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佐赶在瞿让之前坐在饭桌边,一套动作完成的行云流水,像在跟瞿让玩抢凳子游戏。
当然,他会抢这个位置,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有很多人,习惯在固定的位置上吃饭,他进来时,莫离已经摆好碗筷,他现在坐着的这个位置,一左一右分别摆着一只小碗,碗里有羹匙,碗边还搭着个卡通小碟子——简而言之,他相中了莫离的位置。
尔岚没坐,她在等言休选位置;
言休不坐,宋立文自是不会坐的;
沈夜顾不上坐,进门之后,一眼就看到排排站的一双小儿女,比他们的妈妈识相多了——满满一屋子人,可他们亮晶晶的黑眼睛从他进门后就再没看过其他雄性人种。
虽然面上波澜不惊,其实心底早已波涛汹涌——这双古灵精怪的宝贝,他们极有可能是我的骨肉,是我的!试问,有几人遇上这样的境况,能做到不为所动,眼睑涩意滋生,却实在移不开视线。
浅尝偷看她妈妈一眼,发现她妈妈缩头缩脑的贴墙站着,没注意到他们这边的情况,再转过小脑袋,放心大胆的对沈夜甜甜的笑,小腿也没闲着,一点点蹭过来,然后,抓住沈夜的手,仰头看他:“沈叔叔,你是来看我和辄止的么?”
肉肉软软的一握,却好像攥紧了他的心,蹲下来与她平视:“是啊,我想你们了,所以过来看看你们,你们有没有想我?”
浅尝的大眼睛笑成了两弯月牙,伸手搂住沈夜的脖子,凑近他耳畔:“我想你,弟弟也想,可他不说。”
软软的小身子,甜甜的香气,忍不住伸手抱住:“那我们以后天天见,好不好?”
浅尝从他耳旁移过来,与他面对面:“沈叔叔也要搬进来么?”又做思考状:“洛叔叔住在我和辄止以前的房间里,是上下铺哦,洛叔叔住在下铺,上铺还空着。”又有些纠结的小声咕哝:“妈妈喜欢洛叔叔,才把房间租给他住,可是妈妈好像不怎么喜欢你呐!”
沈夜却捕捉到:“你是说你妈妈把房间租给洛叔叔了?”
浅尝很用力的点头:“妈妈的饭店赔了好多钱,现在我们家很穷,妈妈说让洛叔叔住进来,这样我和辄止就还可以继续吃肉。”三言两语,道出一个单亲母亲的艰难,沈夜微微收紧力道,将浅尝搂得更紧。
那个女人,她可以是养在玻璃房里的白玫瑰,也可以是绽放在荒山里的野蔷薇,她不是第一眼美女,却可以让人第二眼倾心……想来,这就是当年陶远锡和陶远磊把她送给他的原因。
这么感动的时刻,却有人不怕死的跳出来破坏气氛:“喂,小屁孩,当汉奸可是会被狠狠的揍屁股的。”
沈夜抬眼,对上一身中性打扮米夏:这个女人,她对莫离来说,很重要,好吧,得罪不起!
“不是吵着饿了,还不赶快去占地方。”伸手指着何晓佐:“看见没,狼多肉少,再磨蹭,小心盘子底都被舔干净了。”
何晓佐得意的笑容僵在脸上: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行情一落千丈,现在更是被当众讥讽为舔盘子的狼?对,是从认识了莫离那个疯婆子开始,君子报仇,推倒为止……
食物的诱惑力是巨大的,可沈夜也是她真心喜欢的,所以在朝着好吃的进军的征程上,也不能松开“沈叔叔”的手,就这么一直把他拉到桌子边,还特意把两把椅子摆靠在一起。
好在是组合桌面,平日里用正中的小方面,逢年过节,加菜的时候,就把垂下去的大面掀起来,变成大圆桌,自家的五个,加上后来的不速之客,挤挤也坐开了。
到底还是拨乱了何晓佐的如意算盘,从这边数,他和莫离之间隔着米夏、洛邈和辄止,从那边数,更远了,宋立文、言休、尔岚,瞿让、沈夜、浅尝。
这场合,除了浅尝和辄止外,谁能吃得下啊。
浅尝很开心,用筷子指着中间一盘菜,得意洋洋的对沈夜说:“沈叔叔,妈妈炒的这个菜最好吃,你尝尝。”
沈夜微笑:“好。”从容姿态,优雅动作,去夹菜。
哪想到,还有两双筷子从不同方向同时探过来,更怄火,相中同一块,筷子尖撞在一起,谁也不肯退让。
在座的都愣住了,莫离没愣,只见她突然站起身,好像没看见那三双筷子的主人正定定的看着她,将那盘菜端过来,放在洛邈跟前:“特意给你炒的,尝尝。”
沈夜垂下眼,筷子很自然的一转,夹起旁边盘子里的一块排骨放在浅尝碗旁的卡通小碟子里:“听说你喜欢吃这个,我也会做,改天做给你吃。”
