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一进屋,就叫道,“哇,好香啊!”
说着他走到锅前,拎起一只蟋蟀就往嘴里扔,边吃边评价,“外焦里脆,味道刚刚好。”
托比嘴角一抽,有种干脆将自己打晕算了的冲动。
秦黎放好作料,将炸蟋蟀装在盘里上桌,另外两个老乡也看傻了,但他们没有昆虫恐惧症,所以还不至于抓狂。
托马斯好客地道,“试试看。虽然看起来吓人,但实际上味道很不错。”
第一次听说蟋蟀也能吃,两人心里充满好奇,所以忍不住跃跃欲试。
在其他三人的围观下,严森和托马斯已经吃了好几只,每吃一只,就传来咔嚓一声。
那一只只死不瞑目的蟋蟀入口,然后脑浆迸裂,肝脑涂地,这画面太美了,托比不敢想象。
看着满满一盘的死虫,终于,他按捺不住翻滚的胃液,捂着嘴巴跑到外面干呕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托马斯小声道,“我们这样不好吧?”
秦黎一脸无动于衷,“哪里不好?”
托马斯,“明知道他有昆虫恐惧症,我们还当着他的面吃。”
秦黎却一点也不觉得这个大个子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地方,哼了一声道,“他刚才还让我滚出村子。”
托马斯一脸不可思议,“他真这么说了?”
秦黎扔了一只炸蟋蟀在地上,小黑过来,用鼻子嗅了嗅,然后伸出舌头,一口将它吞入了肚子中。
“我骗你干嘛?”
托马斯一脸恍然,“所以你这才故意整他。”
秦黎一脸认真,“不是整,是下马威。”
小黑用鼻子拱了拱她,于是她又扔了几只出来,小黑伸着舌头在地上趴下,将蟋蟀吃进去又吐出来,玩的不亦乐乎。
“你这一招可真是狠啊!我估计他要受几天刺激了,”托马斯话锋一转,“可是你怎么知道他怕虫子啊!”
秦黎望向严森。
托马斯立即会意了,指着严森,道,“还是大哥最腹黑,借刀杀人不见血啊。”
严森老神在在地道,“托比太嚣张了,需要修理一下。”
于是,秦黎就成了帮凶。
秦黎在一旁点头附和,俗话说的好,小树不修不直溜,人不修理哏赳赳。
结果,整个晚饭期间,托比都在外面静静地思考人生。一直到太阳下山,才不情不愿地进屋,进了屋也不说话,直接往地上打了地铺倒头就睡。
托马斯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摇摇头,这倒霉催的孩子,估计今天刺激受大发了,以后心理上都要留下阴影了。所以说,得罪谁也不能得严森,默默无闻的把你整到死。
山上也没什么娱乐,到了晚上连灯也没有,只能点支蜡烛。这种条件,还洗什么澡呀,直接趴地上就睡。
木屋里一共就一间卧房,一张床,肯定是女士优先。但卧室和厅之间没有门,只有一个很小的过道,用布帘拉着就算隔开了。
好在托比被这一场丰盛的蟋蟀大宴给镇住了,现在应该正在梦里和蟋蟀大战三百回合,应该没精力再来骚扰她。
秦黎翻来覆去了一阵,好不容易迷迷糊糊地入睡,突然被一个惊天大雷给劈醒了。
她伸头一看,外面碧空万里,哪里来的雷?再听屋内鼾声震天,才意识到估计刚才是哪位大仙的呼噜声。
秦黎本来就有点认床,换了一个环境睡不着觉,现在塞着耳朵都能被魔音穿耳,更加难以入睡。
那些鼾声就像高低音,此起彼伏,络绎不绝,简直让她抓狂。她挣扎了一会儿,最后哀叹一声,认命地坐了起来。
她披了一件衣服在身上,越过外面躺得横七竖八的男人,索性坐到外面的露台上去看星星。
山上的夜色美极了,天幕中布满星星,一条清晰的银河系从这一头一直拉到那一端。除了那颗最亮的金星,她还能看见北斗七星,这样的大自然是她久违了的。
不说那繁华的国际大都市S市,就是连慕尼黑这样的城市都瞧不见。
她叹息了一声,“真美呀!”
“要是让你每一年都上山,你愿意吗?”旁边传来严森的声音。
秦黎回头,入眼的是一个高大的身影,他手里拿着两瓶开了口的啤酒,在她身边坐下。
秦黎伸手接过啤酒,和他碰了一碰,“我愿意的。”
严森,“会觉得无聊吗?”
秦黎摇头,“有你陪着就不会。”
这下,严森放心了,伸手环住她的肩膀。对的,没错,秦黎不是简妮,不能一概而论。
秦黎将头靠在他的肩上,感受到他的男性气息,只觉得人生最美好也不过如此了。
第六十四章
秦黎问, “为什么山上那么高的地方有一片草地?”
其实这个问题她早就想问了,山顶四周都被森林覆盖, 偏偏就有一个地方不长树只长草, 很神奇。
严森道,“这个地方以前发生过雪崩, 我之前说过吧, 阿尔卑斯是石头山,所以泥土只是覆盖在表面。一旦雪崩, 树木被连根拔起,这一片山林都会随之消失。”
秦黎吓了一跳, “雪崩这么可怕?”
