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什么,程聪对这人总是带着敬畏,那眼里看他时的尊重,更像是一种小辈对长辈的顺从,那是只有打心眼儿里服气时才会有的神情,
车子一路飞驰,最后停在了大院几十米处的路边,程聪机灵的下车去后排开门,小诚也跟下来。
“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回去。”
总后大院的路灯下,宾利里一前一后下来俩人,使得整晚窝在车里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这才彻底暴露在灯光下。
先从副驾驶下来的这个,宁小诚,穿着灰色圆领的线衫,一个美国很小众的休闲品牌,一条米色休闲裤,脚上是TODS的经典款式。那是一身气质很温和随意的穿着,仔细看他,嘴角还似乎总是向上翘,挂着浅淡笑意的。
而从后排下来的这个——
先是一双锃亮的皮鞋,手工定制的Silvano Lattanzi, 质地细腻的小牛皮,上头没有任何金属装饰。
然后是笔直的黑色西裤,洗的干干净净的修身白衬衫,一身蛮普通的装扮,唯独腰间那条皮带特别了些,是部队常服统一配发的07式。
那是一张清隽斯文的面孔,不动声色的时候,静的就像一潭水,可他一旦动了什么歪心思,那眼里深不可测的精光就乍了出来。
带着点顽劣,又带着点孩子似的稚气。
他眉毛很浓,是很英挺的剑眉,思考什么的时候嘴唇会抿的很紧,曾经有人说,他天生就是一张寡情的脸,冷静,认真,又好像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
比如像现在,他懒散的靠在路灯杆子上,眼里盯着大院门口某个空旷的地方,嘴里含着烟,衬衫袖子被他卷了几下窝在手肘位置,很心不在焉。
他问:“门口剃头那老潘,走了?”
小诚点头:“走了,等了你两个多小时。”
他沉默抽烟,不再说话了。
他不说话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小诚望着他,想了几秒,叫他的名字。
“斯亮?”
他偏头看他,眼神平静无波。
小诚狠下心,终于开口:“今天武杨车里那人应该是……”
他叼着烟,仰头喷出一口烟雾,平静说出两个字。
“霍皙。”
小诚惊愕,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找人盯她?”
他忽然笑了,笑的有点痞气,有点嚣张,可那笑意是未及眼底的。
他跟小诚说,你信不信,有个人,她一出现,不用露脸,不用说话,只要在你方圆百里,你看她一眼,就能知道她是谁?
好像她身体的每一寸都在你心里,你比她,都要熟悉她自己,
小诚愕然醒悟。
他说的是。
在车里,霍皙伸手接程聪名片那一瞬间。
他和他无声对视,眼神里有着不为一件事却又十分相同的无奈茫然。
为女人,为爱情,也为自己。
这是宁小诚。
一个妥帖细致,温文尔雅,事事于无形的人。
也是一个对自己茫然,却把别人看的透彻清醒的男人。
这是沈斯亮。
一个深沉精明,斯文内敛,事事要张狂的人。
也是一个和霍皙有着深仇大恨,更是爱霍皙爱到骨血里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了六千字,想你们夸夸我,抱抱我,不许再说不够看啦,哼。
第五章
沈斯亮,宁小诚,那是两个曾经在总后大院里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曾是这高墙后面的一方天地里,众多子弟心中的传奇。
那时候公主坟往西一带部队大院很多,海军的,空军的,一师的,其中,以总后这帮孩子最为出名,为此,民间还流传着一句谚语。
玉渊潭,门朝北,不出流氓,出土匪!