何晓佐斜睨沈夜一眼:“卑鄙。”无精打采的收回筷子,专心扒饭,他是真饿了,之前不过是催情药吃多了点,又没中毒,居然给他洗胃,又扎又穿的,折腾了一晚上,一醒过来,首先想到的就是抢在他爸之前发布取消婚约的消息,这叫破釜沉舟,然后,等他爸来揍他,还能坐在这里,完全是强打精神。
再看言休,还端着筷子,琥珀色双眸一眨不眨的盯着莫离,尔岚看看言休,又看看洛邈跟前的那盘子菜,瞪眼斜嘴的,好像气得不轻,突然站起身,横过桌子端回那盘菜,把言休的碗和自己的碗之间清空,端正摆好那盘菜:“言休哥你吃。”
“阿嚏——”
尔岚看着她刚刚强抢回来的战利品上那一层半嚼不碎的饭粒子,怒目圆睁,豁然转头看向始作俑者:“你——”
瞿让揉着鼻子:“哈,不好意思拉。”
言休放下筷子,抽出张面纸低头擦手,声音温柔:“离离,这七年苦了你了,我说过要给你幸福,跟我回家。”顿了顿,补充一句:“我为你打拼回来的家。”
尔岚震惊的看着言休:“言休哥,那年你走没几个月,她就跟何晓佑结婚了,更因为跟野男人养了一对孽种,被何家赶出去了,连累我们家都被何家排挤,她配不上你……”
莫离抬眼看向莫尔岚,心里只剩一个念头——不管这个女人和她有没有血缘关系,都绝对不能留在这里,坐在她家吃她的饭还当她两块心头肉的面骂他们孽种,她不傻,孰轻孰重拎得清!
却没想到,赶在她开口之前,言休回手就甩了尔岚一巴掌:“孩子是我的。”
尔岚捂住脸,嘴角渗出血色,难以置信的看着言休,又恨恨的扫了一眼同样低着头的莫离,转身跑了出去。
何晓佐之前就怀疑浅尝和辄止是言休的,现在听他这么说,一颗心渐渐沉下去。
而对于沈夜和瞿让来说,更多的却是愕然。
如果眼前的莫离是陶夭,那么当年他们找到的那具女尸应该就是真正的莫离,她死的时候,根本没有身孕,何况推算一下日期,陶夭被错认为莫离的时候,妊娠才三个来月,而言休早半年前已经离开莫离,相信以他的脑子,肯定清楚孩子绝不可能是他的。
接下来的话,有一些肯定是不适合浅尝和辄止听的,所以莫离将目光投向米夏:“夏夏,替我带浅尝和辄止下楼去买冰淇淋吃。”
浅尝嘟起小嘴:“妈妈,我还没吃饱。”
辄止看了一眼莫离的表情,乖乖站起来,拉起浅尝的小手:“还想吃什么,我请客。”
浅尝心有不甘,可她看出气氛不对,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贴近沈夜小声说了句:“沈叔叔,你要等我回来呦。”
沈夜宠溺的笑笑,浅尝立刻举起小胖手:“拉钩。”
莫离的表情彻底沉下来,压低嗓子拖长尾音:“浅尝——”
米夏已经站起来,就要过来带浅尝和辄止,没想到辄止回头扫了一眼在座诸位,小声说了句:“我和姐姐去就好,阿姨留下来替我们陪妈妈吃饭。”
吃饭什么的,当然只是一种委婉的说法,米夏明白,对辄止点点头:“那好,你们吃完冰淇淋再回来,我保证替你守好你们妈妈。”
于是辄止拖着她恋恋不舍频频回头的姐姐出门了,直到确定他们走远,一直不敢看言休的莫离终于正视他,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突然开口:“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你,虽然我对过去没有任何印象了,但我很清楚,浅尝和辄止不是你的。”
言休想要说什么,被莫离阻止:“我承认,当年怀着孩子,逃到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城市,身上就那么几个钱,想着生孩子的花销,坐月子的花销,都不是千把块可以解决的,因为不敢乱花钱,常常都饿到胃疼呢,那些害怕得罪何家的小旅馆,就算没生意的时候知道我的身份后,也不敢接收我,天太冷了啊,冻得我受不了就去车站啊,那年小县城的车站不像你们常见的都市大车站管理那么严格,天一冷,就会有流浪汉什么的挤进去,那个时候的我和他们比起来,唯一的不同就是挺着个肚子,穿得还算干净。”
“再有钱也受不了坐吃山空,何况我还没钱,原本打算找份工作,可何家派来盯着我的人一直从中作梗,连清洁工都不让我做,因为无意间发现何家的人,想去追赶差点被车撞死,哈——那样可就一尸三命了,幸好那个时候遇见的是夏夏,后来孩子生出来了,怀着孩子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以为能省一点是一点,结果孩子营养不良,我也没奶水,花销反而更多了呢!”
