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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梨园小花旦_分节阅读_第12节
小说作者:诵持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207 KB   上传时间:2022-03-09 20:15:50

  叶龄仙过意不去。谢谢这种事,光口头上说说,确实没诚意,还是要有实际行动的。

  她想了一会儿,手指绕着衣角,有些羞涩,“程知青,要不,你先把衣服脱下来吧……”

  “什么?”程殊墨没坐稳,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

  像是吞了一根针,他复杂地看着叶龄仙,难以置信,耳根也悄悄红了。

  现在的女知青,都这么开放了?

第10章 礼物

  叶龄仙没想到,程殊墨的反应会这么大。

  但她很快反应过来,猜到他误会了。

  “喂,你想什么呢?我是说让你先把外套脱下来,我帮你缝几个扣子!”

  叶龄仙晃动针线盒,里面的扣子,还是她上次在供销社买的。

  程殊墨和人打架,外套扣子都掉了,拉风了一整个冬天。叶龄仙看得直犯强迫症,早就想帮他缝上去了,绝对没有要调戏他的意思。

  差点被一个女同志耍流氓,程殊墨也觉得尴尬,但他没有离开,还是脱下外套,递给了叶龄仙。

  外套还带着男人的体温,叶龄仙有点羞涩,转过身背对着他,一针一线缝了起来。

  别看程殊墨吊儿郎当,办事却很稳重。第二天早上,叶龄仙来到西山,一眼就看见,“秘密基地”多了一个小铁盒,被人用柳树枝,浅浅遮挡着。

  小铁盒里有五块钱,几尺橡皮筋,但最令人惊喜的,还是一只宇宙牌的保温杯。

  保温杯有水,放了一夜,还冒着热气。有了这个杯子,小戏子再也不用拿凉水“醒嗓”,还能随时随地保护好嗓子。

  程殊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现在最缺这个?叶龄仙忍不住揉眼睛。

  保温杯是乳白色的,铝制外壳,紫砂内胆。杯身还印着梅兰竹菊四君子,做工非常精美。

  东西虽好,但明显不是镇供销社的,县城都未必有卖。

  下乡之前,叶龄仙有一次做为背景板,跟着教戏先生去市人民大剧院演出,有几个坐在前排的嘉宾、领导,用的就是这种杯子。

  一摸材质,就知道价格不菲。这么贵重的东西,她心里再喜欢,也是不敢收的。

  所以,第二天一早,叶龄仙拦住正在晨跑的男人,坚持要把这个杯子还回去。

  “怎么,不喜欢?”程殊墨不解地看着她。

  叶龄仙摇头:“太贵了,我买不起。”

  程殊墨:“不用你买。昨天,你做的小东西换了不少钱。供销社账面不够,所以用水杯来抵。”

  这话,稍微识点货的人,都不会相信。可程殊墨显然不想告诉她,水杯的真正来历。

  他一脸笃定,仿佛叶龄仙做的是无价之宝,就该值这么高的价钱。

  叶龄仙实在挑不出毛病,不知该怎么回绝,“可是,这个杯子太新了,太小布尔乔亚了,根本不适合我用。”

  “这好办。”程殊墨说着,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

  叶龄仙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拿石头,用力在杯体上划了几下。

  崭新的杯子,瞬间多出来几道划痕,歪歪扭扭,“四君子”的图案都不完整了。

  “好了,现在它是旧的,跟小布尔乔亚无关。”程殊墨重新把杯子塞进她手里。

  这个人,他怎么这么直啊,真是……暴殄天物。

  叶龄仙心疼杯子,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叶龄仙悄悄把这只水杯,带回了女知青点。

  或许是杯子外表平平无奇,甚至有些破旧,一连几天,并没有引起什么风波。就连细节控朱红霜,也没有注意到,宿舍多了一只高档保温杯。

  唯一发现不同的人,是李青荷,“龄龄,这只杯子是哪儿来的?以前怎么从来没见你用过?”

  叶龄仙:“呃,是京市那边寄过来的。”

  这是程殊墨教她说的,也不算撒谎,只是隐瞒了一部分事实。

  “是你教戏先生寄来的吧?”

  李青荷这样猜很正常。叶龄仙的父母肯定舍不得给女儿买水杯,哪怕是旧的,也会优先给儿子用。

  艺校的老师们,以前常在大剧院唱戏,每个月的津贴也高,自然用得起这样的好杯子。

  这种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危险。叶龄仙不想给自己和程殊墨惹麻烦。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仍旧低头做手工。

