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
任素琴捧着托盘走了进来,笑意盈盈将托盘里的碗放在孟初语面前的桌子上:“初语,这是琴姨特地熬的燕窝,这可是美颜圣品,你快点尝尝。”
“嗯。”孟初语双手环抱胸前,无动于衷地看着,根本就没有要吃的意思。
“初语,你怎么不吃,该不会是怕琴姨下毒吧?”任素琴咬紧牙关,扯着脸上的皮堆出一个笑容,眼角的鱼尾纹叠了好几层。
孟初语拿起勺子搅动片刻,任素琴紧张地盯着,“啪嗒”勺子重新被放回碗里。
“下毒你倒是不敢,美颜我又用不着。”孟初语细细打量任素琴,“倒是琴姨你,一把年纪辛辛苦苦挖到我爸这个大元宝,你要是不好好保养,小心哪天年轻的小姑娘来撬了墙角。”
这死丫头!说话实在太气人了!
任素琴气得脸色都变了,可是她又不能发火,只好继续说:“初语,谢谢你的好心。对了,我侄子任藩说是要件要事找你,想要约你出去见面。”
见面?想要坑她才对吧。
孟初语本想拒绝,转念一想,那个贼眉鼠眼的任藩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如果能够让任素琴的宝贝侄子断子绝孙,她以后就没有脸面回娘家了吧!
“好呀。”
答应得这么痛快,里面肯定有古怪。
这下换成任素琴犹豫了,撇了眼孟初语,死丫头不过是十四岁的孩子,难道还会翻天不成?
“初语,那就这样说定了。这个周日十二点,环城北路上的西餐厅。”说完就要出去。
“等等。”孟初语将燕窝放回她的托盘上,“你忘了这个。”
任素琴嘴角微微抽动,挤出一丝笑容,出了屋子。
……
到了约定的日子,任素琴早上就已经来催了三遍,孟初语挑了一条最紧的牛仔裤、系上皮带,这才上了任素琴的车。
西餐厅内空荡荡的,哪里有任藩的影子,任素琴满脸尴尬:“初语,你先找个地方坐着。”拿起手机,蹬着高跟鞋,扭了出去。
到了角落里,她拨通了任藩的电话,低声道:“人已经给你带到了,之后的事就靠你自己了……知道了知道了,臭小子,我这就走!”
孟初语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叮咚”手机跳出一条彩信,爸爸很少发短信,她不用看也知道是艾小草。
在她上辈子模糊的初中记忆中,艾小草是唯一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在全班都孤立她的时候,只有艾小草对她好,住院期间,也只有艾小草去看过她。
点开信息,上面写着:初语,我新买的裙子好看吗?
后面还有一张图片,小草穿着一条天蓝色的裙子笑靥如花。
脑海中一阵刺痛,瞬间闪过小草倒在血泊里面的场景,小草当时就是穿着这条裙子,孟初语永远都不会忘记。
前世因为小草的死,她哭了好久,甚至于之后变得愈发孤僻。
孟初语连忙看了一眼手机,上面的时间是10月06日,没错,就是今天。她连忙打电话给艾小草,问清商场地址,立刻跑出西餐厅,伸手打车。
可是,现在正值下班高峰,所有的出租车上都有人。孟初语的眼神渐渐失去焦距,飞腾商场离这里很远,跑去肯定是来不急,该怎么办?
重生以来,孟初语掌控一切,从不害怕。今天,她怕了,怕悲剧再次重演。
孟初语心急如焚,墨色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穿梭的车辆,最终眼睛一闭,直接冲了出去。
“刺——啦——”一辆军绿色吉普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
孟初语睁开一只眼睛,松了一口气,还活着。
车上跳下一个穿迷彩军服的少年,他惊讶地看着孟初语,露出一抹笑意:“是你?”
温润的声音,听起来很熟悉。
孟初语连忙睁开眼睛,寻声望去,脱口道:“你是顾森的表哥?”语气中带着不确定。
席江城点点头。
“麻烦你送我去飞腾商场。”虽然孟初语知道这样很唐突,但是她已经顾不上了,“求你。”
医院匆匆一面,席江城早就看出孟初语是个骨子里很骄傲的人,他十分好奇,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能够让她低头。
“上车。”
“谢谢。”孟初语上车之后,才发现后排还坐着两个穿迷彩军服的男子,现在正好奇地打量自己。
席江城开车直奔飞腾商场,由于速度极快,加上是军用车辆,因此很快就到了。
道谢之后,孟初语小跑着进去,直奔二楼的女装区。
远远地只见艾小草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往这边走了过来,孟初语总算是松了口气,朝那边大声喊道:“小草!”
突然,一个人快跑过去,将孟初语撞到一边,她的眉头轻轻皱了一下。
“抢劫啦!”
一声惊呼,人群四处逃散,等孟初语反应过来时,只见一个戴着黑色头套的人,举着刀胡乱挥舞,吓得人们尖叫连连。
“站住!”一群穿着制服的保安正往这边冲过来。抢匪慌忙逃跑,可是保安从四面八方扑了过来,根本无路可逃。
忽然,抢匪发现跌倒在的艾小草,蹲下身子将刀架在她脖颈上,凶狠地说:“你们不要过来,要不然我就杀了她!”
