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柏并不为自己辩驳,屈指轻轻敲了下桌子,示意慕容轩赶紧做决定。
慕容轩心里把沈柏也一起恨上了,知道自己现在寡不敌众,瞪了沈柏好半天最终还是认命的把衣服往自己身上套。
他皮肤呈麦色,穿上粉色有些显黑,一点不显娘气,反而更加衬托出他的憨直,顽强不屈。
衣服虽然有点娘,但总比之前的薄纱好,慕容轩的腰杆挺直了一些,沈柏才发现少年长得很高,比自己高出半个头,肩背挺阔宽厚,绷着脸的时候还真有那么一点不苟言笑的意思,乍一看有顾恒舟三分神韵。
魏巡没去过瀚京,也不了解顾恒舟,慕容轩是他随便在漠州城里找的小倌还是什么人特意挑选送过来的?
沈柏暗自揣测着,飞速在纸上写下几句话拿给慕容轩看:我答应要帮你报仇自然不会忘记,也请你记住,是你主动答应要配合我演戏的,若是你放不下自己的自尊骄傲,时时刻刻要摆脸色耍脾气,也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沈柏写这些字句的时候面色很平和,她比慕容轩要矮不少,又是坐着的,看上去没什么威慑力,气势却冷沉得完全碾压慕容轩。
慕容轩眉心微皱,走到沈柏面前,压低声音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沈柏并不直接回答,故弄玄虚的写下一句:等时机成熟你自会知道。
“……”
慕容轩唇角抽了抽,没再说话。
知道他是默认要配合,沈柏用火折子把写过的纸点燃烧成灰烬,然后让丫鬟进来伺候两人洗漱。
洗漱完,沈柏带着慕容轩去大厅吃饭,出了门,她朝慕容轩勾了勾手,慕容轩皱眉忍着恶心去牵沈柏的手,却被沈柏一巴掌拍开,直接楼了他的腰。
慕容轩本能的要推开沈柏,被沈柏狠狠一脚踩在脚背上。
沈柏那一脚没留余力,慕容轩疼得闷哼一声,憋疼憋得一张脸变成酱紫色。
沈柏没给他挣扎的余地,揽着他的腰继续往前走,一路到了前厅,下人已经备好了一桌丰盛的饭菜,魏巡迎上来,冲沈柏拱手笑盈盈的问:“大人昨夜睡得可好?”
沈柏颔首点头,在慕容轩柔韧有力的腰上捏了一把,惹得慕容轩气鼓鼓的瞪着她,却又碍于魏巡在场,没敢直接推开沈柏,这样子反倒有种欲拒还迎的感觉。
魏巡了然,给了沈柏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让沈柏和慕容轩坐下来吃饭。
慕容轩完全的是贵少爷做派,没半点推辞的意思就要坐下,然而屁股刚挨到凳子,沈柏就意味深长的咳了两声。
慕容轩回头看着她,沈柏下巴微抬,示意他站旁边。
目前明面上小爷才是地位最高的,哪轮得到他坐下?
慕容轩不想起来,沈柏眉梢上扬,两人僵持片刻,慕容轩还是压着脾气站起来。
沈柏这才掀开衣摆坐下,魏巡这个时候倒是极有眼力见儿,把肉粥推到慕容轩面前叮嘱:“大人舌头有伤,不能咀嚼食物,你把这碗鱼粥搅凉一点再伺候大人吃下。”
慕容轩不甘不愿的接过那碗鱼粥翻搅,魏巡又对沈柏说:“下官在城中最好的酒楼追云楼三楼订了上好的包间,大人上午可去追云楼远眺观景,听书看戏,饿了还能品尝咱们漠州最具特色的美食,下午稍事休息,还可观看漠州传统的祭祀。”
东恒国的祭祀都是用活人,沈柏现在一听到祭祀就忍不住皱眉,沾了茶水在桌上写字,问:什么祭祀?
魏巡极会察言观色,见沈柏似乎有些不悦,连忙解释:“漠州多水患,每次发了洪水之后,城中都会举行一次祭祀,用一头生猪献祭,祈求风调雨顺,不要再发水患,虽然有些落后愚昧,也算是城中百姓唯一能够求得心安的法子。”
用生猪献祭,这听起来倒还好,只是稍微有点浪费。
沈柏点点头,对魏巡今天的安排还算比较满意,不过她强调不要惊动城中百姓,也不要魏巡派人保护,自己带着慕容轩和两个禁卫军出门便好。
魏巡不敢违背沈柏的意思,只派了一辆马车给沈柏,两个禁卫军驾车,沈柏和慕容轩坐着马车出门,一行人晃晃悠悠到了追云楼。
沈柏却没急着进去,先带着慕容轩去附近的成衣铺逛逛。
慕容轩的眼光不错,一进门就相中两套冷色调锦衣,伙计要拿给慕容轩试却被沈柏阻止,让店里的裁缝帮慕容轩量尺寸,而后选了两匹颜色粉嫩花哨的布。
伙计没见过这样的客人,迟疑的开口:“公子,你挑的这两匹布颜色娇嫩,适合未出阁的姑娘,不太适合这位公子吧。”
沈柏摆摆手,指指那两匹布,又拍拍慕容轩的胸膛,一脸笃定。
小爷要的就是这两匹布。
伙计怕砸了店里的招牌,又看向慕容轩,慕容轩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听他的!”