严森点头, “雪崩造成了山体滑坡, 之后,这一片就成了平地。等冬天过去,春风一吹, 野草又疯长。我们的父辈寻找草源,就找到了这里, 筑建牧场,让牛群夏天上山,秋天下山。如此一来, 山下农舍的草就能节省下来制成干草,成为过冬的储备。牛群每年夏天都会上山吃草,久而久之,这里就长不出树了。”
原来如此。
秦黎问, “冬天会发生雪崩,那这里岂不是很危险?”
严森回忆了一下,“上一次雪崩是十二年前。那时,我十八岁。”
秦黎好奇地问,“有人伤亡吗?”
严森点头,“三死五伤。”
秦黎,“都是村子里的人?”
严森,“是滑雪爱好者,村里的人……就死了一个。”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严森的脸一下阴郁了下去,他拿起酒瓶喝了一口。
秦黎敏感地发现他的改变,便问,“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变得闷闷不乐起来?”
“没什么。”严森打了个马虎眼,随即道,“你放心,这个地方我们冬天不会上来。”
秦黎心血来潮地问,“那你会滑雪吗?能不能教我?”
滑雪一直是有钱人炫富装逼的地方,就算滑不好,也能摆个姿势拉高逼格值。
她想着严森从小在这里长大,滑雪溜冰那还不是手到擒来,万万没想到这个傲娇男会一口拒绝,秦黎不由一怔。
严森道,“我发过誓,这辈子再也不会碰滑雪板。”
秦黎问,“为什么?”
严森笑了下,目光闪烁地道,“因为参加比赛从来没有赢过。”
他说的轻松,但神色中却莫名带着沉重,她隐隐觉得原因可能并不是那么简单。不过,这是他隐私,他要不肯说,就算自己再八卦,也挖不出个所以然。
她不想讨人嫌,于是把话锋一转,主动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两人谈天说地,大多数时候都是秦黎提问,严森解释。山上有太多好玩有趣的事,严森不光种田,还放牧打猎,所以经历丰富,一时半会还说不完。
就这么天马行空地聊了一晚上,秦黎信誓旦旦地说要一起看山上的日出。可惜在天快破晓的时候,她挡不住一阵阵涌上来的睡意,头一歪,倒在严森的肩膀上就此睡了过去。
所以,最美的那一刻,她没有看到。
面对着太阳的万丈光芒,严森伸手挡了一下,他眯起眼,仰头将最后一口已经走了气的啤酒喝下去。
他转头望向靠在自己肩上熟睡的女人,心中有一块地方变得柔软了。有机会,他会带她去那个地方,但不是去滑雪,而是去祭拜父亲。
严森弯腰将秦黎抱了起来,越过地上的重重障碍,走到内屋,轻手轻脚地将她放在床上,然后盖上被子。
看着她安详熟睡的脸,他附身亲了一下,无声地道,晚安,亲爱的。
***
等秦黎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严森去工作了,其余的人下山了。
她习惯性地去摸手机,结果手机没摸到,却摸到一个碗,碗里装着昨晚吃剩下的蟋蟀。她自己没梦游,托马斯这少根筋肯定也不会做这事,想来想去只有严森。
严森当然不是让她拿蟋蟀当早饭吃,而是自己一早要去放牛,怕她睡着了会被托比骚扰,所以就在床柜上放了一碗虫子。
秦黎不由失笑,心里却甜甜的,这个粗犷的汉子现在也开始走温柔路线了。
拿炸蟋蟀当护身符的,估计秦黎是开天辟地第一人。她自己都觉得好笑。
见她从床上下来,小黑奶声奶气地熬了一声,然后屁颠颠地跑过来,拿毛茸茸的脑袋去蹭秦黎的腿。
这种油炸昆虫也就图个新鲜,隔夜就不好吃了,而且这里的原材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她把碗放在地上,小黑立即吐着舌头来舔,不一会儿,就把碗给舔干了。
小黑砸吧着嘴,还没吃过瘾,秦黎道,“一会儿给你喝奶奶。”
小黑像是听懂了似的,呼的一下跳上床,直往秦黎怀里钻。
秦黎和狗宝玩了一会后,起床洗脸刷牙,水龙头里的水估计也是山上的雪水,冷的让牙床直抽筋。
早饭是面包黄油果酱,果酱是严森自己做的,味道还不错。第一天上山,还没来得及挤牛奶,所以只能烧点热水将就着吃了。
她吃完饭,穿戴整齐,一拉开房门,外面清新的空气就迎面扑来,小黑又蹦又跳地窜了出去。看来,即便是宠物,也渴望自然。向往自由,这大概是动物界的天性。
今天是个艳阳天,碧空如洗,秦黎四周走了一圈,终于找到了严森。他拿着一把铲子在挖地,一年没来,牛圈的木桩被太阳晒烂了,需要重新打桩,再绕上电网。
严森上身一件旧汗衫,下身一条刚好到膝盖的皮裤,头上带着一顶很有巴伐利亚特色的帽子,帽子上还插着一根羽毛。
秦黎干咳了一声,哎哎,是谁家的农民哟,干个活,还穿得这么风骚?
听到动静,他下意识地抬头,看见是她。眼睛一眯,嘴巴一咧,登时露出一对迷人的小酒窝。自从认识了秦黎,他就变得爱笑起来,这让他整个人都充满了生气。用托马斯的话说,严森活了过来,不再是一座会呼吸的雕像。
秦黎问,“我能帮你做些什么?”
严森双手叠放在铲子上,道,“陪着我就行。让我一抬头,随时能看到你。”
秦黎笑着啐了口,“油嘴滑舌!”