  有了橡皮筋,叶龄仙的手工活就丰富多了。

  她先用锦线给橡皮筋包边,又裁剪剩余的布料,因地制宜,缝成各种各样的花团。

  她的设计灵感,都来源于地方戏的头冠和配饰。传统的贴花、金簪、流苏,被叶龄仙加以改良,做进头饰里,新颖又漂亮。

  姑娘戴在头上非常亮眼,做花的成本也很低廉。女知青们都很喜欢,不少人想拿东西和她换。

  叶龄仙没要大家的东西,反而大大方方,给每人送了一朵。就连朱红霜,都得到了一只五角星的头花。

  朱红霜本来还想批评她,这是资本主义的尾巴,被别人怼了一句“你行你也做”,就再也不说话了。宿舍总算和睦了不少。

  做花耽误了时间,一周之后,叶龄仙才又攒好一布袋头饰,小心翼翼交给程殊墨。

  事实证明,物以稀为贵。这些独一无二的头饰,放在供销社,比袖套、手帕受欢迎多了。

  尤其一些工厂女工,整天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头上戴朵花,有韵味不张扬,不能更时髦了。

  所以,这一次送货,程殊墨带回来的钱,比之前整整多了三倍。

  “这么多?”叶龄仙惊讶。

  “嗯,都是供销社给的。”

  怕她不信,程殊墨还特意拿出了,供销社盖过章的收购凭据。

  “程大哥,我相信你。”叶龄仙语气激动,第一次没有疏离地喊他程知青,或者程同志。

  程殊墨点头,却也遗憾:“供销社的报价太低,如果拿到黑市,我能帮你翻两番。”

  “不行,你千万别去黑市,我宁愿不卖这些花!”叶龄仙急了,她真是怕极了程殊墨再犯错误。

  程殊墨低头看着她,“嗯,我不去。”

  他是言出必行的人,叶龄仙放下心。

  她兴冲冲计划着:“太好了,等五一去公社,我就能买更多的书了。数学,语文,历史,地理……都要抓紧复习的。”

  她没有再提英语。

  程殊墨顿了顿,知道自己该离开,却没有走。

  他脱下外套,冷不丁扔进叶龄仙的怀里。

  叶龄仙:“……?”

  “帮我缝一下。”男人的表情有点无赖,“有颗扣子松了。”

  松……松了……

  这点破事儿,还能说得郑重其事,也是没谁了。

  就这样,叶龄仙和程殊墨之间,形成了一种难以名状的默契。

  她仍旧偷偷去练戏,但是每个周末,都会把做好的头饰,交给程殊墨,请他帮忙送到供销社,换成钱和票。

  程殊墨为叶龄仙捎带回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除了做头饰必需的皮筋、布料、纱线,偶尔还有铆钉、圆珠、亮片,这让她的成品增色不少,进而更加好卖。

  程殊墨知道,叶龄仙晚上要读书、做活,他甚至神通广大,弄来了一只手电筒。

  叶龄仙惊掉下巴,搁十年前,村里人结婚,都不一定能买到这样的好东西。

  当然,手电筒也是“二手”的,筒身生着铁锈,玻璃罩还有划痕,一看就是某人的杰作。

  “山里捡的,我问过王支书了,没主的东西,可以自用。你拿着,省得熬眼。”

  程殊墨的语气很认真,仿佛她熬坏了眼睛,就再也没人给他缝扣子了。

  就这样,叶龄仙稀里糊涂地,又收下了一份厚礼。

  “捡来的”破旧手电筒,依然没引起大家的怀疑。朱红霜也只是嫉妒了一句,“我咋就没那么幸运,啥都没捡过?”

  可这一切,依然没有瞒过李青荷。

  傍晚,叶龄仙在知青点看书,李青荷从外面走进来,说是衣服被树枝挂坏了,想找她借几个扣子。

  “有的。”叶龄仙打开针线盒,把剩余的扣子都倒给她。

  “怎么只有两颗?” 李青荷语气僵硬,“你上次在供销社买了好几个,也没见你做衣服,都去哪儿了?”

  叶龄仙语塞,少的那些扣子,自然都用在程殊墨身上。

  李青荷冷下脸,“别瞒我了,我都看见了,程知青的外套,是你给缝的吧。还有,你最近偷偷起床那么早,是不是也是为了见他?”

  叶龄仙没想到,李青荷会观察得这么仔细。

  身正不怕影子歪,她实话实说:“是我缝的,我早上去练戏,偶尔托程知青收购东西,但不是每天都见他。”

  李青荷咄咄逼人:“那扣子是怎么回事?”

  叶龄仙不想多谈,撇清关系道:“扣子只是谢礼。”

  李青荷:“所以,你们并没有偷偷处对象?”

  质问的语气,让叶龄仙心里不太舒服,她耐着性子回答,“至少现在,我们没有。”

  李青荷脸上总算放松了,她见叶龄仙生气了,立即换了一副态度。

  “龄龄,你别怪我说话直,我也是关心你。都说回城的名额,就在高队长手里。狼多肉少,谁不是紧紧盯着?

  “你算幸运了,高大哥一直对你不错。如果你跟他处好关系,到时候,他肯定会在他爹高队长面前,帮你说好话的。

  “我还听说,昨天,朱红霜带着茶叶,去高队长家蹭饭了。如果这时候,你和程知青传出来风言风语,不但高大哥难过,你回城的事也悬了!”

  李青荷苦口婆心地劝,叶龄仙却感到脊背一阵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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