第10章 因为是朋友
正在捡东西的艾小草见脖子上突然架了把刀,吓得浑身发抖。正害怕时,她看到了什么,瞳孔蓦地放大——
原来,孟初语就站在背后,她举着一个巨大的垃圾桶,朝着抢匪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哐当”一声,抢匪被砸蒙了,摔倒在一边。
孟初语趁机拉着艾小草就往一边狂奔,可还是慢了一步,抢匪已经抓住了艾小草的脚。
见状,孟初语立刻退回几步,一口咬住抢匪的手。抢匪吃痛,松开了手,反应过来连忙用另一只手拉住孟初语。
“小草,快跑!”
艾小草本能地跑了几步,突然想起来孟初语还在险境,连忙掉头准备回去。
忽然,一个男子飞快冲了过去,对着抢匪就是一个飞踢。
抢匪的刀划过孟初语的胳膊,然后吐出一口水,随即无力地倒在地上。两个士兵连忙牢牢控制住抢匪,然后交给了保安。
失去支撑的孟初语,踉跄着几步眼见就要摔倒在地上时,被一只古铜色的健壮胳膊抱起,她定睛一看,喜道:“表哥,是你!”
少年爽朗一笑,露出酒窝,调侃道:“既然你都叫我表哥了,那就要好好记住表哥的名字——席江城。”
孟初语破天荒羞红了脸,她一个老阿姨居然被一个小屁孩撩了,说出去真要丢死人了。
她不自在地抽了抽手,小声说:“那个,谢谢你,现在能不能松开手了。”
正当席江城准备松手之际,忽然瞥见她胳膊上那抹殷红,他眸子暗了暗,转头冲着两个战友说:“兄弟,帮我买一卷纱布和包扎的药水过来。”
一个胖胖的士兵不满地说:“席江城,你小子泡妞,还要我们帮你跑腿,真是……”
“瞎说什么呢,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要你何用?”一边的瘦子连忙捂住他的嘴,拉着他去了不远处的药房,回头笑道,“老大,我们去了,你继续照顾嫂子……”
孟初语的脸涨得通红,心跳乱了几分。
席江城却一脸淡定地看着伤口,她暗骂道:真没出息,都没一个小屁孩稳重。
“初语,你还好吗?”艾小草担心地看着她,眼圈有些泛红,“都怪我,如果你不是为了救我,就不会受伤的。”
“傻小草,咱们是朋友。”
闻言,艾小草一怔,泪珠潸然滑下,“初语,我真没想到……”
她阳光开朗,性格讨喜,几乎所有人都是她的朋友,孟初语只是其中之一。
之前也只是看不惯孟思彤做作的样子,在有同学欺负孟初语时帮忙说几句而已,没想到那些不经意的小举动,竟然获得了孟初语最诚挚的友情。
艾小草突然觉得自己很卑鄙。
她感动地望着孟初语,擦了擦泪汪汪的眼睛,捏着拳头道:“初语,以后你就是我艾小草上天下地无敌第一好的朋友了!”
“那说定了哦!”
孟初语嫣然一笑,直击席江城的心。刚才见她急匆匆的样子,他带着战友跟过来看看,想不到却目睹到那一幕。
一个女孩为了救朋友,连命都可以不顾。再想医院里,智斗任素琴母女,气得顾森直跳脚的孟初语。席江城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当战友将东西买了过来,艾小草接过之后,想要帮孟初语包扎。
“我来吧。”席江城伸出手,轻轻一笑,声音极具蛊惑,艾小草乖乖地将东西交给他。
孟初语十分窘迫:“我一会儿去医院就可以了。”话音未落,胳膊上已经传来刺痛,低头,只见席江城已经忙了起来,她只好闭上了嘴。
“不疼吗?”观察着孟初语神色的席江城不禁问。
他分明倒了双氧水,一般小女生肯定疼哭了,可是孟初语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孟初语轻轻摇头,“还好。”
疼?经历过更甚这千百倍的疼痛,这点小伤对于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闻言,席江城抬眸看了她一眼,叹息着摇了摇头,“唉,你这丫头,真是……”
坚强得让人心疼。
不一会儿,伤口包扎好了,所幸伤口不深且伤在上臂,孟初语小心地将半袖放下来,倒也不影响形象。
艾小草本来打算送孟初语回家,却接到了个电话,似乎是家里有急事。
回来时,艾小草一脸抱歉地请求席江城说:“这位兵哥哥,看你和初语也认识,能不能麻烦你送她回家,她一个人我实在不放心。”
“没问题。”席江城点头答应。
嘴角勾起浅浅的微笑,这提议正合自己的意。
和席江城一起的两个兵开着车去“办正事”,于是送孟初语的任务,自然就由席江城独自完成。
说是“送”,却“吝啬”得连出租车也没打个,所幸飞腾商场离孟家也不是特别远,两人便在路上并肩走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
在交谈中,孟初语得知席江城这次和两名战友是外出执行任务的,但所谓的任务其实就是跑个腿送个信,主要还是为了给这几个不安分的放放风,免得把他们憋坏了又成天想些鬼主意。
“哦~”孟初语拖长了声音,揶揄道,“看起来,你在部队里也不是省油的灯啊。”
“哪有,我主要是为了溜他们。”席江城转过身站在她面前,微微颔首,故作矜持道,“你看我,一看就是个十佳青年,像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刺儿头么?”
他拦在孟初语身前,高大的身影笼罩着她,背后大片彩霞,夕阳的余晖给他瞄上一层金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