“看,没文化的笨蛋多可怕,我没钱雇保姆,一个人看两个孩子,忙得连觉都不够睡,那个时候就算何家不阻拦,我也没办法出去工作,养活孩子都靠好心人接济,可一罐奶粉多少钱啊,大家都不是土豪,所以奶粉罐子见底,空不出一点渣渣也是常有的事情,像你们这种人,估计一辈子都没办法体会那种和你相依为命的亲骨肉在你眼前饿得哇哇大哭的感受,心力交瘁就容易万念俱灰,偶尔会想到,假如没有他们了,我是不是就可以痛痛快快的了结自己?”
把这些陈年旧事翻出来说给这群人听,其实就是一种攻心术,在强大到一只手指就能碾死她的家伙们面前,硬来肯定不行,所以她咬牙把自己的伤疤揭开,露出鲜血淋漓的疤痕给他们看——小人物的生存方式,该示弱的时候就要示弱,至刚易折,骨头太硬没好处。
说着说着,把自己都说伤感了,抬眼看看,米夏就在旁边,长出一口气,对着米夏感激的微笑,接着再说:“从最初的无所适从,到现在的渐渐适应,我觉得这样的日子蛮好,各位都是我得罪不起的人物,如果你们过去当真和我有过一些什么,那也都是过去的事,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我觉得老天让我忘掉从前,就是为了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所以我不能辜负老天好意,言先生,既然我都死过两回了,莫不如你就当我没能逃过来,真的死掉了吧。”
房间里明明这么多人在,可此刻却静的掉根针的声音都能听到。
沈夜盯着莫离,多年来始终如一的面无表情终于出现龟裂痕迹——他的老婆三番两次和死神擦肩而过,他的一双儿女曾因为饥肠辘辘而嚎啕大哭,直到刚刚,还被人当他的面骂是“野男人的孽种”,这些全拜他当年一念之间种下的恶因所赐……
言休默不作声的盯着莫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何晓佐耷拉着脑袋,听她说这些,最坐不住的就是他,毕竟他姓何,是直接加害者的儿子。
见言休反应,莫离咬咬牙,一把抓起洛邈的手,目光灼灼的盯着洛邈:“言先生,或许我该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然后用十足煽情的腔调说:“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会笑的自己,我知道,这个人一定会珍惜我,所以我决定,只要他说娶我,我就嫁给他。”
沈夜还没从混乱的思绪中醒过神来。
何晓佐放下筷子,冷冷的看着洛邈:“你跟她说过没,自己十八岁那年,在S市疯狂的爱上了一个喜欢收集贝壳的女孩儿,那个女孩儿受一篮贝壳的诱惑忘了你的邀约,你受不了这个刺激,从天桥上跳了下去,你不能说话,不是因为你的嗓子有问题,而是因为你的心理有问题。”
贝壳?听到这个词,沈夜顿时魂归本体,诧异的看向洛邈,陶赫瑄说:自从十岁那年,救了陶夭的那个少年用贝壳哄她开心后,她就迷上了收集贝壳。
何晓佐还在继续:“你可听见海在唱歌——洛邈,你敢说,前一阵子那个贝壳展,不是你为了纪念那个女孩儿而办的么?”
陶赫瑄说:陶夭用当年他给她的贝壳穿风铃,挂在窗上,有风吹过,就可以听到海在唱歌……
洛邈当年爱上的,就是陶夭吧,他曾为她自杀?
那么,现在他回来了,是把她当成替身,还是,他认出了她?
