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走那年和爸爸的对话,“至谦爱吃”四个字,是那些年里爸爸妈妈生活中最重要的准则,一切都以至谦喜欢为上。
至谦至谦至谦!
记忆里某个已经模糊的影像渐渐清晰起来。记忆深处漫伸出来的一丝丝,一缕缕,合成一个白色的轮廓,远远的,有两点光,如星如幻,影影绰绰。
那些丝丝缕缕的东西,迅速地不断延伸,竟精准无比地缠上了她的心,强韧的力道拉得她胸口泛疼,耳边一片嗡嗡之声,蓦然,好似响起一个轻柔而又冷淡的声音:流筝。
她眼眶一热,几欲泪崩。
手机响。
一切幻象消失。
她苦笑,眼角湿痕点点。
曾几何时,至谦这个名字,是她生命里的魔咒,而她,以为六年的时间,已足以让自己解咒……
“喂,妈。”电话是妈妈打来的。
“筝儿,家里的葡萄已经熟了,你来的时候,顺便剪些来。”裴素芬在那端叮嘱。
“好。”腮边似有些凉意,她伸手一抹,指尖润湿。
第3章 忘
收拾好东西,她才坐下来喝了口水。
这个家,还和六年前一模一样,就连墙上的全家福都还没取下来。
她记得很清楚,这张照片是在她结婚后一年拍的,爸爸妈妈坐在正中间,她和弟弟阮朗站在后排两侧,而后排的中间,站着他。弟弟和他很亲密,拍照的时候搭着他的肩,而她,小小的个子,挽着他的胳膊,小鸟依人似的靠着他,笑得很甜。
照片洗出来的时候,爸爸就很喜欢,叹着,这照片就让人能想到,至谦是家里的顶梁柱啊!
是的,她也曾经这么以为。
她以为那个站起来笔挺,遇事总能轻而易举化解的男人,会是生活的中流砥柱,会是她的依靠,可惜……
呵,大约是她要求得太多吧!至少,离婚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还想要什么?
是啊,她还想要什么呢?就连这套房子,也是婚后他买来赠与父母的,不然,爸爸妈妈和弟弟还跟好几家人挤在大杂院里。
离婚的时候,她提过把房子还给他,他不要。
她太了解他,也明白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收回的,而且那时只想速战速决,快速签字,所以也懒得废话。
大约,她接受他的东西越多,他心里的愧疚也就越少吧。所以,那些年,她真是接受得太多太多了,多得让她甚至喘不过气来。
借着这一口水的时间,她略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绪。
爸爸妈妈年事已高,她作为长女,没有理由再任性地在外漂泊,既然决定了要回来,就必然要做好准备面对即将面对的一切人和事。她以为六年时间,她不会再因谁而起波澜,可事实上,她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绝情,可是,她再也不想回到过去的生活中去,所以,就算心里再多的残灰冷火,也让它灭了吧。
如此一想,算是平复下来,她提着东西去了医院。
这是一条熟悉的路。
她也记不得自己曾反反复复走过多少次了,她知道花园里的喷泉几点钟开始喷水,她知道这条路上一共有多少种植物,她知道玉兰花儿什么时候开银杏叶什么时候落,她甚至知道,种满银杏的林荫道上一共铺了多少块地砖……
她小心地走着。
阳光耀眼,她撑开了伞,下意识地将伞放低一些,再低一些。那些在她视线的余光里匆匆而过的白衣身影,她真不希望有一个是他……
走进住院大楼,她的伞便不能成为其保护伞了,收了,心下略略慌了一慌。
住院大楼一楼大厅外的小卖部,还跟从前一样,老板娘也不曾换。
她买了牙刷牙膏之类的生活用品去结账时,老板娘瞪大眼睛指着她:“咦?你……”
她又慌了慌,挤出一个平静的笑来,“请问多少钱?”
“哦,一共54块。”老板娘又看了她两眼。
她给了钱,说了声谢谢,转身离开,身后,老板娘还在嘀咕:“怎么看着那么面熟呢?”
当然面熟,六年前那个常常来等宁医生下夜班的姑娘,一晚得在这儿买多少零食吃啊……
忘了好。
有时候,“忘”这个技能对世人来说,太难修炼。
第4章 声音
单人病房。
阮流筝敲了敲门,轻轻推开,阮建忠和裴素芬的目光齐齐集中到门口。
一见是她,裴素芬顿时喜形于色,迎上来,等不及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就将她抱了个结结实实,还未开口说话,眼泪就流了下来。
“妈,我回来了。”阮流筝被母亲的情绪感染,眼眶也热热地疼,其实还想对母亲说一句:对不起。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裴素芬千言万语,对女儿的日日思念只化作这一句,而后便上上下下地打量她,边看又边流泪,“哎,瘦了!瘦了!怎么瘦成这样!”
在母亲眼中,只怕她胖成球也还是瘦的!
在这心酸而幸福的感叹里,她看向病床上的父亲,叫了一声,“爸。”
阮建忠还打着针,脸色也不太好,可是已经没有危险,也是又高兴又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