得,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怪。
伙计把布包起来,打起精神报价:“公子,一共三两银子,衣服要五日才能做好,你先付一半定金,五日后来看了衣服觉得满意再付剩下那一半定金。”
沈柏没给银子,拿笔在纸上写道:去魏州府找账房,就说京里来的沈少爷在你们店里买了东西,账房会直接把钱给你们。
伙计惊愕的看看沈柏又看看慕容轩,万万没想到这两个看上去奇奇怪怪的少年竟然是从京里来的贵少爷。
把账记到魏巡头上,沈柏又带着慕容轩去了漠州最大的脂粉铺,里面除了胭脂水粉,还有各式各样的饰品。
铺子里都是女子,猛然看见沈柏和慕容轩一起走进来,店里的女子全都惊愕的看着两人,慕容轩面上有点挂不住,凑到沈柏耳边低吼:“你别太过分了!”
沈柏不予理会,从容淡定的把慕容轩带到二楼,问伙计要了一套胭脂水粉,然后又让他们把镇店之宝拿出来。
沈柏身上穿的衣服是魏巡让人准备的,为了贴合她的身份,用的上好的雪蚕丝布料,伙计是识货的人,知道沈柏有钱,也没多问他和慕容轩两个大男人买这些东西做什么,麻溜的把镇店之宝拿出来。
镇店之宝有很多样,白玉骨扇、珊瑚耳坠、金缕发冠、润香口脂等,全都是为讨女子欢心准备的。
慕容轩对这些东西厌恶得不行,把脑袋扭到一边一眼都不肯看,沈柏把这些东西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目光最终停留在一支白玉簪上,那白玉簪通体莹白,钗头呈浪花状,浪花有浅浅的蔚蓝色,钗尾略尖,整支钗没有其他任何装饰点缀,浑然天成。
沈柏只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眼睛,伙计见她喜欢,连忙开口:“公子眼光真好,这支玉钗是由上好的匠人一点点从玉石里开采打磨出来的,玉石本身就是这种颜色,形状是根据颜色打磨的,绝对没有其他任何加工,是本店最贵重的宝贝。”
这支玉钗的成色很好,只是过于素淡,在其他镇店之宝的映衬下显得有些不大起眼,若是送给未出阁的姑娘,未免太沉闷。
沈柏看见这支玉钗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它出现在顾恒舟头上的样子。
顾恒舟现在才十八,等过两年及冠,束上发冠,这支玉钗必然是最最符合他气质的,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这个。
沈柏拿起那支玉钗摸了摸,玉钗打磨得极好,莹润温和,让人爱不释手。
沈柏眼睛亮闪闪的看向伙计,伙计会意,竖起三根手指说:“公子,这支玉钗至少要三百两银子。”
伙计给了一个议价的空间,本以为沈柏多多少少会还个价,结果他刚说完,沈柏就把玉钗放进盒子收好,直接塞进怀里。
伙计还有点难以置信,看着沈柏问:“公子决定要这支玉钗了?”
沈柏点头,和刚刚一样如法炮制,让伙计直接去州府管账房要钱。
伙计麻溜的帮沈柏把胭脂水粉都装上,沈柏不想提这些东西,伙计便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塞进慕容轩怀里。
一口气花了好几百两银子,沈柏终于带着慕容轩去了追云楼,直奔三楼包间。
魏巡订的追云楼最好的雅间,房间布置得非常雅致,从窗户往外看,正好将北通河的景色和漠州城大半风情尽收眼底,而门外正对着大堂戏台子,是听书看戏的最佳位置。
楼里伙计知道沈柏的钦差身份,两人一来,伙计立刻奉上零嘴瓜子和茶水,照顾沈柏舌头有伤,零嘴都是入口即化的那种。
沈柏和慕容轩坐下,拿起零嘴吃了两口,味道甜而不腻,很是符合沈柏的口味。
沈柏眉梢微扬,有点喜欢,大堂里的人得了吩咐,锣鼓敲起来,早就准备好的戏班子开始唱戏。
沈柏昨夜收了慕容轩,魏巡便以为她是急色之人,今日这戏安排的是寡妇暗地里与人私会的烂俗戏码,唱词露骨大胆,堂下的人听得不住叫好,沈柏跟着笑笑,眼底却是一片薄凉。
慕容轩的心思完全没在戏台子上,见沈柏听得入迷,他伸手探向沈柏胸口,沈柏皱眉把他的手打开,警告的横了他一眼,慕容轩看着沈柏,问:“东西不是买给我的吗?怎么不给我?”
