻易跳到阳台外的树上后,已经认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小红做不到的。
特别是刚才其它人都找不到野兔在雪地里跑过的痕迹,偏偏她一找一个准,能轻松发现野兔窝。
“怎么可能?你以为我的眼睛是X光啊?”叶纤红哪里肯承认。“我只是看得比你们仔细,所以能发现野兔经过时,留下的细微痕迹——”
两人虽然感情非常深,如果被他知道自己能透视任何物体,那万一跟别的帅哥站在一起,他肯定要胡思乱想了。
“哦。”胡向阳应了声,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红烧兔肉,叶妈妈加了洋葱和红萝卜,一只两斤多的野兔,做成满满一大海碗,端出来时香气扑鼻。
用高度白酒去除膻腥味,又加了姜蒜八角糖等调味料,味道极其鲜美。
“好吃。”胡向阳夹了一块进嘴,大声赞了一句。
或许是心理原因,总觉得这兔肉特别美味,忍不住赞不绝口。
“你怎么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对一盆兔肉也大惊小怪,你看安安都没有你这么夸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两人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虽然还没结婚,因为已经同居在一起,所以给人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明明年长的他,却给人小孩子的感觉,像个没长大的弟弟。反倒比他小四五岁的叶纤红,更像个姐姐。
好在两人不介意,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安安望了两人一眼,没有说话。
他现在也觉得这个姐夫不靠谱,明明二十四岁了,在姐姐面前却像个孩子,完全没有男子汉气概,替姐姐挡风遮雨。
如果不是姐姐喜欢他,恐怕他会反对两人在一起。
第四十八章教徒弟
吃了午饭,旺旺和毛毛又过来了。
这次不是缠着要去大岙抓野兔,而是要学武术。
“安安,你先把从罗叙那里学来的东西,教给他们。”叶纤红被他缠得没法,只能让弟弟帮忙。
说到底,他们也只能学这些基本的东西。
自己的能力,是靠修炼出真气获得的,他们没法学。
就连安安,也是当初逼着他跑步健身,再加上一些灵液,才有了这样的变化。
唯一获得好处的是胡向阳。
因为不想暴露秘密,引来不可测的后果,所以也只教他最浅显的修炼方法。
小孩子容易哄,当安安教他一些基本的拳脚动作,他就被吸引住了。
连旺旺也兴致勃勃地跟着学那些动作。
郑建国夫妻这才知道,儿子的能力已经这么强了,在一边又是欣慰又是感慨。
原来天底下真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
安安现在成绩这么好,又会唱歌跳舞和打篮球,居然下了这么多苦功。
几个人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个多小时,大冬天地出了一身汗。
叶纤红去给他们倒水的时候,往每个人的杯子里滴了一点灵液。
毛毛和旺旺这么懂事,给他们也调理一下身子吧!
不求跟安安一样,但愿兄弟俩再长高一些,身体再强健一些,以后到了社会,就不容易吃亏。
可惜村子里被雪封了路,否则寒假里可以让他们每天跑一个小时的步,像当初安安一样,把身体素质提升上去。
服灵液后,最彻底的吸收办法,就是通过运动打磨身体。
灵气就会通过循环系统进入身体每一个部位,促进新陈代谢,把体内的废弃物和杂质排出来。
第二天一早,兄弟俩又过来找叶纤红,想去大岙碰碰运气。
昨天下午,村里不少半大孩子,结伴去抓野兔,结果自然一只也没捉到。
这样一来,今天就没什么人去了。
毕竟外面天寒地冻,没有收获,谁会在这样的日子,去雪地里受罪。
毛毛相信堂姐在,肯定能抓到野兔,所以一点都不担心。
“你们昨天练了半天武,不累啊?”叶纤红被毛毛缠得没法,走过去揉了揉他的头,郁闷地问。
传统的练武,最先的基本功无法是压腿、扎马步以及出拳收拳练习。
别看这些动作很简单,真的练起来,绝对受罪。
压腿时需要压韧带,以前没练过的人,初次压下去,那酸爽真的无法形容。
安安教的时候,虽然没有用蛮力帮他们压,却要他们把腿搁在一米高的台阶上,弯脚伸手去抓脚尖,并保持这个动作一分钟。
直腰时,真的感觉腿都要断了。
扎马步更是痛苦,一开始虽然背可以靠在墙上,可是没过一两分钟,大腿内侧的肌肉就酸痛得发抖了,坚持到后面,感觉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
反倒是出拳收拳最简单,只是练久了,两条胳膊周围的肌肉,也酸痛无比,晚上拿筷子夹菜,也会很难受。
“刚开始很累,现在没事了。”毛毛仰着天真的笑脸,回答道。
他现在真的不觉得累,反而全身非常有精神。
叶纤红这才知道给他们服了灵液后,很快把体内的酸性物质排出来了,这才会让他觉得精神。
好吧!还是自己的缘故。
反正在家也没事要忙,那就带着他们继续出去一趟。
“带只袋子吧!”叶知书见他们又要去捉野兔,从屋里拿出一只折好的蛇皮袋交给他们,上面还绑了一条麻绳。“如果捉到了,就装进袋子里,扎紧袋口,不怕它们跑了。”
野兔肉确实很鲜美,如果多捉几只,关起来养着,过年有重要的客人过来,可以宰了招待他们。
叶纤红见妈妈也这么乐观,只好努力多捉几只回来了。
到了大岙,继续寻找野兔。
这边昨天虽然来了一群毛孩子,把周围的雪全部踩乱了,真有野兔爬过,也看不出痕迹。
好在晚上又下了一场雪,所以又变得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