看着洛邈苍白的脸色,护短的米夏豁然起身,把手里的筷子狠狠的往何晓佐身上摔去:“我表哥爱离离,离离也喜欢我表哥,你搁这挑拨离间,恶不恶心,滚,我们家不欢迎你这种卑鄙小人!”
何晓佐缓缓站起身,走了出去,却没有离开,走到楼道口,从破牛仔裤后兜里摸出一包钱,叼出一颗,点燃,倚靠着墙,静静的抽——已经破釜沉舟,爬上岸才发现,前面是悬崖,怎不叫人难过!
神思游离时,不远处,莫尔岚也倚着墙壁抽噎着打电话:“妈,那个贱人居然跟男人姘居。”
“拼?拼什么居?”
“你怎么那么老土,就是像她那个‘破鞋’的妈一样,没结婚就跟男人住在一起了。”
“她妈的种,能不犯贱?”
“我就想不明白了,那些长得挺精明的男人,一个个都瞎了眼,究竟看上那个贱货哪点,下面都插烂了,也不嫌恶心?”
“会卖骚。”
“妈,言休哥还为了她打我,你让那个贱货给我下跪道歉!”
何晓佐叼着烟眯着眼,循声找过去,看见尔岚站在那边咬牙切齿,拇指和食指掐住刚抽了几口的烟,轻轻一弹,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准确无误落在尔岚超低领的胸口,换来一声杀猪般的尖叫。
何晓佐冷冷一笑,转身,沿路返回。
他已冷静,鹿死谁手,走着瞧!
路过门口,看见被米夏丢在门外的拉杆箱,顺手拎起来,看向窗外,嗯——正好,垃圾车就停在下面,里面堆满不少垃圾袋,可以起到缓冲作用,不至于砸坏了车。
☆、第四十一章
何晓佐抛掷废物,十拿九稳,果断撒手,端端落在垃圾车上——漂亮!拍拍手,没事人一样按门铃。
米夏来开门,何晓佐不等她开口,伸手把她往旁边一推,大摇大摆迈进来,径自走到莫离卧室,抬脚把睡的昏天黑地的陶赫瑄踹到一边,倒头就要睡。
见他如此,米夏十分恼火,上来就拽他裤腿:“你这人脸皮怎么那么厚,这是我家离离的床,你给老娘滚下去——下去!”
卧槽——他居然伸手解腰带,然后,抬抬屁股,直接顺着米夏的力道把腿子褪下来,见米夏一脸嫌恶的把他裤子丢出去老远,又要上前,他又作势脱内裤。
米夏表面上看来像个豪放女,其实对她知根知底的都清楚,这女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保守派,所以,不出意外,要脸的完败于不要裤衩的,最后丢下一句:“不要脸,这个家伙实在太不要脸了!”落荒而逃。
这顿饭吃的够久,浅尝和辄止都回来了,稚嫩的童声打散饭厅的低气压,言休突然插了句:“离离,我说到做到,一定会带你走的。”然后起身,和宋立文一起离开。
浅尝看见沈夜还在,笑弯了一双大眼睛,拉着辄止来到饭桌前,摸着鼓鼓的小肚皮说没吃饱,然后直接坐到沈夜旁边,加上莫离洛邈,沈夜瞿让,还剩六个人。
莫离希望眼前这两位外人能像离开的那两位一样自觉,奈何他们厚脸皮,完全无视她鄙夷的目光,甚至在气氛再次降到冰点时,瞿让又跳出来,清清嗓子,端出标准的狼外婆似笑容,佯装不经意的问浅尝:“今天又不是周末,怎么不去上课?”
浅尝看了一眼低着头的莫离,很小声的:“不想去。”
不想去什么的,一听就知道是借口,但瞿让还是顺着浅尝的话茬问了一句:“为什么?”
浅尝又看了一眼莫离,见她没有阻止的意思,才干脆地说出:“学校里有坏人,把文健柏打得怕被他奶奶看见担心都不敢回家,妈妈去找校长奶奶讲理,被气得脸都绿了,米夏阿姨说他们狗眼看人低,妈妈害怕我们去了受欺负,就不让我们去了。”
沈夜看着浅尝:“你很喜欢那个叫文健柏的小同学?”
浅尝点头:“他有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
沈夜伸手摸着浅尝的发顶,话却是对瞿让说的:“你不是缺个干儿子,正好,就去认了那个文健柏吧。”
瞿让干笑两声:“跟着夜少混,包吃包住包升迁,还包干儿子,就是不知道包讨媳妇。”
沈夜没搭理他:“通知教育局,他们学校的管理有问题,整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