他们打架,无畏,还没院子里杨树苗儿高的时候就敢开汽车连的绿卡车威风凛凛,他们仗义,胆大,热血,重感情,听说兄弟挨欺负,敢在夜黑风高的晚上约上十几个人找院儿外的人茬架,为的就是那份情义,事情闹大也不怕,坚信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
他们看起来正直,坦荡,充满男子汉气概,可是他们也坏,心眼儿也多,坑起人来毫不手软,那种坏是骨子里的坏,是满不在乎,不不计后果的那种坏。
他们的光荣事迹被很多人知晓,也在后来被人乐道。
他们极具煽动能力,往往是引发事情的开端,他们在这院儿里发动纷争,引起动荡,事情被挑起来,变得不可收拾的时候,偏偏这两个人又置身事外,好像一切与他们无关。
兄弟两个肩并肩站在外头,就那么笑嘻嘻的看着,眼睛里透着狡黠的光。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提起小诚和斯亮,同龄的孩子都会极为得意的说,那是我哥,我们一块儿穿着开裆裤长大的亲哥。
有人说,这俩孩子,别看平常不声不响,实际上,那骨子里,忒精明。年纪不大,可笼络人心,大势所趋那一套,其实看的比谁都透。
再后来,人家读了高中,上了大学。沈斯亮和宁小诚又成了这不大的地方里,最给爹妈长脸的人。
一个去国外念了MF全额奖学金,一个去了南京读军校。
有外人眼红他们兄弟感情等着看他们笑话,把话说的不阴不阳。
都不是当初的小孩儿了,其实谁跟谁当朋友,心里都有数着呢。这其中那些家族利益,老子的权势关系,都是以后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以前他们横,是仗着一个院儿里住着,抱团儿。
现在分开了,作鸟兽散,人情世故,社会险恶,不定变成什么样儿了,到时候你且看着,这帮人,还敢不敢像当初那么嚣张。
话传到沈斯亮耳朵里,人家也只是微微一笑,什么也不说。
父辈就留下的交情,到了他们小辈这一代,哪能是说断就断的。
只等四年以后,宁小诚学成回国,自己做起了投资,瞅准了房地产和风险基金,没动家里一分钱,没用他爹任何关系,短短一年,手里就攒下了不少资本。沈斯亮在南京读的是国际关系学院,学的又是重点专业,回来了自然要干老本行。
两人归京,又联络上了这四年一直没彻底断了联系的朋友武杨,三个人,权,钱,势,这下才算是彻底凑齐了。
那关系,怕是比小时候一起玩儿泥巴的时候更甚,丝毫没有生分。
今天是沈斯亮出差回来的日子,本该说好是小诚去接的,结果路上遇见程聪,便让他开着车,一道去了机场,只是没想到,中途出了这么个意外。
小诚最是了解沈斯亮的。
从他看见霍皙回来那一刻起,一言不发那样子,他就知道,他一准儿是憋着什么坏呢。
俩人沿着大院的林荫道走着,慢悠悠的,像是散步。
小诚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她这三年过的不易。”
沈斯亮反问他:“你怎么知道她过的不易?”
小诚大他一岁,对他话中明显的挑衅视而不见,反而包容笑了笑:“对,我不知道,你应该比我知道的清楚。”
十一点多,除了路灯,哪里都是黑漆漆的,偶尔有警/卫走过巡逻,碰上他们用手电照了照,沈斯亮不耐烦抬眼看过去,卫兵认出来,迅速收了手电。
小诚跟警/卫打招呼:“车在礼堂,拿了马上就走,给你们添麻烦了。”
带队的排长认识俩人,都是活祖宗,在这院儿里住的时间比他们这些站岗的人都长,赶紧说了句不要紧。
在外头折腾了半个月,车马劳顿,沈斯亮精神确实是有点不太好。他一只手勾着行李箱,脖子往后仰了仰。
这是沈斯亮累极的状态,他一累,就不爱说话。
等那一队警卫走远了,小诚才又开口道:“我估计武杨今天没答应程聪这局应该是去接霍皙了,不是冲你,要不就是蓓蓓没办法了才找的他,你别……”
“我知道。”沈斯亮说。“他本来也不太爱程聪那帮人在一块儿,我没多想。”
“那就行。”
礼堂广场外停了不少车,路灯一照,很亮堂。宁小诚跟他在里头绕了两步,走到沈斯亮车前。
他的车是很低调的款式,黑色的奥迪A8,沈斯亮打开后备箱把行李扔进去,拎了两瓶矿泉水。
水是车上常年备着的,国外进口来的拓地,价格昂贵,沈斯亮这人对随身用的东西一直有种变态的专一和热衷,也很讲究,牌子从不轻易更换。
沈斯亮拧开瓶盖灌了两口,半晌,才靠在后备箱上低低叫了宁小诚一声。
“小诚。”
“嗯?”
“当初……你们是不是觉着我对她做的挺过的。”
过吗?能不过吗。
一个刚刚大四的姑娘,二十出头,好端端的,硬是被他逼的退学离开了北京,在外风雨漂泊三年,无人敢问生死,如今回来还得胆战心惊,不敢让他知道。
可是要说过分,倒也不过分。
好歹,那是一条人命。
宁小诚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那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外人,关系再怎么近也是插不进手的。
“就一句。”宁小诚打开他递给自己的那瓶水,也仰头喝了一大口。“这个坎儿,你能过去,皆大欢喜。”
“你过不去,也一个人挺着,别得不偿失。”
他是告诉他,也是威胁他,别乱来。
沈斯亮紧紧盯着他,眼里温度骤降,宁小诚也毫不躲闪的和他对视,气氛忽然变得很冷。
一秒,
两秒,
三秒。
沈斯亮忽然扑哧一声笑了,他点点头,眼神和缓几分:“我知道了。”
他说他知道了,就是真听进去放在心上了。宁小诚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回去吧,明天有空儿了,约上武杨,一起吃顿饭,也好长时间没聚了。”
“下周吧,这周有个会,得开几天。”
“什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