沈柏翻了个白眼,她又没说这支玉钗是给他买的,他凭什么来要啊。
慕容轩说:“不是给我的?买给你喜欢的人的?”
沈柏抿唇算是默认,慕容轩勾唇讥讽:“人家不喜欢你吧,你买这些东西给他,他一点都不及感动,甚至还会觉得恶心。”
这话可真刺耳。
沈柏深吸一口气,冷冷的看向慕容轩,慕容轩并不害怕,幽幽的反问:“怎么,我说错了?如果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魏巡还敢这么明目张胆的送人给你享乐?”
顾兄喜不喜欢我关你屁事!
沈柏在心里骂了一句,还是觉得气不过,用手指沾了茶水在桌上写道:我喜欢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他也可喜欢我了,等你以后见到戴这支玉钗的人就知道他有多喜欢我。
沈柏写得飞快,理直气壮,慕容轩眉心一皱,说:“如果他真的喜欢你这样的人,别的不说,眼睛应该是瞎的吧。”
小爷先把你的眼睛戳瞎!
沈柏伸出两指,快如闪电的攻向慕容轩,慕容轩抬手挡住,两人坐在桌上比划起来。
沈柏的武修在太学院处于中偏下的水平,慕容轩的身手却也不怎么样,两人在桌上来来回回比划了将近一刻钟的时间竟也没能分出胜负。
直到清脆的铃铛声在门外响起,两人默契的停手,一蓝一青两个男子走进包间。
男子身形都有些瘦弱,皮肤呈现出病态的白,几乎看得到皮肤下面青色的血管,有种病弱的娇媚。
天气很冷,包间虽然烧着一盆炭火温度也不是很高,两个男子却穿得很轻薄,腰带松垮垮的系着,露出小片白皙的锁骨和胸膛,晃人眼得很。
两人一人抱着琵琶,一人拿着竹笛,明显是要进来表演才艺助兴的。
他们没有穿鞋,脚踝上各戴着一串银铃,方才的铃铛声就是从他们脚踝上发出来的。
“奴家玄音拜见大人。”
“奴家扉靡拜见大人。”
两人拿着乐器恭敬地朝沈柏行礼,一听就知道是按照乐理给他们起的艺名。
沈柏打了个响指,两人站起身,走到沈柏左右坐下。
慕容轩心里很是嫌弃沈柏,故意坐得离沈柏很远,这下倒是给了那两个人机会。
两人本也不是正经来卖弄才艺的,一个倒酒一个夹菜准备伺候沈柏,被沈柏摇头拒绝,沾了茶水写道:大人想先听曲儿。
这还是白日,有些事的确不方便做,两人互相递了个眼色,拿起手里的乐曲像模像样的合奏起来。
曲子乍一听像是正经曲子,玄音一开口却是沙哑的喘息吟哦,慕容轩还从没见过男子如此,惊得蹭的一下坐起来,脸一下子涨得通红,瞪着玄音半晌没能说出话来。
扉靡被慕容轩的反应逗得轻轻笑起,抛了一个媚眼给他,捏着绢帕低低的笑起,举手投足之间比女子还要有韵味。
扉靡问:“这位小兄弟应该是刚开始干这一行吧,怎么脸红成这样?咱们都干到这一行了,脸面尊严什么的就都不要管了,让主子们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慕容轩的脸黑得跟锅底灰似的,咬牙切齿的说:“我跟你们不一样!”
他虽然穿得粉嫩,却还完全是男子做派,扉靡点点头,羡慕道:“小兄弟自然与我们不一样,我们身子脏,不知道伺候了多少人,小兄弟命好,刚入行就遇到了贵人,以后只需要伺候好贵人一个便是,我们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这算什么好运气?
慕容轩被扉靡这一番话击碎了三观,唇瓣抖了抖,一掌拍在桌上,痛心疾首的说:“男子汉大丈夫当顶天立地,你们怎么能……怎么能雌伏于男子之下?”
扉靡早就习惯了这种事,闻言笑得更欢:“怎么不能?小兄弟不也已经尝试过这种滋味了吗?难道是贵人太性急,不够怜惜,弄疼小兄弟了?”
越说越不像话了!
眼看慕容轩绷不住要揍人,沈柏拍拍扉靡的肩膀,在桌上写道:别逗他,他性子急,爱较真,不好哄。
男人做小倌比风尘女子的地位还要低许多,两人已经许久没被当成正常人对待过,更不要说被人怜惜诱哄了。
扉靡诧异的看了沈柏一眼,见沈柏一脸认真,心生触动,眼底浮起真切的羡慕,说:“大人对这个小兄弟可真好,莫不是还要带他回家?”
扉靡这话七分好奇三分试探,沈柏笑笑,在桌上写道:有何不可?我本就喜欢男子,得我意者,自然要带回家,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见。
即便是用手指沾水写字,沈柏的字看上去也非常漂亮,而且她写字的时候神情专注认真,很有一股吸引人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